第68章
下午4点多,收拾好东西,阿孝干脆就背着吉他,来到了人流量很多的地下通道。
由于是三环里比较繁华的地段,地下通道理的人很多,做各种小买卖的人都有。也有人直接立了牌子乞讨的。
之前几次经过,阿孝曾经看见过有人在路边,天桥上,地铁里唱歌赚钱。
有些人唱得很好,用歌声燃烧了自己的全部热情和梦想;有些人却只把唱歌当成是“讨”钱的手段。
阿孝思来想去,到现在他实现音乐梦想的途径好像只剩下这个了。
也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他只是不想放弃梦想,又需要有钱吃饭。
阿孝拿出吉他,试了试音,他坐在事先准备好的圆椅上,开始把这里想象成一个巨大的舞台。
慢慢地,他迷上了双眼,似乎真的能听到观众的欢呼声,甚至还有人热情地含着他的名字,阿孝,阿孝。
“在那个充满眼光的早上,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衣裳……”
华丽的音调在阿孝的手指间倾泻而出,低沉沙哑的嗓音马上就吸引了过往行人的注意。
此时的阿孝已经忘记周围的行人了,也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他只是尽情地唱着属于自己的歌,一句一句地唱下去。
期间,他曾经睁开眼睛,看向那个打开的琴箱,里面还是空荡荡的。四周却不断地有人停下脚步听他歌唱。
地下通道里是照不进阳光的,可是那一刻,他忽然觉得那条粉色的裙子很亮眼。
那个他记在心底的小姑娘,推着粉红色的自行车听着他的歌。
那一刻,他的世界好像都变得安静下来,他只能看见那个人。他的这首歌就是为她而唱的。
陆蓁蓁从来都不知道阿孝唱歌居然这么棒?
他的嗓音时而低沉华丽,时而高亢澎湃,就像是有魔力似的,能把那首歌唱到她的心里。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酒吧老板没有一个人录用他?这一刻,陆蓁蓁却认定他们一定是搞错了。
听着听着,陆蓁蓁觉得自己的脉搏也跟着那美妙的旋律在律动。她全身的血液也在加速流动。
她的心明明已经很老了,此时却被他的音乐带到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
突然,陆蓁蓁觉得这样的状态实在太过疯狂,也太过可怕了,就像是有什么冲出了枷锁。
这让陆蓁蓁突然觉得有些害怕。
终于一首曲子结束,陆蓁蓁从口袋里拿出五十块钱,很郑重地放在了他的琴箱里。
大概是陆蓁蓁的举动惊醒了众人,围观的人也不断地把身上的零钱放进阿孝的琴箱里。这一刻,他们不是在献爱心,只是单纯地因为听到了好听的歌。
有人实在太喜欢这首歌了,干脆就在阿孝的琴箱理放了一百块钱。
终于,阿孝开始凭着自己的音乐赚钱了。
这一刻,阿孝觉得有些恍惚。看来他的音乐并不是一无是处,还是有人喜欢他的歌。
阿孝有点紧张,也有点激动,等到他再一抬头看过去的时候,陆蓁蓁已经不见了。
他的脚边摆着一瓶矿泉水,是陆蓁蓁偷偷留下的。阿孝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水是甜的,滋润了他的喉咙。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的心里有些失落。
那一天,阿孝总算是唱了个尽兴,他的收入也算比较丰厚。
回到家的时候,阿孝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晚饭,一边问陆蓁蓁,“你干嘛要给我50块钱?你被我的歌迷晕了?”
“歌好听是一回事,关键是给你当托呀。”陆蓁蓁垂着眼睛说道。她不知道阿孝这样的音乐家能不能接受她这样的赚钱观念。
“什么叫托?”阿孝有些不明白。
“当时,那些人就没有一个人给你钱是吧?没有人提醒的话,他们听完也就走人了,那你岂不是白唱了?
这时候,就需要我这样的托,我第一个站出来付钱,提醒他们既然喜欢你的歌,就该付给你辛苦费!”陆蓁蓁一脸很有经验的样子,完全是把阿孝在街头唱歌和她卖煎饼生意经融合在一起了。
“这都行呀?该不会这也是你说得广告吧?”阿孝忍不住笑着问她。他非但不觉得陆蓁蓁很市侩,反而觉得小土肉包子直白的可爱。
“当然啦!其实你应该早点跟我说,我就可以提前做准备了,叫我小舅舅他们帮忙给你捧场,肯定效果更好了。不过现在就不用了,已经有人记记住你了。”陆蓁蓁说得太过理所当然,闹得阿孝有些哭笑不得。
“那我还真要谢谢您这位托了!”阿孝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大把钱,放在了陆蓁蓁的面前。“这是这个月的伙食费,先给你这么多吧,以后肯定还有。”
“不用了,说好五十块就好了!”
“小土肉包子,你在跟小爷开玩笑么?小爷既然已经挣钱了,就没道理再让你贴补了。”小少爷牛气地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你呀,拿着这些钱在学校里偶尔请同学朋友的吃个饭,喝点饮料什么的,有利于你的人际交往!”
阿孝语重心长地劝着陆蓁蓁,叫她人际交往的道理。他哪里知道陆蓁蓁早就在学校里混成了女生公敌?
陆蓁蓁根本就不接他这话茬。“那好吧,这钱我先拿一半,另一半的钱你留在身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到了呢。”
“那也行,我明天会给你更多的。”
看着陆蓁蓁那张平静的脸,阿孝第一次吃饭吃得心安理得。他甚至预感到,过了今天,或许一切都不一样了。
* * *
晚上,陆蓁蓁洗完了脸,就开始照着镜子涂老太太给她的面霜。
陈芳芳总是说她皮肤很好,不用化妆就很漂亮。
陆蓁蓁看着镜子里的脸,好像是挺顺眼的。
脸还是上辈子那张脸,只是曾经刻在眼角眉梢的悲苦和尘霜,早就随着重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平和和快乐,气色也的确保养得很好,显得很有朝气。
陆蓁蓁有些犹豫地想着,她其实也算不难看吧?
由于是三环里比较繁华的地段,地下通道理的人很多,做各种小买卖的人都有。也有人直接立了牌子乞讨的。
之前几次经过,阿孝曾经看见过有人在路边,天桥上,地铁里唱歌赚钱。
有些人唱得很好,用歌声燃烧了自己的全部热情和梦想;有些人却只把唱歌当成是“讨”钱的手段。
阿孝思来想去,到现在他实现音乐梦想的途径好像只剩下这个了。
也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他只是不想放弃梦想,又需要有钱吃饭。
阿孝拿出吉他,试了试音,他坐在事先准备好的圆椅上,开始把这里想象成一个巨大的舞台。
慢慢地,他迷上了双眼,似乎真的能听到观众的欢呼声,甚至还有人热情地含着他的名字,阿孝,阿孝。
“在那个充满眼光的早上,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衣裳……”
华丽的音调在阿孝的手指间倾泻而出,低沉沙哑的嗓音马上就吸引了过往行人的注意。
此时的阿孝已经忘记周围的行人了,也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他只是尽情地唱着属于自己的歌,一句一句地唱下去。
期间,他曾经睁开眼睛,看向那个打开的琴箱,里面还是空荡荡的。四周却不断地有人停下脚步听他歌唱。
地下通道里是照不进阳光的,可是那一刻,他忽然觉得那条粉色的裙子很亮眼。
那个他记在心底的小姑娘,推着粉红色的自行车听着他的歌。
那一刻,他的世界好像都变得安静下来,他只能看见那个人。他的这首歌就是为她而唱的。
陆蓁蓁从来都不知道阿孝唱歌居然这么棒?
他的嗓音时而低沉华丽,时而高亢澎湃,就像是有魔力似的,能把那首歌唱到她的心里。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酒吧老板没有一个人录用他?这一刻,陆蓁蓁却认定他们一定是搞错了。
听着听着,陆蓁蓁觉得自己的脉搏也跟着那美妙的旋律在律动。她全身的血液也在加速流动。
她的心明明已经很老了,此时却被他的音乐带到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
突然,陆蓁蓁觉得这样的状态实在太过疯狂,也太过可怕了,就像是有什么冲出了枷锁。
这让陆蓁蓁突然觉得有些害怕。
终于一首曲子结束,陆蓁蓁从口袋里拿出五十块钱,很郑重地放在了他的琴箱里。
大概是陆蓁蓁的举动惊醒了众人,围观的人也不断地把身上的零钱放进阿孝的琴箱里。这一刻,他们不是在献爱心,只是单纯地因为听到了好听的歌。
有人实在太喜欢这首歌了,干脆就在阿孝的琴箱理放了一百块钱。
终于,阿孝开始凭着自己的音乐赚钱了。
这一刻,阿孝觉得有些恍惚。看来他的音乐并不是一无是处,还是有人喜欢他的歌。
阿孝有点紧张,也有点激动,等到他再一抬头看过去的时候,陆蓁蓁已经不见了。
他的脚边摆着一瓶矿泉水,是陆蓁蓁偷偷留下的。阿孝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水是甜的,滋润了他的喉咙。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的心里有些失落。
那一天,阿孝总算是唱了个尽兴,他的收入也算比较丰厚。
回到家的时候,阿孝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晚饭,一边问陆蓁蓁,“你干嘛要给我50块钱?你被我的歌迷晕了?”
“歌好听是一回事,关键是给你当托呀。”陆蓁蓁垂着眼睛说道。她不知道阿孝这样的音乐家能不能接受她这样的赚钱观念。
“什么叫托?”阿孝有些不明白。
“当时,那些人就没有一个人给你钱是吧?没有人提醒的话,他们听完也就走人了,那你岂不是白唱了?
这时候,就需要我这样的托,我第一个站出来付钱,提醒他们既然喜欢你的歌,就该付给你辛苦费!”陆蓁蓁一脸很有经验的样子,完全是把阿孝在街头唱歌和她卖煎饼生意经融合在一起了。
“这都行呀?该不会这也是你说得广告吧?”阿孝忍不住笑着问她。他非但不觉得陆蓁蓁很市侩,反而觉得小土肉包子直白的可爱。
“当然啦!其实你应该早点跟我说,我就可以提前做准备了,叫我小舅舅他们帮忙给你捧场,肯定效果更好了。不过现在就不用了,已经有人记记住你了。”陆蓁蓁说得太过理所当然,闹得阿孝有些哭笑不得。
“那我还真要谢谢您这位托了!”阿孝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大把钱,放在了陆蓁蓁的面前。“这是这个月的伙食费,先给你这么多吧,以后肯定还有。”
“不用了,说好五十块就好了!”
“小土肉包子,你在跟小爷开玩笑么?小爷既然已经挣钱了,就没道理再让你贴补了。”小少爷牛气地说着,突然话锋一转。“你呀,拿着这些钱在学校里偶尔请同学朋友的吃个饭,喝点饮料什么的,有利于你的人际交往!”
阿孝语重心长地劝着陆蓁蓁,叫她人际交往的道理。他哪里知道陆蓁蓁早就在学校里混成了女生公敌?
陆蓁蓁根本就不接他这话茬。“那好吧,这钱我先拿一半,另一半的钱你留在身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到了呢。”
“那也行,我明天会给你更多的。”
看着陆蓁蓁那张平静的脸,阿孝第一次吃饭吃得心安理得。他甚至预感到,过了今天,或许一切都不一样了。
* * *
晚上,陆蓁蓁洗完了脸,就开始照着镜子涂老太太给她的面霜。
陈芳芳总是说她皮肤很好,不用化妆就很漂亮。
陆蓁蓁看着镜子里的脸,好像是挺顺眼的。
脸还是上辈子那张脸,只是曾经刻在眼角眉梢的悲苦和尘霜,早就随着重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平和和快乐,气色也的确保养得很好,显得很有朝气。
陆蓁蓁有些犹豫地想着,她其实也算不难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