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个疑惑也是,想着想着就先问了出来。
  陆九襄的目光有点深,“那里正好可以看到食堂。我以前大概一个月会来一两次,都在那等着。那时候心理变态一样,怕面对你,又想偷偷地,不让别人发觉,心不由主地来找你。你可能不知道,你的每一位授业恩师我都认识,尤其你以前心情不好就闹脾气,固执起来的时候甚至顶撞老师,但事后又怕闹到你姑姑那儿,所以我和他们都打过招呼了。”
  他居然说他自己心理变态,这是压抑得多狠啊。
  “可是我们学校有四个食堂,虽说这个是最近的,但是我也不一定次次都来的。”
  “嗯,所以有时候满心欢喜,却会扑一个空。”他的目光很远,飘在一处不固定的角落。顾言抒瞬间心疼了起来,可是明明是他自作自受啊。
  “所以,”她在自己的颌下捧出一朵绽放的花,笑盈盈地问:“陆先生后来总算是发现我的魅力了?”
  陆九襄收回眼光,戏谑地一笑,“是,魅力很大。”
  她努了努嘴,有些小心疼,“我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对我的感情就已经这么深了?我还以为,你一直把我当一个晚辈。”
  “傻。”他蜷着手指刮她的鼻头,“现在呢,还是晚辈?”那两个字,简直是他的梦魇。
  “嘿嘿,不是。”
  “那是什么?”
  他循循善诱,顾言抒想了想,用一个比较专业的词来形容——“侪辈?”
  “真能耐。”他就喜欢看她掉书袋子的模样,眼睛水亮得像干净的湖泊,他捕捉住她的两肩,引以为豪地俯下身,微凉滑腻的唇软软地贴在她的唇上。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不觉这文走向尾声,说好的暖冬文,就绝对不能拖到春天!
  下一篇是一个破镜重圆文《慕时光几许》,欢迎大家移步收藏哦~
  男主主要身份待定,估计也是商界大头什么的,副业是一名网络写手,大神。
  女主也混写手圈,至于级别么,和作者君一个级别。哈哈哈。
  ☆、第五十四章
  大约过了一周,顾言抒接到一个来自异国的电话, 是席昭的。
  “喂。”
  “小婶婶。”那边口气不甘,像被按着牛头喝水, 顾言抒露出一抹微笑, 在饮水机前取了一纸杯水, 慢悠悠地呷了一口, “乖侄儿。”
  “哼。”席昭的口吻凶狠起来了, “顾言抒你休想占我……嘶,真下手啊。”
  她听到一声有趣的闷哼,止不住花枝乱颤,“哎对了,你什么时候回国?你的学业还没完成, 伊莲娜女士是什么意思?”
  “我母亲的意思现在不重要了,我一定是要回国的。对了, 你让陆九襄赶紧走,他都在我家赖了三天了, 高级碰瓷儿的, 气死了人了。”
  顾言抒偏过头,侧脸夹着手机替自己套上鞋, “他还说了什么?”
  “占我便宜呗,顾言抒,你也要我给你当花童吗?”开玩笑啊,他席昭毕竟也是有头有脸的人。
  “臭小子。”头又挨了一记。
  顾言抒听到电话里熟悉的男人的声音,唇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不过——花童?
  这是结婚才会有的,顾言抒之前冲动之下直接拉着他扯证了,后来发现陆九襄没有举行仪式的意思,她也不大好意思问,更何况这段时间里麻烦事接踵而至,她更加没有机会开口。
  可是——
  如果她说了,他会满足她吗?
  这个电话挂断之后,顾言抒默默念叨了一会儿,才想起今天有一场面试,她打扮得美丽端正,擦了点淡粉,抱着简历出门了。
  艳阳天下,馨园万物复苏,桃花灼灼盛放。
  她摘了一朵摆在花圃外的一方白色木桌上,才悄悄地溜走了。照例陆思齐是会来这里小坐的,拾起带露的鲜花露出欣然的笑。
  “婚礼在七月份,九襄准备得太早了。”
  刘嫂笑得神秘,陆思齐又说道:“不过早些也好,他这一辈子,大约也就这一次。说到这里,我比他有福气。”
  他结过两次婚。
  这话里多多少少是有点怅然若失的,刘嫂的笑容随之停在了眼角。
  她没有忘记,在顾枫晴之前,有一个人曾经做过这里的女主人。她的眉眼像极了顾枫晴,可惜气质稍逊一筹,算是陆氏的合作伙伴,酒会上见过几次,碰巧女方的父亲有意搭这条线,更碰巧陆思齐被数度拒绝之后,觉得除了顾枫晴这辈子和谁结婚都无所谓,既然女方有意,他就陪她。
  于是两个人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是不全的真心终究是会产生摩擦的,她不能信任陆思齐,日复一日,猜忌和怀疑越来越重。她不能解释,因为他自己都清楚,他从来没有忘记过顾枫晴,他一直觉得是时间问题,可是后来被妻子点破,根本不是,原因是他从来就不肯努力。
  他不试图忘了她,所以也不曾忘过。
  后来绝望了,妻子说:“陆思齐,我已经走不下去了。”
  他提了离婚。
  本来该和平友善地离婚了,然后一别两宽地发展下去,只是女方却出了车祸,昏迷不醒地在病床上躺了几年。陆思齐便一直陪着她,那几年,顾枫晴和他身处同一个城池,他一次也没找过她。
  妻子终于没有撑过去,两年后香消玉殒。
  陆思齐从颓梦之中醒来,他终于硬起心肠,他决意忘了顾枫晴。不管如何,这样也算对所有人都有一点补偿和交代。
  适逢陆九襄回国,他将陆氏的摊子抛了出去,他累得早已无心打理一切。
  可是顾枫晴却找到了他,那天在t市最著名的景点,那是一座大桥,身后车流如水,顾枫晴带着一顶深蓝碎花的太阳帽,手恣意地扶在白色栏杆上,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手。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