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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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檀婉清立即抬高声音阻止了对方并不高,却说的清清楚楚的话。
  “檀小姐还要听吗?”
  檀婉清咬牙,“我去取钥匙。”她回身快步的进了屋回了卧室,伸手到角落的圆角柜上摸索,摸到备用铜钥时,手指都有些微微颤抖,她急忙用另一只手覆上,半晌才拿着钥匙走出门。
  这处商户小宅,处处仿得高门大户的宅院,却因格局甚小,钱财不丰,实在有些不论不类,但门口的三两桃花树却是极得檀婉清喜欢的,待到来年五月,坐于窗前,粉色桃花便能开得探进窗角了吧,自是一番花香美景,便是当初桃花屋主的号儿,也因着她正坐在屋里,看向窗外桃树随手得来的。
  通向大门蜿蜒的石子小路铺的不错,远远看去多了几分自然小意,夏日雨后,也不必踩得满脚的泥泞,冬日也是干净的很,往日走的时候,当是慢慢而行,欣赏着周边风景,可今日的她,却无半分苦中作乐的雅致心情了。
  门锁被打开,身如标杆般笔挺修长的男子,走了进来,身躯凛凛,相貌堂堂,虽锋利却又有一股大隐隐于市的凉薄气息扑面而来。
  这般气势,当真是那日斩了祸害百姓的兵贼,将北门染得血流成河的谢大人无疑。
  檀婉清匆匆扫了一眼,目光看向地面,刚要对其屈膝常礼,对方打量了她一眼,道:“檀小姐,久违了。”
  他说的是久违?
  好久未见?檀婉清动作一顿:“那日坊市,恕民女眼拙,实在没认出大人来……”
  对方却语气生硬的打断她道:“当年比蓉晗公主还要风光三分的檀大小姐,自然不会在意那些不相干的人。”
  他又道:“就算用鞭子抽过什么人,也是忘的一干二净了。”
  当年的三大顾名大臣之首檀承济,第一任夫人娶得便是京城屈指一数的美人,她的女儿,长得酷极母亲,甚至容貌更要胜上三分,便是音容出众的蓉晗公主,与之相比也要逊色一筹,隐隐已有京城第一美人之称。
  只是檀婉清十五岁及笄定婚之后,便鲜少出闺阁,加之檀府姐妹姿容皆崭露头角,原本大噪的名头却也慢慢淡了。
  但有幸后来见其容者,都无不赞其画中娇,姿色天然,占尽风流。
  亦或是一貌倾城,般般入画等。
  甚至有人私底下提及,若小皇帝再长上几岁,而檀承济再卖着老脸将女儿送入宫中,或许凭借其绝色美貌,能逃过此劫,只可惜,年纪阴差阳错,生不逢时,而檀承济又是个极为护女之人,尤其是这个前夫人留下的唯一血脉,已是疼其入骨,便是连婚事都堪堪拖到了双十,可见其不舍出嫁得程度。
  檀婉清听到这话,本还低着的头,惊讶的抬起头来,目光看向对方,而对方也同样不避不闪,与她对视。
  英俊不凡,气宇轩昂的脸上面无表情,只唇薄薄的抿起,刀削般的眉,高挺的鼻梁,一双眼,光射寒星,漆黑如墨,若没提起还好,这般一提,隐隐轮廓确实似曾见过的样子。
  这些年过的鞭子,唯五年前。
  时间太久,早已记不清被打人的样子,可却记得那双眼晴,还有鞭尾在对方脸上溅了的血花。
  檀婉清心下微惊,目光移开,落在了他旁边的斑驳的墙壁处,面色有些冷凝,一时不语。
  “进屋说吧。”
  “不必麻烦,有话就在这里讲吧!”
  谢承祖见眼前女子,本来还想演演戏,大概是想了起来,反而不再演了,脸色有些凝重,带着几分防备。
  “所谈之事与檀承济大有干系,若不怕被人隔墙有耳泄露出去,在这里说也可以。”
  檀婉清知道对方来者不善,今日不得善了,横竖也是一刀,索性便整个人放了下来,转身淡淡道:“进来吧。”面上再无什么伏低作小委屈求全之色。
  转过身,只一个人先行向屋内走去。
  谢承祖随后跟在她后面,目光将她从头打量到脚。
  没一分值钱之物,头发连支木簪也没有,只松松束在一束,挽在脑后,脚下一双薄底的棉线鞋,难以起到御寒之用,一身素色粗棉衣衫,一看便知穿了不少时日,衣袖还有几处磨损。
  房间颇小,阳光却还算充足。
  里面收拾得十分整洁,进去的时候,甚至有一股淡淡的暖香,靠着窗处有一榻青砖暖炕,精巧的小轩窗,一切收拾的干干净净,青砖炕面只铺着一片厚实棉垫,上面摆着一个小巧圆枕。
  一侧有一张炕桌,桌子上摆着砚台,与一只便宜的竹制笔筒,几支自制的竹毫笔随意插放着,颇有些旧的黄铜烛台旁,一把剪烛芯的铜剪子。
  还摆了一小碟糕点。
  她走进去,也不看他,随手将圆枕收了起来,口中问道:“你要说什么?又与我父亲有什么关系?”
  “你可知檀家为何判了流放,而郑梁两家却满门赐死?”他站在门口,并未踏入房间,只开口道了一句,目光却在那般点心上落了落,又移开,眉头微微蹙起。
  那糕点极是粗糙,是一种带皮的黄米蒸出来,一块块切成条状,还带着没碎好的皮壳,入口吞咽,到喉咙能噎死人,是坊市里卖的最便宜的糕点,也是卖相最差的。
  吃过的人都知道味道一般,不太好吃,但这东西耐饿,檀婉清忙的时候,连饭都是顾不上吃的,这东西只要咬上几口,咽下去,腹部就饱了一半,而且若放在嘴里细细的嚼,其实也蛮香的,吃了几次倒是喜欢上了,何况带着皮壳的米可是营养丰富之物,对身不无好处。
  可在瑞珠眼里那却是猪食,不知檀婉清面前哀怨的念了几次,小姐怎么会喜欢吃那样的东西。
  檀婉清放好圆枕的手顿了顿,心下也曾暗暗想过这件事,按说小皇帝幼时无权,长大后便绝不能容忍那些曾在自己头上指手划脚的人,三大顾命大臣之首,应是首当其冲,却反而是三人里唯一活下来的一个。
  檀承济是个承先皇遗言,兢兢业业,不敢怠荒之人,他应是三位大臣里对小皇子督促最多也是训诫最多的臣子,换句话说,是小皇子心里最讨厌的老头,翅膀一硬,最先掀翻的一个必是他。
  虽然自己曾多次旁敲侧击的暗示父亲,伴君如伴虎,对年纪尚幼的皇子有些事不要太过斤斤计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谨慎小心,宽以待之。
  因为在小皇子面前,任何一点目指气使,或自视其高,都会为日后埋下隐忧祸根。
  但被着满朝文武大臣,上上下下奉承一通,便是圣人也难以把持,檀婉清也是人小言微,力不能及,最后也只得想方设法让父亲多带着新奇的小玩意儿入宫,做为小皇子闲时的玩娱。
  她当然没指望,那些四处搜刮而来,让人做出来的小东西,能收卖多少皇心,只求有一天真到了那般境地,能稍稍记起父亲的一丝丝的好处,只望他能念立夏那些自己曾费了许多心思,讨好于小皇子的各种精巧童趣玩具,能他对父亲手下留情。
  檀婉清不知道是不是成功了,但三位顾命确实只有檀承济一家活了下来。
  放完圆枕,她的手落在橱柜上,口中却是问道:“为何?”
  可谢承祖却不答,只伸手,从桌边碟子里取了一块切的指长的糕,放进嘴里,无什么甜味,只有粗砺的米糕磨着舌头,咽下去后,嗓子能清楚的感觉到糕点滑过的印迹,他看着盘子里的粗糕道:“没想到,娇生惯养吃惯珍食的名门小姐,也能咽得下这等简陋粗食。”
  “落到这般境地,大人想必开心的很吧。”檀婉清放好东西,转过身。昔日的锦衣玉食,今日的粗食布衣,这样难堪被人知道,的确仇者快。
  谢承祖却是迈步进来,追问:“听闻最近卫安城内出了一位画技惊艳的桃花屋主。”
  “既然已有了糊口的手段,为何还要继续用这样简陋的农夫小民之食?”
  农夫小民,终岁勤劳而未尝有病,
  除了活动之外,托的便是粗茶淡饭的福气,她以前也常多食一些粗粮,只是檀府便是粗粮也是做的极为精细罢了,如今倒也不用如此麻烦厨子,原汁原味也更好些。
  “这与谢大人无关吧!”檀婉清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并非无关,檀家藏有大量的金银财物,你却这般粗衣淡食,就不曾觉得不甘心吗?”
  “什么金银财物,你到底要说什么?”
  谢承祖慢慢渡在她身后,放低声音道:“我要说什么,你不清楚吗?郑原府中被抄出一亿一千六百万两财物,梁以卿私库两万三千金,一千二百倾土地,可檀府,上上下下却只百来倾地契,总财物不过六十万余两,都说檀大人是个清廉的好官……”
  他轻哼了一声,低头看着站在那里,微蹙着眉似想着什么的女子,又道:“我记得早年,你的一匹照夜白,便是价值连城,恐怕当时檀府里血统高贵的马,没有百数也有几十数,可到抄家时怎么只剩十来驾?”
  “据说,檀府放置财物的库里,只余一些御赐的古铜鼎,珊瑚树,镂金八宝等大件,此外竟是空荡荡,这六十万两,除了檀府开的当铺,古玩铺,玉器铺等外,只有各房搜出的几十箱金银元宝,除去田地,与御赐之物,整个库房加起来,还没有各房搜出的金银首饰数量众多。
  别人认为檀府为赈灾掏空了家当,可我却以为,那里面必是有什么地窖,和夹墙私库的私藏之地?只因藏的隐秘,而未被抄家之人发现罢。”
  檀婉清目光闪了下:“我不过是檀承济之女,这样的事我如何知道?”她走向圆桌前,去拿上面的茶壶,谢承祖却是走上前,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昨日是我母亲的忌日,你可知我母亲怎么死的?”他的手握得很紧。
  她用力挣了一下,“放手!”
  “骄横,自大,轻慢,视人命如草芥,名门贵族的教养便也如此,现如今你也是尝到这般滋味了吧?五年前,你策马在闹街,怪我母亲不躲开,但你可知她当时已有三个月身孕,我握住你的鞭子阻止,你却连抽了三鞭,皮肉外翻,鲜血淋漓,她受此惊吓,动了胎气久不得治,连四十春秋都未过,这笔帐,你打算怎么还?”
  檀婉清抿唇,扭头道:“公正不阿的守备大人,我不过打了你三鞭,就要将你母亲的死,也要到我身上吗?当时若没有我,你母亲恐怕早已死于马下了。”
  “当年的事,对也好,错也罢,皆是无心之过,你若非要给我安上罪名,那我无话可说,是押入大牢,还是充官妓军妓,悉听尊便。”她苦涩的轻笑了下:“犯人之女,无非就是这般任人糟践,横竖不过一条命,还你们就是了。”檀婉清撇开脸,把柄在人手中,与其提心吊胆,倒不如彻底撕开来,总也没有什么好下场了,何必藏着掖着。
  谢大人手下却是蓦然加重了力道,让檀婉清有些痛意,她忍得,脸颊疼的微微汗意,目光看着窗外口中微刺道:“谢大人,这便迫不及待的用上刑罚了?是要拗断我的手腕还是捏碎我的骨头?”
  一说完,手腕的力量蓦然一轻,他突然一用力将她拉了出去。
  大门外的马儿,浑身毛色黝黑油亮,应是军马中较好的品种,而这一匹虽不是俊美血统,但却四蹄有力,抬头喷鼻,尾巴傲气的甩动,神气的很,想必是经过了百战战场的磨练,才出的如此骏马。
  这样的马儿,通常不会让人随便上身,除了主人之外。
  但当谢承祖见她穿着裙子,将她托上马背时,马儿却是温驯的很,檀婉清却已是暗咬牙关,气得脸色发红,心中暗道,当年不过是个才十几岁的小孩儿,如今竟也会如肖小般无礼,这人当真是来报复的吗。
  檀婉清哪会心有无数,若这个人真是为了报仇雪恨,她也不会在这里安然的度过一个多月之久,卫安城就是他的地盘,若想的话,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对付起来实在轻而易举,可他一直没有动手。
  檀婉清心中也是存着,这个人颇为公正廉明,至少也是个真心为百姓着想的好官,就算不是什么君子,也绝不是小人之流,欺辱女子妇儒之辈,恐怕也是做不出手。
  可是这般又是什么意思?
  檀婉清看他翻身上马,正待开口,他的手便穿过她牵起僵绳,双腿微夹马腹,马儿便如箭般冲了出去。
  第二十三章
  谢大人的马术极是高超。
  古代的名门千金没什么锻炼身体的消遣。
  踢踢键子,捉个迷藏都是十岁小女孩时才能做的事儿。
  檀婉清的这具弱不禁风的身子骨,实在像极了母亲,三天一头疼,五天一小病,美则美矣,却是玻璃娃娃,自小在府中又是精细着养,更显体质娇贵,这些年为着改善,檀婉清也是想过诸多办法。
  有一段时间京城贵妇十分热衷于赌马球,她便想,这马球是打不了的,但马儿却是可以骑练一番的罢。
  无论如何,也是素有运动之王之称的项目。
  为了学会骑马,她也是受了不少蹉磨,总算是学会了,自此后,闲时便会骑上一会儿,虽不说技艺精湛,但身体确实好了许多,若不如此,无论如何也无法在流放途中咬牙坚持那般久。
  可就算时常乘骑,但骑的多也都是带鞍的良马,从未像这样无马鞍脚蹬,空荡荡的骣骑过。
  极快的速度之下,不安感是成倍增加的,她也只能有些惊吓的揪住马鬃,以防被马身甩下来。
  可是,非常稳,没有丝毫僵硬与不适。
  她余光注意到,身后的男子,只是靠着小腿力量,与缰绳就能自如乘骑,这般技艺,恐怕没有熟练的鞍上骑乘的经验,是绝对做不到的。
  马术的最高境界,大概就是人马合一了吧?
  檀婉清仿佛也能初窍一二。
  虽有些夸张,但身下军马极有灵性,想必是与其主人经过无数场浴血苦战磨合出来信任与默契。
  那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产生的。
  他并没有策马直走北门,而是绕过大路,顺着僻静的小道,进入人并不多的谷街,最后自西城门离开。
  西城门多走车辆与马匹,今日进出的人并不多,两个看守城门的守门军士颇为清闲,见到自家守备大人还打了招呼,可是当见着大人一日三刷的爱马上,居然坐了个女人,一个个不敢置信的将眼晴瞪的溜圆。
  直到连马后灰都看不见了,才回过神儿来,两人同时用手揉了揉眼晴,对视一眼,低呼了声。
  “黑炭头可是救过大人的命!大人也一向视其若宝!除了自己,从不让别人碰,更别说骑了……”
  “更别说是让女人骑!”另一军士加重女人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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