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孟家。
孟良和孟珩面对面坐着,桌上除了摆着两盘云夕送来的点心,还有一壶刚泡好的茶。茶香袅袅,醇厚甘香的茶配合上微甜却不腻的点心,二者交织成完美的滋味,在舌尖上涌动着。
孟良又拿起一块红豆糕,说道:“不过你还真将那逍遥游给她了?杜家三娘只怕不知道那本秘籍的价值吧。”
像武功秘籍这种东西,可不是寻常人都有的。江湖上也有不少为了秘籍铤而走险杀人放火。更别提,逍遥游本身就是那种极品中的极品。就连孟良也没想到,这种放出去足够掀起惊涛骇浪的东西,孟珩说给就给了,给的还是原件!
不过杜云夕估计并不知道那东西的价值。
孟珩说道:“她的资质不错。”
孟良撇了撇嘴。装,他就继续装吧!以前见过资质更好的,也没见他有什么表示啊。
孟珩顿了顿,说道:“我也不是全给他了。”
孟良好奇问道:“你留下什么了?”这逍遥游里,不仅有内功心法,还有轻功,甚至还有一套上乘的剑法。只不过内功和轻功最为出众。
孟珩淡淡道:“经脉图我留下来了,反正她不会的可以问我。”
孟良目瞪口呆,好半天后才颤颤地伸出手指指着孟良,脸上写满了“无耻!真是太无耻了!”。
普通人家,哪里会知道所谓的经脉图,知道各种穴位,偏偏秘籍上到处都写这些,就算是为了修炼,杜云夕还是得回头找孟珩。
孟珩唇角勾了勾,手捻起一块红豆糕,放入嘴里。
孟良见他完全没有羞愧的意思,啧啧了好几声,一低头,看见糕点被儿子解决了大半,连忙加快了食用的速度。
美味的糕点在口,他忍不住发散想道:若是珩儿同这杜云夕在一起,那他岂不是能够天天吃到这些点心了?想到这里,他的心就火热起来,义正言辞对孟珩说道:“珩儿啊,我支持你将这杜姑娘娶回来!反正你聘礼都给了。”
那逍遥游,拿来充当皇家的聘礼都足够了。
孟珩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没搭理突然又抽风的他。
……
杜家中。
杜云夕对着逍遥游发呆了好久,泪流满面地发现,她就是个文盲啊!
没办法!真的没办法自学!她又找不到那种穴道的书,只能先将内容背下来,到时候,再找孟珩帮忙指点一下。当然去城里的医馆也是可以的,但一来一回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
虽然只是粗略地翻了翻,云夕便觉得这逍遥游的确是好东西,内功心法一共有九成,轻功则是七层。即使只是练第一层,也能够让她实力进涨。
在她背的晕乎乎的时候,杜云瑶敲门了。
在云夕的强烈要求下,杜云瑶总算养成了进来之前先敲门的好习惯。
她语气轻快,显然心情愉快,“姐姐,你定做的那个什么串串香锅具到了,样子看起来好奇怪啊,怎么有四个格子。”
云夕收好逍遥游,笑了笑,“这么快!”她是三天之前定做的。
云瑶说道:“那个铁锅就要一两银子,铁匠自然乐意先做你的。”
寻常的大铁锅是一百五十文钱,但是云夕这个可不一样,分成了四个格子,十分麻烦,所以铁匠在看了设计图以后,直接收了一两银子。
云夕现在并不缺钱,所以并不将一两银子放在眼中,甚至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她知道这铁匠给的工钱还是比较厚道的。
她笑道:“等我今天给你们做串串香,你们便知道这东西的好处了。”
现在天气转冷,店铺里的生意也不复以往,所以云夕便打起了串串香的主意。她已经将后罩房专门开辟一间,拿来种植冬天的蔬果。
至于锅底,云夕打算做四种,麻辣的红汤、用大骨汤熬成的白汤、鲜香的菌菇汤和海鲜汤,足够满足不同口味的客人需求。
比较麻烦的反而是每天开店之前,将这些东西串起来的活,反正杜周氏和杜一福到时候肯定是会帮忙的。
工具到手后,云夕当天晚上就做起了串串香,杜家的人口味要清淡一些,所以云夕直接煮了菌菇汤,那香气勾引得人口水直流。在前两天,她早在木匠那边定做了至少一千根木签。
对于他们这样做熟了的木匠来说,一千个木签也就是一天的功夫,卖了云夕一百文钱。云夕打算若是生意好的话,那她到时候木签就专门在他们家定做。
她将云瑶喊来打下手,花了不到半个时辰时间,串好了大概一百个的签子,足够他们家晚上吃了。品种有猪肉、虾、豆腐、鹌鹑蛋、香菇、土豆、青菜和大白菜。
不得不承认,这种吃法对于这时代的人而言实在新奇,在滚烫的汤底中烫熟了的串串香,在拌上各自喜欢的佐料,味道别提多美了,大家边吃边不住地点头。在尝过这味道后,全家人都对着生意有了信心。
杜周氏问道:“那仙草冻和凉粉还卖吗?”
云夕咬了一个鹌鹑蛋,说道:“先不卖了,等夏天的时候,再继续卖,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
杜周氏点点头,又感慨,终究还是他们家人手不够啊,不然就可以两家店一起开了。至于找三房帮忙?再蠢的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云夕觉得这样挺好的,不同季节卖不同的东西。
☆、第五十一章 凶残的哞哞,余浩被咬
云夕在昨天便已经贴出公告,告诉经常来往的客人,他们店铺冬天的时候要卖别种的新鲜吃食。不少人对此都十分的期待。
说也好笑,他们店铺生意这么好,眼红的人自然不少,只是大家怎么也都琢磨不出凉粉和仙草冻的配方,到现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杜家赚大钱。至于威逼利诱,不少人都知道云夕是曾赋货真价实的老师,加上云夕的身手摆在那里,大家自然都十分忌惮。尤其仙草冻最需要的就是那仙人草,在找不到仙人草的情况下,他们想要偷学也没法。
比起仙草冻和凉粉,串串香其实更容易被人学走。但云夕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冬天最缺的就是新鲜的蔬菜,每到这个时间,蔬菜价格至少要翻上几倍,普通老百姓基本都靠着地窖中储存的萝卜白菜过日子。可是云夕就不一样了,她手头有异能,还懂得温室种植,种植一些青菜什么的,对她一点压力都没有。
商议好了开店的事宜后,杜周氏对云夕说道:“我记得,你这回打算休息个五六天,对吧?”
云夕点点头,她原本以为准备串串香得花好几天,现在想来,却比想象中要容易许多。
杜周氏笑道:“咱们明天全家一起去城里,买些棉花、棉布回来。只怕再过十天,按照以往的天气,就要一下子转寒了。咱们家今年有点闲钱,正好给全家置办两套的棉衣和新的床褥。”
云夕歪头道:“还是后天吧,后天我恰好要将十瓶千鹤膏送到王记药铺那边。”然后她就可以入手一百两啦,想到这里,云夕的心中都哼起了小曲。
杜周氏点头,“那就后天。”迟一天也没什么。
杜一福摆摆手,“你们去就好,我就不去了。”他对于逛街什么的实在没兴趣啊。
在有哞哞的情况下,云夕他们也不需要大伯来帮忙拎包,点点头算是放过他了。
杜云瑶也十分激动地说着要给自己买两色的绢花。她虽然和云夕天天往城里跑,时间却都用在开店上,还真没有机会去多逛逛呢。
杜周氏怜惜她这段时日十分辛苦,还表示愿意一人给她们一百文,让她们买点自己喜欢的。无论是云瑶还是云夕,都不缺这钱,但毕竟是长辈的心意,她们也就笑纳了。
等十月一号的时候,三个女人坐上牛车进城去。杜周氏带了五两银子,云夕则带了二两银子,到时候随便买点东西就可以,杜云瑶则准备了五百文钱。
到了城里后,他们便从牛车上下来,云夕直接将牛车停在了门口。旁边有人好心提醒:“呀,你们牛就这样放着,小心被偷走啊。”
云夕微微一笑,“不会的。”
她家哞哞可凶残了,之前来了一个路过村里的小偷,想要偷摸到杜家,结果……被哞哞给狠狠咬了一大口,差点没把屁股下的肉给咬下来。村里还有不少人跑来问她,这哞哞究竟是怎么养的。
这个时间来布店选购的人有不少,基本都是女客。
杜周氏一口气便买了三十斤的棉花,一斤棉花六十文,三十斤都快二两。
店里的伙计一看这架势,便知道是大主顾,专门让一个伙计来招待他们。
除此之外,杜周氏顺手扯了用来做里衣的细棉布,各色的丝织品七七八八一共买了一两多。云夕和云瑶在旁边挑选着喜欢的花样。
杜周氏还买了各色用来刺绣的丝线,按照她的说法,云夕和云瑶也该多学着点女红了。
无论是原身还是她,在女红这块的天赋真的不怎么样,想到这里,云夕便头大如牛。
他们买的东西多,伙计还想着帮他们送到外面牛车上,一抬头,却看见云夕一脸轻松地抱起二十斤的棉花,嘴角忍不住一抽。
买了这些东西后,三人转到了首饰店。
杜云瑶立刻冲了进去,心心念念都是她的绢花。
云夕不由失笑,也跟着进去。这家店的绢花做得十分别致,虽然价格有点贵,但是不少女子还是咬咬牙,用省下的银钱买一个佩戴着。
杜云瑶选了三种,她见云夕选了一个迎春花样式的,还十分大方地表示记在她账上。
女人对于首饰这些东西都没什么抵抗力,杜周氏也是如此,直接挑选了牡丹的花样,然后又在石榴花和海棠花上犹豫。
云夕觉得,这有什么有犹豫的,两个一起买就是了,这里的绢花一个也就是二十文钱。
她劝道:“难得出来一趟,就都买了,轮流戴,也好看。”
杜云瑶也在旁边点头,“就是,娘,你选了就是,我来付钱。”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事实上,她买绢花,所用的就是杜周氏给她的一百文钱。
杜周氏直接被逗笑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声的惨叫。
还有几句议论飘了进来。
“瞧瞧,这是打算偷东西,所以被这牛咬了吧,活该!”
“看起来还像是读书人的样子呢,却做这种小偷小摸的行径。”
云夕同云瑶和杜周氏交换了一个眼神,连忙先出去看看。一听这话就知道是他们家的牛咬了小偷。
只是等出去后,三人都愣住了。
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捂着自己被咬的屁股,眼泪都疼得掉出来了。不是别人,正是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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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婚姻,一朝生变,豪门贵妇李筱玫穿越成了大雍国的炮灰王妃李晓媚。
王爷丈夫冷漠无情,视她如无物;太妃婆婆阴狠跋扈,视她为家门耻辱;嫡子嫡女们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更别提让她享受嫡母的尊敬;就连侧妃庶妃们也各个嚣张狂妄,对她这个正妃任意欺凌侮辱。
李筱玫(李晓媚)郁闷了,作为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豪门贵妇,她委实不能应付自己目前的处境,好在意外获得了神秘空间,加上腹黑神兽保驾护航,她悲催的人生才开始逆转。
欺凌她的贱人们,来来来,排好队,让本妃一个个的收拾。
☆、第五十二章 无需再忍,开揍!
旁边的人一边讽刺他,一边笑个不停。毕竟余浩这个样子实在太好笑了。
云夕怔了怔,也忍俊不禁,云瑶更是直接爆发出大笑。看到余浩过得不好,她比云夕还要来的开心。
余浩看到她的出现,眼睛亮了亮,然后又马上想起自己这幅丢脸的模样,咬了咬牙,道:“云夕,你快解释,我不是小偷啊。我只是看到你们在里面,想要同你们打招呼而已。”
谁知道他才刚经过,这头疯牛就突然咬了他。想到这里,余浩恨不得将这疯牛剁成碎肉。
即使是最讨厌的他的云瑶也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好歹余浩成为张家的女婿后,并不缺钱,不至于看上他们那点布,云瑶在旁边幸灾乐祸地拉稳了仇恨,“这不是余家的秀才吗?哈哈哈,哞哞咬得好!”
云夕在旁边淡淡补充了一句,“请叫我杜姑娘,我们不熟。”
大家这才知道原来余浩就是那张家的女婿,一个个眼睛都要亮成电灯泡了,将热闹看到底。
托余老娘同那王举人的恩怨,余浩在城里的名声还是挺大的。更何况,大家可没忘记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事情——余老娘收买弘文大师散播流言的事情。
孟良和孟珩面对面坐着,桌上除了摆着两盘云夕送来的点心,还有一壶刚泡好的茶。茶香袅袅,醇厚甘香的茶配合上微甜却不腻的点心,二者交织成完美的滋味,在舌尖上涌动着。
孟良又拿起一块红豆糕,说道:“不过你还真将那逍遥游给她了?杜家三娘只怕不知道那本秘籍的价值吧。”
像武功秘籍这种东西,可不是寻常人都有的。江湖上也有不少为了秘籍铤而走险杀人放火。更别提,逍遥游本身就是那种极品中的极品。就连孟良也没想到,这种放出去足够掀起惊涛骇浪的东西,孟珩说给就给了,给的还是原件!
不过杜云夕估计并不知道那东西的价值。
孟珩说道:“她的资质不错。”
孟良撇了撇嘴。装,他就继续装吧!以前见过资质更好的,也没见他有什么表示啊。
孟珩顿了顿,说道:“我也不是全给他了。”
孟良好奇问道:“你留下什么了?”这逍遥游里,不仅有内功心法,还有轻功,甚至还有一套上乘的剑法。只不过内功和轻功最为出众。
孟珩淡淡道:“经脉图我留下来了,反正她不会的可以问我。”
孟良目瞪口呆,好半天后才颤颤地伸出手指指着孟良,脸上写满了“无耻!真是太无耻了!”。
普通人家,哪里会知道所谓的经脉图,知道各种穴位,偏偏秘籍上到处都写这些,就算是为了修炼,杜云夕还是得回头找孟珩。
孟珩唇角勾了勾,手捻起一块红豆糕,放入嘴里。
孟良见他完全没有羞愧的意思,啧啧了好几声,一低头,看见糕点被儿子解决了大半,连忙加快了食用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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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夕的强烈要求下,杜云瑶总算养成了进来之前先敲门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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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夕收好逍遥游,笑了笑,“这么快!”她是三天之前定做的。
云瑶说道:“那个铁锅就要一两银子,铁匠自然乐意先做你的。”
寻常的大铁锅是一百五十文钱,但是云夕这个可不一样,分成了四个格子,十分麻烦,所以铁匠在看了设计图以后,直接收了一两银子。
云夕现在并不缺钱,所以并不将一两银子放在眼中,甚至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她知道这铁匠给的工钱还是比较厚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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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气转冷,店铺里的生意也不复以往,所以云夕便打起了串串香的主意。她已经将后罩房专门开辟一间,拿来种植冬天的蔬果。
至于锅底,云夕打算做四种,麻辣的红汤、用大骨汤熬成的白汤、鲜香的菌菇汤和海鲜汤,足够满足不同口味的客人需求。
比较麻烦的反而是每天开店之前,将这些东西串起来的活,反正杜周氏和杜一福到时候肯定是会帮忙的。
工具到手后,云夕当天晚上就做起了串串香,杜家的人口味要清淡一些,所以云夕直接煮了菌菇汤,那香气勾引得人口水直流。在前两天,她早在木匠那边定做了至少一千根木签。
对于他们这样做熟了的木匠来说,一千个木签也就是一天的功夫,卖了云夕一百文钱。云夕打算若是生意好的话,那她到时候木签就专门在他们家定做。
她将云瑶喊来打下手,花了不到半个时辰时间,串好了大概一百个的签子,足够他们家晚上吃了。品种有猪肉、虾、豆腐、鹌鹑蛋、香菇、土豆、青菜和大白菜。
不得不承认,这种吃法对于这时代的人而言实在新奇,在滚烫的汤底中烫熟了的串串香,在拌上各自喜欢的佐料,味道别提多美了,大家边吃边不住地点头。在尝过这味道后,全家人都对着生意有了信心。
杜周氏问道:“那仙草冻和凉粉还卖吗?”
云夕咬了一个鹌鹑蛋,说道:“先不卖了,等夏天的时候,再继续卖,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
杜周氏点点头,又感慨,终究还是他们家人手不够啊,不然就可以两家店一起开了。至于找三房帮忙?再蠢的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云夕觉得这样挺好的,不同季节卖不同的东西。
☆、第五十一章 凶残的哞哞,余浩被咬
云夕在昨天便已经贴出公告,告诉经常来往的客人,他们店铺冬天的时候要卖别种的新鲜吃食。不少人对此都十分的期待。
说也好笑,他们店铺生意这么好,眼红的人自然不少,只是大家怎么也都琢磨不出凉粉和仙草冻的配方,到现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杜家赚大钱。至于威逼利诱,不少人都知道云夕是曾赋货真价实的老师,加上云夕的身手摆在那里,大家自然都十分忌惮。尤其仙草冻最需要的就是那仙人草,在找不到仙人草的情况下,他们想要偷学也没法。
比起仙草冻和凉粉,串串香其实更容易被人学走。但云夕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冬天最缺的就是新鲜的蔬菜,每到这个时间,蔬菜价格至少要翻上几倍,普通老百姓基本都靠着地窖中储存的萝卜白菜过日子。可是云夕就不一样了,她手头有异能,还懂得温室种植,种植一些青菜什么的,对她一点压力都没有。
商议好了开店的事宜后,杜周氏对云夕说道:“我记得,你这回打算休息个五六天,对吧?”
云夕点点头,她原本以为准备串串香得花好几天,现在想来,却比想象中要容易许多。
杜周氏笑道:“咱们明天全家一起去城里,买些棉花、棉布回来。只怕再过十天,按照以往的天气,就要一下子转寒了。咱们家今年有点闲钱,正好给全家置办两套的棉衣和新的床褥。”
云夕歪头道:“还是后天吧,后天我恰好要将十瓶千鹤膏送到王记药铺那边。”然后她就可以入手一百两啦,想到这里,云夕的心中都哼起了小曲。
杜周氏点头,“那就后天。”迟一天也没什么。
杜一福摆摆手,“你们去就好,我就不去了。”他对于逛街什么的实在没兴趣啊。
在有哞哞的情况下,云夕他们也不需要大伯来帮忙拎包,点点头算是放过他了。
杜云瑶也十分激动地说着要给自己买两色的绢花。她虽然和云夕天天往城里跑,时间却都用在开店上,还真没有机会去多逛逛呢。
杜周氏怜惜她这段时日十分辛苦,还表示愿意一人给她们一百文,让她们买点自己喜欢的。无论是云瑶还是云夕,都不缺这钱,但毕竟是长辈的心意,她们也就笑纳了。
等十月一号的时候,三个女人坐上牛车进城去。杜周氏带了五两银子,云夕则带了二两银子,到时候随便买点东西就可以,杜云瑶则准备了五百文钱。
到了城里后,他们便从牛车上下来,云夕直接将牛车停在了门口。旁边有人好心提醒:“呀,你们牛就这样放着,小心被偷走啊。”
云夕微微一笑,“不会的。”
她家哞哞可凶残了,之前来了一个路过村里的小偷,想要偷摸到杜家,结果……被哞哞给狠狠咬了一大口,差点没把屁股下的肉给咬下来。村里还有不少人跑来问她,这哞哞究竟是怎么养的。
这个时间来布店选购的人有不少,基本都是女客。
杜周氏一口气便买了三十斤的棉花,一斤棉花六十文,三十斤都快二两。
店里的伙计一看这架势,便知道是大主顾,专门让一个伙计来招待他们。
除此之外,杜周氏顺手扯了用来做里衣的细棉布,各色的丝织品七七八八一共买了一两多。云夕和云瑶在旁边挑选着喜欢的花样。
杜周氏还买了各色用来刺绣的丝线,按照她的说法,云夕和云瑶也该多学着点女红了。
无论是原身还是她,在女红这块的天赋真的不怎么样,想到这里,云夕便头大如牛。
他们买的东西多,伙计还想着帮他们送到外面牛车上,一抬头,却看见云夕一脸轻松地抱起二十斤的棉花,嘴角忍不住一抽。
买了这些东西后,三人转到了首饰店。
杜云瑶立刻冲了进去,心心念念都是她的绢花。
云夕不由失笑,也跟着进去。这家店的绢花做得十分别致,虽然价格有点贵,但是不少女子还是咬咬牙,用省下的银钱买一个佩戴着。
杜云瑶选了三种,她见云夕选了一个迎春花样式的,还十分大方地表示记在她账上。
女人对于首饰这些东西都没什么抵抗力,杜周氏也是如此,直接挑选了牡丹的花样,然后又在石榴花和海棠花上犹豫。
云夕觉得,这有什么有犹豫的,两个一起买就是了,这里的绢花一个也就是二十文钱。
她劝道:“难得出来一趟,就都买了,轮流戴,也好看。”
杜云瑶也在旁边点头,“就是,娘,你选了就是,我来付钱。”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事实上,她买绢花,所用的就是杜周氏给她的一百文钱。
杜周氏直接被逗笑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声的惨叫。
还有几句议论飘了进来。
“瞧瞧,这是打算偷东西,所以被这牛咬了吧,活该!”
“看起来还像是读书人的样子呢,却做这种小偷小摸的行径。”
云夕同云瑶和杜周氏交换了一个眼神,连忙先出去看看。一听这话就知道是他们家的牛咬了小偷。
只是等出去后,三人都愣住了。
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捂着自己被咬的屁股,眼泪都疼得掉出来了。不是别人,正是余浩。
本人隆重推荐一下好基友五女幺儿的文文《空间之王妃升职记》
五年婚姻,一朝生变,豪门贵妇李筱玫穿越成了大雍国的炮灰王妃李晓媚。
王爷丈夫冷漠无情,视她如无物;太妃婆婆阴狠跋扈,视她为家门耻辱;嫡子嫡女们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更别提让她享受嫡母的尊敬;就连侧妃庶妃们也各个嚣张狂妄,对她这个正妃任意欺凌侮辱。
李筱玫(李晓媚)郁闷了,作为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豪门贵妇,她委实不能应付自己目前的处境,好在意外获得了神秘空间,加上腹黑神兽保驾护航,她悲催的人生才开始逆转。
欺凌她的贱人们,来来来,排好队,让本妃一个个的收拾。
☆、第五十二章 无需再忍,开揍!
旁边的人一边讽刺他,一边笑个不停。毕竟余浩这个样子实在太好笑了。
云夕怔了怔,也忍俊不禁,云瑶更是直接爆发出大笑。看到余浩过得不好,她比云夕还要来的开心。
余浩看到她的出现,眼睛亮了亮,然后又马上想起自己这幅丢脸的模样,咬了咬牙,道:“云夕,你快解释,我不是小偷啊。我只是看到你们在里面,想要同你们打招呼而已。”
谁知道他才刚经过,这头疯牛就突然咬了他。想到这里,余浩恨不得将这疯牛剁成碎肉。
即使是最讨厌的他的云瑶也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好歹余浩成为张家的女婿后,并不缺钱,不至于看上他们那点布,云瑶在旁边幸灾乐祸地拉稳了仇恨,“这不是余家的秀才吗?哈哈哈,哞哞咬得好!”
云夕在旁边淡淡补充了一句,“请叫我杜姑娘,我们不熟。”
大家这才知道原来余浩就是那张家的女婿,一个个眼睛都要亮成电灯泡了,将热闹看到底。
托余老娘同那王举人的恩怨,余浩在城里的名声还是挺大的。更何况,大家可没忘记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事情——余老娘收买弘文大师散播流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