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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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称灵犀的少女却忍不住皱眉,“为什么是你付钱?”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男子结账才是吗?
  云夕脸上的笑意若有似无,云淡风轻道:“这个啊,因为在我家,我负责养家糊口的。”
  灵犀目瞪口呆地看着前一刻她还十分欣赏的美男,她实在很难接受这谪仙般的男子却被包养的现实。她手指着云深,问道:“那他在家干嘛的?”
  云夕道:“他只需要貌美如花即可。”然后她叹了口气,“只是他最近开销越发大了,让我压力山大。”
  灵犀眼中原本的欣赏犹如被风吹了的烛火一样浇灭了——搞了半天,居然是个靠女人养的小白脸。
  倘若是其他男子,肯定一点都不想被吃软饭的小白脸,可是云深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就乐意吃云夕的软饭。
  他眉毛一挑,是数不尽的风流韵味,声音犹如清涧之泉,“嗯,再买两把扇子就够了。”
  云夕痛心疾首,“要是超支了的话,就没你晚饭吃了。”
  云深略一沉吟,觉得还是晚饭比较重要,“那还是回去吧。”
  两人携手走出这家店铺,云深把玩着手中刚刚买的扇子,若有所思的样子。
  云夕下意识地回头,恰好同那灵御的眼神对视,她收回视线,声音放轻了不少,“你说,那两人又是谁?”
  “大概是哪国的王孙贵族跑来大楚吧。”从刚刚那名叫灵犀的女子的话语来看,这两人明显就不是大楚人。至于身份,云深是从那名叫灵御的男子身上判断而出的,那气场绝非寻常人所能拥有的,尽管他收敛得很好,可是早就习惯伪装的云深对于这方面十分敏锐,他可是有十多年的经验的。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都决定让手下打探一番。一般情况下,别国的王孙贵族,若是抵达京师的话,都会来一个官方的拜会,至少也会递帖子给天子,当然见不见,又是楚息元自己的选择了。
  云深这边是让云夕曾经见过的墨烟出面,她则是交由万事屋。
  万事屋一开始还盯着,只是没几天的功夫,便同云夕汇报说那两个人离开京城了,并且说,两人身边都有不少的高手,所以他们也不敢太接近,只是远远地跟着,先前还差点被发现。
  云夕想了想,让万事屋撤了回来。
  花开一朵另表一枝。
  在自己的书房中,云深拧眉看向墨烟,“他们两个派人打探锻铁的事情?”
  墨烟点头,“是这样没错。要继续跟下去吗?”
  云深果断道:“继续跟下去。”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不过还是以安全为上。”
  墨烟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的笑意:他觉得比起先前,现在的主子似乎要多了一丝的人味,这样的变化也不坏。
  ……
  在五月中旬的时候,云夕和云深、孟良一起来到了一片的虞美人花田,那里正是埋葬孟芷芸的地方。此时正是虞美人盛开的时间,红色的花瓣铺成一片的海洋,那太过绚烂的眼神几乎要灼烧了人的眼睛。
  在花海前,是一块墓碑。
  墓碑上只是简单地刻着孟芷芸三个字,寻常出嫁的女子,墓碑前面都会冠上丈夫的名字,可是孟芷芸的却不同,仅仅只是刻着她的名字,其他的一概全无。
  云夕低声道:“我还以为她会埋葬在云家的家墓中。”
  云深嘴角勾起讽刺的笑意,“云家的那个只是空棺。”
  云夕明白了,只怕是孟良偷天换日,把自家姐姐的尸体偷出来,重新下葬在这个地方。不过她也觉得,对着这一片漂亮的虞美人花海,总比将来和云穆合葬的好。
  云深对着墓碑,声音平静,却又一种令人动容的感情,“娘,这是云夕,我所认定的妻子,我带她来看你了。”
  孟良站在一旁,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叹了口气,神情严肃中带着几分的怅然。
  云夕静静地看着墓碑,眼前似乎可以浮现出一个风华绝代的身影。即使过去十多年,一些见过孟芷芸的人在提起她时,总是会忍不住感慨那岁月也消不掉记忆的绝色姿容。那时候的孟芷芸,又有过什么样刻苦铭心的经历和感情呢?
  最后她只是在心中对孟芷芸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会站在云深身边,同他一起面对。
  忽有一阵风轻轻拂过她的脸,像是有人在温柔地抚摸,又像是低声的细语。
  云夕眨了眨眼,却感觉到袖子下,云深的手指勾住了她的手指。
  生死挈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题外话------
  啦啦啦,我每天都是九点五十分到十点钟更新哦,如果在那之前看到更新,说明我是在抓虫子
  ☆、第二十三章 赴宴,故人相逢
  人们都说六月的天,孩子的脸。但云夕觉得七月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这天气同样也是说变就变。
  早上还是晴空万里,刚吃过午饭没多久,立刻乌云密布。那时候云夕心血来潮,还将书房中的一些书籍拿出来晒一晒。发现天色不对,立即和几个丫鬟将书赶紧重新收起来。
  等她们收好全部的书籍后,哗啦啦的大雨就这样倾泻而下。
  夏天的雨,来的急,去的也快。只是一刻钟,雨势便渐渐减小,从前面豆子大的雨水变成了丝线一般的细雨。
  春分正好从外头回来,她出门的时候不曾想过会下雨,根本没有带伞,虽然在下雨时,及时躲屋檐下了,但不可避免的,衣服和头发都被淋湿了一部分。
  云夕吩咐道:“先去洗澡换好衣服吧,湿哒哒的穿身上,小心着凉了。”
  春分点点头。
  过年期间,她在凤凰县定做的那些纺织车已经做好,其中红姑让人送了一百辆过来,春分便是过去码头亲自指挥,将这些纺织车送到厂里的。只是没料到运气不好,回来途中突然就下雨了。
  春分点点头,等重新梳洗过一番后,才神清气爽出现在云夕面前,“姑娘,白衣教的人说了,这纺织车,等上手了以后,一个时辰产出的布是原本的两倍。而且那些女工也说用了这个感觉更轻松。”
  云夕点点头,效率摆在那边,就算她们给的待遇再好,也不至于会亏本了。
  云夕道:“既然纺车已经到了,厂房也建好了,那么可以开始招收京城的女工了。”
  立秋在旁边道:“那些公告已经贴了出去。”
  纺织厂,主要是以红姑的名义弄的。
  云夕道:“等开始招收女工了后,我也过去看看,嗯,顺便一起过去看看温泉庄子好了。”
  温泉庄子也已经盖得差不多了,原本以为也就盖六个,最后又多出了一个。七个温泉庄子在手,云夕都要成为京城中拥有最多温泉庄子的人了。
  加上云深给她的那两个,那就是九个了。
  “不过云瑶还没回来吗?”云瑶这丫头也是马不停蹄,现在已经在写第三本小说了,让云夕颇感有趣的是,第三本却是所谓的退婚流。被认为空有美貌没有脑子的女主被未婚夫惨遭退婚,背后却是医圣的弟子,且拥有多重身份。一个是女扮男装成南风馆中卖艺不卖身的绝色小倌——实则是这南风馆的幕后掌控者,利用这个收集情报。其二是草包之名远扬的侯门嫡女。其三则是见钱眼快见死不救的神医。
  只是因为第三本涉及得比较多,又有许多云瑶不了解的地方,云瑶以外出取材为名跑出去溜达了。她本身功夫在那边,就算打不过,也跑得过,身边还有胡杨和谷雨跟着,云夕对她的安全倒是不担心。
  银丹端了一份刚出锅的点心出来,说道:“没看到云瑶姑娘回来。”
  云夕觉得云瑶虽然在她面前总是爱撒娇卖萌,可是在外做事还是挺有章法的,也就是问一句罢了。
  等吃了半盘点心后,云瑶便回来了。
  云夕看她心情不错,忍不住笑了,“怎么,遇到什么好事了?”
  云瑶抿唇笑:“我在外面遇到纪将军的孙子纪为止了。他可笨了,居然将一个招摇撞骗的江湖小混混真当做了高手,还想拜他为师呢。看在他是我粉丝的份上,我当然不能让他吃亏,就将那骗子给狠狠揍了一顿。”
  云瑶好奇问道:“不过姐姐,那纪家可是将门世家,门下也有不少好手,怎么这纪为止就没一个像样一点的老师?他好歹也是纪将军最宠爱的孙子。”
  云夕嘴角勾了勾,“纪家所擅长的是大开大合的刀法,手下的大师也都是这方面的好手,偏偏纪为止在刀法一道上简直是一窍不通,纪家平日也只能教导他一些强身健体或是拳脚功夫。秘籍这种东西可不是随便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想,她觉得自己当初简直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她运气十分不错,刚穿越没多久,就遇到了云深,甚至还被他传授了无上功法,连带着云瑶也得了好处。
  后来才知道,就算是中等偏上的武功秘籍,在江湖上依旧能够引得不少人趋之若鹜。
  云瑶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那江湖骗子说自己会传说中的金刚罩,刀枪不入,把那小子唬得一愣一愣的。”
  云瑶似乎觉得这很好笑,不住地捂嘴乐。
  银丹却突然拿了一张请帖进来,“姑娘,这是长公主府的请帖。”
  云夕接过帖子,却发现是月底长公主四十五岁的生辰寿宴。
  银丹说道:“我听闻长公主将京城青年才俊和名门淑女都邀请了不少,收到帖子的最少也有上百人,宴席便设在了琉光园中。”
  琉光园是楚息元登基五年后,赏赐给这位端长公主。先帝在世时,甚为宠爱宫中的沈贵妃,甚至为爱妃建造了这耗费上百万两的琉光园。琉光园最著名的一处精致,便是在湖面上,用玻璃和琉璃制造出一个琉璃馆,行走于上面,仿佛漫步于水上一般,阳光照样在琉璃之上,反射出绚烂的光芒,美不胜收。
  只可惜这位沈贵妃却是个没福的,她膝下所出的皇子在七岁之前便死于天花之下,她也因此大受打击,缠绵病榻,不到半年就去世了。那位先帝爷对她倒也真爱,封了那位小皇子为瑞亲王,甚至还想将沈贵妃封为皇后。那时候的皇后娘娘可还健在呢。
  后来倒是因为大臣们的反对没有成立,只是沈贵妃去世后,先帝不到一年也跟着去了。说实话,这两人的去世,反倒让大楚从到上下都松了口气。
  楚息元当时作为嫡子,可若不是他那弟弟去世,他这皇位都未必能到手。对于这所谓见证了先帝和沈贵妃爱情的琉光园更是没兴趣,只是琉光园修建得实在精致漂亮,若是白白搁在那边,反而浪费了。所以他索性赏赐给了端长公主。
  帖子上邀请了云夕、云瑶和杜周氏。倒是没有朵朵的名字。毕竟在大家眼中,朵朵就是云夕的远房表妹,关系不如云瑶和杜周氏等人亲近。不过朵朵平素也不爱参加这些宴席,云夕有时候会为了让她多认识一些人,带她出去。
  只是以前的端长公主,就算是过生辰,最多也就是邀请几家交好的过去吃个宴席,倒不像是这次一样大张旗鼓。云夕想起了这几日闹的沸沸扬扬的苏幕遮事件,多少也明白了长公主的意思。
  前些天,陆翊染放出话来,她将来的驸马已经决定是苏幕遮了。
  苏幕遮何许人也,京城人稍加打听一下就知道。那可是引得叶敏行和陆翊染争风吃醋的绝色小倌,就算他是清白的,已经被陆翊染买下了,可是曾经的身份摆在那边。这样的一个人,即使是小门小户,都未必愿意将女儿嫁给他,更何况是给一个受宠的郡主当郡马。若是当面首玩玩也就算了,偏偏她还弄得像是真爱一样,非他不可了。
  不少追求陆翊染的王孙贵族,脸面都被这位给踩在了脚下,心中分外不满:这岂不是说他们还比不过一个小倌?
  反对的声音自然不小,不少人都觉得陆翊染这一举动实在太过荒唐。只是陆翊染却像是被苏幕遮给迷了心智一样,铁了心,就要他当郡马。
  再加上苏幕遮的双眸皆是碧色,犹如最上等的翡翠,好看是好看,许多人却觉得他血统不纯,并非大楚人,意见就更大了。
  陆翊染对于这些反对声浪置若罔闻,每日带着苏幕遮出去游山玩水,好不快活。
  端长公主之所以邀请了那么多的青年才俊,未尝也没有从中选出一个合适郡马的想法。
  不过云夕觉得,这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京城这些有名有姓的公子哥,她基本也是知道的,以长相著称的几位都曾见过,还真没有一个比得过那苏幕遮的。嗯,除了他家云深。
  不过云深已经名花有主,端长公主平素也不是那种任意妄为的人,反而颇为讲理,所以自然不会将主意打到云深头上,退而求其次地看能不能找到其他对象。
  她想了想,既然上门的话,总不好空手,总得带上些贺礼。端长公主比起兰花,更爱华贵的牡丹。云夕院子中,现在牡丹数量也不少,黑色牡丹要留作天子寿宴的贺礼。
  到底该送什么给端长公主好呢?
  云夕目光落在院子中那洛阳红身上。她的院子中,栽种了五株的洛阳红,其中最多的一株洛阳红甚至能开三百多朵的牡丹,每一株都造型古朴苍劲有力。每一株至少高两米……
  即使现在已经七月,是牡丹结果的季节,院子中的牡丹因为她的异能缘故,依旧怒放枝头。
  云夕觉得,到时候可以移植一株过去给她当寿礼,反正这时代她调查过了,一株牡丹最多也就是几十朵花,哪里有这样的牡丹树。更别提,花期还如此之长。
  云瑶和杜周氏同她一起,代表着杜家,所以三人只需要送上一份礼物即可。
  ……
  大约十天过后,纺织厂果真招收了大约一百个女工。这也同穆彤彤等人努力张贴公告有关系。这纺织厂也是在官府中备案过的,因为背后有云夕这位明郡主支持的缘故,倒是没有人敢来找麻烦。
  加上温泉庄子也建好了,云夕便带着云瑶和朵朵一起过去看看。朵朵现在是白衣教的圣女,武功在短短半年内,进步飞快,给了云瑶很大的压力。
  在红姑不在的情况下,朵朵在京城的白衣教姑娘中身份最高,穆彤彤等人有事自然得先问过她。朵朵在接手了这些工作后,整个人倒是成长了不少。
  李于氏不知道她的圣女身份,只当孙女是见识多了,加上还有两位宫里姑姑的指点才有了这般的变化。
  这也是因为云夕平素经常帮朵朵遮掩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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