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这样一想,宁绎便朝电话那头道:“你别急,警.察不会无缘无故抓人的,如果林阿姨没什么事, 应该很快就能回来。”
顿了顿,他补充道:“我现在人不在北京,我先帮你找人打听一下情况,有了消息马上给你回电话。”
林冉冉泫然欲泣道:“宁绎,我真的很担心我妈妈……”
“那我——”刚蹦出了两个字,宁绎又生生将后面的“这就回来”咽了下去,想了想,他道:“你别哭,我找人帮你问问。先挂了,行吗?”
好说歹说先将电话给挂了,宁绎又给一位在公安系统的伯父打了电话过去,简单将事情说了,拜托对方帮自己了解一下情况。
三言两语将事情说完,宁绎坐在车里,犹豫了一会儿,又直接给盛谨常拨了个电话过去。
意外的是,林冉冉打不通的电话,他刚拨过去便打通了。
宁绎心头微微诧异,但还是极其礼貌地开口:“盛叔叔,刚才冉冉打电话给我,说是家里出了点事,也联系不上您……您要不要回家看一眼?”
盛谨常是有意接这一通电话的,他知道出了事情若是找不到他,林冉冉再能去找的,便只有宁绎。
其实盛谨常一直很喜欢林冉冉这个继女,因为这个孩子善良懂事知进退,当初她和盛子瑜还要好时,是曾经将他这个混世魔王女儿带好过那么一阵的。
只是眼下他对任何与林艺兰有关的人或事,都再提不起任何怜悯之心。
时隔多年,他再次辗转找到当年将景时的画作高价卖出的那家画廊的老板,试图问出当初那些画作买主的地址。
本以为会困难重重,却没想到那个老板记得异常清楚,当下便将那个买主留下的地址告诉了他,还说:“那家人挺可怜的,本来是一对国外留学回来的教授夫妇,他们经常来我的画廊里看画,后来他们的女儿刚生下来没多久就被人偷走了,报警了也什么都没找到,最后两个人没过多久就离婚了,男的回了美国,女的另外结婚了,他们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我还去看过那房子呢。”
原本盛谨常听得一头雾水,后来派张秘书去暗中联系那位还留在国内的太太,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林艺兰居然在她家当过保姆。
这样一来,很多解释不通的事情便有了答案。
当年林艺兰一直在这对教授夫妇家当保姆,这家的女主人毕业于英国皇家美院,有十分高的艺术造诣,而林艺兰或是耳濡目染,或是有意请教,所以才能够投景时所好,与她有那样多的共同语言,一跃成为她最信任的闺蜜。
甚至就连当年买下景时的画作,也许都是林艺兰借着女主人的名头,这样才没有让画廊老板起疑心。
更何况,正是因为和这对夫妇一同住在高档公寓里,所以林艺兰在景时面前塑造的旅居欧洲多年的富家女形象才一直没有被戳穿。
如果说盛谨常之前还不敢百分百确定令仪就是林艺兰,现在新摆在他眼前的证据,足以令他对这个事实确信无疑了。
况且,周律师那边迟迟没有消息传来,他始终没有找到林艺兰从孤儿院领.养.孩.子的记录。
这甚至让盛谨常起了疑心:也许林冉冉根本就是当初那个教授夫妇家中被偷走的女婴。
耐心等宁绎说完,盛谨常连半分惊讶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道:“行,我知道了。”
顿了顿,他又道:“宁绎,辛苦你了。不过下一次,我们家的事情还是不麻烦你了。”
宁绎知道盛谨常要面子,他以为盛谨常是因为家丑外扬而迁怒于他,刚想向他解释是林冉冉主动找到他,但略想一想,还是将话咽了下去,只是平静道:“好,盛叔叔,我明白了。”
等到挂掉电话,宁绎才终于察觉出一丝不对劲来。
对于林艺兰被警察带走这件事,盛谨常没有表现出半点关心也罢,连一丝诧异都没有。
还有刚才盛谨常的那一番话,宁绎终于渐渐回过味来,他不是迁怒于自己,而是摆明车马不准他再插手这一件事。
再结合之前林冉冉那说的找不到盛叔叔,宁绎越发觉得奇怪。
盛谨常的种种举动,分明是要让已经被警察带走的林艺兰自生自灭。
没隔一会儿,伯父的电话便打了回来,他在电话那头说:“你说的那个林什么,是警方接到举报,说她有很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一旦坐实起码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你怎么和这种人扯上关系的?这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宁绎暗暗吃了一惊,“我是帮一个朋友问的……这事很严重?现在已经确定是她了?”
“具体我不清楚,还要再调查,不过应该差不离了。”伯父的重点显然不在这里,转而重重地教训道,“你身边都是什么狐朋狗友?少和这些人混在一起玩行不行?”
他握着手机坐在驾驶座想了半天,可也没想明白这演的到底是哪一出戏。
林艺兰如何他是根本不关心的,他唯一担心的是这件事会不会影响到盛家,进而又影响到盛子瑜。
若是严重的经济犯罪,想必靠林艺兰一人是做不出来的,哪怕将林艺兰抓了进去,公司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刚才他和盛谨常通电话,对方对这件事却又是高高挂起的态度,似乎全然不认为这会对盛家有任何影响。
实在是想不明白……算了。宁绎重重晃了晃脑袋,能做的他都已经做了,在没有得到进一步消息之前,他决定不再去想这件事。
他在花鸟市场找到盛子瑜的时候,她已经挑好了一只绿毛鹦鹉,喜滋滋的正准备付钱。
看见宁绎过来,她赶紧朝他招手,得意洋洋地拿着手里那根鸟毛对着鹦鹉比划道:“小宁宁小宁宁,你快来看,它是不是和咕咕长得一模一样?”
看着那只绿色的牡丹鹦鹉,宁绎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咕咕是和尚鹦鹉,纯色的,脖子上没有这一圈红毛。”
他甚至有些怀疑:“你到底有没有正眼看过他的咕咕?”
盛子瑜收回捏着鸟毛的那只手,颇有些讪讪的,但还是嘴硬道:“他的咕咕臭死了!干嘛要我正眼看它!”
宁绎极力忍住没有翻白眼,让她将那只牡丹鹦鹉还给人家:“我来挑吧。”
毕竟是和咕咕共享过口粮的人,宁绎很快便挑中了一只绿色的和尚鹦鹉,老板说这只鹦鹉有四个月大,正好和胖虫虫的咕咕差不多大年纪。
盛子瑜对着鹦鹉观察了一会儿,又拿出那根鸟毛仔细对比了半天,自觉应该没有破绽了,这才喜滋滋地对老板开口:“那就要这只了吧!”
说完她又伸手去逗那只和尚鹦鹉:“哇,你看起来和咕咕一样蠢哎!”
话音未落,那只和尚鹦鹉的脑袋突然往前一伸,狠狠在盛子瑜手背上啄了一下。
“嘶!”盛子瑜痛得跳起来,眼泪瞬间就飚出来,她泪眼汪汪的看一眼手背,被啄出了一个浅坑。
她气不打一处来,反手就拍在了那只鹦鹉的脑袋上,“我回去就把你炖了吃!”
盛子瑜其实很喜欢之前的那只小可爱牡丹鹦鹉,因为它又乖又黏人,还会将毛茸茸的小脑袋贴在她手心里蹭。
顿了顿,他补充道:“我现在人不在北京,我先帮你找人打听一下情况,有了消息马上给你回电话。”
林冉冉泫然欲泣道:“宁绎,我真的很担心我妈妈……”
“那我——”刚蹦出了两个字,宁绎又生生将后面的“这就回来”咽了下去,想了想,他道:“你别哭,我找人帮你问问。先挂了,行吗?”
好说歹说先将电话给挂了,宁绎又给一位在公安系统的伯父打了电话过去,简单将事情说了,拜托对方帮自己了解一下情况。
三言两语将事情说完,宁绎坐在车里,犹豫了一会儿,又直接给盛谨常拨了个电话过去。
意外的是,林冉冉打不通的电话,他刚拨过去便打通了。
宁绎心头微微诧异,但还是极其礼貌地开口:“盛叔叔,刚才冉冉打电话给我,说是家里出了点事,也联系不上您……您要不要回家看一眼?”
盛谨常是有意接这一通电话的,他知道出了事情若是找不到他,林冉冉再能去找的,便只有宁绎。
其实盛谨常一直很喜欢林冉冉这个继女,因为这个孩子善良懂事知进退,当初她和盛子瑜还要好时,是曾经将他这个混世魔王女儿带好过那么一阵的。
只是眼下他对任何与林艺兰有关的人或事,都再提不起任何怜悯之心。
时隔多年,他再次辗转找到当年将景时的画作高价卖出的那家画廊的老板,试图问出当初那些画作买主的地址。
本以为会困难重重,却没想到那个老板记得异常清楚,当下便将那个买主留下的地址告诉了他,还说:“那家人挺可怜的,本来是一对国外留学回来的教授夫妇,他们经常来我的画廊里看画,后来他们的女儿刚生下来没多久就被人偷走了,报警了也什么都没找到,最后两个人没过多久就离婚了,男的回了美国,女的另外结婚了,他们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我还去看过那房子呢。”
原本盛谨常听得一头雾水,后来派张秘书去暗中联系那位还留在国内的太太,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林艺兰居然在她家当过保姆。
这样一来,很多解释不通的事情便有了答案。
当年林艺兰一直在这对教授夫妇家当保姆,这家的女主人毕业于英国皇家美院,有十分高的艺术造诣,而林艺兰或是耳濡目染,或是有意请教,所以才能够投景时所好,与她有那样多的共同语言,一跃成为她最信任的闺蜜。
甚至就连当年买下景时的画作,也许都是林艺兰借着女主人的名头,这样才没有让画廊老板起疑心。
更何况,正是因为和这对夫妇一同住在高档公寓里,所以林艺兰在景时面前塑造的旅居欧洲多年的富家女形象才一直没有被戳穿。
如果说盛谨常之前还不敢百分百确定令仪就是林艺兰,现在新摆在他眼前的证据,足以令他对这个事实确信无疑了。
况且,周律师那边迟迟没有消息传来,他始终没有找到林艺兰从孤儿院领.养.孩.子的记录。
这甚至让盛谨常起了疑心:也许林冉冉根本就是当初那个教授夫妇家中被偷走的女婴。
耐心等宁绎说完,盛谨常连半分惊讶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道:“行,我知道了。”
顿了顿,他又道:“宁绎,辛苦你了。不过下一次,我们家的事情还是不麻烦你了。”
宁绎知道盛谨常要面子,他以为盛谨常是因为家丑外扬而迁怒于他,刚想向他解释是林冉冉主动找到他,但略想一想,还是将话咽了下去,只是平静道:“好,盛叔叔,我明白了。”
等到挂掉电话,宁绎才终于察觉出一丝不对劲来。
对于林艺兰被警察带走这件事,盛谨常没有表现出半点关心也罢,连一丝诧异都没有。
还有刚才盛谨常的那一番话,宁绎终于渐渐回过味来,他不是迁怒于自己,而是摆明车马不准他再插手这一件事。
再结合之前林冉冉那说的找不到盛叔叔,宁绎越发觉得奇怪。
盛谨常的种种举动,分明是要让已经被警察带走的林艺兰自生自灭。
没隔一会儿,伯父的电话便打了回来,他在电话那头说:“你说的那个林什么,是警方接到举报,说她有很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一旦坐实起码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你怎么和这种人扯上关系的?这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宁绎暗暗吃了一惊,“我是帮一个朋友问的……这事很严重?现在已经确定是她了?”
“具体我不清楚,还要再调查,不过应该差不离了。”伯父的重点显然不在这里,转而重重地教训道,“你身边都是什么狐朋狗友?少和这些人混在一起玩行不行?”
他握着手机坐在驾驶座想了半天,可也没想明白这演的到底是哪一出戏。
林艺兰如何他是根本不关心的,他唯一担心的是这件事会不会影响到盛家,进而又影响到盛子瑜。
若是严重的经济犯罪,想必靠林艺兰一人是做不出来的,哪怕将林艺兰抓了进去,公司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刚才他和盛谨常通电话,对方对这件事却又是高高挂起的态度,似乎全然不认为这会对盛家有任何影响。
实在是想不明白……算了。宁绎重重晃了晃脑袋,能做的他都已经做了,在没有得到进一步消息之前,他决定不再去想这件事。
他在花鸟市场找到盛子瑜的时候,她已经挑好了一只绿毛鹦鹉,喜滋滋的正准备付钱。
看见宁绎过来,她赶紧朝他招手,得意洋洋地拿着手里那根鸟毛对着鹦鹉比划道:“小宁宁小宁宁,你快来看,它是不是和咕咕长得一模一样?”
看着那只绿色的牡丹鹦鹉,宁绎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咕咕是和尚鹦鹉,纯色的,脖子上没有这一圈红毛。”
他甚至有些怀疑:“你到底有没有正眼看过他的咕咕?”
盛子瑜收回捏着鸟毛的那只手,颇有些讪讪的,但还是嘴硬道:“他的咕咕臭死了!干嘛要我正眼看它!”
宁绎极力忍住没有翻白眼,让她将那只牡丹鹦鹉还给人家:“我来挑吧。”
毕竟是和咕咕共享过口粮的人,宁绎很快便挑中了一只绿色的和尚鹦鹉,老板说这只鹦鹉有四个月大,正好和胖虫虫的咕咕差不多大年纪。
盛子瑜对着鹦鹉观察了一会儿,又拿出那根鸟毛仔细对比了半天,自觉应该没有破绽了,这才喜滋滋地对老板开口:“那就要这只了吧!”
说完她又伸手去逗那只和尚鹦鹉:“哇,你看起来和咕咕一样蠢哎!”
话音未落,那只和尚鹦鹉的脑袋突然往前一伸,狠狠在盛子瑜手背上啄了一下。
“嘶!”盛子瑜痛得跳起来,眼泪瞬间就飚出来,她泪眼汪汪的看一眼手背,被啄出了一个浅坑。
她气不打一处来,反手就拍在了那只鹦鹉的脑袋上,“我回去就把你炖了吃!”
盛子瑜其实很喜欢之前的那只小可爱牡丹鹦鹉,因为它又乖又黏人,还会将毛茸茸的小脑袋贴在她手心里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