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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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珍惜地用柔软的布巾擦了擦,然后放在他的手里。
  猎户真的很高,她只到他的胸前。
  莫小荷看着他胸前凸起的肌肉,心中幻想,他的怀抱一定既坚实又温暖。
  猎户接过银簪,双手颤抖,他深呼吸,拔下她头上的木簪,然后把荷花簪斜插上。
  阳光下,少女的睫毛扑闪着,唇色粉红,地面上是她和他拉长的影子,合二为一。
  静默许久,莫小荷微微一笑,水润的黑眸更加明艳,她在原地转了一圈,欣喜道,“怎么样,好不好看?”
  “好看。”
  简单的两个字,却是他的心声。
  他想,他配不上这么美好的她,他甚至想过退却。
  不是因为怕世人的眼光,而是,他不会给她带来幸福,她会永远活在别人的指点中。
  有些人,有些事,自从相遇的一刻开始,就被绑定住。
  或许,是宿命的安排。
  老天让他孤苦无依二十几年,现在,又把她带到他的身边。
  他发誓,他要用自己的全部一切,好好的爱她,只为让她一直保留最初那抹微笑。
  男主的名字啊,小莲要疯的节奏…
  起名无能,比强迫症可怕多了,抹泪…
  第012章 外家
  夕阳西下,天边一片火红的晚霞,那红红的颜色,就像莫小荷的脸颊。
  二人站在乡村的土路上,四目相对,眸中有藏着千言万语。他站在原地,目送她窈窕的背影离开,觉得自己的一颗心,滚烫滚烫的。
  老天,终于还是不忍心如此薄待他的吧。
  莫小荷回过头,看到不远处高大的人影,心里甜滋滋的,她迫切地希望赶紧到外婆家找一面镜子,照照头上的荷花银簪。
  挥挥手,她不想让他在原地等候太久,迈着欢快地脚步,朝着李家村而去。
  还没到门口,外公,外婆,大舅一家去全部迎出来。院子外,还摆着碗筷,看来听到隔壁大娘报信的时候,一家正在吃饭。
  “荷丫头,你来,咋不让你爹爹送你一趟呢?”
  走了将近一个时辰,莫小荷虽然是村里姑娘,却从小跟着莫景山读书习字,娇养长大的,上山打个猪草,都能喊累的主儿。
  好歹,搭个牛车,家里也不差那三五个铜板。
  “大舅,就这几步路,坐什么牛车,哪有那么金贵了。”
  大舅李大壮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汉子,因为舅娘早年小产,身子受损,到了快三十的头上,才好不容易得了一子一女。
  表哥李河在镇上拜了个师父,学打铁的手艺,学徒要做些伺候人的活计,一年也只有在农忙时分和过年能回来住些日子,清闲几天。
  表姐李秀就是莫小荷的小表姐,二人同年,生日差几个月。
  李秀长相清秀,是个憨厚的性子,老实本分,家里外的活计,缝缝补补都能拿得出手。
  前身高傲,却和不怎么识字的表姐,相处得不错。
  “你这丫头,倒是转了性子。”
  大舅娘文氏接过莫小荷的身上的布包,眼睛盯着山鸡放光。
  家里日子还凑合,农忙一过,就再也没见过油水。
  这次小荷拿来的肉有不老少,挂起来,每次炒菜放点借味,能做很多次,省着点,足够吃到入冬。
  山鸡看起来至少有五六斤,去掉毛重,加点土豆,炖一大铁锅,家里人可以美美的饱餐一顿。
  文氏叹息一声,又想起在镇上的儿子李河。
  上次农忙,李河回来,瘦成了皮包骨,在镇上,没少吃苦。
  这年头,有手艺的人,代表一辈子吃喝不愁。
  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哪个做师父的能不心怀芥蒂?
  所谓的学徒,就是免费打杂的,被师父磋磨,最后手艺能学到什么程度,全看个人。
  “大舅娘,表哥还没回来吧?”
  莫小荷极其有眼色地给外公外婆见礼,拉着表姐李秀的手,主动关心一番。
  印象中,大舅娘是个顶好的人,不贪婪,不爱占小便宜,她看到有肉高兴,不为自己,想的是表哥李河。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没呢,打铁铺子忙。”
  过了农忙,家里的活计也不少,现在就要拾掇农具,晾晒干菜,为冬日里做准备。
  文氏半个月前去到镇上看了一眼,那会李河太忙,母子只匆匆地隔着帘子说了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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