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 回返
李绩看着木兰不停的忙碌,心中很是欣慰,一个充实的人生,对不能修行的她来说,很重要。
木兰也曾向他问起过,如何在不影响红水格局的情况下能扩大木兰物流的影响力,从而帮助到更多的荒原部落人,李绩借口对经商不了解,搪塞了过去。
作为一个有前世经历的穿越者,就算他再不懂商业,就算是纸上谈兵,也能给她提出很多中肯,切实可行的经商手段;可是他不能这么做,过快的进程,不仅会毁了荒原,也会毁了木兰。
领先半步是时代的弄潮儿,领先一步就得扑街!
就这么磕磕绊绊的往前走,蛮好!有些东西,包括失败和挫折,必须亲身经历过,才会更珍惜,更能坦然面对,这是人生的一部分,李绩始终认为,对木兰来说,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改变荒原?那是需要数百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见到成效的,木兰活不了那么久,所以,一切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景罢了,一个种族,自己不努力,不求变,谁也帮不了!
“长大了!”李绩叹道。
“太大了!”肖老在李绩身后幽幽道。
李绩一怔,顷刻间明白了肖老头话中含意,是啊,在荒原,女孩子十四,五岁便可以嫁人,红水城也晚不了多久,基本上在流亡之地,女孩子到了十七,八已经是老姑娘,象木兰这样实岁已过十九的,便很容易引起旁人的流言蜚语。
对木兰现在的状况,其实李绩也很尴尬,实话说,他有些下不去手!
不是矫情,也不是装圣人,修真这玩意儿,把年龄上的差距几乎扩到了极致,需要怎生强韧的神经,才能让一个实际年龄已过一百二,三十的男人,冲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下手!
当然,在修真界这都不是事,黑羊那货三百多岁了,收两个数十岁的女修也没见他有什么不落忍!
修士和凡人不一样,如果木兰能修行,倒也好说,可她偏偏永远是个凡人体质,随着她每一次的转生,李绩年龄势必越来越大,数百岁,甚至上千岁的老怪物和一个十多岁的花季少女?这场面太辣眼,不忍看!
做不出决定,就只能顺其自然,有时候他就在想,为了这份情意,他都可以跨界冒险,又何必虚伪的在乎那些所谓的俗世禁忌呢?
想的容易,真正事到临头,他还是怂了!这一切,大概来自于前世深植于内心深处的价值观,他无法视而不见,如果他只是个青空土著,恐怕也根本不会考虑这些!
“木兰看书,最爱看那些女中巾帼,雌中豪强……她们,大部分都孤独一生!”
肖老头这些年和木兰相处,鉴于他这个年龄段的軟弱,早已把木兰当成了自己孙辈,照顾有加,所以对她的某些习惯爱好,看的很清楚。
对木兰的心思,他有所猜想,不过在这李上真面前,又哪敢直说?今日拐弯抹角的提一嘴,已经是提心吊胆了,金丹一怒,可不是他这老胳膊老腿能承受得住的。
木兰忙完手头活计,飞奔过来,和城中闺秀不同,她是绝不会碎步提裙秀斯文的,她最爱的,便是荒原的方式,大步流星,
“先生,肖伯,你们在说什么?在说我么?”
肖老头是有眼力的,急忙打岔道:“小老儿正和上真说呢,你这孩子,不爱女红描秀,不爱琴棋书画,偏偏整日鼓捣这些商贾之术,成何体统!”
木兰毫不在意的一甩头发,“商贾之术怎么了?那些描红书画的,难道就不吃饭不穿衣不用度?假斯文臭习惯,把她们扔到荒原去,一年之后,保证什么都会了!
再说了,谁说我不通书的?前次那书斋王师来宅中授课,还夸我文章写的好呢!”
李绩笑道:“哦?还有此事?说说看,写的什么?”
木兰就有些扭捏,不好意思道:“也不是什么很难的题目,当时院中有一只鸡,王师就让我以鸡为题,写篇短文。”
“你写的什么?念来听听?”李绩打趣道,木兰好看书,但她天赋不在此,让她写文章,那是难为她了,那王师也是个坏的,象鸡这样的寻常之物,反而更不好写,又何来好文章之说?
木兰脸红归脸红,不过荒原性格,却甚是大方,自己写的东西,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便大声念道:
“荒原有鸡,鸡之大,一锅炖不下……”
李绩,“……”
肖伯,“……”
快乐,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一个月后,李绩悄然离开红水城,他没和木兰道别,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女孩子很坚强,她顶的住!
回程时,他特意绕了个圈子,一个月前刚杀了三名血河道修士,现在原路返回纯属自找麻烦;
但麻烦,不是不想找它就不来的。
因为绕了圈子,所以李绩无意间进入了血河道的势力范围,这本来也没什么,就算在血河道势力范围内,也是散修无数,没人在意一个低调不惹是非的陌生修士,但一朵红云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血河道修士标识性极强的血遁。
有血河道修士在自己的地盘招摇而过,这本也没什么,李绩还没闲到去管这种闲事,但红云过后,紧跟着的二道遁光中,两名血河筑基修士之间的对话却让他彻底提起了兴趣。
“师兄,这般急促,却为哪般?”
“刘师叔那里发现了一个外域的金丹,就藏在前面不远的双合镇,方才传信过来,怕一人拿不下,特邀师傅过去相助!”
“如此,便要抓紧些了,这人也是歹势,竟闯进我血河之域,合该归附我血河道!”
两人一路言语,紧跟在红云之后;后面李绩听的真切,便戴上银色面具,追摄于后。
修道百余年,这是他头一次碰上这种传记小说中的情节,别人作主角几乎天天遇上的事,他百年才来一回,所以很惊讶,难道现在自己开始慢慢有了主角光环?
他倒不是为了救人,和他八杆子打不着,如果不是人手不够,这些天外来客早在裂缝出来时便会被逆天宗一一打杀,但既然血河道在其中伸了手,一贯喜好无事生非的他又如何忍得下从中搅合一把的机会?
那三个血河道修士找他麻烦的事,他还记着呢!
木兰也曾向他问起过,如何在不影响红水格局的情况下能扩大木兰物流的影响力,从而帮助到更多的荒原部落人,李绩借口对经商不了解,搪塞了过去。
作为一个有前世经历的穿越者,就算他再不懂商业,就算是纸上谈兵,也能给她提出很多中肯,切实可行的经商手段;可是他不能这么做,过快的进程,不仅会毁了荒原,也会毁了木兰。
领先半步是时代的弄潮儿,领先一步就得扑街!
就这么磕磕绊绊的往前走,蛮好!有些东西,包括失败和挫折,必须亲身经历过,才会更珍惜,更能坦然面对,这是人生的一部分,李绩始终认为,对木兰来说,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改变荒原?那是需要数百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见到成效的,木兰活不了那么久,所以,一切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景罢了,一个种族,自己不努力,不求变,谁也帮不了!
“长大了!”李绩叹道。
“太大了!”肖老在李绩身后幽幽道。
李绩一怔,顷刻间明白了肖老头话中含意,是啊,在荒原,女孩子十四,五岁便可以嫁人,红水城也晚不了多久,基本上在流亡之地,女孩子到了十七,八已经是老姑娘,象木兰这样实岁已过十九的,便很容易引起旁人的流言蜚语。
对木兰现在的状况,其实李绩也很尴尬,实话说,他有些下不去手!
不是矫情,也不是装圣人,修真这玩意儿,把年龄上的差距几乎扩到了极致,需要怎生强韧的神经,才能让一个实际年龄已过一百二,三十的男人,冲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下手!
当然,在修真界这都不是事,黑羊那货三百多岁了,收两个数十岁的女修也没见他有什么不落忍!
修士和凡人不一样,如果木兰能修行,倒也好说,可她偏偏永远是个凡人体质,随着她每一次的转生,李绩年龄势必越来越大,数百岁,甚至上千岁的老怪物和一个十多岁的花季少女?这场面太辣眼,不忍看!
做不出决定,就只能顺其自然,有时候他就在想,为了这份情意,他都可以跨界冒险,又何必虚伪的在乎那些所谓的俗世禁忌呢?
想的容易,真正事到临头,他还是怂了!这一切,大概来自于前世深植于内心深处的价值观,他无法视而不见,如果他只是个青空土著,恐怕也根本不会考虑这些!
“木兰看书,最爱看那些女中巾帼,雌中豪强……她们,大部分都孤独一生!”
肖老头这些年和木兰相处,鉴于他这个年龄段的軟弱,早已把木兰当成了自己孙辈,照顾有加,所以对她的某些习惯爱好,看的很清楚。
对木兰的心思,他有所猜想,不过在这李上真面前,又哪敢直说?今日拐弯抹角的提一嘴,已经是提心吊胆了,金丹一怒,可不是他这老胳膊老腿能承受得住的。
木兰忙完手头活计,飞奔过来,和城中闺秀不同,她是绝不会碎步提裙秀斯文的,她最爱的,便是荒原的方式,大步流星,
“先生,肖伯,你们在说什么?在说我么?”
肖老头是有眼力的,急忙打岔道:“小老儿正和上真说呢,你这孩子,不爱女红描秀,不爱琴棋书画,偏偏整日鼓捣这些商贾之术,成何体统!”
木兰毫不在意的一甩头发,“商贾之术怎么了?那些描红书画的,难道就不吃饭不穿衣不用度?假斯文臭习惯,把她们扔到荒原去,一年之后,保证什么都会了!
再说了,谁说我不通书的?前次那书斋王师来宅中授课,还夸我文章写的好呢!”
李绩笑道:“哦?还有此事?说说看,写的什么?”
木兰就有些扭捏,不好意思道:“也不是什么很难的题目,当时院中有一只鸡,王师就让我以鸡为题,写篇短文。”
“你写的什么?念来听听?”李绩打趣道,木兰好看书,但她天赋不在此,让她写文章,那是难为她了,那王师也是个坏的,象鸡这样的寻常之物,反而更不好写,又何来好文章之说?
木兰脸红归脸红,不过荒原性格,却甚是大方,自己写的东西,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便大声念道:
“荒原有鸡,鸡之大,一锅炖不下……”
李绩,“……”
肖伯,“……”
快乐,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一个月后,李绩悄然离开红水城,他没和木兰道别,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女孩子很坚强,她顶的住!
回程时,他特意绕了个圈子,一个月前刚杀了三名血河道修士,现在原路返回纯属自找麻烦;
但麻烦,不是不想找它就不来的。
因为绕了圈子,所以李绩无意间进入了血河道的势力范围,这本来也没什么,就算在血河道势力范围内,也是散修无数,没人在意一个低调不惹是非的陌生修士,但一朵红云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血河道修士标识性极强的血遁。
有血河道修士在自己的地盘招摇而过,这本也没什么,李绩还没闲到去管这种闲事,但红云过后,紧跟着的二道遁光中,两名血河筑基修士之间的对话却让他彻底提起了兴趣。
“师兄,这般急促,却为哪般?”
“刘师叔那里发现了一个外域的金丹,就藏在前面不远的双合镇,方才传信过来,怕一人拿不下,特邀师傅过去相助!”
“如此,便要抓紧些了,这人也是歹势,竟闯进我血河之域,合该归附我血河道!”
两人一路言语,紧跟在红云之后;后面李绩听的真切,便戴上银色面具,追摄于后。
修道百余年,这是他头一次碰上这种传记小说中的情节,别人作主角几乎天天遇上的事,他百年才来一回,所以很惊讶,难道现在自己开始慢慢有了主角光环?
他倒不是为了救人,和他八杆子打不着,如果不是人手不够,这些天外来客早在裂缝出来时便会被逆天宗一一打杀,但既然血河道在其中伸了手,一贯喜好无事生非的他又如何忍得下从中搅合一把的机会?
那三个血河道修士找他麻烦的事,他还记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