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暑假(上)
放暑假的第三天一早,沈清歌吃完早饭陪着吴卓芳去公园散步。
在树荫下走了一阵,两人都微微出了汗,便挑了一个亭子坐下。吴卓芳打开手袋,拿出一壶茶两个杯子来,今天泡的是玫瑰茶。
吴卓芳对这些吃的喝的很讲究,譬如她每天早上的早饭都是一小碗粥,黑米粥、小米粥、红豆粥……根据季节的不同有所调整。沈清歌跟着从小吃到大,粥不耐饥,她到了市一中以后,就会再买点饼干。还譬如吴卓芳喝的茶,绿茶、普洱、乌龙和各式各样的花草茶,她总是很耐心地摆弄这些。
吴卓芳喝了两口玫瑰茶,轻轻地开口:“一会儿回去,开始收拾行李吧。看看还有什么缺的,就趁这几天去补了。”
沈清歌有些意外,问:“去哪里?”
吴卓芳微微一笑:“三亚,要不要去?”
沈清歌垂下眼:“还有谁?”如果还有沈宽的一家,她着实是不愿意的。
吴卓芳心里叹了口气,道:“你去问问你同学,如果想去,就一起来吧。”
沈清歌双眼一亮,想了想道:“应该有一个。去一次大概要多少钱?”
“宾馆是免费的,机票要另外订,讲好我让小黄了一起订吧。”小黄是沈辽海公司里的秘书,吴卓芳有什么需要就会交代他,沈辽海有什么要跟她说的,也会吩咐他,两人跟他说话的次数,倒比彼此交流还要多些。
沈清歌在回家的路上就给安晓炎发了消息,她没多久就回了,激动道:吴奶奶万岁~~我一定没问题。随后就是一长串的身份证号,顺便约了沈清歌逛街买东西。
沈清歌正觉得没有合适的行李箱,泳衣也是好几年前的了,就答应了周六。周六要回“那个家”,正好可以在外面多消磨点时间,周一到周五,就让她在这里好好陪着吴卓芳吧。
******
周六一大早,安晓炎就用电话把她从床上挖起来。两人从早点到晚饭,计划在外面疯玩一天。
早点先跑到吴江路吃了小杨生煎,随后去淮海路太平洋买衣服,箱包因为觉得累赘,被安排在了晚饭后。
去海边当然是要买漂亮的泳衣和纱裙,虽然有安晓炎的撺掇,沈清歌最终还是没有买比基尼式的泳衣,而是选择了小背心和裙子的可爱搭配,而安晓炎之前拎着两件火爆比基尼,追着要沈清歌买,轮到她自己,不过也就是小背心加小裙子,被沈清歌鄙视了半天。
下午吃了饭,安晓炎又想拖着沈清歌去玩汤姆熊,沈清歌坚决不从,两人拉扯了半天,决定暂时分道扬镳,一个去玩游戏一个去看书。
于是两人又到了方大广场。游戏厅在五楼,书店在八楼。
走进书店的那一刻,沈清歌觉得自己全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她脚步轻盈地走在每一排的书架前,时而拿起一本感兴趣的翻阅几下。花了点时间挑了几本中意的,她看看时间还早,就付了钱到书店里的吧台坐着,叫了杯饮料,低头慢慢看了起来。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有人走到她的桌子旁,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问:“我能坐在这里吗?”
沈清歌一愣,慢慢回神,猛地抬起头,秦漠那一张带笑的脸就落入了她的双眼。
“秦漠?”她眨眨眼睛,看了看周围,“你……你怎么在这里?”
“和你一样啊。”秦漠抬起左手,手上拿着厚厚的几本书。
沈清歌连忙把在桌子上堆的有些凌乱的书整理了一下,分出半边来,示意他坐下。秦漠招手叫了服务生,点了饮料,又回头笑着看着她。
沈清歌没想到逛个书店也会遇到他,坐得有些紧张,周围都是陌生人,他们两个这样面对面的独处,好像还是第一次。
她的双眼游移着不看他的脸,就落在了他随手放在桌上的书上。等她看清了封面上的字后,她吃惊了:“你在看托福?”她抬头看了看他,“你打算出国读书吗?”
秦漠点点头,左手抚着新书的封面,没有作声。
“怪不得你的英文这么好……”沈清歌低声喃喃道,随后又问,“你打算高中毕业去那里读大学吧。”
秦漠拿出下面一本书给她看:“去那里好的大学就要看托福和sat的成绩,我进了高中,爸爸就让我开始准备了。”
沈清歌翻开sat的书看了看,合起来还给他:“看上去里面的数学也不是很难,最重要的还是英语吧。”
“对,我初中的时候,就开始恶补英语了,有阵子看到字母都想吐。”他收回书随手扔在桌子上,“所以学校的英文卷子我实在没什么时间看。”
沈清歌从没有想过,秦漠已经开始准备出国了。
市一中里家里条件好的学生有很多,他们这一代的父母只要有能力,都会尽力提供孩子出国留学的机会。但市一中本身就会个很好的高中,每年都会输送大量的学生去国内最好的学府,而送孩子去国外,却未必马上就能申请到满意的大学,因此很多父母都做着两全的准备。像秦漠这样全心全意准备美国高考的学生,还是很少的。毕竟市一中本身的学业压力也是挺大的。
沈清歌一下觉得自己和秦漠的距离又近了一些,因为她自己也是打定主意要去美国读书的,一下又觉得,秦漠高中毕业就要去那里读书,自己的计划却还要等四年的本科,现在想着将来,真觉得遥遥无期。
秦漠看她不说话,就找话题问:“你在看什么书?”
沈清歌有些不好意思地拿出一本给他看:“《狄公案》,是一个荷兰人写的。”
秦漠挑眉接过,边看书页上的作者介绍,边道:“你好像很喜欢探案推理类的书啊。”
“嗯,我喜欢这种曲折的情节。”她又拿起一本翻开,“这个作者是荷兰人,但是对中国文化很了解,又会很多种语言,写的比现在一些中国人都好呢,现在好多作者,就喜欢胡……”沈清歌说到一半,停住了,她的脸刷地红了起来,然后飞快地把秦漠手上的那本《狄公案》抢了回来。
“怎么了?”秦漠很疑惑地抬起头。
******
卡文……就先这样,回头暑假写全了一起修。
今天早上5点多就起床,累死我了,幸好交规笔试过了,98,哈哈
对了,萌萌的狐狸给我建议,让我直接把座位表写出来,恩,我写了,大家感兴趣的就去看看哈,么么小狐狸~~~
在树荫下走了一阵,两人都微微出了汗,便挑了一个亭子坐下。吴卓芳打开手袋,拿出一壶茶两个杯子来,今天泡的是玫瑰茶。
吴卓芳对这些吃的喝的很讲究,譬如她每天早上的早饭都是一小碗粥,黑米粥、小米粥、红豆粥……根据季节的不同有所调整。沈清歌跟着从小吃到大,粥不耐饥,她到了市一中以后,就会再买点饼干。还譬如吴卓芳喝的茶,绿茶、普洱、乌龙和各式各样的花草茶,她总是很耐心地摆弄这些。
吴卓芳喝了两口玫瑰茶,轻轻地开口:“一会儿回去,开始收拾行李吧。看看还有什么缺的,就趁这几天去补了。”
沈清歌有些意外,问:“去哪里?”
吴卓芳微微一笑:“三亚,要不要去?”
沈清歌垂下眼:“还有谁?”如果还有沈宽的一家,她着实是不愿意的。
吴卓芳心里叹了口气,道:“你去问问你同学,如果想去,就一起来吧。”
沈清歌双眼一亮,想了想道:“应该有一个。去一次大概要多少钱?”
“宾馆是免费的,机票要另外订,讲好我让小黄了一起订吧。”小黄是沈辽海公司里的秘书,吴卓芳有什么需要就会交代他,沈辽海有什么要跟她说的,也会吩咐他,两人跟他说话的次数,倒比彼此交流还要多些。
沈清歌在回家的路上就给安晓炎发了消息,她没多久就回了,激动道:吴奶奶万岁~~我一定没问题。随后就是一长串的身份证号,顺便约了沈清歌逛街买东西。
沈清歌正觉得没有合适的行李箱,泳衣也是好几年前的了,就答应了周六。周六要回“那个家”,正好可以在外面多消磨点时间,周一到周五,就让她在这里好好陪着吴卓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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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一大早,安晓炎就用电话把她从床上挖起来。两人从早点到晚饭,计划在外面疯玩一天。
早点先跑到吴江路吃了小杨生煎,随后去淮海路太平洋买衣服,箱包因为觉得累赘,被安排在了晚饭后。
去海边当然是要买漂亮的泳衣和纱裙,虽然有安晓炎的撺掇,沈清歌最终还是没有买比基尼式的泳衣,而是选择了小背心和裙子的可爱搭配,而安晓炎之前拎着两件火爆比基尼,追着要沈清歌买,轮到她自己,不过也就是小背心加小裙子,被沈清歌鄙视了半天。
下午吃了饭,安晓炎又想拖着沈清歌去玩汤姆熊,沈清歌坚决不从,两人拉扯了半天,决定暂时分道扬镳,一个去玩游戏一个去看书。
于是两人又到了方大广场。游戏厅在五楼,书店在八楼。
走进书店的那一刻,沈清歌觉得自己全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她脚步轻盈地走在每一排的书架前,时而拿起一本感兴趣的翻阅几下。花了点时间挑了几本中意的,她看看时间还早,就付了钱到书店里的吧台坐着,叫了杯饮料,低头慢慢看了起来。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有人走到她的桌子旁,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问:“我能坐在这里吗?”
沈清歌一愣,慢慢回神,猛地抬起头,秦漠那一张带笑的脸就落入了她的双眼。
“秦漠?”她眨眨眼睛,看了看周围,“你……你怎么在这里?”
“和你一样啊。”秦漠抬起左手,手上拿着厚厚的几本书。
沈清歌连忙把在桌子上堆的有些凌乱的书整理了一下,分出半边来,示意他坐下。秦漠招手叫了服务生,点了饮料,又回头笑着看着她。
沈清歌没想到逛个书店也会遇到他,坐得有些紧张,周围都是陌生人,他们两个这样面对面的独处,好像还是第一次。
她的双眼游移着不看他的脸,就落在了他随手放在桌上的书上。等她看清了封面上的字后,她吃惊了:“你在看托福?”她抬头看了看他,“你打算出国读书吗?”
秦漠点点头,左手抚着新书的封面,没有作声。
“怪不得你的英文这么好……”沈清歌低声喃喃道,随后又问,“你打算高中毕业去那里读大学吧。”
秦漠拿出下面一本书给她看:“去那里好的大学就要看托福和sat的成绩,我进了高中,爸爸就让我开始准备了。”
沈清歌翻开sat的书看了看,合起来还给他:“看上去里面的数学也不是很难,最重要的还是英语吧。”
“对,我初中的时候,就开始恶补英语了,有阵子看到字母都想吐。”他收回书随手扔在桌子上,“所以学校的英文卷子我实在没什么时间看。”
沈清歌从没有想过,秦漠已经开始准备出国了。
市一中里家里条件好的学生有很多,他们这一代的父母只要有能力,都会尽力提供孩子出国留学的机会。但市一中本身就会个很好的高中,每年都会输送大量的学生去国内最好的学府,而送孩子去国外,却未必马上就能申请到满意的大学,因此很多父母都做着两全的准备。像秦漠这样全心全意准备美国高考的学生,还是很少的。毕竟市一中本身的学业压力也是挺大的。
沈清歌一下觉得自己和秦漠的距离又近了一些,因为她自己也是打定主意要去美国读书的,一下又觉得,秦漠高中毕业就要去那里读书,自己的计划却还要等四年的本科,现在想着将来,真觉得遥遥无期。
秦漠看她不说话,就找话题问:“你在看什么书?”
沈清歌有些不好意思地拿出一本给他看:“《狄公案》,是一个荷兰人写的。”
秦漠挑眉接过,边看书页上的作者介绍,边道:“你好像很喜欢探案推理类的书啊。”
“嗯,我喜欢这种曲折的情节。”她又拿起一本翻开,“这个作者是荷兰人,但是对中国文化很了解,又会很多种语言,写的比现在一些中国人都好呢,现在好多作者,就喜欢胡……”沈清歌说到一半,停住了,她的脸刷地红了起来,然后飞快地把秦漠手上的那本《狄公案》抢了回来。
“怎么了?”秦漠很疑惑地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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