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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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中旬,开学了。
  沈清歌大三了。
  早在她回国的第三天,就带着礼物去了何家,在黄珍的要求下,她还带去了在加拿大的照片,虽然和方秉然的合照只有零星几张,但黄珍还是旁敲侧击地把事情问了个七七八八。
  黄珍对方秉然的好印象源于那次音乐厅的演出,后来何韬住院,方秉然常来的探望更是让黄珍真心喜欢,现在看到他终于和沈清歌在一起,自然是非常高兴的。
  沈清歌走后,她在电脑上翻看着那些照片,对坐在一边默默喝茶的何昱宁说:“我看,清歌的终生,八成就这样定下了。”
  何昱宁“嘁”了一声,闷闷地说:“不过是大学里谈个恋爱而已,结婚什么的,长着呢!你能担保他们以后不分手?”
  黄珍瞪了他一眼,呸了两口,才道:“你以为小方是你呀!大学里谈了8个!你想想,小方追了清歌多久?这次清歌一个人独自去加拿大找那个市长的儿子,他能这么果断迅速地追到加拿大去,还把清歌甜甜蜜蜜地带了回来,这份魄力这份手段……啧啧。”黄珍感叹了两声,看到何昱宁脸上还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又说,“越难到手的,越是会珍惜,你看着吧,只要清歌心里真能放下那个市长的儿子,他们俩,准能成!”
  何昱宁哼哼了两声,烦躁地放下茶杯,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黄珍望着他的背影,轻轻地叹了口气。
  自己的儿子,她又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心思?只是,清歌的血缘和他太近了,若是两人感情好也罢了,如今这个样子……她心里还确实矛盾。
  心疼总归是有的,但好像……也挺解气的。数年来对她介绍的相亲都不屑一顾的何昱宁,也算是踢到铁板了!黄珍拿起手机,翻了翻通讯录,拨通了好友的电话。
  臭小子,好好冷静一下以后,乖乖给我去相亲吧!
  何昱宁还不知道他母亲放开手脚的媳妇征召行动,他只是打电话给沈清歌问她开学的时间,却被沈清歌告知,以后的接送不用麻烦他了。
  挂了电话后,他心中的郁闷,达到了最高点。
  他终于意识到,那个漂亮的、倔强的、可爱的、爱哭的女孩不会再像大学前两年那样,对自己那么亲近了,因为她的身边有了更亲近的人。
  他躺在沙发上,翻看着一本英语原版书,这是他接下来的工作,但心烦意乱地看了半天,一页内容都没有看进去。
  他放下书对着天花板发呆,脑海里却浮现出在普吉岛时,沈清歌按着差点被海风吹走的草帽娇俏而笑的模样。
  自己到底对沈清歌是什么样的感情,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一开始,只当她是妹妹。他还记得小时候去堂姑姑家,那个跟在他身后屁颠屁颠,走路都走不稳的小奶娃。十年的间隔,再次见到她时,竟已经出落成一个气质绝佳的小美人了,礼貌而有分寸的行事,自然让他对她多了几分好感。
  秦漠骤然离去对她的打击,他都看在眼里。
  那样伤心却又故作坚强的模样,比什么都更惹人怜惜。
  他想让她开心,所以经常逗她,他希望她身边能有一个保护她的骑士,所以帮她试探。结果呢?骑士追到了加拿大,为这几年的守候划上了个幸福的句号,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却没有意料中的欣慰。心,微微胀痛着,又酸又涩,这种感觉,好像从未有过。
  难道,他对沈清歌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兄妹间的喜欢?
  又或者,这只是做哥哥的,在看到妹妹谈恋爱时,吃醋的正常反应?
  何昱宁闭起眼睛,扶额苦笑。
  人的感情错综复杂,他理不清楚,他只知道,他现在,很不高兴!
  ******
  方秉然开车把沈清歌接到j大后,先把车子停在了绿苑,又去学校对面的馆子里吃了顿饭,直到暮色降临,才陪着沈清歌拎着她的小箱子上了四楼。
  寝室里的其他三人早就吃了晚饭,各自坐在椅子上,叽叽喳喳地讲着暑期见闻了,方秉然的出现,让寝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三对目光齐刷刷地凝在了他的身上。
  方秉然对三人温和地笑了笑,放下了东西,又低声和沈清歌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沈清歌站在门口,见他下了楼才关上了房门。
  一转身,孙思琦和陈键各自叉腰抱胸,双眼晶亮地站在自己身后,一脸坏笑。
  “老实交代,怎么回事?!”孙思琦先发制人。
  沈清歌眨了眨眼睛,觉得实在一言难尽。
  她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了加拿大的特产分给众人,陈键望着手里的枫糖了悟道:“你暑假去了加拿大?”
  沈清歌点点头。
  在她的配合下,孙思琦和陈键连蒙带猜,也把过程知道了个大概——跟聪明人讲话,有时候确实很省力。
  孙思琦粗鲁地拆开沈清歌送的巧克力,扔了一颗到嘴里,狠狠地嚼了两下,酸酸地说:“我妒忌了。”
  陈键也拈了一颗放到嘴里,含糊不清地附和着:“我也是。”
  王蓉把巧克力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架子上后,回头笑道:“我觉得这样很好啊,刚才那个男生,和沈清歌很配呢!”
  “那你……和加拿大那边,彻底了断了?”孙思琦知道的比较多点,望着沈清歌的眼里就带了点狐疑,想当初她说秦漠不会回来,她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呀!
  沈清歌默了默,右手下意识地去抚胸前,按下去才想起来,那条挂着戒指的项链,已经被她拿下来很久了。
  “彻底断了。”她轻轻地说。
  孙思琦还想再问,陈键看看气氛不对,连忙用眼神制止了她,掏出了新鲜到手的课程表,和王蓉大声讨论起来。
  从大三开始,各专业的基础课都结束了,体育课在课表上的消失代表着每天早上痛苦万分的晨跑也结束了。在402寝室为此欢呼雀跃的同时,课表上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金工实习。金工实习,全称是金属加工工艺实习,是j大的传统科目,是每届学生、每个科系的必修科目,文科、理科修一个学期,工科修两个学期,每周一整天。
  寝室四人对照了课表,孙思琦和陈键的金工实习安排在每周五,沈清歌和王蓉的则是在每周三,这个安排让孙思琦和陈键沮丧不已,每周五是逃离学校最美好的约会日,现在被灰头土脸的实习霸占一整天,约会什么的,哪里还有搞头?
  两人呼天抢地了一阵,各自上网对着自己的男朋友大吐苦水,沈清歌也把课表输入了电脑通过qq发给了方秉然。
  “好巧,我也是周三实习。”方秉然回复道,“听说衣服上很容易蹭油腻,你大一军训时的军装没扔吧?”
  沈清歌打开储物柜翻了翻,从最里面翻出一套皱巴巴的军绿色衣服,拎开看了看,还是没勇气再次穿上。
  “好难看……”她把衣服堆在一边,对方秉然说。
  方秉然在电脑那边愣了一愣,低声笑了起来。
  是了,出门时衣服、头发都要弄得服服帖帖,袜子包包都要搭配的稳稳当当的沈清歌,军训时穿着肥大的衣服站在大太阳底下已经是极限了吧,这套军装是不会再穿第二回的了。
  那她会穿什么衣服去工厂呢?
  他突然万分期待起来。
  两天之后,他靠着自行车站在一号楼下等待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大楼门内慢悠悠地走了出来。
  居然是白色的!
  ——是大一入学时统一购买的j大校服。
  说是校服,因为是运动款式,多数人都把它当运动服穿,沈清歌的这套却还是簇新的。宽松的裤腿,肥大的拉链衫,穿在她的身上一点都不臃肿,扎得高高的马尾辫在她的脑后随着她的脚步一跳一跳,这个年纪的美丽其实并不需要装饰。
  她坐上方秉然自行车的后座后,车子慢慢地行驶起来。金工实习的工厂距离东区寝室有很长的一段路程,差不多是j大校区的两个对角,方秉然和她是同一天实习,接送自是义不容辞。他骑得不快,路上更是会小心地避开一些大的裂缝或者坡坑,王蓉骑着她的小自行车越过他们时,回头对沈清歌抿嘴笑了笑,沈清歌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头,方秉然窄窄的腰身和宽阔的肩背就在她的眼前,那一身军绿并没有掩盖住他比例匀称的身材,反而被他穿出几分磊落来。
  沈清歌想起在这条路上,她曾经一个人来来回回地独自走了两年,现在却有人稳稳地把着车头,带着她一起走……这种有依靠的感觉,真的很好……
  “对了,昨天晚上接到通知,从下周开始,我要参加acm大赛的集训了,比赛就在10月。”
  “什么时候集训?”
  “每周二、四的下午和晚上……要不要帮你去教室占个位置?”
  沈清歌摇摇头:“不用。我去绿苑就可以。”
  一旦成绩不是她追求的唯一目标,她想做的事情就有很多,方秉然的生日就在12月,她心中有个计划,正愁没办法实行,每周二、四晚上的空档是再好没有的机会了。
  她坐在后座上想得正美,方秉然没听到她的声音匆忙间回头一望,就看到她一脸得偿所愿的笑容,不由佯怒道:“我参加集训,你这么高兴?”
  “哪有。”沈清歌侧身看到了他嘴角隐隐的笑意,伸手抱住了他的腰,娇声道,“你比赛要加油呀!”
  这样的声音,方秉然一点抵抗力都没有,何况腰上还有一对软软的玉臂?
  他心猿意马了一阵子,又想到近在眼前的acm区域赛,神情又渐渐坚定起来,这个比赛,他志在必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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