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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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清华再醒来时,贴身的里衣已经被汗水渗透湿了。
  他从床上起来,推开窗,一缕凉气从外头飘进来,顿时清明了不少。
  白清华揉着额,再想回顾梦中的一切,后脑勺却开始隐隐作痛。
  好奇怪的梦,那么真实,这难道是他被山贼谋害前发生的事情吗?
  可那一身朱色如此耀眼,山贼又怎么会穿这样的衣服。
  他想再仔细回顾梦中那人的面容,却只是一团模糊,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罢了。
  白清华换了身里衣,穿上了那件云缎直裰,打算出去透透气。
  这个点,天还是灰蒙蒙的,四下俱是空寂,人们大多还没起床,但束家后头的罩房却传来了一阵阵沉闷的劈砍声。
  声音不大,不会惊扰了邻舍好梦,但那一阵阵声音很有规律。
  燕燕正在撸起袖子切肉,那么纤细的胳膊,无法想象她却能抡起那么沉重的切骨刀,一下又一下,剁成了整齐的小块。
  然后她开始显露出了绝活,将一些残缺难卖的骨头上的肉,片成了如蝉翼般轻薄,再将肉片剁成一条条细丝。
  燕燕专注起来,一心只在那刀锋和肉上,根本注意不到门外早早驻足了一个人,还看了那么久。
  直到她将一切都做好以后,才发现门外的白清华。
  可她的第一反应却是惊慌,她将手里的刀具赶紧往砧板上一扔,一双手不知该怎么安放才好,嘴里结结巴巴道:“表...表哥...”
  白清华走过去,捻起一条肉丝细看,那么薄那么细,真是鬼斧神工。
  “表妹手上的刀工,放眼整个大楚,也没几个人能比得上。”
  燕燕没想到他会是赞叹,这么多年了,除了爹爹,谁也没因为这个夸过她。
  鼻尖一酸,燕燕道:“表哥真的觉得我的刀工很好吗?”
  白清华说当然,正要在说什么时,却发现燕燕眼中已经盈了一点泪花,微上扬的唇角也有了一丝嘲弄之意。
  “其实我从来没有以自己刀工好为荣,这些日子,表哥恐怕也听外面人说过了,我爹爹原是做刽子手的,我呢,也就是小刽子手。”
  她看了看那些肉丝,“这样的功夫,我从不敢在外人面前露出来,因为他们会怕,会觉得当初我爹爹就是用这样的刀法,将那些犯人凌迟的。”
  说着燕燕又笑了笑,“不过这碎骨头上的肉不好处理,卖也卖不出去,若刮下来做碎末子只能当馅儿,五文钱一斤,没得白白轻贱了,所以我就将它片儿薄,切成细细的肉丝条,卖给饭馆里,能七文钱一斤呢!”
  这样精打细算着做生意过日子,能多赚两文钱,她这被人鄙夷的刀功,也算是有了点用处。
  白清华这些日子以来,也听了一耳朵束家的事情,束家老爹在府衙做刽子手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再说这也算是为官府当差办事,不是束老爹做,那也有旁人做,算不得什么小吏,但刀下也斩的多是穷凶极恶之人。
  但民间对这一块却很忌讳,刽子手就算是在下九流里,那也是极不入流的一门,更别提是那叫百姓们闻之生畏的‘千刀万剐’。
  所以说不体面带忌讳的营生,会累及家里妻儿老小的名声,但在底层讨生活的,当初只为了能吃上一口饭,名声这种东西,哪里还顾及得上。
  但官府对‘金盆洗手’的刽子手,一向仁义,不会轻易透露其的身份,换个地方讨生活的大有人在,为什么偏偏束家往前的行迹被闹得单县人人皆知?
  白清华将肉丝放了回去,宽慰人道:“外面人忌讳这个,在家里人面前有什么忌讳的,横竖都是吃饭的本钱,谁也不比谁高贵,有手艺是好事,这可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得看天赋,表妹若是个男儿,想必日后必定有一番成就。”
  燕燕也想过,她要是男儿身,她就去做大楚最顶尖的匠人,然后赚多多的钱,娶一个漂亮温柔的媳妇,再生一大堆孩子。
  但没法子啦,她是姑娘,这辈子也只有给男人生孩子的份。
  三言两语,燕燕的伤心来得快,去得更快,她复笑逐颜开,凑上前道:“你都说是若是了,可惜天底下没有再回娘胎换个身子的好事,表哥往后有成就便成,我就在家给你洗衣做饭带孩子!”
  这个丫头,说话嘴上是从来不把门的,起先在白清华面前还能装一装,如今是样子也不愿意做了。
  白清华被她弄得哭笑不得,“我又突然觉得,幸好你不是男子,不然大楚得有多少姑娘要遭殃。”
  燕燕朝他龇牙咧嘴,全当是夸奖了。
  后日就是柳莺莺出嫁的日子,她打明儿起就得待在家里不能出去了,中午她为自己的爹爹送了最后一次饭,往后嫁为人妇,再想顾着爹娘,只怕是难。
  她出来时,看着白清华正在写着什么,侧了一眼后,看到那句‘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不由低吟道:“又恐被,秋风惊绿...”
  白清华闻声,停住了笔,起身见礼,“柳姑娘。”
  柳莺莺在自己爹爹那里已经得知了白清华的来历,她一向持重有礼,见到这样的郎君,也按耐住福了福身,“这首夏景,原是以榴花写闺怨美人的,没想到白公子也爱这样婉转双调的伤春悲秋。”
  白清华笑道:“借闺怨,舒郁志,这词写得很好,不过我是为了自家表妹,却不是单爱这词。”
  ‘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其中便含了束与艳,白清华打算写了小诗,将它放在钗盒之中。
  柳莺莺稍稍凝眉,“是为了燕燕?可这也不对啊....”她指了指那个‘艳’字,“燕燕的燕,是乳燕娇啼的‘燕’,而非秾艳的‘艳’。”
  白清华愕着眼,“乳燕的燕?”
  柳莺莺定定点头,当初一个叫莺莺,一个叫燕燕,合起来就是莺莺燕燕,真是恰逢碰了巧,这事她记着真真的,绝不会错。
  可是...不是说这白公子是燕燕原来有过婚约的表哥么,怎么会连她的名字都弄错。
  白清华心烦意乱,手下一揉,这张纸就算是废了。
  柳莺莺看出他似乎心情不大好,横竖这事跟自己没关系,客气道了一声便离开了。
  而燕燕这头焦心盼着,盼了好几日,始终没见到那只漂亮盒子里的东西。
  终于,她等不住了,打算今晚人回来就问个明白。
  一吃饭完,燕燕见白清华刚抬腿要走,就把碗全丢给束老爹,把人堵在了东屋门口。
  她将臂一横,挡在他面前,错着牙道:“表哥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忘记给我了。”
  白清华微微颦眉,“什么?”
  燕燕将身子抵住门,哼哼道:“还装糊涂,我都瞧见你去专门卖首饰的店里了,出来时怀里揣着一只漂亮的小盒子,那难道不是给我的东西吗?”
  白清华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燕燕急得直跺脚,继而连三地问道:“我都等了这么些日子了,难道表哥东西不是给我的吗?那是给谁的,表哥是不是瞧上旁人了。”
  对面人继续没有说话。
  燕燕如今不是真盼着什么首饰了,而是他分明买了一样首饰,却没有送给她。
  那家店是专打姑娘首饰的,若不是要给她,只会是要给旁人。
  燕燕看他一直垂首不语,那份滚热的心也慢慢凉了,她睁大眼睛看着他,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真是给旁人的?是谁,是不是柳莺莺,怪不得上回我就看到你们有说有笑,可柳莺莺后天都要嫁人了,你怎么能做这样的糊涂事呢!”
  燕燕搬了个小杌子,坐下来抹眼泪,“你要是真看上旁人,那也就是我自己技不如人,输得心甘情愿,但那人也不能是柳莺莺,她马上要嫁人了,就是我们旁边的刘家,她以后会相夫教子,会给别的男人生孩子,你也愿意?我知道柳莺莺长得好看,诗书又好,说话做派都是大家小姐一般,爷们都爱她这样我见犹怜的,我又笨,又不会说话,天天和猪肉打交道,惹得一身味儿,你真不喜欢我,其实可以明说的,就算是移情别恋,我也能...也能....”最后泣不成声。
  眼见她越说越不像话,眼泪水跟断了线的珍珠似的,白清华真是无可奈何,打断她道:“我没有不喜欢你,也没有移情别恋,那位柳姑娘,我和她笼统说过不超过十句话,你先别哭了。”
  他递了一张帕子过去,燕燕就把脸埋在香喷喷的帕子里,“可你分明买了东西,你那东西到底是给谁的。”
  她揪住首饰不放,白清华只好将螺钿盒子拿出来。
  即便是月色下,里面卧着的那支赤金攒丝镶珍珠钗子也显露出十分的熠熠之色,这样精美的东西,燕燕只在那些富户小姐的头上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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