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唐子明眼底掠过沉痛的光,惋惜道:“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你不懂它的美,正如盲人见不到光……阿嫣,我觉得你可悲。”
*
张嫣还是签了那份协议书。
离婚,多么新奇的字眼。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经常半夜作噩梦,梦见被唐子明休弃……在内心深处,她其实很清楚,她和唐子明不合适。
准确的说,她配不上他。
他是注定文史留名的才子,她是他人生的遗憾和污渍。
这样也好,他会和乔小姐在一起,成就一段人间佳话,万古流芳。
他会很快乐。
而她……她习惯了妥协,对大哥妥协,对公婆妥协,对丈夫妥协,早忘了怎么拒绝别人,所以她哭着提笔,所以她‘离婚’了。
即使,这个决定所需的代价,是她的命。
该怎么活下去呢?
张嫣不知道。
唐子明不爱财,他说了,嫁妆她全带回去,他一分钱也不要,还有公婆留下的遗产,他大手一挥,宅子钱财,分给她一半。
他真的是个好人。
高大英俊的外表,才华横溢的内在,热情奔放的灵魂,视钱财如粪土,重情重义……只是,不重对她的情。
张嫣叹了口气,看向镜中的自己,目光移到镜面的刹那,又像被强光刺痛一般,忙不迭地移开。
镜中的女人……那样普通,就是个黄脸婆该有的样子。
跟乔小姐比起来,犹如天上地下,明珠与泥土。
张嫣起身,神情麻木,慢吞吞地从柜子里,翻出几块上好的布料。
本是准备过年时候,给丈夫做新衣裳用的,现在怕是再也用不到了。
古有三尺白绫,这比三尺长多了,颜色是紫红的,俗气又土气,正配她这个人。
她是被丈夫休掉的女人,丢尽张家的脸面,大哥纵使会接自己回去,可以后的流言蜚语,是是非非,又该如何面对?
人言可畏。
死了,反倒轻松。
……还能去地底下,陪一陪那个没福气的孩子。
唐子明留洋前,她怀上了孩子,十月后生下一名男婴,取小名为盼儿。
那孩子多么可爱啊……出生的时候又瘦又小,没多久就养的白白胖胖的,一逗他就咯咯直笑,小手软软的,总喜欢抓着她的手指睡觉。
盼儿活着的一年,是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她不停地给唐子明写信,兴奋地述说有关盼儿的点点滴滴,起初口述,让人代写,后来学会写字,忍不住用歪歪扭扭的字迹,亲自对他倾诉。
每次收到他的回信,只要有关于盼儿的一言半语,便会开心的不得了。
后来,盼儿死了。
张嫣的世界崩塌了一半,不吃不喝了几天,每天都是熬日子,熬到天亮,等天黑,时间只是象征性的白天与黑夜的替换,没有任何意义。
再后来,唐子明回来了,又给张嫣带来了希望。
他是那么的悲痛。
对于那个无缘见面的孩子,他表现出了歇斯底里的悲伤和后悔。
他陪着她,听她哭着说盼儿的事情,没完没了,翻来覆去的说,他安慰她,劝她……他甚至给孩子写了一篇悼念的文章,情真意切,剧烈的悲伤仿佛从文字间流淌而出,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以致于张嫣产生了错觉——也许,他也是爱着她,爱着他们的孩子的。
没过多久,唐子明又坐船走了,再次回来后,便吵着要离婚。
刚开始,张嫣真的不明白,他曾经为了失去的孩子悲痛至此,那证明对她还是有点感情的,为什么突然又变了呢?
直到现在,她终于想通了。
不是自古文人多薄情,而是他们的深情,全都赋予一纸诗书,最浓烈的情在文字里,到了现实……就只剩现实。
想通了,就没那么多执念了。
他不爱她,那就不爱吧。
她总是盼着他好的,希望他能和乔小姐幸福的生活下去。
至于她,也该作为一个合格的配角黯然退场,这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毕竟,她很累很累,人间太多不如意,勉强活着也是煎熬。
床上的方枕边,有一双小鞋子。
她亲手给盼儿做的小鞋子,自他去后,一直放在枕头边,夜里实在想念的紧,便点亮灯烛,彻夜睹物思人。
张嫣珍惜地抚摸鞋面,苦笑了下,将小鞋子紧握在手中,走向生命的终点。
……她想盼儿了。
*
虚空中的画面渐渐消散。
阿嫣从小凳子上下来,抬头看着打了个牢固死结的紫红色绸布,找了把小剪子剪断,几下扯掉。
老古董待在一边,奉上友情提示:“宿主,这次是要刷好感度的,上个世界你对两位路人用了媚术。”
阿嫣问:“这个世界的线索男主是唐子明?”
老古董点头:“对。”
阿嫣轻轻一叹。
老古董:“怎么,有难度吗?”
阿嫣笑了笑:“不,太简单了……自古文人薄情又多情,最是靠不住。”
老古董:“总有那么几个例外的。”
阿嫣说:“可惜唐子明不是。”
老古董:“他自认对乔秋露的爱情至死不渝,海枯石烂也不灭。”
阿嫣只是笑了一声。
他在写给短命的小盼儿的文里,更是声泪俱下,那又如何?
写完了,哭过了,也就忘了。
才子才女的感情总是比常人更丰富,更容易转移,时刻寻找着下一个能抒发无处安放的深情的机会。
接收了原主的记忆,阿嫣开始清点家当,把剩下的嫁妆,分到的钱财,还有一些首饰衣服整理完毕,便准备离开。
刚走两步,忽然碰到一样东西。
阿嫣低头看了看,弯下腰,将那只小鞋子拿起来,拍拍鞋底沾到的一点灰尘——这是原主临死前握在手里的,她最珍贵的宝物。
如今这个年代,民国。
这是最坏的时代,战火四起,山河飘零,国已不国,热血男儿奔赴疆场,百死不辞。
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催生了无数文学大家,新兴的思想与封建旧习碰撞,新时代的曙光初现。
而在这个城市。
十里洋场,醉生梦死。
这里有唐子明、乔秋露这般向往自由的青年男女,也有保守如张嫣的旧时代妇女。
人间百态,精彩纷呈。
这个时代对女人谈不上友好。
可对于阿嫣,却是一个闪亮的舞台。
第一步,当然是先搬出去居住。
都离婚了,还留在唐家,说不过去。
*
沈公馆。
男人穿一袭青色的古朴中式长袍,身处这座完全按照西方风格建造的豪宅,多少有一点违和。他坐在足可容纳数十人的长桌主座,面前是一张摊开的报纸,还有一份蛋糕,一杯咖啡。
报纸上,唐子明的离婚启事十分显眼。
男人淡淡一笑,合起报纸。
突兀的脚步声响起。
有人向这边走来,看见他,很自觉地放轻脚步,立在一旁,低声恭敬道:“二爷,乔小姐来了。”
沈景年道:“请进来。”
那人点点头,出去了。
很快,一名穿着时髦洋装女裙,戴白色的遮阳帽,烫卷发的女郎跟着他进来。
女郎很美,五官秀丽,几笔淡妆足以勾勒出夺目的美貌,周身散发着一种自信的,迷人的气息。
她看到桌上的报纸,沉默片刻,开口:“你看到了?”
沈景年温声道:“唐先生的离婚启事么?是的。”
乔秋露又安静下来,静静地看着这个喜怒从不外露的男人。
他的年纪不大,至多三十来岁,肤色苍白,像是久不经风吹日晒,眉眼俊秀淡雅,带几分病气,一双细长的凤眸尤其漂亮,不动声色扫向他人的时候,自有江海横流,不怒自威的气势。
沈景年。
这名字,整座城市无人不知。
乔秋露收回目光,深吸一口气:“我不能和你结婚。”
沈景年并不觉得意外,神情淡然如初:“你想和他在一起?”
*
张嫣还是签了那份协议书。
离婚,多么新奇的字眼。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经常半夜作噩梦,梦见被唐子明休弃……在内心深处,她其实很清楚,她和唐子明不合适。
准确的说,她配不上他。
他是注定文史留名的才子,她是他人生的遗憾和污渍。
这样也好,他会和乔小姐在一起,成就一段人间佳话,万古流芳。
他会很快乐。
而她……她习惯了妥协,对大哥妥协,对公婆妥协,对丈夫妥协,早忘了怎么拒绝别人,所以她哭着提笔,所以她‘离婚’了。
即使,这个决定所需的代价,是她的命。
该怎么活下去呢?
张嫣不知道。
唐子明不爱财,他说了,嫁妆她全带回去,他一分钱也不要,还有公婆留下的遗产,他大手一挥,宅子钱财,分给她一半。
他真的是个好人。
高大英俊的外表,才华横溢的内在,热情奔放的灵魂,视钱财如粪土,重情重义……只是,不重对她的情。
张嫣叹了口气,看向镜中的自己,目光移到镜面的刹那,又像被强光刺痛一般,忙不迭地移开。
镜中的女人……那样普通,就是个黄脸婆该有的样子。
跟乔小姐比起来,犹如天上地下,明珠与泥土。
张嫣起身,神情麻木,慢吞吞地从柜子里,翻出几块上好的布料。
本是准备过年时候,给丈夫做新衣裳用的,现在怕是再也用不到了。
古有三尺白绫,这比三尺长多了,颜色是紫红的,俗气又土气,正配她这个人。
她是被丈夫休掉的女人,丢尽张家的脸面,大哥纵使会接自己回去,可以后的流言蜚语,是是非非,又该如何面对?
人言可畏。
死了,反倒轻松。
……还能去地底下,陪一陪那个没福气的孩子。
唐子明留洋前,她怀上了孩子,十月后生下一名男婴,取小名为盼儿。
那孩子多么可爱啊……出生的时候又瘦又小,没多久就养的白白胖胖的,一逗他就咯咯直笑,小手软软的,总喜欢抓着她的手指睡觉。
盼儿活着的一年,是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她不停地给唐子明写信,兴奋地述说有关盼儿的点点滴滴,起初口述,让人代写,后来学会写字,忍不住用歪歪扭扭的字迹,亲自对他倾诉。
每次收到他的回信,只要有关于盼儿的一言半语,便会开心的不得了。
后来,盼儿死了。
张嫣的世界崩塌了一半,不吃不喝了几天,每天都是熬日子,熬到天亮,等天黑,时间只是象征性的白天与黑夜的替换,没有任何意义。
再后来,唐子明回来了,又给张嫣带来了希望。
他是那么的悲痛。
对于那个无缘见面的孩子,他表现出了歇斯底里的悲伤和后悔。
他陪着她,听她哭着说盼儿的事情,没完没了,翻来覆去的说,他安慰她,劝她……他甚至给孩子写了一篇悼念的文章,情真意切,剧烈的悲伤仿佛从文字间流淌而出,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以致于张嫣产生了错觉——也许,他也是爱着她,爱着他们的孩子的。
没过多久,唐子明又坐船走了,再次回来后,便吵着要离婚。
刚开始,张嫣真的不明白,他曾经为了失去的孩子悲痛至此,那证明对她还是有点感情的,为什么突然又变了呢?
直到现在,她终于想通了。
不是自古文人多薄情,而是他们的深情,全都赋予一纸诗书,最浓烈的情在文字里,到了现实……就只剩现实。
想通了,就没那么多执念了。
他不爱她,那就不爱吧。
她总是盼着他好的,希望他能和乔小姐幸福的生活下去。
至于她,也该作为一个合格的配角黯然退场,这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毕竟,她很累很累,人间太多不如意,勉强活着也是煎熬。
床上的方枕边,有一双小鞋子。
她亲手给盼儿做的小鞋子,自他去后,一直放在枕头边,夜里实在想念的紧,便点亮灯烛,彻夜睹物思人。
张嫣珍惜地抚摸鞋面,苦笑了下,将小鞋子紧握在手中,走向生命的终点。
……她想盼儿了。
*
虚空中的画面渐渐消散。
阿嫣从小凳子上下来,抬头看着打了个牢固死结的紫红色绸布,找了把小剪子剪断,几下扯掉。
老古董待在一边,奉上友情提示:“宿主,这次是要刷好感度的,上个世界你对两位路人用了媚术。”
阿嫣问:“这个世界的线索男主是唐子明?”
老古董点头:“对。”
阿嫣轻轻一叹。
老古董:“怎么,有难度吗?”
阿嫣笑了笑:“不,太简单了……自古文人薄情又多情,最是靠不住。”
老古董:“总有那么几个例外的。”
阿嫣说:“可惜唐子明不是。”
老古董:“他自认对乔秋露的爱情至死不渝,海枯石烂也不灭。”
阿嫣只是笑了一声。
他在写给短命的小盼儿的文里,更是声泪俱下,那又如何?
写完了,哭过了,也就忘了。
才子才女的感情总是比常人更丰富,更容易转移,时刻寻找着下一个能抒发无处安放的深情的机会。
接收了原主的记忆,阿嫣开始清点家当,把剩下的嫁妆,分到的钱财,还有一些首饰衣服整理完毕,便准备离开。
刚走两步,忽然碰到一样东西。
阿嫣低头看了看,弯下腰,将那只小鞋子拿起来,拍拍鞋底沾到的一点灰尘——这是原主临死前握在手里的,她最珍贵的宝物。
如今这个年代,民国。
这是最坏的时代,战火四起,山河飘零,国已不国,热血男儿奔赴疆场,百死不辞。
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催生了无数文学大家,新兴的思想与封建旧习碰撞,新时代的曙光初现。
而在这个城市。
十里洋场,醉生梦死。
这里有唐子明、乔秋露这般向往自由的青年男女,也有保守如张嫣的旧时代妇女。
人间百态,精彩纷呈。
这个时代对女人谈不上友好。
可对于阿嫣,却是一个闪亮的舞台。
第一步,当然是先搬出去居住。
都离婚了,还留在唐家,说不过去。
*
沈公馆。
男人穿一袭青色的古朴中式长袍,身处这座完全按照西方风格建造的豪宅,多少有一点违和。他坐在足可容纳数十人的长桌主座,面前是一张摊开的报纸,还有一份蛋糕,一杯咖啡。
报纸上,唐子明的离婚启事十分显眼。
男人淡淡一笑,合起报纸。
突兀的脚步声响起。
有人向这边走来,看见他,很自觉地放轻脚步,立在一旁,低声恭敬道:“二爷,乔小姐来了。”
沈景年道:“请进来。”
那人点点头,出去了。
很快,一名穿着时髦洋装女裙,戴白色的遮阳帽,烫卷发的女郎跟着他进来。
女郎很美,五官秀丽,几笔淡妆足以勾勒出夺目的美貌,周身散发着一种自信的,迷人的气息。
她看到桌上的报纸,沉默片刻,开口:“你看到了?”
沈景年温声道:“唐先生的离婚启事么?是的。”
乔秋露又安静下来,静静地看着这个喜怒从不外露的男人。
他的年纪不大,至多三十来岁,肤色苍白,像是久不经风吹日晒,眉眼俊秀淡雅,带几分病气,一双细长的凤眸尤其漂亮,不动声色扫向他人的时候,自有江海横流,不怒自威的气势。
沈景年。
这名字,整座城市无人不知。
乔秋露收回目光,深吸一口气:“我不能和你结婚。”
沈景年并不觉得意外,神情淡然如初:“你想和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