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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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唐子睿记了一辈子。
  他的伤好了。
  这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堪称奇迹。
  后来,战争结束了。
  唐子睿回到故乡,翻遍整座城市,再没找到那个女人。
  时间如流水,悄无声息的流逝。
  一天天,一年年。
  太多人,太多事,湮没在无声的岁月中。
  唐子睿不曾结婚生子。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只是‘不想’两字而已,在他太年轻的时候,用尽一生的情感,倾注在一个不会回应的女人身上,自此,再没多余的情爱挥霍。
  就这样吧,一辈子,说长很长,说短也很短。
  等他从少年迈入盛年、中年……最后渐渐老去,在他还有精神远行的那几年,他从北平回到南方,回到那座深埋心底的城市。
  在百乐门的旧址,他看见了两个人。
  老人穿着淡青色的中式长袍,头发花白,双目却一点也不浑浊,清亮有神,气质儒雅随和。中年人的穿着极其讲究,全是西洋人的打扮,一口中文也说不利索。
  等这两人走了,唐子睿上前,问守在门口的人:“刚才那两个人是谁?”
  那人答道:“那位老先生姓沈,从国外回来的,旁边那个是他的养子,都不怎么会说中文。沈老先生很多年没回来,听他说,这次是特地来找一位故人的……一个曾经在百乐门唱过歌的歌星,好多年前红遍上海滩呢,可早就失踪了。”
  “刚才我陪他们进去,在楼上一间房里,沈老先生指着一扇窗户,说曾经有个夜晚,那位故人坐在窗口,身披月色……那是他一生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他说那话的时候是笑着的,可我瞧着,总有点难过。”
  ——故人。
  唐子睿看着那两人消失的背影,扯起唇角笑了笑。
  有些人,注定谁都留不住。
  *
  沈景年走后,阿嫣离开百乐门,把家财分了几份,留给何妈一点,便带着老古董,小鹦鹉,所有的字画收藏,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又过起与世隔绝,整天与美貌为伴的生活——自从身边没有了旁人,她开始放飞自我,修修补补一年又一年,怎么漂亮怎么来。
  每过几年,她都会出去走一走,多是收集一些文章——文人写来,怀念当年百乐门名动一时的歌星阿嫣小姐的。
  当然,还要买知名大文豪唐子明写的书和诗集,剪下有关‘张小姐’的片段。
  到底在这个世界活了几十年,她也不知道。
  她对时间一向没什么概念。
  反正,离世的时候,她外表还是个貌美如花的少女,永远十八一枝花。
  *
  魔界。
  曼陀罗宫禁殿。
  阿嫣把带回来的字画,全都小心地放进宝箱里,爱不释手地看了又看,高高兴兴地坐在镜子前……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又不高兴起来。
  任务失败了。
  下个世界,她一定要看好线索男主,不管他八岁,十八岁,还是八十岁……男人么,一不看好他,保不准就得出事。
  老古董在旁边呆了半天,小心翼翼的唤道:“宿主。”
  阿嫣没看它:“开启下个世界吧。”
  老古董晃晃小脑袋,慢吞吞道:“那天,你赶到北方战场,特地救了唐子睿一命。”
  阿嫣叹气:“这世界糟糕透了,想救的人救不了,不想救的阴差阳错救了……也不差唐子睿一个。”
  老古董说:“唐子睿不是阴差阳错救的。”
  阿嫣轻哼了一声,忽然站起来,往外走:“触景伤情罢了。很多年以前,我也曾——”话音戛然而止,她站定,看着殿门前堆积如山的书信,牵起唇角笑了笑:“说那么多也没意思,总之我现在是三界不容,神佛共诛的罪人。”
  老古董仗着几个世界下来,跟宿主熟悉了,好奇问道:“这些信,都是谁写的啊?”
  “华容。”
  “……谁?”
  阿嫣手一挥,书信堆成的小山忽然湮没在火海中。
  “华容,我表哥——我舅舅收养的义子。”火光映在她晦暗不明的眼底,血一样的红:“天狐族第一美男子,曾经号称天上地下万千种族,只要他想,没有得不到的女人,当然,那都是人乱讲的,我还号称天上地下,没有勾不到的雄性生物呢。”
  老古董若有所思:“他是你的……”
  阿嫣一笑,坦然道:“不错,曾经有那么点意思,他爱玩,我也爱玩,到了不想玩的年纪,干脆两人凑一起得了。从前……是那么想过的,总以为不管怎么样,最后会和他在一起。”
  “后来呢?”
  “崩了。”
  “是他——”
  阿嫣又笑了笑,再一挥手,火光熄灭,只剩尘埃碎屑纷纷扬扬:“没,他没辜负我——嘁,天性放荡的狐狸一族,说什么辜负。只是我如今想毁掉的,却是他发誓守护的,仅此而已。”
  老古董呆住。
  阿嫣说:“好了,我已经进行深刻的思想检讨,下个世界,绝不会重蹈覆辙,阴沟里翻船——开始吧。”
  第50章 校园一霸(一)
  “小嫣,我和你爸爸决定, 把你送去减肥训练营, 在那里学习三个月。”
  “你别怪我们狠心, 这也是为了你好。”
  “我们咨询过心理专家, 过于肥胖不仅对于健康有害,对你的心态也造成了影响。”
  “你已经心理扭曲了。”
  “这次的事情,是你不对,你不该拉帮结派,找周小姐的麻烦。”
  “你路白哥哥不喜欢你,你的那位‘朋友’伤害了你,这不是周小姐的错。”
  ……
  霍母还在门口说着什么。
  霍嫣站在通向阳台的落地窗前, 听到最后, 冷笑了一声:“你们根本不知道周楚楚做了什么, 凭什么就来指责我?高二那年,我写给傅路白的情书——”说到这里,因为气愤,女孩脸上的肥肉抖了抖:“都是因为周楚楚, 才会弄得所有人都知道。”
  “路白说过了, 周小姐不是有心的——”
  “不是有心的?一句不是故意的,就能抹掉两年的冷嘲热讽吗?为什么她这么说,我就非得原谅她?!”
  霍嫣的一双眼睛,被脸上的肉挤成小小的两条缝,她努力睁大眼睛,恨恨地瞪着母亲, 满是委屈和怨愤:“我真是受够了周楚楚,傅路白喜欢她,好啊,随便了,我认输就是……可苏凉呢?苏凉是我的男朋友!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吗,她就不能去勾引别人?非得把我喜欢的男人一个个都抢走?”
  霍母摇了摇头,长叹口气:“小嫣,你的那位‘男朋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你比我清楚。”
  霍嫣神情一痛,转过身,站成小山似的背影,显得分外僵硬。
  她喜欢了傅路白很多年。
  傅家和霍家是邻居,同样三代经商,家产丰厚,两家父母是多年好友,傅路白和她从小就认识,门当户对,青梅竹马——但她不是傅路白唯一的青梅。
  傅路白喜欢的人,是他家佣人阿姨的女儿,周楚楚。
  一个是任性的白富胖大小姐。
  一个是柔弱的白穷美小可爱。
  傅路白很自然地选择了后者。
  两人早已暗生情愫,就差彻底捅破窗户纸。
  霍嫣不肯放弃。
  高二那年,她下定决心,花了整整三天,改了又改,终于写完一封很长的情书,趁没人注意,塞进傅路白的课桌。
  傅路白看见了,拆都没拆就想扔掉,当时在他旁边的周楚楚于心不忍,留了下来,放进自己的书包,想找机会还给霍嫣。
  不巧,那天她去同学家,另一名女同学看到情书,当成好玩的东西,私底下给全班传阅,连班主任都惊动了。
  从此,整整两年,霍嫣沦为众人取笑的对象。
  所有人都笑她痴心妄想,居然肖想校草男神傅路白,简直不自量力。
  这是霍嫣跟周楚楚结仇的开始。
  上大学后,霍嫣的体重不降反升,越来越胖,飙到一百六十斤往上,而且有变得更胖的趋势,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大胖子。
  她也不想着减肥了,干脆放飞自我。
  没有颜值没有身材,她有钱啊。
  钱买不来真情,却能买来塑料姐妹情。
  霍嫣成了校园一霸,整天带着一帮小姊妹,吃香的喝辣的,嚣张的很,人多势众,再也不怕被欺负了。
  虽然背后免不了受人指指点点,冷言冷语,但比起高中,她宁可这样,成为所有人讨厌的女霸王,好过受人欺负,忍气吞声。
  再后来,她给自己买了一个男朋友。
  苏凉。
  他也不是什么陌生人。
  高中时候的不良少年,傅家的私生子,傅路白和傅家大哥傅逢期同父异母的弟弟,跟母亲姓,比霍嫣小一届。
  苏凉的长相随了他红颜祸水的母亲,天生就是靠脸吃饭的人。
  上高中时,霍嫣对他不熟,只知道这位低年级的学弟有着校草的颜值,校霸的脾气,学渣的成绩。
  苏凉脾气很不好,经常卷入各种恶性斗殴事件。
  霍嫣大二那年,苏凉靠着傅家的关系,也进了同一个学校,他主动找到霍嫣,提出当她的男朋友,条件当然是钱。
  霍嫣是霍家唯一的女儿,家里的掌上明珠,拥有的除了一身脂肪,就是账户里花不完用不光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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