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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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朗的表姐明敏比她大一岁,只上完了小学就没在读书了,小小年纪就深得大婶娘的精华,于精明算计一道已经炉火纯青了,从小到大,明朗不知道被她坑了多少次。
  第4章
  明朗正要说话,大婶娘说话了,“小玉啊,你们家明朗今年可是长了不少了,这都快赶上你了啊。”
  朱小玉笑着说:“女孩子要是这时候不长,以后就难得再长高了。我看明敏也长了不少,还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了。”
  朱小玉的话没有多少虚假,明家人的颜值都不低,这其中上一辈的以明朗的父亲明聪为最,小一辈的就是明朗第一了。
  明敏十四五岁了,条子正,脸蛋漂亮,要是忽略她举手投足间的轻浮与势利,走在大街上绝对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明朗是知道自己这位表姐的彪悍史的。到明朗三十六岁出事故的那一天,她的表姐明敏已经在传统意义上结了三次婚。
  为什么说是传统意义上呢?因为这时候农村结婚普遍不兴打结婚证,一般情况下,在村里摆了喜酒就算是结了婚。
  明敏十六岁在村里摆喜酒跟了个姓余的男人,十七岁生孩子,然后去打工,当了几年坐台小姐,后丢下丈夫和儿子跟一老板同居了几年。她那老公是个老实人,到明家吵了几回,每次都被明敏的妈骂出来,后来给了明家一点钱,这门亲算是到头了。孩子是个儿子,自然跟了姓余的。
  跟人同居几年后的明敏最后捞了一笔钱,二十三岁改嫁了一在油田上班的工人,没几年又听说她勾搭上一四五十岁的离婚男,再离婚再结。后来明朗听到有关这位表姐最后的消息是,她正在与第三任姐夫闹离婚,还因为房产和钱财的事情闹上法庭。
  大婶娘咯咯笑起来,“也就那样,要说长得好看,还是咱们明朗第一。”
  明朗正端菜出去,表姐明敏已经从房间走了出来,迎着她有些阴沉的目光,明朗不禁皱了皱眉头。
  她还忘了,她这位表姐的嫉妒心也是很强的。
  明敏径直过来,差点与明朗撞了正着,也幸亏明朗存了防范之心,否则这一大碗的藕汤就要泼在自己身上了。
  明朗赶紧将汤放桌上。
  “哎呀,明朗,你怎么不小心点呢?都泼地上了,一会二婶娘又有得忙了。”明敏一边说着,一边自己找了块布弯下腰要擦地。
  “哎哎,明敏啊,哪能让你干这活?”朱小玉连忙阻止,又拉扯了下明朗的衣服,示意她机灵点,去接明敏手中的活计。
  明朗假装不知道,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用落在明敏手中被当成了抹布的自己的袖套。
  明敏干活了,妹妹明英自然坐不住了,于是过来帮忙端菜。
  厨房不大,明朗只好站在外面。
  小婶吴爱姑说:“大嫂,我真是羡慕你啊,你们家明敏和明英真是又勤快又懂事。”
  大婶娘刘兰珍呵呵笑,“不是我夸,我这两个丫头确实懂事,要不是我们家条件不好,我一准让她们上大学,吃公家饭去。”
  “大嫂这话说得,这丫头要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要我说,这书读的好还不如嫁的好!你看看隔壁村的红玉不就是嫁给了咱们镇上纺织厂的周二贵吗?哎呀,每次回村都提得大包小包,她家吃的用的有一半都是那女婿拿过来的!啧啧,她兄弟才起了二层的新楼房还不是周家出的钱?”
  小婶吴爱姑一边说着,一边将旁边的明敏拉过来,“咱们家明敏可是比那红玉生得好看多了,可不能在乡下找人家,要嫁最起码要嫁到镇上来,大婶,你可要把好关了。”
  明敏脸色通红,在旁边低着头不好意思笑。
  明朗眼尖,看见明敏旁边的妹妹明英眼睛里闪过一道不屑的光芒。
  明朗也记得明英的一些事,她确实是不如姐姐明敏长得出众,但也是少见的美女,而且性子乖巧灵活。十五六岁的时候去了南江市打工,做衣裳,与打工那家老板的儿子结了婚,后来当了老板娘,厂子也扩大了,生了一儿一女,日子过得十分幸福。
  与三十六岁还没有出嫁的明朗是天差地别。
  以明敏姐妹和明朗的结局来说,丫头书读得好不如嫁得好,这句话算是如实写照了。但重活一世的明朗却打算改写这句话。
  许多时候,性格决定了命运,若是曾经的明朗不那么倔强,那么肤浅,未必会活得比明敏俩姐妹差。
  大婶刘兰珍瞟了一眼小婶吴爱姑,说:“哎呀,这想要嫁到镇上来,也要有那个条件。咱们村那鸟不拉屎的地方,人生得再好,也没得人看也不行啊。”
  吴爱姑迅速接过话来,“这有什么好愁的?二叔二嫂不是镇上的吗?只要二嫂子帮忙在镇上给明敏找份工作,还愁没人看到咱们明敏的好?”
  明朗瞬间明白过来了,这是一出双簧,就是要把明敏攀高枝这一任务丢给她们家!
  很快明朗的奶奶就点头了,“小玉啊,你这两天给明敏在镇上找个事儿做,别耽误了孩子!”
  明朗是不记得有没有明敏在她们家住的事情,但她是不想跟明敏那样的人在一个屋檐底下的。
  “明敏姐姐能工作了吗?我听说不到十六岁是不让招工的,招年纪小的童工是犯法的事!”
  朱小玉也正头疼,听了明朗的话,顿时茅塞顿开,笑着说:“是有这么回事,明敏今年只有十五岁吧,这岁数确实没哪个单位能招的。”
  小婶和奶奶顿时傻了眼。
  大婶娘也是一愣,很快又说道:“我们明敏今年都十六岁了,哪里算是童工?”
  上了年纪的人以及农村的人多是以农历算年岁,只要进了十四岁在她们那就算是虚岁十六岁了。
  朱小玉笑着说:“大嫂,这边招工都是要看身份证的,身份证上是多少岁,那就是多少岁。明敏这么乖巧懂事,要我才舍不得她这么早出嫁,一定要多留她在身边几年才好。”
  “你知道什么?”杨二秀毫不客气打断了朱小玉的话,“这女儿留来留去留成仇,我们那里哪个不是十五六岁就出嫁了。不过是让你帮忙找份工作,你就这么多话。你一个做婶娘的,不晓得多帮忙说句好话?那个身份证上的年纪,你就跟人说,弄错了!”
  朱小玉被这一番抢白激得满脸通红。大婶娘和小叔小婶都没有帮腔。
  明朗心里有气,开腔说:“这怎么能瞎说?这身份信息可是在公安局登了记的。瞒报瞎报,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再说了,这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杨二秀的脸都垮了下来,指着明朗的鼻子说:“大人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份?我看你真是越读越不懂事了!你姐姐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已经下地了!英英都比你小一岁,插秧割谷样样都行。你看看你,十指不沾洋葱水,什么都不会。这都是你妈给惯的!过几天你爸回来,我跟他说,你这书不能再读了,回老家种地去!”
  要是从前的明朗,绝对会被这句话给气哭。
  重活一世的明朗却不想再受这气了,她不怒反笑起来,“我又没吃你的,也没喝你的,读书也用的不是你的钱,怎么就不能读书了?”
  反正她是个小孩,而且与这一堆明家人迟早要决裂,她做什么要客客气气的?
  一屋的人,包括明朗的妈妈朱小玉,都傻了眼。谁也没有料到明朗说话会这么不客气。
  杨二秀气得脸色铁青,跳将起来,疵着牙,喊道:“好啊,好啊,我管不了你了,我管不了你了!明杰,赶紧给你二叔写信,他养得好女儿,这么点年纪就敢顶撞长辈了,这长大了还得了?”
  朱小玉连忙丢下手中活计,作势狠狠拍打了下明朗,“你这孩子真是越大越不懂事了,还不跟你奶奶道歉?”又安抚杨二秀,“她不懂事,您别跟她计较,别气坏了自己,我来收拾她!”
  明朗哼了一声,摔门出去。
  真是不想多见这些明家人一眼!
  九月的大中午,烈日炎炎,街上没有什么人,明朗一时不知道往哪里去,远远望见新华书店的牌子,心里道有了着落,赶紧拿手遮了刺眼的阳光,往书店跑去。
  进了书店后,找了一本书,她蹲在角落看起来。也没看多少,肚子就疼了起来,她刚开始也没有在意,以为饿了的缘故,直到感觉小腹涌过一阵热流,猛然发觉不对劲。
  大姨妈来了!
  好在她穿的是深色的裤子,一时半会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明朗放回书,她不知道明家的一堆亲戚走了没有。她估计是没走。
  印象中明家的人一来一堆人不说,每回必然是吃了晚饭,提了大包小包才能回去的。
  明朗不想面对他们。
  偏手中又没钱。
  踌躇了一阵,肚子越来越疼了,她只好去外公家。
  外公不在家,出去跟人下棋了。外婆安悦秀看见明朗小脸惨白,吓了一跳。问清楚了原因,呵呵笑了两声,摸了摸明朗的的头说道:“不怕,我们明朗是大姑娘了。”
  第5章
  安悦秀让明朗上床躺着,自己出去买了卫生巾,又给明朗烧了碗红糖水喝。
  明朗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她是知道自己前世每次来大姨妈都难受,但难受成这样,她还是头一次体会。
  外婆坐在床边上跟明朗讲:“以后你再不能贪凉了啊,不喝冷水,不要吃冰棍……”
  外婆脸上的每一个褶子都是慈爱,明朗不由得将头挪到她腿上,微笑着听她唠叨,嗯嗯回应。
  她都活了三十多年,怎么会不知道这些?
  可此情此景却是让她甘愿成一个真正不懂事的小姑娘。
  “你妈不在家吗?”安悦秀又问明朗。
  “在,奶奶他们都过来了,我不想回家去。”
  安悦秀一听就知道有事发生。明朗虽然说是有些小性子,但并不是不可理喻的。
  “你奶奶又批评你啦?”
  “嗯。”明朗点头,“她说我十指不沾水,不会插秧割谷,让我不要读书了,跟她们回乡下种地去。”
  安悦秀抚着明朗的手顿了顿,“所以你就跑出来啦?”
  “我,我反嘴了,说我没有吃她,也没有喝她的,不用她管。她要打我,我就跑了。”
  安悦秀扑哧笑了一声,“这孩子,她到底是你奶奶,你这么跟她说话,确实该打!读书这事,她也就这么一说,读不读的,还不是你爸妈说了算?你爸妈还不都是听你的。”
  “她还要明敏姐住我们家来,让我妈给她找个工作,好在镇上找个男朋友呢。”明朗索性告状到底。
  安悦秀过了还一阵子,才说:“你妈同意啦?”
  明朗摇头,“我不知道。”她觉得朱小玉多半是不会同意的。朱小玉虽然对老公明聪的话言听计从,但是这一切都比不过命根子一样的女儿。她是知道明朗跟明敏处不好的事情。
  “就是嘛,你妈都没有点头,你担心什么?”安悦秀虽然对明家的人没有多少好感,但是当着明朗的面,却是半句不是都没有说,“再说了,你爸不在家,你妈又忙,家里多个姐姐,难道说不好吗?”
  明朗佯装难受,“不好,外婆,我不想跟她住一屋。她太狡猾了,今天差点烫到我了!外婆你看!”明朗虽然心智成熟,但在外公外婆面前,却是甘愿永远做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她皮肤原本白皙,被热汤一泼,一片白皙中的赤红显得格外明显。其实这点伤明朗根本就没有放心上,不过这个时候的她可是只有十来岁的,又众星捧月,自然可以娇惯任性。
  朱虎安悦秀只有朱小玉一个女儿,而朱小玉又只有明朗一个,明朗在这一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
  安悦秀瞧着明朗胳膊上的伤,心都跟着疼了,连忙拿烫伤膏给她抹上,再也不愿意说明家人的好话了——其实,她原本就对明家那一堆人没什么好感。
  知道明朗还没有吃饭,安悦秀连忙下厨,烧了两个明朗爱吃的菜。吃完了,又哄着让明朗去睡个午觉。
  明朗喜滋滋上了床,眯了一会,听到外面动静,就醒了。
  她妈朱小玉过来了。
  安悦秀跟朱小玉在客厅小声说话。明朗踢了双拖鞋,凑到门缝里偷听。
  “妈,朗朗是不是在你这?”
  “在呢,你小声些说话,孩子才睡着。怎么?你婆婆他们走了吗?”
  “走了。妈,朗朗今天太不懂事,一会我批评她,你们可不许拦着!”
  “你不要说她了,朗朗又没有做错什么事,不过是说了一句真话罢。平日里也没见着你们母女俩得他们明家半点好处,反倒是隔三差五过来要东西。”
  安悦秀虽然对明家没多大好感,但平时说话也没那么尖锐,实在是这日看见明朗被烫伤了,也担心自家女儿被说动了,真让人住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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