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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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晴看着她们挤眉弄眼的表情,简直哭笑不得。朱阿姨进屋去炖晚上的骨头汤,院子里就只剩下林诗晴和池玥两人。
  池玥伸手去勾她的手,林诗晴想收回来,却被池玥一下握在了掌心:“小姐姐,你害羞了。”
  “被人看到不好。”
  池玥却挑着眉看她,一脸理所当然:“怎么不好了?我正大光明牵我女朋友。”
  那张扬的模样看得林诗晴不由得想起昨晚的疯狂,“别闹,有人在呢。”
  “你要离开那么久,我提前讨一点福利。”池玥眉眼带笑地看着她。
  林诗晴啼笑皆非,看他一眼:“昨晚还不够?”
  池玥想起昨晚和林诗晴缠绵悱恻的滋味,浅淡的眸子不由得沉了沉,“不够。”
  确实不够,晚上的时候池玥又将她摁在床上折磨了一宿。年轻人精力旺盛,在这方面不知节制,林诗晴被折腾得声音都哑了。
  还好第二天池玥就回了帝都,他要再在这里待下去,林诗晴觉得自己这把老骨头都要被他给拆了。
  虽然过程很爽,但事后真的很累。
  池玥走后,林诗晴也安心留所剩不多的几天时间陪伴萌萌,带他去游乐场,去公园等游玩。想着他今后要上幼儿园,自己又要拍戏,可能会很长时间都见不到他,还是有些不舍。
  以前自己虽然也拍戏,但基本都是把他带在身边的,晚上回去也能看到他。一时真的和他分开那么久,想想还是很不放心。
  不过小孩始终是要长大的,今后他会离开自己,过他自己的生活。
  “邻居叔叔!”
  “小不点,上学了?”洛采轩抱着手走过来问。
  “我要上学了,以后就不是小不点了。邻居叔叔,这次怎么没有漂亮阿姨?”
  洛采轩被他问得一愣,自从上次被林诗晴、池玥和萌萌刺激后,他也想找个人一起过日子。没想接连找了几个,都没能保持过一周,他这发现要找女人调调情很容易,但要找个结婚的人实在太难。
  其实也不是眼光挑剔的问题,而是想着对方是要与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很多方面真的很难做到将就二字。
  洛采轩俯下身轻轻弹了弹他的额头:“漂亮阿姨回家了,要不要来叔叔院子里玩?”
  “妈妈不让我去。”萌萌一本正经地说。
  洛采轩直起身看向林诗晴,一脸玩世不恭:“你这管得也太严了吧?我们好歹是邻居,防我像防猛虎一样,有必要吗?我又不会吃人。”
  “洛董真爱开玩笑。”林诗晴看了眼萌萌,小孩玩心大,林诗晴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对他管教太严,就问他:“你想去洛叔叔家玩?”
  “可以吗?”萌萌抬头问林诗晴,他以前和莉莉阿姨出来玩,邻居叔叔也常常送他东西。而且邻居叔叔很喜欢笑,笑起来也好看,萌萌就喜欢这种温和的大人。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个爱笑的邻居叔叔,其实全是假笑。
  “你可以玩一会儿,不要调皮,二十分钟后我让莉莉阿姨过来接你。”林诗晴想了想说。
  萌萌点头,洛采轩问她:“你不进去喝杯茶?”
  “我就不去了。小孩子调皮,麻烦洛董多看着点。”林诗晴很坦然地说。
  “放心吧,少不了他身上一块肉。”洛采轩笑着应下,牵起萌萌进了院子。
  林诗晴轻叹一声摇摇头,起身朝自家院子走。二十分钟后,莉莉去接萌萌,回来对林诗晴道:“晴姐,我看到顾总了。”
  林诗晴微微一愣,没想萌萌又跟她说:“妈妈,后面坏蛋叔叔也来了,不过我没和他玩。”
  林诗晴失笑,也不知道是洛采轩故意为之,还是真的巧合。不过,顾云越也只有看着的份,因为再后悔也没用。
  “嗯,我知道了。”林诗晴平静地说。
  “他也真是够厚脸皮的,以前那样对你,现在又凑上来装深情。不过网上他的小号被扒之后,被你的粉丝嘲笑得太惨了。”莉莉俏皮地说。
  “随他去吧,他和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林诗晴淡淡道,其实原主到死的时候,对顾云越都没有什么怨言,而林诗晴对他,更谈不上爱恨。
  如果不是占用了原主的身体,她和顾云越这种人只怕永远不会有交集。
  新的一年开始,新的工作也开始了。
  林诗晴这次新戏无法带萌萌过去,她要去西部城市,但萌萌要上幼儿园。林诗晴把莉莉和朱阿姨留在家中照顾萌萌,自己和陈筱去s城投入新剧《黄土坡》的拍摄中。
  刘文清是国内外都很有名的大导演,他的作品比较写实,喜欢从生活去反应人文思想。所以对演员的要求尤其高,他们大部分主配角都要提前一个月去s城的农村住一个月,体验那边的生活。
  导演要求他们不能玩手机,专心地体验一个月的农村生活,把自己代入八十年代的西部农村生活,这样拍出来才能更贴近现实。
  来这里参演的都是圈中有演技有作品的演员,大家也都想把作品拍好,也不存在小剧组那种抱着玩玩心态的演员,所以这一个月除了生活比较艰苦之外,其他的都还好。
  她专心拍戏这几个月,网上的热度渐渐退下了,也少有她的新闻爆料出现。
  池玥周末会带萌萌过来来探班,不过刘文清导演对他们要求高,就算不拍戏的时候,也总会让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对戏,所以林诗晴也没有什么空理会池玥和萌萌。
  他们这个剧组是在农村拍摄,住的是租的农舍,也没什么好玩的。池玥就带萌萌去去山上,每次回来都玩得一身脏。
  等《黄土坡》拍摄完,已到了五月底,《凤箫吟》开始上星播出。
  首播就以1.0的成绩排在第二位,到第五集 的时候,已经稳稳站在了1.3以上,成了同时段当之无愧的收视冠军。
  林诗晴饰演的方令仪在网上掀起了很火的讨论,尤其是以前那些嘲笑林诗晴演戏面瘫的人这次也服气了不少。
  “林诗晴之后,再无方令仪。#林诗晴凤箫吟#”
  “她的眼睛会说话,真的太撩人。以前总觉得她演戏端着,这次林诗晴演方令仪真的找对感觉了,每个眼神都有戏。”
  “晴姐当初为了接另一本戏特地学习了戏曲,不过临时被换了。但只要是金子就会发光,这次的方令仪让我看到了晴姐的进步,真的太惊喜了。#林诗晴凤箫吟#”
  “努力总会有回报,女神总是这么励志。一本作品比一本作品好,方令仪被她演活了。”
  江松看着电视,林诗晴饰演的方令仪确实很惊艳,一颦一笑都很有戏,她的进步有目共睹。想起最初认识她时,她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倔强,江松不由得轻轻一笑。
  能做到她那样努力,那样勤恳,出名是迟早的事。
  苏青在片中也演得很精彩,他和林诗晴搭档还真是出奇地合拍,难怪网上还有吃林诗晴x苏青这样奇怪的拉郎配对。
  冯少贞开门进来,见江松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也不由得朝电视看了一眼,没想正好看到林诗晴那张勾人妩媚的脸。
  冯少贞的脸色沉了沉,朝着江松走过去,坐在他旁边道:“明天的事情交待清楚了么?”
  “嗯,都交涉好了。”江松淡淡地说,视线依然在电视机里。
  画面切换到林诗晴在陵王的酒宴上大放光彩的一场戏,她当着众宾客的面为梅冷摇的画题诗,画面中的林诗晴顾盼生辉,眉目间满满都是勾人的风情,但这种媚又不是外貌上的。
  相反,她身上穿着的衣服比起其他剧组来,要古朴多了,脸上的妆容也一点都不夸张,素雅干净。但那含笑的眉眼间却掩饰不了她身上的风尘味,这种风尘味让所有男人都愿为她化成绕指柔。
  她捏笔的姿势柔美优雅,落笔处却是风流俊逸的字,也不知怎的,冯少贞从她身上看到了一股才情,一种腹有诗书才会散发出来的才情。冯少贞似乎能理解江松为什么那么迷恋,林诗晴这个女人,确实有几分本事。
  “你也老大不小了,有遇上合适的,可以谈谈看。”冯少贞开口道,语气中带着些疲惫。
  因为林诗晴的关系,他们打了一场冷战,冯少贞也深感疲惫。
  江松沉默了许久,久到冯少贞以为他不会回应自己时,他才说:“妈,我这辈子很难再喜欢别的女人了。”
  他的语气低落怅然,没有怨气,只有沉沉的伤痛和追悔。冯少贞听得心口一紧,“别说傻话,你才多少岁,怎知明天会遇上谁?这世上又不止……她一个女人。”
  “这世上确实不止她一个女人,但是能让我想牵手一辈子的却只有她。爱过这么优秀的女人,很难再看得上别的,我要是随便将就娶了别人,也是对女方不负责。”
  江松脸上的神色带着淡漠,他关了电视机,转头看向冯少贞道:“所以,你今后不用费尽心思帮我变相介绍女孩,我也怕误了别人。其实单身也没什么不好,真要恋爱了,还得给粉丝们报备,也是麻烦。”
  冯少贞简直不敢置信,“你就这么喜欢她?她有什么好?”
  “她……哪里都好。”
  她展露在自己面前的,没有哪一处不好,坚毅果敢,聪明多才,从容优雅……她似乎就没有不堪的一面,永远那么得体,让人感到舒服。
  江松认识过那么多女人,却从来没有谁能让他那样心动,想守护,想和她共度一生。
  “谈这些也没有意义了,她幸福就好。时候不早了,早点休息。”江松淡淡说,起身和冯少贞道了晚安。
  冯少贞坐在沙发上,这场较量让她彻底累了。陆家和叶家相继被查,都受了不小的重罚,这次事件也让冯少贞发现这个所谓的贵人圈,其实也是各自为营。真正遇上惹不起的麻烦时,大家都躲在远处,生怕沾上麻烦。
  人情冷暖,不过如此。
  幸好江松一向谨慎守法,才逃过这次一劫。但正因只有他没事,很多人都以为是他刻意报复,也得罪了不少人,其中还包括江松的两位伯父。
  听说林诗晴和一个小鲜肉走到一起了,这个结果冯少贞也不惊讶,林诗晴有钱,能包养小鲜肉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她真的有那么好,让江松为了她,说出这辈子可能不会娶女人这种话?
  冯少贞越想越觉得无法理解。
  她现在只希望江松只是一时气话,毕竟人生还那么长,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单身一辈子?
  《黄土坡》杀青之后,池玥就接林诗晴回了上河,他们接下来还要去定制婚礼服,为明年的婚礼做准备。
  不过在这之前,马淑芬竟然亲自找上门来了。
  第140章
  林诗晴开门让马淑芬进来,很自然地招呼池玥:“给马阿姨倒杯水。”
  马淑芬没想到今天林诗晴的新男友也在,脸上有点尴尬,池玥倒是一脸平淡地起身进屋去了。
  马淑芬是第一次来林诗晴的这里,她之前只知道林诗晴的新家在洛采轩的旁边,知道这一片的别墅价值不菲。今天过来看,确实很豪华大气,比顾云越在半山别墅买的普通小独栋宽阔豪气,尤其是院子很开阔,周边还种了不少蔷薇花,看上去温馨浪漫。
  屋内的装潢算不上豪派,是简约的风格,屋内小孩的东西不少,客厅一角的几个塑料箱子里都是小孩的玩具,外面还有木马爬行毯等。
  虽然有点杂乱,但是也富有生活气息。
  马淑芬随林诗晴走到沙发坐下后,抬眼打量林诗晴。
  林诗晴没化妆,一身休闲的居家白t恤,和刚才那个小鲜肉是情侣款,但这种简单的打扮也并没有给她减分,相反显得青春活力。她的皮肤状态很好,白里透红,看不到毛孔。
  马淑芬越看越觉得林诗晴这女人不仅漂亮优雅,举止投足间还带着一股年轻人身上少见的从容。
  其实这两年马淑芬也在留意和顾云越门当户对的女孩,他们这一代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个个都是被捧着长大的,娇生惯养,又很自我。真正各方面都好的白富美,又多半觉得顾云越的名声不好,现在的女孩眼光高,比他们那一辈的女人见过世面,也比她们更现实。
  马淑芬对比了许多女孩后,还是觉得没人比林诗晴更适合顾云越。
  马淑芬悔得肠子都青了。
  林诗晴看她不开口,也没急着开口,两人就这样沉默地坐在沙发上。没一会儿,池玥端了一杯柠檬水给马淑芬,马淑芬喝了一口,喝得她直皱眉,太酸了。
  池玥走到林诗晴旁边,紧贴着林诗晴坐下,单手玩着手机,另一只手和林诗晴十指紧扣。林诗晴不由得想笑,觉得他这小动作简直比萌萌还幼稚,不过林诗晴还是任由他牵着手。
  马淑芬看着两人毫不顾及自己,还在她面前故意秀恩爱,心头更泛酸了。
  同时,对林诗晴的新男友也有几分瞧不上。这小鲜肉完全就是靠脸上位,长得帅是帅,但光是帅有啥用?
  “诗晴,我今天过来,是想看看萌萌这孩子。”马淑芬放下水杯开了口。
  林诗晴客套道:“阿姨来得可真不巧,萌萌已经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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