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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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陆荷排行老大,嫁的是陆永福的学生程殷,程殷也是秀才,往上考了多年,一直中不了举,索性就歇了心思,一心开私塾授课,家境还算殷实,按理她这日子该是十分如意的。
  可偏偏,陆荷出嫁十多年,却至今一无所出。
  也不是没提过帮忙纳妾,却都被程殷给拒了,亲家母因此对大姐不满,婆媳关系亦是十分的紧张。因为自家不能生的缘故,这些年,对于婆婆的主动找茬,陆荷也是能忍则忍,偏偏陆家孤儿寡母的,一直没个照应,这日子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好在这两年,陆二郎一路顺利往上考,程家亦是高看一眼,艰难日子总算是缓和了些,但也仅仅是相对而言。
  故而,听到齐氏如此交代,陆家两兄弟对视一眼,立刻明白她的心思,想来除了报喜,更多的是对陆荷的担心。
  陆大郎张口就道:“娘,不用麻烦,明早我亲自过去一趟吧。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家里也没什么要忙的,刚好可以去看看大姐。”
  “这……”
  齐氏皱皱眉,有些迟疑。
  两县虽然相邻,但一来一回却要两三日的时间。
  齐氏虽担心女儿,但这种事经得多了,便也成了习惯,反倒是陆大郎,这些日子为了陆二郎的病,一直前前后后的忙碌,齐氏也舍不得大儿如此奔波。
  “娘,我看可以。”
  对于大哥的建议,陆二郎十分赞成,甚至还提议道:“娘也有三四年没见大姐了,趁着农闲,不如跟大哥一同过去,两县离的虽然远,但前不久刚通了新路,平坦不少,娘坐在后车厢里,不至于太过颠簸。只是要辛苦大哥一趟了……”
  这个提议,说的齐氏非常心动。
  陆大郎也是眼前一亮,道:“我看这个法子好,娘,您也不用想太多,反正也就是三四天的时间,大姐要是见了你,肯定非常高兴。”
  说这话时,陆大郎想到李氏,若是把她留在家里,不定会发生什么,索性也一同带上,茂县十分繁华,出去见见世面也是好的。
  齐氏考虑了一会儿,越想越觉得心动,也就笑着同意了。
  晚饭后,一家子聚在一起,陆大郎就说了这件事。
  李氏原本张口就要拒绝的,她可不想自家相公这么辛苦。后来见陆大郎竟要带着她和石头一同过去,不知怎么的,居然也没有说扫兴的话,高高兴兴地回屋收拾东西去了。
  最难搞定的人都搞定了,这件事也就这么定下来了。
  齐氏的高兴溢于言表,和宝如一起收拾东西的时候,边收拾边说了许多陆荷出嫁前的事。
  听到陆荷性格十分温柔、对两位弟弟照顾有加,而且打小就跟着公公读书,能写会算的,比起男子来也不差什么,宝如不禁崇拜不已。
  宝如自己没读过书,她从小接触到的女子妇人,也大多是睁眼瞎,就是有识字的,能认个店铺名都算是厉害的了,哪可能还能写会算呢?
  要说之前,读没读过书,宝如并不在意。
  可是听了婆婆的话,宝如突然发现,大姐和相公都是读书人,偏偏她却一个字都不认识,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全,虽然明知道相公人好,不会嫌弃自己,但只要一想起这个事,不免就有些自卑。
  以至于晚上回房的时候,她就显得有些闷闷不乐的。
  “怎么了?”
  见小妻子双手捧着脸颊坐在自己对面,蔫头耷脑的,时不时还叹两声气,陆二郎想忽略都难,不由抬头问了一句。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还是困了?困了就上床睡觉,不用陪我……”
  宝如摇摇头,见他放下了书,惊觉是被自己打扰到了,微微张着红唇,道:“相公,我没事的,你继续看书,不用管我。”
  说着,帮忙把灯拨亮了些,往陆二郎的方向推了推,好叫他看得清楚些,免得伤了眼睛。
  陆二郎狐疑地看她一眼,坐在那一动不动。
  见他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宝如也是无奈了,可张张口,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第13章
  “到底怎么了?”
  见她支支吾吾的不说话,陆二郎心里有些急,干脆起身坐到她身边,把人抱到怀里,贴着她的耳朵耐心问。
  “相公,你、你会不会比较喜欢……比较喜欢读过书的女孩子啊。”
  宝如的耳朵尖有些红,“我听人家说,读书人好像都喜欢什么袖添香啊什么的。”
  废了老大的劲,总算是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说完,她抬头看了陆二郎一眼,眼睛水汪汪的。
  “红袖添香?”
  陆二郎当即明白她的意思,忍不住就想笑。
  感情是吃飞醋了!
  可这有什么好吃的,他又没有红颜知己,也不喜欢吃着碗里瞧着锅里那一套,整个人清白的不得了。
  这样想着,却还忍不住逗一逗她,便道:“当然了,读书人嘛,最爱的就是风雅之事。女孩子多读点书,知书达理的,肯定更得人喜爱些……”
  话音刚落,就见宝如一双眼睛就瞪得圆溜溜的,气鼓鼓地看他。
  哎哟哟,这小醋坛子!
  陆二郎心里得意的不行,知道吃醋,而且还是这种飞醋,这说明很在乎他嘛。
  原本,他是很想继续逗逗宝如的,不过见她嘴角鼓的能挂油壶了,害怕真把她气哭了,那他也是要心疼的。
  便哄道:“不过那都是别人,我心里只有宝如。宝如最好看,也最温柔贤惠。女红做得好,做的饭食还特别好吃,我就只喜欢宝如。”
  一句话,说的宝如绷不住,明明还在生气呢,却扑哧一声笑了。
  她眉开眼笑的,偏偏又嘴硬,不肯承认自己刚才是在吃飞醋,便戳戳陆二郎的胸口,别扭道:“相公,读书人都这么会哄人吗……”
  陆二郎被她偷乐的样子逗乐了,捏捏她的脸,笑道:“读书人哄不哄人我不知道,但你肯定是个小赖皮。夸你你嫌我油嘴滑舌,不夸你你又非要吃醋,你相公我又不是大罗神仙,到底该拿你怎么办啊!”
  说完,还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
  “谁吃醋了啊!”
  宝如心里甜滋滋的,鼓着嘴对他撒娇。
  两个人笑闹了一会儿,陆二郎捧起她的脸,认真道:“宝如,你想不想读书识字?我教你好不好?”
  成亲时间短,这两日事情又太多,要不是宝如说起,陆二郎都忘了教她读书这一茬了。
  宝如微微一愣,稍微有些迟疑。
  她当然想读书的,不仅仅是怕相公嫌弃她不识字,更是怕跟相公差距太多。可相公刚中了秀才,听婆婆说,还要继续往上考的,也不知道跟着他识字,会不会耽误他读书。
  看出她在担心什么,没等宝如开口,陆二郎便道:“教你一个,还费不了什么。难不成你知道自己是小笨蛋,怎么学都学不会,所以才不敢跟我学?”
  激将法果然有用,宝如像是被打了七寸一样,立刻抬头,不服气道:“我才不是笨蛋呢!我也很厉害的。”
  从小到大,不论是做女红,还是灶上的手艺,她都学的又快又好,村里可有不少人夸她手巧呢,怎么会笨呢。
  陆二郎看她傻乎乎的样子,忍住笑,道:“那你还怕什么,嗯?真不敢学啊?”
  “学就学!”
  两人吵吵闹闹的,很快就滚到床上去,相拥着睡着了。
  第二日一大早,宝如早早就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准备到灶房给婆婆他们准备干粮。
  谁知,刚穿好衣裳,正要迈步从陆二郎身上跨过去,他就醒过来了。
  见宝如动作,陆二郎也不睡了,起身跟着穿衣下床。
  “相公,你再睡会儿吧,天色还早呢。”
  见他低头找鞋子,宝如忙上去制止。
  相公看着正常,其实还病着呢,早上寒凉,万一又病了怎么办。
  陆二郎边穿鞋边道:“不用,你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帮你看看火也是好的。”
  宝如听了,微微一愣。
  毕竟,从小到大,不论是她家,还是村里其他人,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灶上的活计也全部是妇人在干,男人别说是搭把手了,用她三婶的话说,就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
  相公还是读书人呢,却要帮她烧火。
  宝如心里有些甜,她觉得相公跟其他男人不一样,不会骂骂咧咧,不会打人,还特别疼她。
  有他陪着一块做饭,好像也不错。
  不过,一想到相公的身体,这个念头就消失了,宝如道:“你听我的,先养好身体吧。”
  陆二郎没说话,却披上了一件厚衣,算是回应她的担心,率先走出去了。
  宝如看着他的背影,知道劝不动,摇头笑了笑,也跟着出了门。
  进了灶房,宝如稍稍一想,就决定做煎饼。吃着软和,还耐放,这会儿天热,刚好适合路上吃。
  她倒了半盆温水,往里倒进一瓢高粱面、一瓢白面,又从院子里掐了两把小葱回来,切碎倒进面盆里。想了想,又往里打了两个鸡蛋,拿筷子搅合均匀,见没有面疙瘩了,才往里倒了些调味品,这食材就算准备妥当了。
  这边,她刚弄好,陆二郎就点着火,开始小火温锅。
  陆二郎也是吃苦长大的,后来家境好些,才入了私塾读书。农活对他来说不算陌生,烧的小火十分均匀,竟是一个糊的也没有。
  两人一个烧火,一个煎煎饼,二十多张煎饼,说说笑笑间,半个钟头不到就全部煎好了。
  等齐氏和陆大郎一家起来的时候,早饭已经弄好了,陆二郎正在院子里做强体操,宝如则蹲在菜畦里拔草,瞧着十分和谐。
  齐氏见小儿子身体好转飞快,儿子儿媳感情也好,别提多高兴了。
  一家人乐呵呵的吃了早饭。饭后,齐氏和陆大郎一家四口,就带着行李和干粮上了牛车,嘱咐陆二郎注意身体之后,几个人就出发了。
  整个陆家空了下来,只剩下小两口。
  没人打扰,小两口甜甜蜜蜜过了两天,第三天一大早,林老实带着小鸽上门了。
  见到弟弟和爷爷,宝如还是很高兴的,可等林老实说了上门的来意之后,宝如的脸色就古怪起来。
  本来该高兴的,毕竟弟弟能上私塾,这是多好的事啊,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偏偏想起赌约……
  宝如瞥了陆二郎一眼,就见他虽跟林老实说着话,眼睛却得意地望过来,甚至还挑挑眉,只差没把“我赢了”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爷爷放心,明日我就去一趟镇上,亲自把小鸽引荐给先生。”
  说了会儿话后,陆二郎就笑眯眯地应下了这个请求。
  林老实松了口气,转头看了蹦蹦跳跳的小鸽一眼,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憧憬和希望。
  对陆二郎的话,林老实是一点怀疑都没有,青山镇唯一的秀才,说什么话,肯定都是对的,他说小鸽也能中秀才,那就真的能中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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