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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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眠:他今天又在酒吧里,但是他点了个少爷!
  叶瞬:……
  花眠:他是gay!!!
  叶瞬:等等,你说哪个
  花眠:还有哪个?那个很高很帅、看起来很有钱的
  叶瞬:庄墨?
  花眠:你猜猜他嫖得是哪个?
  叶瞬:……难道我也认识?
  花眠:上次我亲了一口、结果被我前男友狠揍的服务生!我变成了湾仔码头
  叶瞬:……
  叶瞬:我刚叫你交稿子,你怎么不回话?
  白殇殇赶紧下线装死。她其实写完了,要不然她不会出现在这里,但她觉得叶瞬一定不会满意,所以她选择在审稿会之前的最后一秒上交,让他除了送审别无办法。
  白殇殇结束了八卦,依然心痒难耐。叶瞬的反应不够大,她简直就像是写了二十万字长篇小说,发布之后一个评论都没有得到,这让她怀疑他也是个gay。所以她对微信列表里的一半好友分享了这个奇妙的见闻,然后花了半个晚上对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添油加醋。等到后半夜,她意识到她的胡扯完全可以写成一篇可歌可泣的耽美小说,全是脍炙人口的恶俗桥段。
  而包厢里的两位主人公却跟她想象的不尽相同……有一点偏差,很大的偏差。
  两人并排坐在欧式风格的沙发上。房间里灯光暧昧,布置奢靡,似乎老板恨不得贴个纸条提醒客人这房间是干什么的。
  “准备好了么?”庄墨问。
  任明卿点点头。
  “开始吧。”
  任明卿再次点点头。
  “别忘了戴上这个。”庄墨一脸严肃地伸手。
  他的手心里,躺着两枚隔音耳塞。
  任明卿严肃地塞上耳朵,然后打开了word文档。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编辑会潜规则作者吗?
  首先圈内的男编辑非常少,10个男编辑8个gay,还有一个是娘炮,最后一个要么直男要么卖腐,是不太可能潜规则作者的,除非作者送上门。不过在图书公司,高管、财务行政和发行一般是男性,某些作家会想走捷径。
  第15章 比想象中更强
  作者写作的很大一部分驱动力,来源于自我表达。他们是讲故事的人,比谁都更需要听众,网络文学尤其满足了这部分需求——他们每天写多少发多少,保证自己写下的每一句话即刻就会得到读者的反馈。
  任明卿是作者中的异类,他很不喜欢把自己的稿子拿给别人看,他习惯于忍受创作过程中的寂寞,甚至有些过于沉迷其中了。对他来说,写小说就是写小说,写完的这一刹那,这件事也就完了。他的内心既满足又平静,因为他对故事别无期待。他既不幻想这篇小说能大红大紫,被别人交口称赞;也不幻象能从中谋利。
  不过今次不同,他的作品因为那封约稿函而彻底变成了商品。而且庄墨为了让他能按时完成,为他包了钟,这部分钱得拿稿费抵,所以他必须打动那个叫“一口咸”的编辑,顺利过稿。他的情况类似于提前消费了太多,担心下个月的蚂蚁花呗还不上了。
  于是他在写作的时候相当焦虑,无法静心,以至于十指无力,写写删删。他已经快写到高潮部分了,可是他突然觉陷入了选择困难之中,不知道故事该往哪里发展比较好。他纠结来纠结去,再从头看了一遍,太多次的阅读让他麻木,他开始怀疑这也许不是一个好故事。它真的有趣么?它是不是太冗长了?编辑会希望男主人公化龙么?小读者们看得懂么?他头脑里冒出一个又一个与文本无关的问题,根据他一贯以来软弱纠结的天性,他认为情况不容乐观。他几乎立刻就开始了自我厌弃: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说爱好者,我是没有能力去完成一件商稿的,我不够格。我不可能通过写作赚到钱,现在可好,我不单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倒欠下庄先生一千块钱。
  “你怎么了?”庄墨摘下了他的耳塞。他注意到任明卿无法沉浸到工作中,半个小时不过写了三百字,而且还被他全部复制到了新文档上,新文档的标题叫“废稿”。
  任明卿吓了一跳,有那么一会儿,他的视线疑惑地落在庄墨脸上,仿佛搞不清楚自己身边怎么还有个人似的。很快他回忆起了自己的处境,觉得他有必要及时止损:现在才过了半个小时,他现在走出门去,说庄先生要走了,就可以把损失控制在一百来块钱,而不是原先的一千块。
  不过他心底里又冒出另一个念头:“其实我可以给庄先生看看。”
  他仔细比较了两种方案,越想越觉得后者可行:“庄先生是一个职业编剧,他很懂行,辨别得出故事的优劣。而且他是个可靠的人,不会因为我写的烂而嘲笑我,更不会为了安慰我而故意掩盖我的缺点。审稿只需要十几分钟,只要他说不行,我立刻走出这扇门,以后再也不想投稿这码事。”
  他下定了决心,对近在咫尺的庄墨说:“庄先生,你能帮我看看么?”
  庄墨愣了一下,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勉强维持住平静的表情,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可以是可以,不过你写完了么?”
  “还没有……”
  “写不下去了?”
  任明卿被看穿了心思,脸蓦地红了。他欠庄先生很多人情,现在又仿佛在利用他的善意。他含糊地说了句“算了”,想再一次落荒而逃。
  “坐下。”庄墨取出工作用的银边眼镜,“让我看看你写得到底怎么样。”
  庄墨看完第一遍,瞥了任明卿一眼,吓得他大气不敢出。看完第二遍,他放下了笔记本,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想你是状态不太好。”庄墨蹙着眉头说。
  任明卿仿佛一个等待审判的囚徒,在这一刻彻底被判了死刑。他强打起精神来,低着头说:“我本来就不写得不太好……”
  “写的不太好?”庄墨几乎是哼了一声,有一瞬间,任明卿觉得他似乎无声地骂了句脏话。
  他没有再解释什么 ,端着酒站起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看上去和平时温文尔雅的模样判若两人。任明卿能感觉到庄墨压抑着什么,就像一口即将要爆发的火山。他走了大概三分钟,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然后才开始说话。
  “故事没有问题,是你的状态出了问题。”他说,“你完成了这个故事的绝大部分,到了高潮和结尾,而这应该是一篇小说最精彩的地方,所以你觉得很有压力。你不敢去挑战它,觉得很难;你也知道故事很快就会结束,你有大把大把地时间去解决它。所以你卡在了瓶颈,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患得患失,去担心一些没有发生的事。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一件事:沉浸其中,把它写完。”
  任明卿知道庄墨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问:“……那你觉得能不能过稿?”
  庄墨冷笑起来。
  “除非他们瞎了。”他说。
  任明卿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暧昧的灯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样闪闪发光。那种光芒是一种隐约的疯狂,狂妄自大,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夸奖人,但任明卿却又敏锐地感觉到,他也不是在说谎。他是认真地给予了这个故事很高的评价,用一种几乎于鄙薄的神态。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抚了。如果庄墨表现得欢天喜地,直白热烈地夸奖他写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会觉得对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庄墨表现得很焦躁,他直到现在还在兜圈子,扶着沙发平复心情,故意背过身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个写手,一个职业作家。也许我的故事里有什么东西让他很嫉妒。”
  当任明卿脑海里跳出这个念头时,他被吓了一跳:他怎么能那么揣测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的头脑变得晕乎乎的,身体也变得轻飘飘。别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药,他飞快地浏览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间又觉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边做着忏悔,一边躲到屏幕后面,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观察房间另一头的庄墨。为了逃避自己肮脏的想法,他躲进虚构的世界中,没用五分钟就彻底进入了状态。他敲击键盘的速度逐渐变得飞快,他的神情变得放松,呈现出一种在现实生活中不曾有过的坚决和力量,肆意执掌着笔下人物的生杀荣辱。
  庄墨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来,冷冷地审视着这一切——他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
  任明卿现在的功底绝非两年前可比。那五篇样稿,现在回想起来是如何地稚嫩,现在的他简直令人震惊。
  庄墨盯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冷肃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写过多少书?一百万?五百万?或者更多?
  一个人的文字是没办法骗人的。新手跟写过一百万字的人,没法比;写过一百万的人和写过一千万字的人,也没法比。这倒不是说他认同又长又臭的裹尸布,而是大量的训练会洗髓伐骨般改变一个人的语感。这两年里,任明卿一定写了非常多非常多的书,他的文字流畅度简直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庄墨第一遍看的时候,忘掉了自己是个编辑。他就像一个初中生,读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就这样一口气从头读到了尾——然后发现是篇太监。这对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已经近两年时间没有追完过任何东西了,不论是电视剧还是书籍。他的g点太高,再伟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阶段,而庄墨的耐心极其有限;同时,他太过专业,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么屁。可是在刚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为什么而来,只是沉浸在任明卿构建的世界里,在文字迷宫里兜圈。
  庄墨有一点恼火。从某种意义上说,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败了他作为编辑的天才。
  他担忧的巴托比症候群没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现,任明卿几乎什么也没有改变,甚至愈发熠熠生辉。他的故事依旧神秘迷人,悬念十足,节奏明快;他在文章结构上更加老练,同时,在塑造人物时摆脱了优柔寡断。他一提笔就带着一种强烈的个人风格,跟他本人极其不搭。他在现实生活中软弱无能,因为惯于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没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辙。即使是庄墨,有时候也傲慢地认为,他缺乏深邃的灵魂。但在他的故事里,他是如此敏锐、准确、一针见血,他的心理描写让人联想起陀氏,他嘲讽一切假象时尖酸刻薄的模样让人想到了简·奥斯丁与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肤浅的情节,在他笔下都透着一种浓烈而危险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视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让人喘不过气。而他总会对背景色上那片阴魂不散的黑暗,报以十二万分的力量,让人怀疑那具软弱的躯体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坚强的心灵。
  所以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呢?他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样隐瞒了真实身份?他其实是个名作家,写过很多很多书?庄墨凝视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脸,想从他战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问题的答案。
  很快,庄墨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重新变得火冒三丈。在看过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一触即燃的状态。
  毫无疑问,任明卿是个天才,而且他认真对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没有任何领路人,他也没有走岔道。他没有轻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创作一些转瞬即逝的东西,换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测的磨难中不断磨砺自己,他的心灵依旧是深邃而单纯的。
  可是这难道不可笑么?在这个谁都可以写两笔的时代,很多人轻易地发了横财,很多人冠着作家的名头招摇撞骗,获得了以他们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东西。他们放个屁都有人追捧。同时,真正的作家却在酒吧里端盘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好。
  庄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愤世嫉俗,也厌恶任明卿胆怯懦弱的表情。他刚才的样子仿佛在说:如果你说我写的不好,我这就走出门去,以后再也不写了。他的眼睛就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爱?
  “全都瞎了眼。”庄墨心想。
  他是如此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决定什么也不做,让任明卿珠玉蒙尘,活该是个报应。只是当任明卿终于写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满面油光地把笔记本递给他时,庄墨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继续他之前的那个计划。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们就不会为错过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对任明卿来说,当名作家显然是更好的命运。庄墨平静下来以后,就无法对任明卿太过苛责,毕竟他写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当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无人生还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收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图?当然是彩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来齐了以后通知十点准开审稿会,让大家先把稿子发到群里,所有人都过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两个文档,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殇殇没有交稿;可达没有交稿;任明卿还是没有交稿。烈火哥从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严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励大家:“催起来催起来!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
  叶瞬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是励志就能解决的事么?
  而田恬已经在电脑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没有回家,陪着可达熬了一整夜,然后在办公桌上睡去,又在办公桌上醒来。即使烈火哥不说,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来。这已经变成了一场赌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达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个白天,再熬一夜看起来也没什么要紧,反正明天就会结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终都会变成红通通的毛爷爷。
  简直疯魔了的田恬和简直疯魔了的可达最终磨出了一篇有头有尾的稿子,两个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万个表情包,重新认了亲。这个时候离十点还有一刻钟,白殇殇姗姗来迟,把稿子传给了叶瞬。叶瞬匆匆忙忙扫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殇殇的小把戏,他叹了口气把文档传上群里,却对过稿不抱任何希望。
  这样一来只剩下庄墨。
  田恬问:“你的洗灰真的没来。”
  庄墨抬手,看了看时间:“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后五分钟,洗灰敲响了一口咸的qq。
  “你收一下。”庄墨起身,拿着笔记本打算进会议室。
  田恬又被他当丫鬟使唤,气得七窍生烟,结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庄墨蹙起了眉头:“这不可能。”明明写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让开了位置。
  庄墨看到洗灰留言:对不起,我没法按时交稿
  一口咸:为什么?还没有写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咸:算是?
  洗灰:我写了一版,但觉得小说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我还有更多的剧情想写
  一口咸:不管满不满意,先发过来让我去过审
  洗灰:对不起……
  一口咸:为什么?
  洗灰:一旦过审,稿子的所有权就归杂志社了吧?
  一口咸:是这样
  洗灰:那我没法随心所欲地重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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