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知道左岸明早就要走,阮芍先提前祝贺他前程似锦了,明早就不亲自去送机了,没得那么隆重的。
又不是以后都不回来了。
分开后,阮芍将小表妹送回了家。
白天跟同学们玩带着她还行,晚上阮扬那个部门最年轻的都比阮芍大,任佳这么初中生再去就不太合适了,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鉴于晚上不再带着小表妹,阮芍给了她二百块钱零花钱。
收到表姐给的零花钱的任佳再一次萌生了‘阮芍是她亲姐’该有多好的想法,这样的姐姐简直就是理想中的姐姐。
她决定了,要在姨妈家多玩一阵子。
晚上的局来的人其实一点都不比白天那场少。
不过成年人的确自制力更强一点,阮芍在这样的环境中才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跟身边的人也挺有话题聊。
因为她表现的真的不像个刚毕业的高中生,跟她聊天总有种她才是更成熟的那一个的感觉。
“师父,大恩不言谢,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我。”老杜捧了一杯酒敬阮芍,让阮芍用饮料或者白水代替都行。
从加上阮芍的微信之后,他是真的没客气问了好些问题。
后来因为微信不方便,还特地加了阮芍的邮箱,有问题发邮箱,阮芍一般看到后随手就回了。
老杜觉得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
所以这声师父他叫得心甘情愿。
阮芍举杯跟她碰了一下,“不用客气。”
她也是看老杜是个可造之材,很有天赋,才会在不影响自己的前提下指点他一些。
不然就算白送她钱她都不管,骨子里她可是很自傲的。
最开始还因为她突然出现而很不满的主策和主美这次也来了,两人竟然还很正经的为自己的态度道了个歉,然后又认真的谢了她再转而狂夸了她一波。
然后话头一转,让她来干脆来他们部门工作,让老板给高薪。
阮芍笑而不语,自然不会答应。
还是阮扬笑骂了两人几句,两人这才说是开玩笑的。
总之整个氛围都很和谐,第二天是周末可以休息,所以他们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多才散场。
……
左岸飞往h国了,聚会也结束了。
阮芍的生活这下是真的恢复了平静。
阮扬这边竟然也真的给她申请了报酬,并且数目还不小,这笔报酬是走正常渠道从财务那里要来的。
一开始阮芍真没打算要。
不过这事任莎也知道,她直接说这是她凭本事赚的钱,该拿就拿。
阮芍这才收了这笔钱,再加上她升学宴那天收的红包,已经算得上是个小富婆了。
另外,小表妹在家里待了一周后也离开了,离开之前还抱着阮芍也不愿意撒手,短短一周时间,她就已经很亲阮芍这个表姐了。
不过尽管很是依依不舍,还是被她妈带回家了,承诺有空会再带她来玩这才算完。
其中还有一件事不得不说下。
那就是阮吉祥在八月初的某天一个人回了老家参加阮佩的升学宴。
回来后他的表情有些微妙。
在老婆的追问下,他这才将张玲特地买了报纸宣传上面的省状元是她侄女儿,用以给店里生意做宣传的事给家里人说了出来。
会发现这点是因为阮吉武和张玲待客就在超市后面的房子,饭局还没开始的时候直接就在前面的超市里坐着说话。
张玲私心里对阮吉祥也算是有不少意见。
可阮吉祥回了家,她却在超市对着阮吉祥大吹特吹,好像有这么一个亲戚特别有面子,还专门给闻声而来的客人解释说这就是那个省状元侄女儿的爸,可把阮吉祥给尬的。
不是不能夸,但是夸的也太浮夸了。
有了这一出,再经过客人的羡慕和夸赞,阮吉祥都成了关注焦点了,人人都问他怎么教的女儿,女儿怎么能考的那么好等等问题。
毕竟他真正的老家是在农村,镇上这个地方是他哥嫂的家,他又早早上了大学,毕业后就很少再回来,所以对这地方的人根本就不熟。
但有了张玲之前的大力宣传,他一下子就出名了。
面对那么多询问,阮吉祥至少保持了面上的礼貌。
等一家兄弟姐们聚在一起吃了饭后,他给了阮佩一千块钱的红包,张玲还对此表示不满,嫌弃他太小气,不过阮吉祥早就对他这个大嫂有所领教,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
不过听了他说的这些。
任莎也好,阮扬也罢,对此都很是无语。
反倒是阮芍挺能理解张玲那种小市民心态,毕竟她也曾经穷过,打过很多小工,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张玲这种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对待这样的人,不听不闻不看,就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反正双方之间见面的次数也不多。
真计较你就输了。
这些话大家也就当饭后闲谈说说,过去了就都没放在心上,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一直到八月二十五号这天。
任莎突然找到阮芍说,“你准备一下,我们明天一起去京市。”
“明天?”阮芍意外道,“我们学校三四号两天报名,三号去也来得及,还有,妈你不用特地陪我去的,我一个人也能搞定。”
“妈已经好久没出去逛过了,你以后就要在京市念好几年的书了,妈也想去看看你们学校,报名前我们就先在京市玩几天好不好?”
任莎都这么说了,阮芍自然就没再推辞。
反正早几天也不碍事。
二十六号早上,两人只简单带了一点点必需品就一起坐动车去了京市,任莎觉得带太多东西不方便,缺什么直接在京市买就行了。
不差钱就是这么任性。
她们直接在京医大附近找了一家不错的酒店入住。
本以为找好住的地方之后就该去逛一逛了。
毕竟任莎来之前就是这么说的,谁知道完全不是这回事。
“给我买房?”在听到任莎道出提前这么好几天来京市的真实意图后,阮芍先是意外又惊讶,反应过来后当即摇头拒绝道,“不用。”
作者有话要说:啊,对不起,没想diss盛大,这个v文不好改,剧情早就定好了,所以就只能得错且错了,大家就把它当成个代号看就行了,以后不会再出镜了┏(^0^)┛
第43章
如果只是一般的礼物阮芍也就接受了。
譬如阮扬送给她的笔记本,其实也不算便宜,都快价值两万了,但她还是接受了,并且这次来京市也一起带过来了。
但任莎说的却是一套房子。
在他们本市买一套稍好一点的房子最最最少都得上百万。
而她们现在是在首都,还要买在大学附近这样的地方,一套房子得花多少钱?
这对从来都习惯于靠自己的阮芍来说,已经超过了她可以接受的范围,太过了。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房子不是不能买。
但就算要买,她也更喜欢以后凭自己的能力来买,让任莎一口气出这么多钱算怎么回事?
任莎听到这个回答却是一点都不意外,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
不过你有张良计,我有过桥梯。
她刻意提前来这么早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这一刻么!
她的表情真是说变就变,前一刻还兴致勃勃的,被阮芍拒绝后就露出一副难受的样子,眉心微蹙,看着阮芍哑声道,“小芍,你是不是还拿爸爸妈妈当外人?不然你哥送你礼物你就接受,我和你爸送你就不行了?”
阮芍,“……”
这能一样么?
她张嘴欲言,却被任莎干脆利落的打断了。
不等她开口,任莎就继续道,“你先听我说,我和你爸商量了很久,都觉得在学校外面给你买一套房更方便一些,你哥毕业后也买了一套公寓,我跟你爸都给他赞助了一部分,换到你这里自然不能区别对待对不对?”
“你想想,你们学医的本科就要读五年,你既然喜欢医学,肯定不只单单读个本科就满足对吧?但如果再继续读研,又是三年,加在一起就要八年,这八年你基本上都要留在京市生活,住宿舍是行,但是没有独立空间,八年一直都住宿舍你能接受?”
阮吉祥和任莎从这方面来说,是真心实意为她考虑到以后的。
换做别人家,父母要给孩子买房孩子还不得高兴死。
结果轮到自家,全反过来了。
孩子不愿意要。
当妈的还要谆谆善诱的给出一个能让孩子接受的理由。
任莎也是很拼了。
“那也可以在外面租房,不一定就要买!”阮芍承认任莎说的这些问题她同样考虑过。
虽然她可能不会花费任莎所想的那么长时间,但其实也相差不了多少,她早在决定学医的时候就已经对学业发展做好了规划。
听阮芍这么快就给提出一个新提议,任莎真的想叹气了。
是这孩子太独立了还是真的把他们当外人?
不然父母想给买套房还计较这么多,真是的。
不过如果她能这么轻易妥协,她就不叫任莎。
又不是以后都不回来了。
分开后,阮芍将小表妹送回了家。
白天跟同学们玩带着她还行,晚上阮扬那个部门最年轻的都比阮芍大,任佳这么初中生再去就不太合适了,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鉴于晚上不再带着小表妹,阮芍给了她二百块钱零花钱。
收到表姐给的零花钱的任佳再一次萌生了‘阮芍是她亲姐’该有多好的想法,这样的姐姐简直就是理想中的姐姐。
她决定了,要在姨妈家多玩一阵子。
晚上的局来的人其实一点都不比白天那场少。
不过成年人的确自制力更强一点,阮芍在这样的环境中才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跟身边的人也挺有话题聊。
因为她表现的真的不像个刚毕业的高中生,跟她聊天总有种她才是更成熟的那一个的感觉。
“师父,大恩不言谢,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我。”老杜捧了一杯酒敬阮芍,让阮芍用饮料或者白水代替都行。
从加上阮芍的微信之后,他是真的没客气问了好些问题。
后来因为微信不方便,还特地加了阮芍的邮箱,有问题发邮箱,阮芍一般看到后随手就回了。
老杜觉得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
所以这声师父他叫得心甘情愿。
阮芍举杯跟她碰了一下,“不用客气。”
她也是看老杜是个可造之材,很有天赋,才会在不影响自己的前提下指点他一些。
不然就算白送她钱她都不管,骨子里她可是很自傲的。
最开始还因为她突然出现而很不满的主策和主美这次也来了,两人竟然还很正经的为自己的态度道了个歉,然后又认真的谢了她再转而狂夸了她一波。
然后话头一转,让她来干脆来他们部门工作,让老板给高薪。
阮芍笑而不语,自然不会答应。
还是阮扬笑骂了两人几句,两人这才说是开玩笑的。
总之整个氛围都很和谐,第二天是周末可以休息,所以他们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多才散场。
……
左岸飞往h国了,聚会也结束了。
阮芍的生活这下是真的恢复了平静。
阮扬这边竟然也真的给她申请了报酬,并且数目还不小,这笔报酬是走正常渠道从财务那里要来的。
一开始阮芍真没打算要。
不过这事任莎也知道,她直接说这是她凭本事赚的钱,该拿就拿。
阮芍这才收了这笔钱,再加上她升学宴那天收的红包,已经算得上是个小富婆了。
另外,小表妹在家里待了一周后也离开了,离开之前还抱着阮芍也不愿意撒手,短短一周时间,她就已经很亲阮芍这个表姐了。
不过尽管很是依依不舍,还是被她妈带回家了,承诺有空会再带她来玩这才算完。
其中还有一件事不得不说下。
那就是阮吉祥在八月初的某天一个人回了老家参加阮佩的升学宴。
回来后他的表情有些微妙。
在老婆的追问下,他这才将张玲特地买了报纸宣传上面的省状元是她侄女儿,用以给店里生意做宣传的事给家里人说了出来。
会发现这点是因为阮吉武和张玲待客就在超市后面的房子,饭局还没开始的时候直接就在前面的超市里坐着说话。
张玲私心里对阮吉祥也算是有不少意见。
可阮吉祥回了家,她却在超市对着阮吉祥大吹特吹,好像有这么一个亲戚特别有面子,还专门给闻声而来的客人解释说这就是那个省状元侄女儿的爸,可把阮吉祥给尬的。
不是不能夸,但是夸的也太浮夸了。
有了这一出,再经过客人的羡慕和夸赞,阮吉祥都成了关注焦点了,人人都问他怎么教的女儿,女儿怎么能考的那么好等等问题。
毕竟他真正的老家是在农村,镇上这个地方是他哥嫂的家,他又早早上了大学,毕业后就很少再回来,所以对这地方的人根本就不熟。
但有了张玲之前的大力宣传,他一下子就出名了。
面对那么多询问,阮吉祥至少保持了面上的礼貌。
等一家兄弟姐们聚在一起吃了饭后,他给了阮佩一千块钱的红包,张玲还对此表示不满,嫌弃他太小气,不过阮吉祥早就对他这个大嫂有所领教,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
不过听了他说的这些。
任莎也好,阮扬也罢,对此都很是无语。
反倒是阮芍挺能理解张玲那种小市民心态,毕竟她也曾经穷过,打过很多小工,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张玲这种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对待这样的人,不听不闻不看,就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反正双方之间见面的次数也不多。
真计较你就输了。
这些话大家也就当饭后闲谈说说,过去了就都没放在心上,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一直到八月二十五号这天。
任莎突然找到阮芍说,“你准备一下,我们明天一起去京市。”
“明天?”阮芍意外道,“我们学校三四号两天报名,三号去也来得及,还有,妈你不用特地陪我去的,我一个人也能搞定。”
“妈已经好久没出去逛过了,你以后就要在京市念好几年的书了,妈也想去看看你们学校,报名前我们就先在京市玩几天好不好?”
任莎都这么说了,阮芍自然就没再推辞。
反正早几天也不碍事。
二十六号早上,两人只简单带了一点点必需品就一起坐动车去了京市,任莎觉得带太多东西不方便,缺什么直接在京市买就行了。
不差钱就是这么任性。
她们直接在京医大附近找了一家不错的酒店入住。
本以为找好住的地方之后就该去逛一逛了。
毕竟任莎来之前就是这么说的,谁知道完全不是这回事。
“给我买房?”在听到任莎道出提前这么好几天来京市的真实意图后,阮芍先是意外又惊讶,反应过来后当即摇头拒绝道,“不用。”
作者有话要说:啊,对不起,没想diss盛大,这个v文不好改,剧情早就定好了,所以就只能得错且错了,大家就把它当成个代号看就行了,以后不会再出镜了┏(^0^)┛
第43章
如果只是一般的礼物阮芍也就接受了。
譬如阮扬送给她的笔记本,其实也不算便宜,都快价值两万了,但她还是接受了,并且这次来京市也一起带过来了。
但任莎说的却是一套房子。
在他们本市买一套稍好一点的房子最最最少都得上百万。
而她们现在是在首都,还要买在大学附近这样的地方,一套房子得花多少钱?
这对从来都习惯于靠自己的阮芍来说,已经超过了她可以接受的范围,太过了。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房子不是不能买。
但就算要买,她也更喜欢以后凭自己的能力来买,让任莎一口气出这么多钱算怎么回事?
任莎听到这个回答却是一点都不意外,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
不过你有张良计,我有过桥梯。
她刻意提前来这么早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这一刻么!
她的表情真是说变就变,前一刻还兴致勃勃的,被阮芍拒绝后就露出一副难受的样子,眉心微蹙,看着阮芍哑声道,“小芍,你是不是还拿爸爸妈妈当外人?不然你哥送你礼物你就接受,我和你爸送你就不行了?”
阮芍,“……”
这能一样么?
她张嘴欲言,却被任莎干脆利落的打断了。
不等她开口,任莎就继续道,“你先听我说,我和你爸商量了很久,都觉得在学校外面给你买一套房更方便一些,你哥毕业后也买了一套公寓,我跟你爸都给他赞助了一部分,换到你这里自然不能区别对待对不对?”
“你想想,你们学医的本科就要读五年,你既然喜欢医学,肯定不只单单读个本科就满足对吧?但如果再继续读研,又是三年,加在一起就要八年,这八年你基本上都要留在京市生活,住宿舍是行,但是没有独立空间,八年一直都住宿舍你能接受?”
阮吉祥和任莎从这方面来说,是真心实意为她考虑到以后的。
换做别人家,父母要给孩子买房孩子还不得高兴死。
结果轮到自家,全反过来了。
孩子不愿意要。
当妈的还要谆谆善诱的给出一个能让孩子接受的理由。
任莎也是很拼了。
“那也可以在外面租房,不一定就要买!”阮芍承认任莎说的这些问题她同样考虑过。
虽然她可能不会花费任莎所想的那么长时间,但其实也相差不了多少,她早在决定学医的时候就已经对学业发展做好了规划。
听阮芍这么快就给提出一个新提议,任莎真的想叹气了。
是这孩子太独立了还是真的把他们当外人?
不然父母想给买套房还计较这么多,真是的。
不过如果她能这么轻易妥协,她就不叫任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