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吴秋绪有点不爽地说道:“不用了,我交代完就走。”他暗戳戳地用杀必死眼神盯着上了年纪的曾老师看,心说你早不开门晚不开门,怎么就刚才突然开门呢?多好的气氛啊,一开门就全破坏掉了。
也是非常生气了。
……
柏红秀找的乐团在下午就到了湘市,他们显然也是苹果台的常客,都不要找人去接,就自己到了,柳琵琶一听他们到了,就去参加彩排。
第一名的种子选手还是有优待的,现在剩下的6名选手中,有两名是曾一山的学生,相对于另外一位,导师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在了柳琵琶身上,连彩排时间也是随便她挑选的。
另一位学生对此倒不是没有怨言,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小心思都无济于事,而且像他这样的小歌手,有什么不满还真的不能撼动身为业界大佬的导师,说实话,曾一山愿意提携他这都是福气,要是不管他,他也什么都做不了。
所以当柳琵琶的乐团来了后,他就从彩排场地出去了。
苹果台的保密工作还是弄得很好的,选手的彩排只有他们自己跟自己的导师能够在场,其他无关人士一律不能靠近。
在乐团从无到有,奏了几遍《memory》后,柳琵琶终于开口加入了演唱,她的声音空灵,震撼人心,竟然让台下的曾一山想到了真正让这首歌火遍全球的芭芭拉.史翠珊。
在这首曲子火遍全球后,有无数歌手翻唱过它,但各色评论家都认为,还是芭芭拉。史翠珊的版本最为震撼人心。
曾一山想,他明明已经一把年纪,竟然都有点嫉妒年轻女学生的音乐天赋了。
所谓老天爷赏饭吃的音乐天才啊。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转眼间就到了最终决赛的时候,跟以往的比赛不同,最后一场总决赛虽然场面搞得很大,所有人都精心装扮,但比赛却会在一天内结束。
在场一共只有6名选手,就算布置舞台需要时间,6名选手唱完也没有多久。
除了在一天内完成比赛之外,评委的数量也有所调整,前面几场的评委就是四位导师,但考虑到《下一站歌王》在种花国已经引起热潮,收视率不断攀升,为了让最后一期完美收官,导演组的人在思考之后也决定搞个大事情。
除了现有的四位导师,他们还多请了四位评委,有唱嘻哈的红人super,京剧泰斗梅文森,港岛那里的歌王顾思远,还有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在国内爆红的另一位老前辈周明。
四位新评委的身份一出来,别说是普通观众了,就算是现在的四位导师都很震惊,都是一个圈内的人,对彼此的出场费都有所了解,而且京剧泰斗梅文森正好是吴秋绪的师傅,他很清楚,无论是自己的师傅还是老前辈周明,都已经属于淡出公众视线的传奇人物,平时都不轻易出场的,能够请动他们,可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关于为什么自己的师傅会愿意参加这种综艺活动,吴秋绪心中倒是隐隐有所猜测,在梅文森到了湘市之后,他直接去对方下榻的酒店,找到自己的老师。
吴秋绪对自己的老师还是很尊重的,在进门后,他不仅给老师问好,还负责泡茶,身为梅文森的关门弟子,他对自己老师的喜好非常了解。
在泡完茶后他道:“老师您来参加这次节目是因为……”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梅文森一个眼神打断了,他好好享受了一口徒弟泡的茶,才对吴秋绪说道:“我来的目的,你不清楚?”
一手带出来的徒弟,谁不了解谁?这小子早就猜到他来的目的了,现在还假惺惺地问,真够虚伪的。
想到这,梅文森竟然有点嫌弃吴秋绪了。
吴秋绪道:“是为了柳琵琶?”也就这个理由了,柳琵琶的表现实在是太出色,从第一场的《霸王卸甲》到倒数第二场的《长相忆》每首都是精品,甚至可以说,她唱的《霸王卸甲》绝对能成为让这些老前辈震惊不已,跨时代的名歌。
明明他们这些老的都天天在感叹,歌坛的风气越来越不正,越来越浮躁,都没有什么年轻人能够保持本心,老老实实唱歌了,现在腾空出现柳琵琶,而且还极具天赋,竟然已经让他们心痒痒地要跑到苹果台来看人了。
但吴秋绪想到了柳琵琶拉来的西洋音乐团,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决赛要唱中国风歌曲的架势啊,他决定先给自己的老师提个醒,让他不要期待太高,免得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哪里知道,他向来十分老古板的师傅竟然摆摆手道:“你懂什么,师傅我也是欣赏过西洋音乐的人,他们洋人的歌剧,有的唱得那真叫一个好啊,不是我说,就你小子也没有他们那个功夫。”
他道:“音乐都是共通的,即使唱西洋乐,那好就是好,与唱中国风的曲子没有什么区别,你竟然以为我会因为她唱西洋乐而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实在是太小看我了。”
吴秋绪听了,竟然都有点无语,他心说你既然觉得音乐是共通的,那么鄙夷流行音乐干什么。
但他这话也只敢在自己心里念叨念叨,说实话,吴秋绪自己都有点看不起大行其道的口水歌流行音乐,用这个梗怼梅文森,他自己都觉得站不住脚,与其忍不住说话被劈头盖脸骂一顿,还不如什么都不说。
他同时也在心中感叹,苹果台虽然很拼地请来了四位在种花国很有印象里的选手,但考虑到他的师傅与周明老前辈都是冲着柳琵琶才来参加综艺的,那柳琵琶夺不了冠简直就是天理难容啊!
不过她与其他选手本来就不是在同一水平线上的,但论实力她不仅吊打同台竞技的所有人,甚至还把吴秋绪本人给吊打了。
对此,吴秋绪倒是心态贼好一点都不羞,甚至他心中还有点美滋滋的,哎,小仙女比他优秀这么多,他也要努力啊。
只有努力才能配得上小仙女呢!
不过这么完美的小仙女是他的他的他的,想想就很让人激动呢!
梅文森感觉到吴秋绪在冰山皮子下雀跃的心情,很是不解。
这小子,怎么一个人站着都能笑咪笑咪的,莫不是傻了吧?
……
决赛当天,柳琵琶一早就被柏红秀从温暖的被窝中扒拉出来了,她看看外面黑蒙蒙的天,非常无语:“这才几点啊,5点有了吗?”
柏红秀眼皮抬都不抬道:“有了,5点零3分。”
柳琵琶道:“这么早起来干什么,比赛不是在10点吗?”
柏红秀道:“早,你竟然觉得早,你知不知道光是一个头,你就要做多久。”柳琵琶在脑海中翻译了一下,才知道柏红秀说的是发型呢,她其实想说,如果柏红秀把图片给她的话,她能够在瞬间变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发型,毕竟仙女都挺爱美的,虽然变化术不行,用各种各样男神仙不知道的小技巧拾掇她们的头发还是小菜一碟。
然而,这话是万万不能给柏红秀说的,柳琵琶很明白,她得表现得像个人类,因此,她只能一大早被拽起来,任凭造型师摆弄她的头发。
柳琵琶对着化妆镜,看发型师在她头上摆弄,还有心想事情,她心说,还好这做头发的是她,不是孔宣大神,他们天界的人都知道,孔宣大神的头发是由他的尾羽所化,身为孔雀精,他全身上下最宝贝的就是一头毛了,要是这头宝贝毛给人类动了,肯定会引起一阵血雨腥风。
光想想,就十分害怕。
《memory》虽然是音乐剧《猫》的主题曲,但在表演时柳琵琶却不能真的用音乐剧中的形象,她的穿着打扮都要另外设计。
在综合了造型设计师的意见之后,他们选择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典型欧洲女性形象为蓝本来设计柳琵琶的舞台妆容。
复古妆容具有长盛不衰的魅力,而光看柳琵琶的长相,就知道她与视觉系偶像无缘,再加上她这次唱的是英文歌,众人一致认为,她的打扮应该也偏向西方化。
典雅的西方妆容,首选自然是70年前流行的卷发以及大红唇。
柏红秀看着柳琵琶清水出芙蓉般的脸,陷入了纠结,她对化妆师说:“你看她脸这么有中国古典美,往西方复古风化,能成吗?”
化妆师见过的脸太多了,对此已经很有经验,她道:“放心吧,柳小姐的脸还是很有可塑性的。”她细细端详道,“长了这样一张美人脸,不管怎么化都是美人,我相信复古妆容一定会很适合她。”
柏红秀将信将疑,但她深知术业有专攻的道理,虽然很怀疑化妆师能不能弄出她想要的效果,但也就在旁边盯着她在柳琵琶脸上修修华华。
但不得不承认,化妆师是长了一双改头换脸的妙手,不,她的技术应该比单纯的改头换脸还要高一点,因为在画完妆之后,柳琵琶的五官并没有变化,还是一眼就能跟让人看出她是她自己,但那张脸怎么说,就是很有复古欧美女人的味道。
配上她已经做好的,卷卷的发型,柏红秀感叹道:“简直绝了!”
柳琵琶顶着自己新鲜出炉的新脸也十分好奇,在镜子中左照照右照照,对她的新造型十分满意。
她虽然看上去清纯,但内心还是有点狂野的,而且因为有苏妲己这位大姐,对那种有女王气质的女性十分向往,但很可惜,虽然柳琵琶说话自带东北味,在轩辕坟三妖中她依旧是最柔弱的一个。
然而,这一次的复古妆容,竟让她觉得自己化身女王,但看外表,又强势又艳丽,非常符合她的心意。
在刚才化妆的过程中,她暗暗记下了化妆师的化妆步骤,柳琵琶想,下次跟吴秋绪出去约会时,就用这个妆容好了,身上就穿小黑裙以及大衣,肯定是要多酷炫有多酷炫,要多强势有多强势。
至于穿的衣服,也是经过精心挑选,长到脚踝的修身黑裙,脚上是黑色的红底鞋,肩膀附近露出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一打灯光,她就是舞台上当之无愧的女王。
在昨晚造型后,柏红秀看了一下时间,九点半,她点点头,认为自己的决定十分英明神武。
她就说,五点钟起床,不仅不早,还刚刚好。
……
最后一场比赛,选手是抽签排序,柳琵琶的运气不算很好,也不算很差,在6位选手中刚刚好排第三位。
她坐在自己的休息室中等待工作人员前来叫号,柏红秀站在她身后,以她站着的角度,能够清楚地看见柳琵琶如同小扇子一般细密而蜷曲的睫毛。
柏红秀在心中倒吸一口冷气,她想到了孔宣的盛世美颜,又想到了杨戬,还有帅得与众不同的神农,与显然比一般小孩子要好看许多的殷受。
她在心中想,这一大家子,究竟是怎么长的。
前两位选手很快完成了他们的演唱,8位评委进行了风格各不相同的点评,从好的方面不好的方面陈述他们各自的想法。
苹果台花大价钱大力气找来的评委们都不是花架子,就算是年轻看着又嘻哈的super都很有本事,说到底,嘻哈音乐也算是音乐的一种,虽然与寻常音乐不同,拥不拥有乐理知识并不是很重要,但其对beat、伴奏的节奏、节拍都有很高的要求。
不过,看在hip-hop与正统音乐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份上,等这一期节目播放出来后,肯定会有许多粉丝在下面说苹果台哗众取宠,为了收视率把super拉了过来。
导演组的表示,有人骂怎么了,有人骂证明他们的节目红啊!
而且说实话,在经过了刚才两场点评之后,就算是在场嘉宾都不得不承认,super还是很有本事的,刚才两场点评也很中肯,非常显他的音乐底子。
大概是专业的表现,让两位老前辈对一身潮牌装扮的super态度好了不少,他们原来可以说是非常看不上穿衣服都不成体统的年轻嘻哈歌手的。
每场表演过后,评委们都有休息时间,15分钟,足够他们去上个洗手间,喝口水,顺便讨论讨论刚才的表演。
但在上一场结束后,所有人都没有谈论第二场比赛的表演者,他的表演虽然说不上是完美,但勉强也算是中规中矩,如果在娱乐圈熬几年,得到合适的机会,说不定能成为三四线的歌星,很可惜,这点彩画并不足以让他打动各位评委,而接下来即将上场的柳琵琶,更是把他身上所有的光芒都遮住了。
王可先道:“琵琶今天会唱什么?”她是对曾一山问的,他们所有人都看见了柳琵琶从沪市轰轰烈烈拉来的乐团,这行为绝对能用财大气粗来形容,而且,更重要的是,西洋乐团意味着柳琵琶很可能最在最后一场放弃她钟爱的中国风乐曲。
正常选手都不会这么做,特别是像柳琵琶这样的种子,他们很确定,只要她能够正常发挥,最后一场的赢家必定是柳琵琶。
曾一山的心情显然很好,柳琵琶之前已经和乐团排练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能给他带来新的惊喜,他在看过前前面两位选手的表现之后,更是断言,他们的水平跟他学生都不是在一个层次上的。
而且……
曾一山想,经过之前几场比赛,所有人都知道柳琵琶擅长唱古风歌,所以,她在决赛中突破一般地唱了《memory》,绝对会较其他歌手引起更大的轰动。
所有人都会知道,她是一名全能型选手。
各位评委发现撬不开曾一山的嘴,要到最后一刻才能知道柳琵琶唱什么,就都不努力了,他们开始三三两两讨论她之前几场的表现,就算是今天才加入的四位评委都加入了讨论的大圈子,他们无一例外,全都听过柳琵琶的歌,而且都听了很多遍。
super终于也不是之前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了,他很喜欢柳琵琶的《霸王卸甲》,虽然她的歌与他平时接触的hip-hop完全不同,却有种格外打动人心的,自由酣畅的魅力。
在他们的热火朝天的讨论中,导演组的人举起了提示牌,证明这段休息结束了,众评委纷纷坐回原位。
舞台暗了下来,一点光都没有。
乐团的人在指挥的领导下奏起了前奏,熟悉的音乐让众人睁大眼睛。
《memory》,这首歌已经有名到所有搞音乐的人,都听过的地步。
灯光如同再轻柔不过的月光,打在格里泽贝拉的头顶,柳琵琶身穿长长的纤细黑裙,她的脸在烈焰红唇的映衬下越发白皙。
嘴唇微启,歌词如同月夜中静静的溪流,缓慢地流淌。
midnight
not a sound from the pavement……
第67章
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司老板, 江虹飞不会将注意力只集中在孔宣身上,他关注着公司的每一名艺人, 并且在他们各自有突出表现时, 能够合理地安排人员进行后续资源跟进。
就比如说孔宣,在几天前的比赛中,他毫无悬念地成为了大胃王种花国赛区的总冠军, 也拿到了让他曾经心心念念许久的无限畅吃卡。
然而,人都是不断进步的,特别是善于享受美食的老饕,才到人间界时,孔宣还没有机会享受那么多美食, 以至于他很容易被好吃的食物所打动,但是在人间界呆超过一年之后, 他就不再是一开始的孔宣了。
在品尝美味的过程中, 他对食物味道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特别神农的手艺本来就十分出色,绝非一般的人间厨师可以比较的,在神农食府成为了员工食堂后, 他更是越来越挑嘴,有很多以前觉得蛮好吃的东西,现在都觉得平淡无奇。
如果说一般食物中还有什么让他保持持久热爱的,那大概就是炸鸡与蛋糕之类的高热量食品吧?
之前的纽村米其林之行倒是让他重新燃起了对美食的热爱, 并且孔宣还跟江虹飞提出,就算是为了艺人的身心能够健康发展, 这样的美食之旅都要多来几次啊,江虹飞当然点头,保证会给孔宣腾出时间,环游世界寻找美味。
也是非常生气了。
……
柏红秀找的乐团在下午就到了湘市,他们显然也是苹果台的常客,都不要找人去接,就自己到了,柳琵琶一听他们到了,就去参加彩排。
第一名的种子选手还是有优待的,现在剩下的6名选手中,有两名是曾一山的学生,相对于另外一位,导师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在了柳琵琶身上,连彩排时间也是随便她挑选的。
另一位学生对此倒不是没有怨言,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小心思都无济于事,而且像他这样的小歌手,有什么不满还真的不能撼动身为业界大佬的导师,说实话,曾一山愿意提携他这都是福气,要是不管他,他也什么都做不了。
所以当柳琵琶的乐团来了后,他就从彩排场地出去了。
苹果台的保密工作还是弄得很好的,选手的彩排只有他们自己跟自己的导师能够在场,其他无关人士一律不能靠近。
在乐团从无到有,奏了几遍《memory》后,柳琵琶终于开口加入了演唱,她的声音空灵,震撼人心,竟然让台下的曾一山想到了真正让这首歌火遍全球的芭芭拉.史翠珊。
在这首曲子火遍全球后,有无数歌手翻唱过它,但各色评论家都认为,还是芭芭拉。史翠珊的版本最为震撼人心。
曾一山想,他明明已经一把年纪,竟然都有点嫉妒年轻女学生的音乐天赋了。
所谓老天爷赏饭吃的音乐天才啊。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转眼间就到了最终决赛的时候,跟以往的比赛不同,最后一场总决赛虽然场面搞得很大,所有人都精心装扮,但比赛却会在一天内结束。
在场一共只有6名选手,就算布置舞台需要时间,6名选手唱完也没有多久。
除了在一天内完成比赛之外,评委的数量也有所调整,前面几场的评委就是四位导师,但考虑到《下一站歌王》在种花国已经引起热潮,收视率不断攀升,为了让最后一期完美收官,导演组的人在思考之后也决定搞个大事情。
除了现有的四位导师,他们还多请了四位评委,有唱嘻哈的红人super,京剧泰斗梅文森,港岛那里的歌王顾思远,还有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在国内爆红的另一位老前辈周明。
四位新评委的身份一出来,别说是普通观众了,就算是现在的四位导师都很震惊,都是一个圈内的人,对彼此的出场费都有所了解,而且京剧泰斗梅文森正好是吴秋绪的师傅,他很清楚,无论是自己的师傅还是老前辈周明,都已经属于淡出公众视线的传奇人物,平时都不轻易出场的,能够请动他们,可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关于为什么自己的师傅会愿意参加这种综艺活动,吴秋绪心中倒是隐隐有所猜测,在梅文森到了湘市之后,他直接去对方下榻的酒店,找到自己的老师。
吴秋绪对自己的老师还是很尊重的,在进门后,他不仅给老师问好,还负责泡茶,身为梅文森的关门弟子,他对自己老师的喜好非常了解。
在泡完茶后他道:“老师您来参加这次节目是因为……”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梅文森一个眼神打断了,他好好享受了一口徒弟泡的茶,才对吴秋绪说道:“我来的目的,你不清楚?”
一手带出来的徒弟,谁不了解谁?这小子早就猜到他来的目的了,现在还假惺惺地问,真够虚伪的。
想到这,梅文森竟然有点嫌弃吴秋绪了。
吴秋绪道:“是为了柳琵琶?”也就这个理由了,柳琵琶的表现实在是太出色,从第一场的《霸王卸甲》到倒数第二场的《长相忆》每首都是精品,甚至可以说,她唱的《霸王卸甲》绝对能成为让这些老前辈震惊不已,跨时代的名歌。
明明他们这些老的都天天在感叹,歌坛的风气越来越不正,越来越浮躁,都没有什么年轻人能够保持本心,老老实实唱歌了,现在腾空出现柳琵琶,而且还极具天赋,竟然已经让他们心痒痒地要跑到苹果台来看人了。
但吴秋绪想到了柳琵琶拉来的西洋音乐团,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决赛要唱中国风歌曲的架势啊,他决定先给自己的老师提个醒,让他不要期待太高,免得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哪里知道,他向来十分老古板的师傅竟然摆摆手道:“你懂什么,师傅我也是欣赏过西洋音乐的人,他们洋人的歌剧,有的唱得那真叫一个好啊,不是我说,就你小子也没有他们那个功夫。”
他道:“音乐都是共通的,即使唱西洋乐,那好就是好,与唱中国风的曲子没有什么区别,你竟然以为我会因为她唱西洋乐而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实在是太小看我了。”
吴秋绪听了,竟然都有点无语,他心说你既然觉得音乐是共通的,那么鄙夷流行音乐干什么。
但他这话也只敢在自己心里念叨念叨,说实话,吴秋绪自己都有点看不起大行其道的口水歌流行音乐,用这个梗怼梅文森,他自己都觉得站不住脚,与其忍不住说话被劈头盖脸骂一顿,还不如什么都不说。
他同时也在心中感叹,苹果台虽然很拼地请来了四位在种花国很有印象里的选手,但考虑到他的师傅与周明老前辈都是冲着柳琵琶才来参加综艺的,那柳琵琶夺不了冠简直就是天理难容啊!
不过她与其他选手本来就不是在同一水平线上的,但论实力她不仅吊打同台竞技的所有人,甚至还把吴秋绪本人给吊打了。
对此,吴秋绪倒是心态贼好一点都不羞,甚至他心中还有点美滋滋的,哎,小仙女比他优秀这么多,他也要努力啊。
只有努力才能配得上小仙女呢!
不过这么完美的小仙女是他的他的他的,想想就很让人激动呢!
梅文森感觉到吴秋绪在冰山皮子下雀跃的心情,很是不解。
这小子,怎么一个人站着都能笑咪笑咪的,莫不是傻了吧?
……
决赛当天,柳琵琶一早就被柏红秀从温暖的被窝中扒拉出来了,她看看外面黑蒙蒙的天,非常无语:“这才几点啊,5点有了吗?”
柏红秀眼皮抬都不抬道:“有了,5点零3分。”
柳琵琶道:“这么早起来干什么,比赛不是在10点吗?”
柏红秀道:“早,你竟然觉得早,你知不知道光是一个头,你就要做多久。”柳琵琶在脑海中翻译了一下,才知道柏红秀说的是发型呢,她其实想说,如果柏红秀把图片给她的话,她能够在瞬间变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发型,毕竟仙女都挺爱美的,虽然变化术不行,用各种各样男神仙不知道的小技巧拾掇她们的头发还是小菜一碟。
然而,这话是万万不能给柏红秀说的,柳琵琶很明白,她得表现得像个人类,因此,她只能一大早被拽起来,任凭造型师摆弄她的头发。
柳琵琶对着化妆镜,看发型师在她头上摆弄,还有心想事情,她心说,还好这做头发的是她,不是孔宣大神,他们天界的人都知道,孔宣大神的头发是由他的尾羽所化,身为孔雀精,他全身上下最宝贝的就是一头毛了,要是这头宝贝毛给人类动了,肯定会引起一阵血雨腥风。
光想想,就十分害怕。
《memory》虽然是音乐剧《猫》的主题曲,但在表演时柳琵琶却不能真的用音乐剧中的形象,她的穿着打扮都要另外设计。
在综合了造型设计师的意见之后,他们选择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典型欧洲女性形象为蓝本来设计柳琵琶的舞台妆容。
复古妆容具有长盛不衰的魅力,而光看柳琵琶的长相,就知道她与视觉系偶像无缘,再加上她这次唱的是英文歌,众人一致认为,她的打扮应该也偏向西方化。
典雅的西方妆容,首选自然是70年前流行的卷发以及大红唇。
柏红秀看着柳琵琶清水出芙蓉般的脸,陷入了纠结,她对化妆师说:“你看她脸这么有中国古典美,往西方复古风化,能成吗?”
化妆师见过的脸太多了,对此已经很有经验,她道:“放心吧,柳小姐的脸还是很有可塑性的。”她细细端详道,“长了这样一张美人脸,不管怎么化都是美人,我相信复古妆容一定会很适合她。”
柏红秀将信将疑,但她深知术业有专攻的道理,虽然很怀疑化妆师能不能弄出她想要的效果,但也就在旁边盯着她在柳琵琶脸上修修华华。
但不得不承认,化妆师是长了一双改头换脸的妙手,不,她的技术应该比单纯的改头换脸还要高一点,因为在画完妆之后,柳琵琶的五官并没有变化,还是一眼就能跟让人看出她是她自己,但那张脸怎么说,就是很有复古欧美女人的味道。
配上她已经做好的,卷卷的发型,柏红秀感叹道:“简直绝了!”
柳琵琶顶着自己新鲜出炉的新脸也十分好奇,在镜子中左照照右照照,对她的新造型十分满意。
她虽然看上去清纯,但内心还是有点狂野的,而且因为有苏妲己这位大姐,对那种有女王气质的女性十分向往,但很可惜,虽然柳琵琶说话自带东北味,在轩辕坟三妖中她依旧是最柔弱的一个。
然而,这一次的复古妆容,竟让她觉得自己化身女王,但看外表,又强势又艳丽,非常符合她的心意。
在刚才化妆的过程中,她暗暗记下了化妆师的化妆步骤,柳琵琶想,下次跟吴秋绪出去约会时,就用这个妆容好了,身上就穿小黑裙以及大衣,肯定是要多酷炫有多酷炫,要多强势有多强势。
至于穿的衣服,也是经过精心挑选,长到脚踝的修身黑裙,脚上是黑色的红底鞋,肩膀附近露出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一打灯光,她就是舞台上当之无愧的女王。
在昨晚造型后,柏红秀看了一下时间,九点半,她点点头,认为自己的决定十分英明神武。
她就说,五点钟起床,不仅不早,还刚刚好。
……
最后一场比赛,选手是抽签排序,柳琵琶的运气不算很好,也不算很差,在6位选手中刚刚好排第三位。
她坐在自己的休息室中等待工作人员前来叫号,柏红秀站在她身后,以她站着的角度,能够清楚地看见柳琵琶如同小扇子一般细密而蜷曲的睫毛。
柏红秀在心中倒吸一口冷气,她想到了孔宣的盛世美颜,又想到了杨戬,还有帅得与众不同的神农,与显然比一般小孩子要好看许多的殷受。
她在心中想,这一大家子,究竟是怎么长的。
前两位选手很快完成了他们的演唱,8位评委进行了风格各不相同的点评,从好的方面不好的方面陈述他们各自的想法。
苹果台花大价钱大力气找来的评委们都不是花架子,就算是年轻看着又嘻哈的super都很有本事,说到底,嘻哈音乐也算是音乐的一种,虽然与寻常音乐不同,拥不拥有乐理知识并不是很重要,但其对beat、伴奏的节奏、节拍都有很高的要求。
不过,看在hip-hop与正统音乐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份上,等这一期节目播放出来后,肯定会有许多粉丝在下面说苹果台哗众取宠,为了收视率把super拉了过来。
导演组的表示,有人骂怎么了,有人骂证明他们的节目红啊!
而且说实话,在经过了刚才两场点评之后,就算是在场嘉宾都不得不承认,super还是很有本事的,刚才两场点评也很中肯,非常显他的音乐底子。
大概是专业的表现,让两位老前辈对一身潮牌装扮的super态度好了不少,他们原来可以说是非常看不上穿衣服都不成体统的年轻嘻哈歌手的。
每场表演过后,评委们都有休息时间,15分钟,足够他们去上个洗手间,喝口水,顺便讨论讨论刚才的表演。
但在上一场结束后,所有人都没有谈论第二场比赛的表演者,他的表演虽然说不上是完美,但勉强也算是中规中矩,如果在娱乐圈熬几年,得到合适的机会,说不定能成为三四线的歌星,很可惜,这点彩画并不足以让他打动各位评委,而接下来即将上场的柳琵琶,更是把他身上所有的光芒都遮住了。
王可先道:“琵琶今天会唱什么?”她是对曾一山问的,他们所有人都看见了柳琵琶从沪市轰轰烈烈拉来的乐团,这行为绝对能用财大气粗来形容,而且,更重要的是,西洋乐团意味着柳琵琶很可能最在最后一场放弃她钟爱的中国风乐曲。
正常选手都不会这么做,特别是像柳琵琶这样的种子,他们很确定,只要她能够正常发挥,最后一场的赢家必定是柳琵琶。
曾一山的心情显然很好,柳琵琶之前已经和乐团排练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能给他带来新的惊喜,他在看过前前面两位选手的表现之后,更是断言,他们的水平跟他学生都不是在一个层次上的。
而且……
曾一山想,经过之前几场比赛,所有人都知道柳琵琶擅长唱古风歌,所以,她在决赛中突破一般地唱了《memory》,绝对会较其他歌手引起更大的轰动。
所有人都会知道,她是一名全能型选手。
各位评委发现撬不开曾一山的嘴,要到最后一刻才能知道柳琵琶唱什么,就都不努力了,他们开始三三两两讨论她之前几场的表现,就算是今天才加入的四位评委都加入了讨论的大圈子,他们无一例外,全都听过柳琵琶的歌,而且都听了很多遍。
super终于也不是之前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了,他很喜欢柳琵琶的《霸王卸甲》,虽然她的歌与他平时接触的hip-hop完全不同,却有种格外打动人心的,自由酣畅的魅力。
在他们的热火朝天的讨论中,导演组的人举起了提示牌,证明这段休息结束了,众评委纷纷坐回原位。
舞台暗了下来,一点光都没有。
乐团的人在指挥的领导下奏起了前奏,熟悉的音乐让众人睁大眼睛。
《memory》,这首歌已经有名到所有搞音乐的人,都听过的地步。
灯光如同再轻柔不过的月光,打在格里泽贝拉的头顶,柳琵琶身穿长长的纤细黑裙,她的脸在烈焰红唇的映衬下越发白皙。
嘴唇微启,歌词如同月夜中静静的溪流,缓慢地流淌。
mid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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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司老板, 江虹飞不会将注意力只集中在孔宣身上,他关注着公司的每一名艺人, 并且在他们各自有突出表现时, 能够合理地安排人员进行后续资源跟进。
就比如说孔宣,在几天前的比赛中,他毫无悬念地成为了大胃王种花国赛区的总冠军, 也拿到了让他曾经心心念念许久的无限畅吃卡。
然而,人都是不断进步的,特别是善于享受美食的老饕,才到人间界时,孔宣还没有机会享受那么多美食, 以至于他很容易被好吃的食物所打动,但是在人间界呆超过一年之后, 他就不再是一开始的孔宣了。
在品尝美味的过程中, 他对食物味道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特别神农的手艺本来就十分出色,绝非一般的人间厨师可以比较的,在神农食府成为了员工食堂后, 他更是越来越挑嘴,有很多以前觉得蛮好吃的东西,现在都觉得平淡无奇。
如果说一般食物中还有什么让他保持持久热爱的,那大概就是炸鸡与蛋糕之类的高热量食品吧?
之前的纽村米其林之行倒是让他重新燃起了对美食的热爱, 并且孔宣还跟江虹飞提出,就算是为了艺人的身心能够健康发展, 这样的美食之旅都要多来几次啊,江虹飞当然点头,保证会给孔宣腾出时间,环游世界寻找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