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这是林月兰未曾料到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已经是算是被张大夫认可了,虽说还有一个月的考察期,说白了就像现代的考察期一个样。
林月兰一点都不慌张。
如果是在末世前,她一个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普通白领,根本就不曾想过成为一个争强好胜,处处犀利冷硬的女强人。
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小女人小妇人而已,老公上班,她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俗称相夫教子。
曾经那个渣男也是这样许诺给她的,只是他是农村的,而她城市里的孩子,两人在那座繁华的城市中,也只是一个底层的人生,要组家庭就必须买房子买车子,因此,需要两人一起打拼。
他们从二十二岁大学恋爱一直到二十八岁时,终于有些存款可以买套房子准备结婚时,末世突然降临。
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末世,那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到处丧尸遍地跑,异能都随处走的血腥弥漫,强者为尊的世界!
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成为丧尸的食物,更有可能随时成为异能者提高异能的储备能源。
因为在末世,无论丧尸还是异能者,脑袋里都有一枚脑核晶体,这脑核晶体,无论是丧尸还是异能者的等级来源。
吸收了,就会相应的提高力量等级。
末世,是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没有伦理常纲的世界,为了活下去,有些人可以毫不眨眼的就对着身边最亲近之人下黑手。
末世,林月兰虽说很幸运的成为了异能者,但她以为更幸运的是,末世,她的男朋友和闺密都没有背叛她。
这是她在末世嗜血拼杀的源泉和动力,她认为一切都值得。
因此,她从一个末世前的小女人,到末世后,成为一个冷酷凌厉的女杀手一般,除了男友和闺密,她可以对任何人毫不犹豫的拿着刀子捅下去。
所以末世,她是一边要保护普通人的男友和闺密,一边却要防止其他异能者对她暗下杀手,成为他们提高异能的能源,更为了男友和闺密不被欺负和挨饿,她也努力的提高自已的异能等级。
然而,五年间的尽力性命保护的男友和闺密,实际上双双早早就背叛了她,可她却傻呼呼的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拼尽性命来保护他们。
只是末世前小女人小妇人的姿态已然不复存在,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冷酷女王。
只是,她的心底还是心存一份善良和柔软。
到了这里,既然继承了原身的一切,那么该报仇的报仇,该报怨的报怨,但该报恩的还得还恩。
林亦为父子在三年前救了原身的一条命,但却因此惹上了怒怨,被人报复,她就得为原身还恩。
所以,她现在主动恳求学医,只是为还恩一个借口。
不然,就凭着她的异能,那是分分钟钟就能为林明清续骨,恢复健康。
但是,树大招风的事儿,她还是尽量少做。
因为,还是那一句:她不怕天下任何人,但是,她怕麻烦。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她还是有必要学一学医术这一块。
就是林月兰在心里也有些吐糟。
末世前,在她看的重生穿越文的小说里,那些穿越过去,重生之后女主,可都是被那些隐姓埋名的医术天下第一武功天下第一之类神医毒医之人,抢着骗着去当徒弟。
可她这个重生之人倒好,竟然自已上赶着说要学医,人家还要看看一个月考察期的表现再说。
呵,不过,现在她因为有生命这源的洗涤,脑子可不是末世前那副笨脑子可比的。
现在的她,即使再复杂的东西,只要她的眼睛一扫,立马就印在脑海里,长期有效。
到了这里,她不敢说有女主的光环,但也确实算是金手指大开吧。
这算不算老天给她的大福利啊!
小绿跟了过来,空间也过来了,她的一种植物异能,现在却融合了末世的九种异能,这金手指好的真不能再好了。
林月兰自已在心里吐糟自已,其他人当然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到一脸严肃认真的林月兰对着张大夫点头,表示答应张大夫的做法。
张大夫给其他几个人把了把脉,除了失血有些过多,面色有些苍白,身体有些无力虚弱之外,也没有什么大碍。
张大夫就给几个补血养气的方子,然后,就让林月兰跟着他去家家取一些药材,有些药材他家没有,需要到镇上的药铺去买。
当天晚上,张大夫和林亦为二人,就在林月兰院前吃的晚饭。
虽说,只有一个红烧兔肉,和一个马齿笕炒鸡蛋,但是所有人都吃的不亦乐乎。
因为,人多,林月兰虽然也准备了一大盆的马齿笕炒鸡蛋,但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第一次这样的菜感觉新鲜呢,还是真觉得这样的野菜好吃,个个竟然连红烧兔肉都不去抢,却个个都抢着去夹那道野菜。
一开始时,也不是个个去抢那道野菜,相反,这两道菜一上来时,看到红润色味俱全的红烧兔肉时,个个都是筷子先进那盘,除了两个人,一个是蒋振南,还一个就是林月兰。
蒋振南看着大家都去抢这兔肉时,他却闻着这道野菜的味道,很是清香,很谗人,他的筷子就先选择了这道素菜,毕竟没有吃过,好奇之心谁都有之,总得先尝尝味道不是。
林月兰从有异能之后,力量变大,但嘴也变谗了。
末世前很喜欢那些肥腻的肉,但现在却是无肉不欢了,也是顿顿要大肉之人。
只是,再喜欢的东西,天天吃,也是会腻的,而且兔肉野鸡,她是吃的最多的两种肉。
所以,她的筷子当然也是朝着素菜而去。
蒋振南吃了一筷子素菜之后,嘴上虽没有说好吃,但是,这去盆里的菜是越来越快的。
郭兵吃了一快兔肉,虽也是觉得特别香,可是,看着头儿那不对劲的动作,立刻有些疑惑问道,“头儿,你不是最喜欢吃肉的吗?什么时候变成兔子,喜欢吃素菜了?” 说着,他的筷子举起来,也往着盆子里夹去,看到色黄透绿的青菜,有些狐疑的道,“这什么菜,怎么没有吃过?好吃吗?”
说着,这菜就进了嘴里,好不好吃,只有自已亲自验证了才知道。
这菜一进嘴,郭兵的眼睛立马一亮,立刻惊呼道,“这菜真好吃。质地脆嫩,咸鲜味美,还带着一股鸡蛋的清香,真是人间美味啊!”
一说完,筷子又下去了,然后,嘴里又说道,“头儿,你真是太不厚道了。这么好吃的菜,竟然不告诉你兄弟我一声,竟然打算一个吃独食啊。”
蒋振南连个眼神都不给郭兵,只是筷子夹菜的动作又比刚才快了一些。
其他人本是抢着吃兔肉的,毕竟,这兔肉很是好吃,肥而不腻,嫩滑又有嚼劲,而且,也不知道林月兰怎么做的,这颜色做的真漂亮,红润光亮,一看就有食欲,而不是那种泛白看着肥腻的样子。
这些人不知道,林月兰做这是用糖烧汁而成,再放些生抽酱油,就成了一道颜色漂亮的红烧兔肉了。
这里的盐和糖都是很精贵的调料品,除了盐会放一些做菜调味,这糖,可没有哪个农家人舍得往锅里烧,就是为做一道菜,理说了,这些人也不知道这糖在锅里烧会儿,还可以变红的道理。
林月兰像糖和酱油这些东西,可都是存在空间那栋房子里的。
这个世界没有酱油,她是想要把酱油发明出来的。
但是,前世她毕竟没做过酱油,也没有看别人做过,只是知道做酱油的主要原料是大豆。
因此,她打算买一些大豆,先试验几次,看能不能做出酱油来。
她空间里虽有酱油,但是也不能坐吃山空啊,一看吃完,那怎么办啊?
至于白糖,那就比较简单却又有些困难了。
简单的是制作方法,比较难的是原料——甘蔗和甜菜。
古代农村人,主要以种植粮食为主,比如稻谷、小麦和高粱,这三种。
种出的稻谷,除了交田税,剩下捣舂出大米为细粮,就卖钱,然后,自已一家人就吃些粗粮,根本就舍不得吃大米。
至于,甘蔗和甜菜,他们认为既然做不了粮食,又卖不了钱,当然不会种了。
所以,她要弄出白糖,就必须先弄出原料才行,否则,一切都白搭。
不过,这计划都必须一步一步来,人一口不能吃成胖子不是。
“这是什么菜,真是好吃?”郭兵本是对着素菜马齿笕啧啧称赞道。
蒋振南说道,“这是路边的野菜,叫马齿笕!而且这种野菜到处可见。”
“什么?这是野菜?”郭兵大呼的道,“还叫马齿笕?”野菜他们这些当兵也是经常挖来吃,怎么就没有吃过这种野菜?而且连见也没有见过。
炒熟的野菜毕竟与还在地里时有些差别的,所以,一时半会,郭兵没有认出来,也很正常。
“哦,对了,头儿,你是怎么知道这种野菜叫马齿笕的?头儿,难道你以前吃过?”郭兵有些不解的道,“不可能啊。以前,我们时常去挖野菜时,也没有听过你说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啊?”
蒋振南低着头,很是认真的吃着饭,说道,“当然是月儿姑娘说的,我以前也不知道这种野菜的啊。”
郭兵立刻惊奇的瞧向林月兰,对着林月兰就竖起大拇指,大呼道,“林姑娘,你真是个奇人啊!”
对着林月兰竖起大拇指,手下的动作却迅速的往菜盆里去。
“喂,小六子,我竟然从我下筷子前抢了一筷子菜,”郭兵正在疑惑时,发现有人在他夹菜时,抢先把菜夹走,立马大叫道,“你是不是太过放肆了啊?”
小六子忙把夹到的菜放到碗里,然后,又迅速的放进了嘴里,边嚼边说道,“这种菜真是太好吃了!”就是不理会郭兵的说得没大没小的放肆一般。
郭兵脸气得狠狠的瞪了一眼,看着这个平时憨厚老实巴交的男孩,没有想到,关键时刻,竟然从他的筷子底抢走了菜,真是气死他。
看来,得找个时间,好好的与他交流一些感情才行啊。
就这样,郭兵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因为一筷子菜被小六子抢走,使得小六子天天被打扒在地,俗称“训练”。
抢菜继续进行中……
蒋振南看着斯文有理吃着饭的样子,实际筷子下去的速度却比任何人快,好几次,都是在别人筷子下去之前,他抢先下去一步。
“喂,我说头儿,你这样太不厚道了,”郭兵嘴上吃着饭菜也闲着,边吃还边对着蒋振南不满,“你怎么可以抢这么快的菜,你总得给我留着点儿啊?”
林亦为和张大夫两个年纪微大的老人了,可是在这次吃饭夹菜的行动上,却不输于年轻人,还对着这道菜啧啧称赞道,“兰丫头,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种粗叶草可以吃的?”
在这里,农村人叫马齿笕叫做粗叶草,因为它的叶子是扁平而且比较粗,因此而得名。
两人,一个是在田间作活的,一个是天天田边山上采药的,当然就一眼认出了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实际上就是粗叶草来着。
天天看到这种草会长在水沟边,也会长在旱地里的粗叶草,竟然是人也可以吃的。
要知道,他们可是天天拔来喂猪喂牛喂鸡的啊。
“三年前。”林月兰淡淡的说道,“我年纪小,不会种田不会种菜,又没钱没粮,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在田间挖些野菜来充饥了。”
林月兰看似说的平淡无所谓的样子,但实际上,在别人听来,却是心酸和无奈之感。
蒋振南和郭兵他们并不了解林月兰在林家村的处境,但是眼前却浮现一副一个可怜的孩子,没有食物,在田边野菜充饥的样子。
但是,他们却有另外一种疑惑……
“林姑娘,你不是一个人会上山吗?难道上山不是打猎物的?”郭兵乍然问道。
以林月兰身手来说,打一两只野兔野鸡,是轻而易举之事,一个吃不完,完全可以拿去卖,又怎么会没钱没粮,穷到要去田间挖野菜充饥了呢?
郭兵的话一落下,除了丁丁当当筷子瓷碗碰撞和外面虫鸣的声音,就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异常安静!
因为,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包括林亦为和张大夫。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已经是算是被张大夫认可了,虽说还有一个月的考察期,说白了就像现代的考察期一个样。
林月兰一点都不慌张。
如果是在末世前,她一个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普通白领,根本就不曾想过成为一个争强好胜,处处犀利冷硬的女强人。
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小女人小妇人而已,老公上班,她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俗称相夫教子。
曾经那个渣男也是这样许诺给她的,只是他是农村的,而她城市里的孩子,两人在那座繁华的城市中,也只是一个底层的人生,要组家庭就必须买房子买车子,因此,需要两人一起打拼。
他们从二十二岁大学恋爱一直到二十八岁时,终于有些存款可以买套房子准备结婚时,末世突然降临。
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末世,那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到处丧尸遍地跑,异能都随处走的血腥弥漫,强者为尊的世界!
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成为丧尸的食物,更有可能随时成为异能者提高异能的储备能源。
因为在末世,无论丧尸还是异能者,脑袋里都有一枚脑核晶体,这脑核晶体,无论是丧尸还是异能者的等级来源。
吸收了,就会相应的提高力量等级。
末世,是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没有伦理常纲的世界,为了活下去,有些人可以毫不眨眼的就对着身边最亲近之人下黑手。
末世,林月兰虽说很幸运的成为了异能者,但她以为更幸运的是,末世,她的男朋友和闺密都没有背叛她。
这是她在末世嗜血拼杀的源泉和动力,她认为一切都值得。
因此,她从一个末世前的小女人,到末世后,成为一个冷酷凌厉的女杀手一般,除了男友和闺密,她可以对任何人毫不犹豫的拿着刀子捅下去。
所以末世,她是一边要保护普通人的男友和闺密,一边却要防止其他异能者对她暗下杀手,成为他们提高异能的能源,更为了男友和闺密不被欺负和挨饿,她也努力的提高自已的异能等级。
然而,五年间的尽力性命保护的男友和闺密,实际上双双早早就背叛了她,可她却傻呼呼的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拼尽性命来保护他们。
只是末世前小女人小妇人的姿态已然不复存在,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冷酷女王。
只是,她的心底还是心存一份善良和柔软。
到了这里,既然继承了原身的一切,那么该报仇的报仇,该报怨的报怨,但该报恩的还得还恩。
林亦为父子在三年前救了原身的一条命,但却因此惹上了怒怨,被人报复,她就得为原身还恩。
所以,她现在主动恳求学医,只是为还恩一个借口。
不然,就凭着她的异能,那是分分钟钟就能为林明清续骨,恢复健康。
但是,树大招风的事儿,她还是尽量少做。
因为,还是那一句:她不怕天下任何人,但是,她怕麻烦。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她还是有必要学一学医术这一块。
就是林月兰在心里也有些吐糟。
末世前,在她看的重生穿越文的小说里,那些穿越过去,重生之后女主,可都是被那些隐姓埋名的医术天下第一武功天下第一之类神医毒医之人,抢着骗着去当徒弟。
可她这个重生之人倒好,竟然自已上赶着说要学医,人家还要看看一个月考察期的表现再说。
呵,不过,现在她因为有生命这源的洗涤,脑子可不是末世前那副笨脑子可比的。
现在的她,即使再复杂的东西,只要她的眼睛一扫,立马就印在脑海里,长期有效。
到了这里,她不敢说有女主的光环,但也确实算是金手指大开吧。
这算不算老天给她的大福利啊!
小绿跟了过来,空间也过来了,她的一种植物异能,现在却融合了末世的九种异能,这金手指好的真不能再好了。
林月兰自已在心里吐糟自已,其他人当然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到一脸严肃认真的林月兰对着张大夫点头,表示答应张大夫的做法。
张大夫给其他几个人把了把脉,除了失血有些过多,面色有些苍白,身体有些无力虚弱之外,也没有什么大碍。
张大夫就给几个补血养气的方子,然后,就让林月兰跟着他去家家取一些药材,有些药材他家没有,需要到镇上的药铺去买。
当天晚上,张大夫和林亦为二人,就在林月兰院前吃的晚饭。
虽说,只有一个红烧兔肉,和一个马齿笕炒鸡蛋,但是所有人都吃的不亦乐乎。
因为,人多,林月兰虽然也准备了一大盆的马齿笕炒鸡蛋,但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第一次这样的菜感觉新鲜呢,还是真觉得这样的野菜好吃,个个竟然连红烧兔肉都不去抢,却个个都抢着去夹那道野菜。
一开始时,也不是个个去抢那道野菜,相反,这两道菜一上来时,看到红润色味俱全的红烧兔肉时,个个都是筷子先进那盘,除了两个人,一个是蒋振南,还一个就是林月兰。
蒋振南看着大家都去抢这兔肉时,他却闻着这道野菜的味道,很是清香,很谗人,他的筷子就先选择了这道素菜,毕竟没有吃过,好奇之心谁都有之,总得先尝尝味道不是。
林月兰从有异能之后,力量变大,但嘴也变谗了。
末世前很喜欢那些肥腻的肉,但现在却是无肉不欢了,也是顿顿要大肉之人。
只是,再喜欢的东西,天天吃,也是会腻的,而且兔肉野鸡,她是吃的最多的两种肉。
所以,她的筷子当然也是朝着素菜而去。
蒋振南吃了一筷子素菜之后,嘴上虽没有说好吃,但是,这去盆里的菜是越来越快的。
郭兵吃了一快兔肉,虽也是觉得特别香,可是,看着头儿那不对劲的动作,立刻有些疑惑问道,“头儿,你不是最喜欢吃肉的吗?什么时候变成兔子,喜欢吃素菜了?” 说着,他的筷子举起来,也往着盆子里夹去,看到色黄透绿的青菜,有些狐疑的道,“这什么菜,怎么没有吃过?好吃吗?”
说着,这菜就进了嘴里,好不好吃,只有自已亲自验证了才知道。
这菜一进嘴,郭兵的眼睛立马一亮,立刻惊呼道,“这菜真好吃。质地脆嫩,咸鲜味美,还带着一股鸡蛋的清香,真是人间美味啊!”
一说完,筷子又下去了,然后,嘴里又说道,“头儿,你真是太不厚道了。这么好吃的菜,竟然不告诉你兄弟我一声,竟然打算一个吃独食啊。”
蒋振南连个眼神都不给郭兵,只是筷子夹菜的动作又比刚才快了一些。
其他人本是抢着吃兔肉的,毕竟,这兔肉很是好吃,肥而不腻,嫩滑又有嚼劲,而且,也不知道林月兰怎么做的,这颜色做的真漂亮,红润光亮,一看就有食欲,而不是那种泛白看着肥腻的样子。
这些人不知道,林月兰做这是用糖烧汁而成,再放些生抽酱油,就成了一道颜色漂亮的红烧兔肉了。
这里的盐和糖都是很精贵的调料品,除了盐会放一些做菜调味,这糖,可没有哪个农家人舍得往锅里烧,就是为做一道菜,理说了,这些人也不知道这糖在锅里烧会儿,还可以变红的道理。
林月兰像糖和酱油这些东西,可都是存在空间那栋房子里的。
这个世界没有酱油,她是想要把酱油发明出来的。
但是,前世她毕竟没做过酱油,也没有看别人做过,只是知道做酱油的主要原料是大豆。
因此,她打算买一些大豆,先试验几次,看能不能做出酱油来。
她空间里虽有酱油,但是也不能坐吃山空啊,一看吃完,那怎么办啊?
至于白糖,那就比较简单却又有些困难了。
简单的是制作方法,比较难的是原料——甘蔗和甜菜。
古代农村人,主要以种植粮食为主,比如稻谷、小麦和高粱,这三种。
种出的稻谷,除了交田税,剩下捣舂出大米为细粮,就卖钱,然后,自已一家人就吃些粗粮,根本就舍不得吃大米。
至于,甘蔗和甜菜,他们认为既然做不了粮食,又卖不了钱,当然不会种了。
所以,她要弄出白糖,就必须先弄出原料才行,否则,一切都白搭。
不过,这计划都必须一步一步来,人一口不能吃成胖子不是。
“这是什么菜,真是好吃?”郭兵本是对着素菜马齿笕啧啧称赞道。
蒋振南说道,“这是路边的野菜,叫马齿笕!而且这种野菜到处可见。”
“什么?这是野菜?”郭兵大呼的道,“还叫马齿笕?”野菜他们这些当兵也是经常挖来吃,怎么就没有吃过这种野菜?而且连见也没有见过。
炒熟的野菜毕竟与还在地里时有些差别的,所以,一时半会,郭兵没有认出来,也很正常。
“哦,对了,头儿,你是怎么知道这种野菜叫马齿笕的?头儿,难道你以前吃过?”郭兵有些不解的道,“不可能啊。以前,我们时常去挖野菜时,也没有听过你说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啊?”
蒋振南低着头,很是认真的吃着饭,说道,“当然是月儿姑娘说的,我以前也不知道这种野菜的啊。”
郭兵立刻惊奇的瞧向林月兰,对着林月兰就竖起大拇指,大呼道,“林姑娘,你真是个奇人啊!”
对着林月兰竖起大拇指,手下的动作却迅速的往菜盆里去。
“喂,小六子,我竟然从我下筷子前抢了一筷子菜,”郭兵正在疑惑时,发现有人在他夹菜时,抢先把菜夹走,立马大叫道,“你是不是太过放肆了啊?”
小六子忙把夹到的菜放到碗里,然后,又迅速的放进了嘴里,边嚼边说道,“这种菜真是太好吃了!”就是不理会郭兵的说得没大没小的放肆一般。
郭兵脸气得狠狠的瞪了一眼,看着这个平时憨厚老实巴交的男孩,没有想到,关键时刻,竟然从他的筷子底抢走了菜,真是气死他。
看来,得找个时间,好好的与他交流一些感情才行啊。
就这样,郭兵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因为一筷子菜被小六子抢走,使得小六子天天被打扒在地,俗称“训练”。
抢菜继续进行中……
蒋振南看着斯文有理吃着饭的样子,实际筷子下去的速度却比任何人快,好几次,都是在别人筷子下去之前,他抢先下去一步。
“喂,我说头儿,你这样太不厚道了,”郭兵嘴上吃着饭菜也闲着,边吃还边对着蒋振南不满,“你怎么可以抢这么快的菜,你总得给我留着点儿啊?”
林亦为和张大夫两个年纪微大的老人了,可是在这次吃饭夹菜的行动上,却不输于年轻人,还对着这道菜啧啧称赞道,“兰丫头,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种粗叶草可以吃的?”
在这里,农村人叫马齿笕叫做粗叶草,因为它的叶子是扁平而且比较粗,因此而得名。
两人,一个是在田间作活的,一个是天天田边山上采药的,当然就一眼认出了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实际上就是粗叶草来着。
天天看到这种草会长在水沟边,也会长在旱地里的粗叶草,竟然是人也可以吃的。
要知道,他们可是天天拔来喂猪喂牛喂鸡的啊。
“三年前。”林月兰淡淡的说道,“我年纪小,不会种田不会种菜,又没钱没粮,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在田间挖些野菜来充饥了。”
林月兰看似说的平淡无所谓的样子,但实际上,在别人听来,却是心酸和无奈之感。
蒋振南和郭兵他们并不了解林月兰在林家村的处境,但是眼前却浮现一副一个可怜的孩子,没有食物,在田边野菜充饥的样子。
但是,他们却有另外一种疑惑……
“林姑娘,你不是一个人会上山吗?难道上山不是打猎物的?”郭兵乍然问道。
以林月兰身手来说,打一两只野兔野鸡,是轻而易举之事,一个吃不完,完全可以拿去卖,又怎么会没钱没粮,穷到要去田间挖野菜充饥了呢?
郭兵的话一落下,除了丁丁当当筷子瓷碗碰撞和外面虫鸣的声音,就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异常安静!
因为,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包括林亦为和张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