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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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你大爷的,少他妈埋汰我,”李象旭背靠着围栏,抄起双手。他抬首看着头顶青云,脖子拉成直线。
  半晌,李象旭轻声说:“其实......算吧。我也是快奔四的人了,或许让自己不要那么‘冒尖儿’,能活得更久一些。”
  副总编嗯一声,“好好做人吧。”
  “第一步,先把去夜总会这个习惯戒了。”
  李象旭怔了片刻,旋即回过神来。他大骂一句骚东西,两人打作一团。烟头的猩红在半空中闪,没一会儿,自动熄灭。
  凉风从楼顶往下坠,坠进喁喁人海里,坠进蓬勃的金黄与暗绿里。它们仿佛长了手,抚摸过姑娘的大腿,男人的后颈,再一路顺着车顶,探至高架桥的尽头。
  锦官城的秋季是一派黄色,金灿灿得好似油画。城中村最贵钉子户簇拥着一座寺庙,常年香火鼎盛,人间气息浓烈。
  魏北接了一部新戏,《锦官城纪事》。讲好几个性格迥异的年轻人于此奋斗,没什么感情线,兄弟情倒是很明朗。
  王克奇调侃说,这哪里是励志电影,你就等着明年吃同人吧。
  霍贾的消息断在上周,他说已经从道观出来,准备一路往西到雪域高原。那边的佛教盛行转山,他想去看看。
  两人在电话里简单聊了几句,霍贾的声音听来已没有往日活跃。他像一碗总在动荡的水,逐渐平静,逐渐沉稳。他说道家的思想对他有很多启发,虽说出家不可能,做个半修道的平凡人,也还不错。
  魏北没有询问霍贾是否放下,其实到头来看,放不放下也没那么重要了。爱不爱的,也不重要。
  霍贾有生二十多年,投入几次真心,就尝了几次败仗。魏北不晓得他还敢不敢再放手去爱,去赤诚地对待一个人。
  毕竟生活永远充满遗憾。
  可唯一能弥补缺憾的,大抵也只有爱。魏北收到沈南逸的消息时,刚从洪赋家里出来。
  消息很短,仅一句:下课早点回家。
  来信人:沈南逸。
  魏北讲不清那一瞬的感受,十分不真实。他在原地站了片刻,有点站不住似的弯腰撑着膝盖。五指捏住手机,看了一遍又一遍。
  眼睛开始发酸,鼻尖也酸。嘴角往上提,看来有点傻兮兮的。他忍住不能掉眼泪,免得让自己过于矫情。心头却有个声音在一遍遍回荡、冲击,像尖刀戳开厚实的心壁,裹着鲜血往外跑——沈南逸回来了。
  他坐了车直接回家,一路上都在催促司机麻烦您快点。锦官城的司机也牛逼,以为他家出什么大事,操着方言说小伙子你坐稳,脚下猛踩油门,愣是将行车时间大大缩短。
  魏北下车时差点一踉跄,把钱交给司机说您别找了谢谢您!司机大吼,小伙子冷静!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别冲动!
  大事。这真的是大事。
  魏北目前找不出比见到沈南逸更重要的事,他连门口的密码都输错三次。穿门进去,是花园。魏北本以为沈南逸会在客厅、在书房、或者卧室,他跑进花园时,却在枝繁叶茂的玉兰树下,看到了那个男人。
  魏北突然停下脚步。两人不过几米远。
  沈南逸瘦了些,叼着烟,身影依然高大挺拔。以前风流倜傥的头发剪短,衬得他星目剑眉,硬朗的男人味爆棚。气场更足了,也更沉了。
  他们就那么对视着,起初谁也没往前半步。魏北似怎么都看不够,睁着双眼,努力盯着。他怕这是一场梦,眼睛眨一下便会如烟飘散。
  沈南逸说:“这么早就回来了。”
  仿佛他们从没有一日分离,不过是魏北早晨出门上课,现在刚放学回家。
  魏北就猛地冲了过去。他从不会这样,也对这种行为不太瞧得上,很像偶像剧,但他最终忍不住冲过去抱住沈南逸。
  年轻人的拥抱带着惯性,沈南逸稳稳接住时,往后小退半步。他抱住魏北,手臂箍得很紧,五指扣着魏北的肩膀,直接揉进怀里。
  沈南逸低下头,寻了魏北的嘴唇就吻。数月不见,相思已疯长成魔,伸出的藤蔓挑动每一根神经。酥麻痒意从脚跟往上狂跑,渴望总在任何时刻激荡。
  沈南逸。魏北贴着唇缝叫他,南逸。
  沈南逸怔了几秒,浑身邪火疯了似的叫嚣,差不离打算扛起魏北直接进门开干。
  魏北却突然停下,抱着他脖子,将额头贴紧他脖颈。沈南逸拍着年轻人后背,问怎么了。叔叔回来了,别怕。
  “你真的不写了吗,”魏北抬起头,“他们都说你不写了。”
  “是不是。”
  沈南逸没有答话,只看着魏北。沉默的风绕过他俩,绕过蓊郁的玉兰树。
  魏北也定定地看着沈南逸,从他跟着这男人开始,已五六年了。这时间放在人生中,似乎真的不长,但绝不算短。
  他看过沈南逸最多情俊朗、意气风发的时候,也见过他沉默不语,凌晨坐于书房的背影。香烟的白雾裹挟着那些片段,混着欲望、暧昧、滚烫菁液。
  几年一晃,沈南逸英俊不减。但眼角的细纹,眉间轻蹙时那一竖,明显加深许多。
  魏北看得眼睛发红,再问一次,你是不是真的封笔。
  魏北想,不是说好不低头。
  沈南逸依然不回答,只低头,去吻他。
  他们头顶,是玉兰树葱茏的枝叶如冠盖。
  良久,沈南逸说,宝贝儿,我们搬家去渝城。好不好。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会产生感情。沈南逸提出搬家,多少带了些挥别过去的意味。魏北能感知到,如今锦官城了无牵挂,或许换个地方继续生活也不错。
  搬家之前,沈南逸去接魏囡放学。魏北靠着车门,看沈南逸和魏囡商量,征求她的意见。
  魏囡满脸严肃,点头说好,我同意。沈南逸就拍拍她肩膀,说其他的事都交给叔叔。
  回家时,魏囡给沈南逸的手腕上捆了一根红绳。小孩子的玩意。沈南逸没拒绝,还夸了句挺好看的。
  魏囡说,我哥哥也有一根,这样你们就是一对。
  魏北啧一声,问囡囡怎么回事,是不是学习太轻松,成天想着这档子事。
  魏囡噘嘴,哼道,哥哥你不要脸红。
  沈南逸哈哈大笑。
  一整个冬天,他们都在印江那套房子里做爱。卧室、沙发、浴缸、书房,任何可以站立或躺下的地方。
  当年沈南逸问魏北要不要这房子,魏北说不要。后来沈南逸以魏北的名义买下,在搬家当天才交给他。
  魏北依然说不行,得加上你的名字。这是我们的家。
  沈南逸尤其钟爱临江的落地窗,一整片北岸夜景尽收眼底。江水映着粼粼微光奔腾而去,相比锦官城的“平”,渝城空间错落。山城结构使得建筑高低不一,那些闪烁的万家灯火如星星坠落,悬在人世。
  魏北贴着玻璃,沈南逸就贴着他。地暖热得发烫,躯体更烫。魏北的手臂往上伸直了,掌心贴着冰凉的玻璃,叫得愉悦又放纵。
  老东西愈来愈不节制,说起话来烧人肺腑。他吻着魏北,用牙齿轻咬着对方。
  时不时还又低又浑地笑一声,说:“心肝儿,你快把我淹死了。”
  “沈南逸,你别——”
  魏北来不及出声,沈南逸直接给他堵回去。
  当爱情能通过性传播时,沈南逸明了魏北的身体就是他的英雄冢。可偏偏的,他一点也不想从里面出走。
  那些炸开的快感,让魏北眼前生雾。他回头去看沈南逸,竟无比温柔。
  两人激战结束,时常躺在床上聊天。魏北看完沈南逸的新稿,对里面的一些用词提出抗议。
  “不要冰糖甜心,”魏北趴在沈南逸宽厚的胸膛上,头顶蹭着他下巴,“有这么形容人的吗,这么形容我合适吗。”
  “我一大男人,腻不腻。”
  沈南逸说:“那就不要冰糖。”
  他划掉前面两字,偏去亲吻魏北额头,“甜心。”
  魏北:“你真的不写了么,这本《彩虹》算封笔之作?”
  “小说这几年是不打算写了,以后只给你写剧本。”
  沈南逸笑着,让魏北给他点烟。
  魏北从一开始的抗拒,到现在逐渐能接受了。关于封笔这件事,沈南逸是不可能真去做。老东西放不下笔的,创作是他的生活,换言之几十年来已成为沈南逸生命的一部分。
  不写了,是不行的。
  对于约谈的内容与过程,沈南逸不提,魏北没问。期间到底有没有挣扎、后悔、愤怒或是沉默,魏北也没去问。
  这条路该怎么走,到底前路会不会明朗起来,谁知道呢。
  呼喊过的人不会后悔,沉默着的人依然要负重前行。
  后来网上爆了一篇文章,叫《我是成年人》。文章风格酷似年轻时的沈南逸,言辞犀利,字里行间的无所畏惧蹭蹭往外冒。
  由于热度太高,沈南逸看过。魏北下夜戏才回来,带了一身寒气。
  他见沈南逸坐于书桌前,钢笔在指间旋转。手边的咖啡冒着热气,男人心情很好。
  魏北走过去问有什么开心事。沈南逸就指了指电脑页面内打开的文章,魏北看完,知道这不是沈南逸的手笔。
  但那份年轻的激进,如出一辙。
  沈南逸揽过魏北,抱进怀里。
  什么都不必再言,离开一个宋谷义、周柯、沈南逸,还会有无数个后来者。
  有些东西或许不用号召,它始终在那里,始终后继有人。
  第二年。开春。
  锦官城的春天风情万种,今年初春少雨,魏囡转学到渝城升入初中。
  魏北带着新电影回归,《锦官城纪事》的第一个宣传站就在本地。阔别好几月,兜兜转转又回来。
  沈南逸的新书签售会也在锦官城。听说是封笔之作,读者蜂拥而至。签售现场人山人海,从早晨排到傍晚也不见减少。
  四周包围着海报和宣传语,几乎转眼可见那句:热恋中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斗争。他们摇着旗帜为爱平反。
  助理帮忙翻开封面,沈南逸不签句子,只行事简单地落个名。
  直到有位读者说:“沈先生,您能不能给我签几句话。”
  声音过于熟悉,沈南逸就笑着抬头。
  助理倒吸一口凉气,身边读者尖叫出声。魏北方才混迹人群,戴帽子口罩和墨镜,低调地一直玩手机。竟没人发觉。
  此时魏北将墨镜取下,扯掉口罩,露出那张漂亮的脸。他弯着眼睛,翘着唇,笑得过于燎人。
  不少人已掏出手机狂拍,但丝毫无法影响对视的两人。
  沈南逸从西装上衣袋里拿出自己的钢笔,接过魏北手中的书。
  魏北笑着,沈南逸就写。
  写在书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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