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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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她可不能不知好歹嫌他烦了,这是人家的一片心,她得领情!
  第164章
  俩人回到木屋后,大美已经把晚饭做得了。晚饭照例是面, 扁豆焖面——院子里的扁豆熟了一大片, 最近一直吃这个。
  木屋后面的院子种了许多菜, 茄子扁豆辣椒丝瓜样样有,可程冬至觉得还是不太够, 毕竟人多。等过些时再单独开一亩地专门用来种平时吃的菜,换着季收种,应付二十来人应该差不多了。老吃咸菜和干菜也不是个事儿嘛!
  累了一天,晚饭是难得的放松时间。大家一个个捧着海碗吸溜着面条,几个人还时不时啃一口蒜, 吃得那叫一个香。
  吃着吃着, 蔡鹏程的幺弟忽然提出了一个疑问:“鸟吃红薯苗苗吗?”
  大美挺奇怪:“你问这干啥?”
  “我今天去地里拔草,看到有几颗苗苗被啃了, 是鸟吃的吗?”
  孩子的想法很简单,既不是人吃的, 也不是圈里的猪跑出来吃的,那些被拘住的鸡鸭就更不可能了,这个角上其他活物就只有偶尔飞过的鸟了。总不会是海里的鱼吃的?
  大家疑惑不已, 没听说过这种事儿啊。以前只听说过鸟吃谷子啥的,很少听说吃苗苗的!
  程冬至却意识到了什么, 笑出了声:“在哪儿?吃完饭了你带我去瞅瞅!”
  吃完饭,大家提着玻璃罩子煤油灯去地里看幺弟所说的被啃的苗苗,果然有几个缺口,还有些粪便, 看起来不太像是鸟类。可是,这个岛上还有别的活口吗?
  只有程冬至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乐得嘴都合不拢——看来,那些小东西是立稳住了!
  “阿则,我上次让你做的那两个套笼儿,你还记得放哪儿了吗?”
  “记得。”
  “等会儿拿过来放这儿。我们再走走,看看其他地方被啃了没。”
  转了一圈,还好目前只有刚刚那一块地方遭殃,其他的倒是没什么损失。阿则把两个套笼儿放在了粪便到苗的途径上,程冬至看了看,点点头:这手艺真不赖!
  次日清晨,一向爱睡个懒觉的程冬至破天荒的早起了,脸也来不及洗就冲到田那边去了。
  结果没让她失望,其中的一个套笼儿里套着一只肥肥的大野兔,还在蹬腿儿呢!
  程冬至高兴得跳了起来,她一把揪住野兔肥肥的长耳朵,得意地回木屋里去了!
  大家本来在吃早饭,看到这个肥野兔后惊了,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围了过来。
  “哪来的兔子?还是活的!!”
  “真肥,得有五六斤?”
  “不止,不止!”
  “咱们这儿啥时候有兔子了?不会是从对过那边钻来的?”
  大家既兴奋又疑惑,热火朝天地讨论着。
  程冬至嘿嘿笑,阿则也笑了。
  野兔子当然不是从对过钻来的,是程冬至从系统里掏出来放角上的。
  公公母母的差不多有两百来对,都正处于发.情.期,那还是是刚回暖开地下红薯苗之前的事儿,距离现在差不多半年了。当时她没和任何人声张,悄悄地把野兔放在木窝棚里,一个窝棚里一对。怕它们不适应,还特地在窝棚前放了盐块儿和饲料球。
  其实她这个行为是多此一举。野兔不比家兔,系统挑出来的是适应能力非常强的品种,没多久就彻底适应了这样一个天堂般的环境了。
  望天角对于野兔们来说,真的是天堂!
  草植肥美,食物充足水源也充足,气候适宜,更关键的是没有天敌,它们活得自自在在,想咋生就咋生!
  程冬至之所以选野兔,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了它们的繁衍能力。兔子是食物链最底端的生物,为了维持种族的延续就把技能点全点在了这一点上。之前程冬至曾经看过一个报道,某山区的野狼什么的被打尽了后,过了几年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出来不允许捕猎,野兔野鸡啥的都不行,这野兔顿时占山为王,没多久繁衍得整个山区都装不下了,尽往山下跑,那一**的兔浪别提多壮观了!
  在不准捕猎的前提下,那些野兔浪是天灾祸害,糟蹋农作物的克星,可在这个时候,它们在程冬至眼里那都是一串串的肉哇!
  角上这么大,野兔居然都摸到红薯地来了,这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它们的数目已经很可观了,可以先收一波了!
  蔡鹏程把兔子绑住称了一称,眉开眼笑的:“好家伙,居然有六斤半!”
  幺弟嚷嚷着要吃烧兔肉,程冬至把他的头摸了一摸:“才一只兔子,还不够咱们这么多人塞牙缝的!今天地里也没啥要紧的活儿,大家一起去抓兔子!记住只抓大的,别抓小的,得留根儿!”
  “好!!!”几乎所有人都兴高采烈,还有人鼓起掌吹起了口哨。
  吃过早饭后,大家分头到处去抓兔子了。
  由于事先没有做准备,也没什么像样的工具,大家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拿铁丝做套儿的,有拿铁锹挖陷阱的,宋二马最鬼机灵,他照着阿则做的套笼的样子做了几个简陋版套笼,乐颠颠地布置在了他认为最有可能的几个地方去了。
  看着大家这么有劲头,程冬至心里头也是高兴的。虽然饿不着冻不着,可角上的日子毕竟清苦无聊,能有这样一个娱乐活动让大家偶尔放松放松心情也不错。
  唯一没去的是阿则,程冬至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有点累想休息一天。程冬至便没说什么,而是自己也跑出去抓兔子了。
  兔子的数量比程冬至想得还超标!
  都说野兔性机警,听到点儿风吹草动就躲起来,再加上毛色啥的很难辨认出来,理应不容易看到才是;可是,程冬至才走到一个水洼边儿的树下,就看到了两只肥肥的兔子一前一后的跑着过去了,她还以为自己眼花呢!
  兔子这么大胆,要么是无忧无虑日子过惯了,没有了危机意识,要么就是数量实在太多,想不蹦出来都难。无论哪个原因,程冬至都喜欢。
  趁着四下没人,程冬至偷偷拿出了作弊的工具,鬼鬼祟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指甲盖那么大的圆柱形物品来,用打火机点着了放在地上。这会儿草还是绿润绿润的,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大,不过程冬至还是很注意地盯着,以防万一。
  这个是霍巴草与兔子粪做成的香棍,点燃后能散得很远,兔子闻了后会和喝了酒一样摇摇晃晃乱走,跑都跑不动,关键是还没啥毒性。
  果然,香棍点了没多久后,草丛和灌木丛里一阵骚动,一些灰色棕色的胖乎乎毛球开始动了起来,动作极其滑稽好笑。程冬至看得乐呵呵的:可算没白把这块儿的地弄得这么肥,草养的这么好,一个个都快胖成球了!
  最后,程冬至背了满满一筐子兔子回去,其他的兔子她没捡,装不下。就让它们在那里发疯,等时效过了就啥事儿都没有,各回各窝去了。
  今天大家都是满载而归!
  其他人没有像程冬至这么多的,可也都有所收获,毕竟角上的兔子已经有泛滥的趋势了,还傻乎乎的,特别好抓。
  距离开荤日还有好几天,可今天情况特殊,大美烧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红烧土豆兔肉,那叫一个筋道弹牙口齿留香啊!
  野兔的运动量很大,再加上其他种种环境原因,它们的肉比较偏瘦,没什么膘,所以口感很紧实。
  大家一边大嚼着兔肉,一边回想起程冬至自打来角上后一系列的奇怪举动,许许多多的事情串成一串,终于变成了一个他们所能理解的完整的构想——
  荒地这么大,二十来个人全部种了不现实,所以她就把主意动在了养殖上面!所以才会先铺土,再种草,后来还弄那么老些窝棚,敢情是在这儿等着大家呢!
  既然人手照例不过来,那么肯定是野物比较方便,自由放养就行。说到最合适的野物,那非野兔莫属哇!吃草没啥攻击性,能生,祸害庄稼也有限,想要防着它们办法多得是!
  这咋说的,都是一样的人,仗着一样的脑袋,咋就他们想不到这么疯的法子呢?
  程冬至见大家都吃得非常高兴,便再一次提醒大家:“虽然兔子多,咱们也稍微有个节制,不要一网打尽了,好歹多吃个几年。”
  宋二马一边嚼一边口齿不清地笑:“大姐,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肯定没看到今儿那壮景!老天爷啊,不知道多少只兔子!说句不好听的,咱们就算天天吃也吃不绝,放心!”
  程冬至笑:“你们就顾着自个儿吃,不带点儿回去给家里人吗?我做好打算了,等这一次的红薯收了,咱们就留一点尝个味儿,其他的全都平分让你们和兔子一块儿带回家去。来这角上也快一年半了,家里人也该去看看了。”
  除了蔡鹏程是全家都来了角上,其他人都是有亲人在外头惦念着的。听到程冬至这话,他们一个个都惊了,连兔肉都忘记吃了。
  虽然从一开始就模模糊糊知道这个地方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请假比较容易,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还有轮到自己的这一天。不是程冬至不让,是他们自个儿就没往这方面想!
  还能这样?吃饱了带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考试较忙,明日加更!
  第165章
  程冬至说:“从明儿起, 咱们就分两拨轮流着来, 一波去照料地里, 另外一波去抓兔子, 拿回来加点盐做成兔肉干啥的攒起来,到时候方便带回去。兔毛兔皮啥的你们也拿去,现在有老些地方收这玩意儿, 自己留着用也成。”
  兔子毛皮也是好东西!拿来做帽子袄儿啥的,虽不如厚羊皮那样厉害到能躺在冰河上睡觉,却也能挡住冬日的严寒, 是极其紧缺的物资之一。
  宋二马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大姐, 能让我到时候带几对活兔子回去不?我姥姥姥爷他们这一辈子也没啥大爱好,老人家都不抽烟不喝酒的, 就好啃个麻辣兔头,得拿新鲜的现做!现在都啥时候了,他俩还老惦记着以前麻辣兔头几分钱一个呢。”
  虽然没人知道野兔是程冬至从系统里掏出来的, 可大家都潜意识觉得这岛上的一切都是她的功劳,没她就没这些好东西, 所以下意识地征求她的意见。
  程冬至点头:“为啥不能?你要是不嫌麻烦,临走的前一天去现抓, 用笼子提过去就成!”
  事情就这样欢欢喜喜地定下来了。俗话说熟能生巧, 在剥了无数只野兔后, 大家的手上功夫日日见长,手法越来越干净利落,不消几下就分割得皮是皮肉是肉的, 一点儿都不糟蹋。
  晾晒好的兔肉干差不多攒了快满满一间仓库后,黄金薯总算成熟了。
  宋二马有过挖红薯的经验,他得意地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大家:“别看这东西糙实,挖起来可不能大手大脚的,得轻点儿,细致点儿!你得顺着藤儿一点点的撬,差不多摸到根线儿了,再起土,不然就伤着根茎了,其他的也断在土里了。”
  光听他这么说,大家总有些云里雾里的,便都建议他示范着挖一个。
  宋二马拿起小铲子,把黄金薯的藤苗摸了一摸,老道地点点头:“这薯长得好,藤儿这么壮,里头结的肯定不少!”
  他先把藤儿啥的弄到一边去,然后用铲子边儿轻轻地刮开了最表面上的那层土,观察着下头薯的存在痕迹。大概差不多确定好后,宋二马从四面开始下手,一点点地把土给挖松开。随着外头包裹着的泥土被铲走抹开后,大家一直心心念念的黄金薯总算羞涩地露出了些真面目,让在场的人都激动了。
  “还真是金色的!”
  “金灿灿的,像金疙瘩!!”
  “这么漂亮,叫人咋舍得吃啊?”
  宋二马也很激动,他怕自己的激动给坏了事,手上的动作越发谨慎起来了。眼见着差不多了,他找准了位置,一手扯藤一手起土,嘭!
  他本想一鼓作气打个漂亮的头阵,可没想到那力拔山兮地一起不但没能把黄金薯给起出来,反而自己还跌在地上摔了个大屁股墩儿,所有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阿则提醒宋二马:“可能是里面结得多了,一下子起不来,你再挖深一点。”
  宋二马尴尬地点点头,又挖深了一些,这时才发现不对。
  他的面容一下子紧张了,额头上也出了汗,意识到这个黄金薯和他之前挖的那些红薯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经过细致而深入的“探测”与铲土后,这一个藤苗下的黄金薯显露出了大半,这时候大家都不笑了。
  老天爷!
  看着不甚起眼的藤苗,下面居然可以结这么一串的薯!!
  宋二马第二次用的是锄头,瞅准的地方也比较宽松,可算是把这一串的黄金薯都给起出来了。
  好大好多啊!
  大家上称了一下这一串的重量,都没说出话,脸上全都是有些恍然的神情。
  在宋二马的带领下,几乎全部人都投入了挖红薯的大军之中。铲子与泥土碰撞的声音,红薯藤扑簌摩擦地面的声音,还有风吹过树的声音……本来是比较辛苦的劳作,在这种巨大的惊喜面前全都成了享受,就连平时听惯了的这些声音也都仿佛成了天籁。
  挖出来的黄金薯被小心地抹去了泥土,放在挑篓里一篓篓地运回院子里,现在天气好正好晾一晾。
  最终把挖出来你所有的黄金薯一秤——一万三千多斤!
  大家几乎不敢相信这个数字。
  他们平常也没有额外特别做些啥,就浇水施肥除草啥的,还有防兔子,咋就能这么个数字?亩产差不多高达六千五百斤!
  只有蔡鹏程模模糊糊地想到了一点儿关键:不光是土,那些从外头运进来的化肥袋子上啥都没有,难道是啥需要保密的高级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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