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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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元菱发现一件尴尬的事:她的法衣坏了,储物袋里没有可换的。
  本来,作为上清道的内门弟子,法衣簪环都有专人提供,每月按时送入洞府,自然不需要精英弟子们操心俗务。
  可元菱一无宗门、二无倚靠……
  她看了看自己身上破破烂烂、沾满灰土的外衫,和里头隐约可见的白色中衣。
  笑了笑,选择继续前进。
  草原并不是纯粹的草地。
  大部分是草甸子,其中还有一些砂石地、盐碱荒滩存在。
  偶尔能看到奇形怪状的植物在乱舞,长着尖牙的花盘散发诡异的香气,吸引沙丘里的地鼠去自投罗网。
  元菱站得远远地观望了一下,觉得这种魔植有可能会吃人,就一个“火神急急如律令”烧掉了。
  地面变成一个黑色的坑,只留下少女穿着破衣烂衫的潇洒背影。
  她一直在朝着一个方向走,入目的风景很久都没有变化。
  虽然远远望去没什么春色,但细看就会发现地上冒出了一点嫩绿的小苗苗。
  春风一吹,到处都是青青的野草。
  元菱在精灵部族暂住的时候听维尔斯几番提起过,白花草原是狼人部族的领地。但这么看,狼人可能不是喜欢在一个地方扎根的种族?不然怎么会毫无踪迹。
  她正这么想着,忽然看到不远处的地上有一些残存的血迹。鲜红的,粘在嫩生生的草叶上格外明显。
  元菱停了一瞬,然后小心翼翼靠近蹲下细看。
  出血量很大,滴滴答答流了一路,而且呈弯弯扭扭的路线,看得出来血迹的主人伤得很重。
  她用草茎试了试,血迹已经彻底干涸,看来差不多离开有一会儿了。
  不清楚对方是敌是友,元菱握着剑,想了想还是循着痕迹赶了上去,她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不过好在,老天爷是给她这个机会的。
  她在几百米外的杂草丛里发现了血迹的源头。
  ——是一匹巨大的灰狼。
  她从没看过那么大的狼。哪怕是在修真界,狼、犬类灵兽也很少长得那么大。
  它就像一头象!
  但此刻,这匹魁梧的狼侧卧在地上,肚腹处裂开一条长长的口子,是撕咬伤,连身下的草地都被血液沾湿了。
  它看起来进气少出气多,元菱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观察,离得这么近,它应该早就发现了她的靠近,但是一动未动。
  灰狼巨大的黄眼睛望着天空,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只是颇具灵性,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性的意图。
  平静得惊人。
  *
  巴顿是一匹孤狼,脱离狼人族群单独生活已经很多年了。
  从前他还不是一个人,那会他和父亲一块生活,彼此陪伴,走过草原的每一个角落,看遍每一处风景。
  但后来父亲打猎时被成群的鬣狗咬死,他就成了独身一个。
  他再也没有对象可以说话,遇见美景也无人倾诉,时间长了,他不开口、也不再变成人。
  他把自己当成一头毫无感情的野兽,放弃思考,每天除了到处游荡就是打猎进食。
  狼人族群不接纳他和父亲,他也不愿意去找那些家伙。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什么。
  但十天前,巴顿在风里发现了熟悉的气味。
  他一下就想起来了——这是那群鬣狗。
  灰狼放弃了唾手可得的食物,不远百里开始追击敌人。
  鬣狗是群居动物,一向是团结捕猎。他餐风露宿,一直等待着,到最适合的机会才出手。
  敌人一共十二头鬣狗,他只有自己。
  血腥的撕咬一直持续了十几分钟,他受了重伤,身体里的血几乎要流干,肚腹也被咬开,更别提背上和头上的伤口了。
  但敌人更惨,那个鬣狗群都被他吃光了。
  巴顿露出一个残忍的笑。
  灰狼以为自己撑不住这一个夜晚,但这也好,起码他能死在自己喜欢的夜空下。
  草原上的居民都知道,晨曦出现的时分是最美的。天空会变成深蓝和橙黄交错的颜色,日光像颜料缓缓稀释黑夜,像是在神国才能看到的美丽。
  他觉得这是草原最吸引人的地方。
  但巴顿没有想到,他为自己挑选的死期也会有不速之客打扰。
  一股陌生的气息循着他的血迹而来,是吸血鼠兔吗?还是腐肉鸟,好像都不是。
  巨大的灰狼并不在意自己的尸体成为某些小动物的口粮,但等对方走进他才看清,那竟然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浅金色的晨曦落在她脸上,将那如水的眸子映照成金棕色。散乱的长发被风吹得往后飞起,和她背后的星光混为一体。
  巴顿有片刻的失神。
  他第一次错过了日出。
  *
  修仙者做事讲究遵循内心,否则道心就会不稳,产生心魔。
  元菱觉得,这狼起码不是像魔兔那样可怕的魔物,而且看它的眼神充满灵性,恐怕能听懂人说话。
  所以她只犹豫了片刻就出手救了它。
  女修士嘛,对温柔乖巧的‘小’动物总是难以抵抗的。
  野生动物的自愈能力都很强,元菱用灵气凝聚在指尖,替狼封住流血不止的几处穴位,然后随便用了些止血药。
  在她用匕首割掉肚子上沾血毛发的时候,巨大的灰狼有些许不情愿,微微挣扎起来。
  元菱轻轻安抚它的脑袋,“乖乖,很快就不痛了。”
  灰狼就又不动了,像死了一样躺着。
  只有目光里有难得的羞耻和无奈。
  【唉……】
  等到天光大亮,太阳彻底升起,元菱已经简单处理完了伤口。
  她用手帕将手指上的血迹擦掉,然后摸摸灰狼的头,眼睛弯弯带着笑意。
  “有缘再会吧,大家伙。”
  元菱没有对灰狼有丝毫留恋,她果断再次踏上了行程。
  这次,她没有再继续朝一个方向前进,而是循着可能有人迹的地方去。比如长着稀疏小树的山坡、流淌过浑浊水流的大河。
  但除了那只半死不活的灰狼,她再也没碰到过任何活物。
  也不知道是那些动物闻到她身上的气息早早逃离,还是被什么东西给吓跑了。
  又过了一天,元菱还在草原某处打转。
  天色将暗,她用阵旗做了一个小型防御阵,也没有燃篝火,就只是五心朝天闭目打坐。
  灵气稀薄得可怕,元菱并没有入定。
  所以当一个‘暗器’朝她丢来的时候,她迅速睁眼闪到一边。
  “啪嗒——”
  暗器以一种很缓慢的速度摔在地上。
  元菱低头一看:那是一块被撕得面目全非的肉。
  ……?
  大概是类似尖齿羊的动物的肉,肉筋还泛着新鲜的红,肉块边缘有被大型食肉动物进食过的痕迹,一整个血肉模糊。
  元菱:什么玩意儿。
  她站直身体朝四周眺望寻找,试图找到这个扔生肉的家伙,但看了一圈,除了夜晚聒噪的虫鸣,还有灰暗的月光外一无所获。
  既然来人没有恶意,元菱用剑挑着肉块丢远了一点,自己重新在阵旗内坐下。
  她没有注意,几十米外的低矮灌木后,一双眼睛在夜里发出绿幽幽的荧光。
  巨大的灰狼趴伏在地,以一种蹲守猎物的姿势观察着远处的少女。
  他有些想不通。
  【她竟然不吃肉。】
  【因为那是他前天剩下的肉吗?因为不新鲜了?】
  他想了想,沉默着转身离去。
  巴顿的父亲还活着时,偶尔会带他去最近的鞑靼城黑市交换物资。不过在父亲死后,最近几年他去得越来越少,到现在几乎一年都没有见过任何人类,踏足过人类的聚居地。
  他不需要住所,不需要调味料和衣服,猎到的食物生吞也可以果腹,他渐渐丧失了作为人型生活的能力。
  巴顿差点忘了自己不是狼,而是狼人。
  他忘了女性的存在。
  他忘了这种性别的存在是很珍贵的,必须给她最好最新鲜的猎物,狼人部族总共也才几十名,身边都围着数不清的雄狼。
  巴顿如此想着,抛弃了肉质干柴的野猪、还有长相恶心的地鼠,专心地蹲守在草丛里,等待着他的猎物。
  她必须有最好的。
  于是当天中午,元菱在赶路的时候又遭遇了‘暗器’袭击。
  一只草原走地鸡,血淋淋的落在她脚边的地上,应该刚被咬死不久,鸡头还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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