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章【县城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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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时分, 圆月悬挂高空,柔和的月光倾泻而下,让有着四千多年历史的大理城,宛如仙境。
  和许多城市一样,大理也有属于自己的富人区,富人区位于洱海湖畔,景色宜人,当年洱海填湖建别墅事件是房地产市场的重大事件之一,那个事件无形中给洱海湖畔的富人区造势成功,别墅价格一路飙升,拥有者无一不是富贵人士。
  身为土皇帝的洪烈在洱海富人区拥有房产,而且不止一套。
  富人区,一栋别墅的大厅里。
  洪烈坐在沙发上,因为身子太胖的缘故,无法翘起二郎腿,坐相略微有些难看,不过却被那股草莽气势所弥补。
  他眯着眼睛,一边抽着古巴雪茄,一边看着手下将一堆箱子从大厅底下的储藏室搬出,嘴角的笑意没有丝毫的遮掩。
  “洪爷,这些就是这次坤沙将军答应给我们的货,您要不要亲自看看?”眼看将所有的箱子从储藏室搬出,一名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青年,恭敬地冲洪烈问道。
  洪烈没有回答,而是放下雪茄,起身走向了大厅中央那一堆箱子。
  看到这一幕,皮肤黝黑的青年脸色微微一变,他知道,这位称霸云南多年的洪爷,如今依然还对他不放心,否则不会亲自验货。
  就在皮肤黝黑青年脸色变化的同时,他身边,那名之前曾在高速公路上和陈帆发生过冲突的青年,连忙识趣地打开一个箱子,拿出一袋白粉,恭敬地递到洪烈身前。
  洪烈接过袋子,极为专业地检查了起来。
  约莫半分钟后,洪烈放下白粉,微笑着拍了拍黝黑青年的肩膀:“阿水,干得不错。”
  听到洪烈的夸奖,被称为阿水的黝黑青年,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笑,并未说什么。
  而一旁和陈帆发生过冲突的青年,脸上闪过了一丝嫉妒。
  青年的表情变化完全被洪烈看在眼里,他没有说什么。
  作为云南的土皇帝,洪烈是个典型的枭雄,而且是吃人不吐骨头那种。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疑心一向很重,身边从没有手下能够被他重用三年以上。
  一般而言,三年过后,他都会给曾经给他做出巨大贡献的左膀右臂一笔钱,让对方远走高飞,若是对方不甘心,他则丝毫不顾及对方三年的付出,很干脆地送对方去找阎王爷探讨人生。
  半年前,他刚刚送走了两个曾经表面上对他忠心耿耿,暗地里却想着篡权的左膀右臂。
  眼前,名叫阿水的青年,以及那个和陈帆发生冲突的青年,是他重新物色的嫡系手下。
  对于两人的底细,洪烈一清二楚,阿水的父亲曾是缅甸比较知名的毒贩之一,后来被人陷害,逃到云南,在边境一个小村隐姓埋名,最后和一名中国女人发生关系。
  后来,仇家找上门,阿水的父母惨死,阿水运气好逃了出来,十几岁便开始闯进社会的大染缸,经过十年的磨练,心智、手段不俗,算是个阴狠的角色。
  而和陈帆发生冲突的青年名叫史军,是云南本地人,因为酷爱功夫,高中没上完便从家里偷钱,独自前往武侠小说中的武学圣地少林寺,学武四年,一身功夫相当不俗。
  史军虽然功夫出类拔萃,但是属于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脾气相当暴躁,而且骨子里流淌着小人物的自卑,成为洪烈的得力手下后,露出了暴发户的气息,这半年来没少惹祸。
  对于洪烈而言,他挑选两人,看重的是阿水的冷静智慧,史军的功夫。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更喜欢史军,因为史军比较好驾驭,而阿水则像一只狼崽子,没准哪天就会将狼牙对准他。
  不过,他倒也不在乎,在他看来,阿水想复仇,必须借助他的势力,短时间内,阿水还不敢露出森冷的狼牙。
  “这两天过年,国内货源稀少,老板很在意这批货,不能出任何纰漏。”洪烈重新回到沙发上,拿起未灭的雪茄,深吸一口,沉声道:“如今,这批货顺利抵达这里,但依然不可掉以轻心。这样,阿水,你负责与帮会里其他各省负责毒品生意的瓢把子联络,务必万无一失地将货交到他们手上。”
  洪烈说着,又看了一旁眸子里尽是嫉妒的史军一眼:“史军,你走一趟深圳,到那里后,香港红星毒品负责人会和你联系,到时候,你将货交到他手上。”
  “阿水你的担子重,风险大,今晚连夜赶路吧。”洪烈想了想,又道:“至于史军你,先不要急,等香港那边的人在深圳将点踩好,确定万无一失,你再带着货过去。”
  “是,洪爷!”
  阿水和史军同时鞠躬领命,表情却各不相同,阿水一脸平静,而史军则是一脸兴奋。
  ……
  与此同时,距离刘猛家不远那座县城最为豪华的一家娱乐会所楼下停满了汽车,其中大多为越野系列,价格不算高,但却很实用。
  这些汽车的主人大多是修建高速公路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开发旅游景点的商人。
  这些人的到来,让原本落后的县城经济飞速发展,涌现出了不少较高档次的饭店、宾馆和娱乐会所。
  而在会所门口的停车场上,最为扎眼的要属陈帆之前遇到的那辆大众cc。
  娱乐会所的一间包厢里,五男六女齐聚一堂,包厢的桌子上摆满了芝华士、杰克丹尼之类的酒水,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吃、果盘。
  这十一人年龄不大,均是不到二十岁,其中坐在最中央的是一个留着刘海,戴着钻石耳钉的少年,坐在他身旁的是一个身材高挑,穿着露骨的女人。
  其他四名男孩也均是打扮时尚,各自搂着一个姿色不错的女孩。
  和戴钻石耳钉身旁的女孩一样,那四名女孩,各个打扮风骚,黑丝、肉丝、短裙、高筒靴,任何一样,都能勾起男人的欲.火。
  不过,有一个女孩例外。
  她坐在最边的位置上,打扮的不像其他女孩那么风骚,上身是一件白色的高领紧身毛衣,毛衣被隆起幅度不小的圣女峰撑得鼓起,乍一看上去,颇为壮观。
  下身是一条淡蓝色的紧身牛仔裤,被牛仔裤包裹的修长美腿尽管没有暴露在空气中,却无形中散发着一股诱惑力。
  灯光下,她有着一张清丽脱俗的脸庞,五官算不上十分精致,但组合在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在瓜子脸的承托下,单论长相,她即便是素颜,也比在场的几名女孩强上几分。
  “斌哥,听说今天县城里来了一个超级漂亮的女人,开的路虎。据说那个女人一到县城,县里那些官员一个一个都屁颠屁颠地跑到县城宾馆请客吃饭,最后被拒绝了,拉风的很。”一名男孩两眼放光地冲着最中央那名佩戴钻石耳钉的男孩说道。
  “我远远地也看到了,妈的,那娘们戴着副太阳镜,看不清楚脸,不过看上去有点像我的梦中情人李颖。”另一个男孩附和道。
  为首的男孩听到两人的话,不屑一笑,道:“你们这帮2b,光知道去看女人了,也不动脑子想想,为什么那些当官的都屁颠屁颠地跑过去?”
  “为什么?”
  其他几名男孩异口同声地问道,他们女孩们则是一脸期待地望着为首的男孩。
  甚至,就连那名素颜、打扮普通的女孩,也忍不住看了过去。
  察觉到自己的话引起了素颜女孩的注意力,为首男孩嘴角勾勒出一道得意的弧线:“我哥说了,能够开好车的不一定牛逼,但是挂红色车牌的人,一般都是牛逼人物,那种人物不是混官场就是混军队,惹不起。”
  军队。
  听到这两个字,素颜女孩身子微微一震,兴趣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其他男孩、女孩则是一脸崇拜地望着为首那名叫史斌的男孩。
  他们都知道,史斌的哥哥史军,半年前被洪王爷看上,一步登天,成为洪爷身边的大红人。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史斌沾了哥哥的光,如今在县城里是名副其实的小霸王,不说同龄人不敢惹,那些包工头和搞旅游开发的大老板见了他都客客气气。
  面对众人羡慕的目光,史斌本来一脸得意,但是察觉到素颜女孩脸色黯淡后,他心中的得意顿时减少了半分。
  他对这个名叫刘莹莹的女孩已经动心很久了,只是一直未俘虏对方的芳心。
  短暂的郁闷后,史斌又立刻想起了什么,嘴角的笑容再次浮现,他相信,今晚,刘莹莹会爬上他的床,而且是自愿!
  ……
  与此同时,引起巨大轰动的李颖住在县城最好的宾馆,宾馆是旅游开放商投资的,一共六层,对面是县医院,无论环境还是地理位置都是一流。
  当然,和大城市那些五星级酒店是没法比的。
  站在宾馆房间的窗前,李颖望着窗外稀少的灯火,表情平静。
  年前,她驾驶着路虎,从南京一路南下,穿过几个省后,来到云南。
  之所以在这个贫穷的县城落脚,是因为她知道距离这个县城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尚在开发中的旅游景点,景色极美,宛如仙境。
  她明天的行程便是驾车去那里。
  而她最终的目的,是趁着过年有时间,沿着昆明、大理、丽江北上,穿过云南后,进入四川,然后从川藏线进入西藏。
  十分钟后,就当她准备拉上窗帘睡觉的时候,她的动作忽然停了下来。
  她的瞳孔陡然放大,目光死死地盯着宾馆对面的县医院大门。
  在她的注视中,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抱着一个老妇人从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上跳下,急速奔进了医院。
  恍惚间,她觉得那个身影异常的熟悉。
  是他??
  一个让她觉得荒谬的想法浮现在心头。
  她一脸愕然。
  ps:第一更到,第二更九点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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