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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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天心草置于此炉中, 待我炼制七日,便可成丹。”
  天羡子看着从炉子里冒出来的徐徐白烟,不禁由衷感叹:“不愧是圣阶灵植, 连炼丹时冒出来的气都灵气四溢。要是服下丹药,你的修为必定大增。”
  天心草对提升修为大有裨益,从流明山归来后,天羡子便主动提出要帮宁宁炼丹。用他的原话来讲,是“拈春堂那群书呆子也就图一乐, 真要炼丹,还得看你师尊我”。
  “不是我吹啊, 我年轻那会儿为了赚钱买剑谱, 拼了命地钻研炼丹,连高阶丹师都夸我悟性高,很有这方面的天赋。”
  天羡子一说起往日辉煌就停不下来, 咧着嘴尾巴快要翘上天,哪里有半点为人师表的模样:“拈春堂堂主还特意问过我,有没有兴趣跟着他学一学制药, 被我毫不犹豫一口回绝了。”
  宁宁吸一口周围满溢的清香,闻见沁人心脾的花木与雨水味道。体内的灵气如同受了滋养,平和悠然地聚拢来。
  她有些好奇:“师尊, 那你现在为什么不继续炼丹赚钱?”
  眉目清隽的青年挑了挑眉,眼底是难以掩盖的桀骜:“炼丹赚钱,就代表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不得不被拱手让人——我不喜欢那种感觉。”
  他说着伸出手去,百无聊赖地触碰了一丝白烟,白皙指尖很快被烫出微微粉色:“谁都别想使唤我, 与其听那些人罗里吧嗦地讲要求, 不如拔剑大战一场来得痛快。”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不愧是五湖四海人尽皆知的剑道大能, 就算穷成了瓜皮,也绝对不做乙方。
  宁宁只得又点了点头,天羡子见她若有所思,好奇问道:“在想什么?”
  “我觉得,”她乖乖应声,视线没从白烟里挪开,“修道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其实是不大公平的。普通人没有出类拔萃的根骨,也得不到机会去寻求机缘,像这种天材地宝,恐怕一辈子也见不着——终其一生,都逃不开庸碌无为、平平无奇八个大字。”
  以前宁宁还觉得,修仙和曾经世界里的高考没什么两样,同样是一步步往上爬,依靠日积月累不断变强。
  可如今想来,修仙界要比高考残酷许多。
  从天赋看,数十年的苦练可能比不上诞生以来的剑骨天成;
  从家世看,大户人家与宗门中的小孩从出生起就被灵药供着,修为想不突飞猛涨都难。像她在秘境中得了天心草,实力毫不费力便能一日千里,可寻常百姓一没钱财二没机缘,一辈子都见不到多少灵丹妙药。
  世家大族垄断资源,小百姓们求路无门,好的更好,差的愈发被甩在身后,简直恶性循环。
  “宁宁怎么开始思考起这种问题?”
  天羡子展眉一笑:“常言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修道除了有天资与出身的门槛,其实还讲究一个‘命’字。”
  身旁的小姑娘露出有些困惑的神色,他停顿片刻,耐心解释:“不少人相信命数天成。纵使是平平无奇的小人物,一旦时来运转、触发机缘,便可在逆境中触底反弹,一路扶摇直上。”
  命数天成。
  宁宁想,她曾经看过的那本小说,应该就是裴寂既定的命运吧。
  可是——
  “师尊。”
  鬼使神差地,她下意识出言发问:“时来运转的固然是有,但如果命里注定有番劫数呢?难道也要顺应天命,无能为力地等死么?”
  天羡子“唔”了一声。
  继而眉眼轻勾,笑着垂头看她:“把你师尊的名号念一遍。”
  宁宁愣了愣,依言出声:“天羡子。”
  “天羡天羡,我当年挑中这两个字,就是图一个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让那老天也奈何不了。”
  他的眉宇在轻烟中渐趋模糊,唯有一双晶亮澄澈的双瞳格外引人注目。像是夜里愁云密布,忽有两颗星点划破黑暗,引出璨然的光辉来。
  “说什么天命不可违,知天命、尽人事,尽是废话。若是天道不公不顺——”
  天羡子点点她额头,挑眉道:“那便破了天道。剑修嘛,唯我,唯剑,不由天。”
  *
  与天羡子道了别,算算时间,恰好是原著里郑薇绮出场的时候。
  宁宁按照系统给出的提示来到山门前,抬眼便见到了立在地摊前卖货的大师姐。
  郑薇绮的名字听起来雅致温婉,实则本人是与之完全相反的性格,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讲,就是当之无愧的祖安文曲星,性格一点就爆。
  听说她下山归来后学了满嘴不堪入耳的粗话,一张小嘴老是叭叭叭,还没凑成一本文笔优美感人泪下的《火葬场上分指南》,就被师尊天羡子下了禁言咒——
  只要一讲粗话,就会失去理智做出各种丢人的丑事,比孙悟空的紧箍咒更恐怖,完完全全属于心理上的折磨,真是非常符合天羡子恶趣味的行事风格。
  此时她斜倚在山门门口,双手环抱在胸前,斜眼睨着地摊前挑选货物的两个女弟子。
  青丝被高高束起,一袭男衫玉树临风,被风微微拂过时,勾勒出修长悠然的体态。
  乍一看去,倒真有几分像是个潇洒不羁的翩翩少年郎,眼尾狭长、似笑非笑,惹得那两个女弟子悄悄侧目,不时发出轻笑。
  “看上这个了?”
  眼见其中一个小姑娘拿起一本书细细端详,郑薇绮打了个哈欠,往前站了一些:“师妹,我看你骨骼惊奇,定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这本《流光剑法:从入门到入土》是我亲手所绘,配上你,绝对物超所值。”
  她的声音倒是十足清雅,带了点漫不经心的冷意,很好听。
  那女弟子闻言大惊:“这是本剑法?对不住对不住,我还以为是本小人书,讲蜈蚣精历险。”
  “蜈蚣精?!我丢——掉所有不高兴,和你这个绝世美少女静下心来慢慢讲道理。”
  郑薇绮眼看要发作,大概是想到天羡子在身上强加的咒令,不得不眼角一抽,强行把即将扭曲的表情组合归位,扯出个像是刚吃完人肉叉烧包一样的微笑:“师妹,我画的人哪里像是蜈蚣精?”
  小姑娘被吓了一跳,怯怯伸出手,指了指第一页足足有12块腹肌的异形生物,每块腹肌都圆圆鼓鼓,比头还大。
  这玩意别说蜈蚣精,就算声称是人形雷锋塔都有人信,沿着它往上走,说不定能直接爬上天空与太阳肩并肩。
  “这叫腹肌,腹肌懂吗?”
  郑薇绮恨铁不成钢,心知剑谱卖不出去,愤愤然抬头,正好撞上宁宁的眼睛。
  同为天羡子门下的弟子,她与原主虽然不熟,但总会是有些眼熟。于是当即舒展了眉宇,缓声道:“小师妹。”
  “师姐。”
  宁宁心头一动,低低应声。
  在原著里,原主尤其讨厌这个行事离经叛道的大师姐,总觉得辱没了师门门风。
  加之郑薇绮聪明得过分,在剑法一事上颇有天赋,便更加生出了妒忌与嫌恶之情,只要一见面,就必须阴阳怪气地怼人。
  如今郑薇绮从山下回来,带了许多新奇的小物件摆摊卖钱。宁宁此番前来,正是为了将这批货物好好嘲讽几句,并放言绝不会买这种下三滥的东西。
  打嘴炮谁不会啊。
  她顿了顿,很快继续说道:“师姐这回下山,可真是少小离家老大回,安能辨我是雄雌啊。”
  郑薇绮呆呆盯着她:“哈?你说什么?”
  差点忘了,这位师姐不怎么识字,听到拗口的句子总会直接跳过。
  宁宁笑笑:“我在说,师姐下山回来后还真看不出来是个女郎。这一马平川,实在无边壮阔。”
  郑薇绮顺着她的目光往下看,视线落在自己平坦的前胸上。
  没想到几秒钟后哈哈大笑,似是受了天大的夸奖:“师妹眼光真好!我的裹胸布乃是天蚕蚕丝所造,冰莹柔软、弹性极佳,小师妹如果喜欢,我就送你几条——还有这套男装,混杂了鲛纱与碧蚕丝,在夏天穿上,身体会感到无与伦比的清凉舒适,不知师妹有没有兴趣?”
  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好歹知道“无边壮阔”是个褒义词啊!用褒义词说出来的话,能是膈应人的吗?
  宁宁:……
  你真听不出来这是句讽刺吗师姐!求求你快清醒一点,不要被骂了还这么高兴,更不要用一副“不愧是你,好眼光”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啦!
  宁宁揉了揉眉心,决定放弃阴阳怪气,直接从她的地摊本身入手。
  郑薇绮是个有钱的剑修,把地摊经济小买卖经营得轻车熟路,堪称凌虚峰乡村爱情版本的低配带货女王。
  见宁宁有些犹豫,悄悄从书堆里拿出一本递给她:“师妹对这个感兴趣么?”
  宁宁低头一看,好家伙,赫然一行大字:《我与真霄剑尊的三百六十五天》。
  下面还有串密密麻麻的简介:整个玄虚剑派都知道,真霄剑尊清冷矜贵。直到某天,一名小弟子无意间看见他把新收的亲传弟子按在墙角亲,男人双眼猩红:“怕我,嗯?叫一声师尊,命都给你。”
  郑薇绮道:“这是最近超级热门的话本,讲述了冷心冷面俏师尊与古灵精怪又爱闯祸的女弟子之间的爱恨纠葛,绝对值得一看。”
  这简介那味儿太浓,宁宁看得差点犯尴尬癌,勉强应了声:“……不用了。”
  想了会儿,又轻声说:“冷心师尊和爱闯祸小徒弟的设定我之前看过了,主人公叫唐三藏和孙悟空,不知师姐可曾有过耳闻?”
  郑薇绮自然摇头:“我并没怎么读过话本,你说的这个,从未听说过。”
  先前徘徊在地摊前的两名女弟子已然没了踪影,宁宁把视线粗略地越过杂书和话本,停留在角落里的胭脂水粉上。
  在既定剧情里,原主就是大肆抨击这些化妆品质量低劣、上不得台面,当场和郑薇绮撕破了脸皮,从此结下梁子。
  她本应该也那样做的。
  可是原文里[宁宁拿起一盒胭脂,冷冷笑道:“这胭脂是石灰粉做的吧?涂了跟要去冥婚似的。”],这样的剧情——
  面前这么多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她哪知道什么是胭脂,哪一份又是口脂啊?!
  宁宁又又又一次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原主从小被娇养长大,吃喝玩乐样样不落,对于女子们最常用的胭脂水粉,毫无疑问如数家珍。
  可她这个冒牌货不同。
  她能准确无误地分辨出迪奥阿玛尼杨树林,但谁能告诉她,这些造型诡异、看上去长得都差不多的瓶瓶罐罐都是用来做什么的?
  宁宁佯装镇定地吸了口气。
  地摊上摆放的物件,以红白两色为主。白的应该类似于粉底,红的则是口红腮红。
  她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确认了其中某一件圆盒里东西的用处——
  红而不艷,不似口脂或口红纸般单薄,应该正是腮红。
  原主就是拿它首先开的刀。
  宁宁很乖地跟着剧情走,将腮红往手上沾了一点,轻轻涂在右侧脸颊。
  这物件其实质量不错,刚一触碰皮肤就轻轻晕开,染出一片浅淡薄红,她刚要开口挑刺,就听见身旁的郑薇绮猛地吸了口气:“小师妹,你在做什么?”
  此话一出,宁宁的心就凉了半截。
  然后听她无比惊诧地说完下一句:“为何将涂指甲的色料擦在脸上?!”
  宁宁:……
  她就说这腮红怎么这么润,原来压根就是指甲油。
  宁宁勉强扯出一个僵硬的笑。
  郑薇绮满脸震惊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这世上怎会有连脂粉和色料都分不清的女孩子?明明哪怕是最为平凡的家庭,都会为家里的小女儿准备些胭脂水粉啊!
  难道——
  “小师妹。”
  郑薇绮一年有大半时间在山下,对师弟师妹的信息一概不知。此时尽量压低声音、放柔语气:“你未入玄虚派时,可曾学过妆容?”
  宁宁闹了笑话,要是再死鸭子嘴硬地声称自己精通此道,恐怕只会惹出更多幺蛾子。
  于是她实话实说:“家里人说我年纪小,不适合学这个。”
  郑薇绮心头大骇,沉沉叹了口气。
  可怜啊,当今女子们自幼便研习妆容,哪会有什么“年纪小不适合”的说法?恐怕小师妹还不会知道,爹娘之所以那样告诉她……
  只是因为家里实在没有闲钱再去购置。
  这是一对贫穷的父母,为了守护小女儿脆弱的自尊心,唯一能做到的事情。
  “是是是,年纪小,的确不应该学。”
  郑薇绮被小小地感动了一下,不好意思揭穿这个善良的谎言,低声喟叹道:“可你如今已是大姑娘了,娘亲就未曾教授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么?”
  “我——”
  宁宁没有原主的记忆,只得硬着头皮答:“教是教过的,但器具不是这种。”
  她试着回想,努力描述:“口脂是一根长长的管,可以直接涂在嘴上;脂粉和皮肤的颜色很接近,擦上去不会白得过于明显;还有涂在眼睛上的眼影,五颜六色的,什么花样都有。”
  一番描述下来,郑薇绮听得目瞪口呆。
  小师妹家……居然还是自制胭脂粉黛的。
  能被轻而易举装进管道的,一定是液体。为什么要将口脂变成液态?只可能是因为,家里只能找到很少很少的一点口脂,为了让小女儿多用上些时日,便掺了水融合搅拌,显得多一些。
  脂粉的颜色又怎会与皮肤相似?明明无论是铅粉还是珍珠粉,涂抹之后都会和白面疙瘩没什么两样。要想让它与肤色一致,只能加入另外的东西。
  白色和浅浅褐色的粉末,难道是……
  土加石灰?!
  郑薇绮惊了。
  她岌岌可危的脑容量,已经经不起那所谓“眼影”的折腾。
  五颜六色什么花样都有,寻常人家哪里能弄来那么多色料?无非是把花挤出汁水,涂抹在眼睛上。
  苍天。
  小师妹之前过的,究竟是怎样的日子。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努力挤出最后一点小管管里淌出的液体,涂抹在苍白嘴唇上。
  她的脸上满是泥土与石灰的痕迹,眼睛则残留着花花绿绿的花瓣颜色,笑得那么满足,那么幸福。
  在她身后,则是一对同样微笑着的中年男女,沧桑脸颊上尽是时间留下的痕迹,朴实无华。
  郑薇绮一时语塞,半晌喃喃道:“你真是有一对好父母。”
  小师妹眉头皱了皱,露出些许困惑的神色。她知道对方不会明白自己这样说话的用意,停顿一会儿后试探性问道:“令尊和令堂,如今还过得顺心吗?”
  宁宁的眼底终于出现了一丝怅然:“我不知道……他们都在另一个世界。”
  郑薇绮:!!!
  郑薇绮是彻底不敢再问了。
  现如今,连最疼爱她的爹娘也先一步去了。
  再也不会有人用泥土混着石灰,强颜欢笑逗她开心了。
  她有过耳闻,说这姑娘在玄虚派吃了上顿没下顿,童年已经那么苦,怎么能让小师妹入了门派,还是孤苦无依可怜兮兮?
  正义感十足的郑薇绮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她愿意为小师妹重建一个温暖的家。
  “小师妹。”
  她满目涩然,好不容易铁公鸡拔了回毛,无比怜爱地看着宁宁:“今日师姐与你有缘相遇,摊子上的东西不要嫌弃,随便拿吧。”
  宁宁赶忙摇头:“我不要。”
  傻孩子,这又是何苦呢。
  郑薇绮心底微微一颤,自家小师妹虽然土,可她土得倔强,土得朴实,土得百折不挠。
  这种土,宛如从贫瘠土壤里生出的小白花,乍一看去不起眼,只有深入接触,才会明白它成长中的倔强与心酸。
  相信她远在天边的爹娘,也在默默为女儿感到骄傲吧。
  郑薇绮思绪万千,身边的宁宁看她一个人又哭又笑,颇为不正常,便不动声色往另一边挪了挪。
  没想到立刻就听见郑薇绮软得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那边是我从外地带回来的小食,你可以随便尝——你面前的是牛乳膏,小勺都在旁边白色的锦囊里。”
  这要是宁宁本人,一定会不好意思地道谢后拒绝,但恶毒女配的剧本大大咧咧晃悠在脑海,让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拿起其中一盒,打开后用勺子挖了一块。
  味道怪得惊天地泣鬼神,让她真情实感地皱起了脸:“你这牛乳膏——”
  没想到郑薇绮倒吸一口冷气,眼睛瞪得像铜铃:“我这牛乳膏!”
  宁宁:?
  你怎么抢我台词?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郑薇绮继续道:“这不是牛乳膏啊!哪个小兔崽子没长眼睛,把面脂放这儿了?!”
  面。脂。
  难怪小东西长得这么别致。
  呵呵。
  宁宁的一颗心脏随着这两个字直接上路,然而俗话说得好,人生就是不断的起起落落落落落落,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铁定会连带着锁上另一扇窗。
  恍惚间,她听见那道声音犹然回旋于耳畔:“这里面可是有砒.霜啊!虽然量不致死……快快快,我带你去拈春堂!”
  砒。霜。
  宁宁面无表情地低头,看向手里莹白色的凝脂状固体。
  小妖精。
  是谁,送你来到她身边?
  *
  贺知洲被天羡子罚练了一天一夜的剑,结束后立马冲进拈春堂里躺尸。不知睡了多久,被一道火急火燎的女声陡然惊醒。
  那女人他认识,天羡子门下的郑薇绮,常年不着家,似乎也是宁宁的攻略对象之一。
  至于被她扛在肩上送进来的人——
  贺知洲瞳孔地震。
  只见宁宁神情恍惚,脸上晕开一大团狰狞的红,像是被谁狠狠打了一拳。
  饶是拈春堂的医修也下意识惊呼道:“宁宁师妹被谁揍成这副模样?”
  郑薇绮低声对他说了什么,贺知洲一个字也没听见。他唯一知道的,是医修听罢后露出了更加匪夷所思的神色:“你说她自己吃了砒.霜?”
  郑薇绮双手捂面,终于不再把声音压低:“都是我不好,都怪我。”
  然后是宁宁低低的呢喃,每个字里都溢满心酸,让他莫名其妙想起诈尸后的湘西陈年老干尸:“师姐,我不要你的货,真的不要了……师姐,我是不是好土?”
  他什么都明白了。
  宁宁,你真傻,真的。
  早就知道你是个面子薄的小姑娘,抢人家东西被狠狠揍一顿,心里一定很是过意不去。
  ——可你也犯不着吞下砒.霜,这么不留情面地杀了自己啊!
  贺知洲如置冰窖,只觉得未来一片迷茫,心痛不已。
  别人家的反派吃香喝辣样样精通,偶尔邪魅狂狷一把,还能引得读者们阵阵尖叫。
  可他和宁宁呢。
  一个像被玩坏的破布娃娃躺在病床上,另一个直接心态崩崩,我杀我自己。
  他想哭,也想妈妈。
  他们这群反派,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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