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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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大太太还笑言,自己年轻时是侍奉在公婆身边许久,才能跟着丈夫去任上。成婚三载,才得了个嫡女,成婚六载,才得了嫡长子,轮到自己的儿子儿媳了,她是如何舍不得等上六年才等来嫡孙,必要儿子儿媳一道走了才是。
  这倒真是个不错的婆婆了。
  不但是原主觉得好,叶梨也觉得好。彼时莫婉没说话,可叶梨想着莫婉那时的表现,就是……家境婆婆都没问题,但差人了!只要那刘家公子没有长得太磕碜,想来莫婉都会同意的。
  叶梨想了想,到底没有叫人立刻去刘家知会一声,提前把婚事定下来,而是叫人去请了大姑娘过来。
  莫婉今日穿了一身粉色对襟襦裙,头戴雪白珍珠,霎时好看。
  叶梨瞧了,就笑:“这身打扮好。赶明儿娘叫人给你做一身珍珠衫,穿着玩。”
  莫婉面颊一红,福身浅笑道:“娘送女儿两件珍珠首饰就好啦。珍珠衫可以留着给妹妹。”
  毕竟这个时代珍珠难得,珍珠衫且还是奢侈品。至少莫婉是不想母亲破费的。
  叶梨不答,只叫一旁的琥珀将宫中传话告诉了莫婉。
  莫婉一怔,立刻就想明白了这宫中传唤是何意。
  叶梨看着粉衣少女这次面颊半点都没有泛红,只呼吸急促了几分,若有所思。
  待莫婉将呼吸平稳下来时,就稍稍有些急切的看向叶梨。
  叶梨一抬下巴,房间里的小丫鬟们就都出去了,轻叹:“若是寻常皇子,倒也罢了。婉娘,你要知晓,瑞王可是有一位心头的朱砂痣,而那个朱砂痣,已然死去。只怕瑞王此生,都不会忘记她,也不容许任何妻妾玷污她。”
  如今不少贵族阶级的夫妻之间,倒也不谈乱什么爱情,只能说是“合作伙伴”和“家人”的关系而已。就算夫君有“真爱”,不过一个小妾,算不得什么。可这瑞王的朱砂痣,可是已经死了。
  在爱情方面,活人是永远比不过死人的。
  莫婉温婉一笑:“那女儿便同他一同悼念那位朱砂痣。”
  叶梨:“???”
  莫婉上前,接了一旁珍珠的活计,拿着小锤子给母亲捶腿,低声道:“女儿知晓娘的担心,也知晓娘更看重刘家公子。只是,若无这次的机会,女儿也觉刘家公子是个好选择,不看其他,刘家大太太就是位好婆婆,她看重了女儿,女儿也看重了她,便很好了。可,”她顿了顿,继续道,“可那毕竟是亲王妃。”
  叶梨心下一叹,道:“那明日你随我入宫,到底还要太后与皇后娘娘满意了才成。”
  这个时候等级分明,地位高的权力就大。莫婉自小看着这些长大,自是知道,她嫁给一位亲王,和嫁给一位举子的不同之处。
  左右嫁给谁都是要打理内宅,交际应酬,面对婆婆妯娌,还有就是面对妾室庶子庶女。刘家公子如今瞧着好,刘家大太太也喜欢她,可只怕她进门三月没有身孕,这婆婆就该着急了,一年没有身孕,妾室大约就能送来。
  与其如此,倒不如做天家妇,地位高,权力大,既能帮扶家里,也能被家里帮扶,嫁过去后,她也不会和婆婆住在一处,想要见家里人也方便。
  到底规矩礼法在那里,今上又是个极其厌恶妾室庶子的人,且听父亲曾说过,今上正是春秋正盛的时候,待今上驾崩,她的儿女都该长大了,怕什么呢?
  至多也就是这位瑞王有位青梅竹马的朱砂痣而已,压根算不得什么。
  叶大佬、叶大佬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只是,这人工养殖珍珠该早早做起来才是。
  莫婉被原主教导的非常好,非常能适应贵女和未来贵妇的生活,她有野心,想要做王妃而不是做举人娘子。可若是能少跪些,谁愿意见谁都要跪呢?这并没有错。
  叶梨只要努力把给这个大女儿的嫁妆再多准备些,然后教给莫婉一些养生之法,教她每日多多走动,独自一人时可以练练五禽戏之类的,私下里教导出两个懂医理和善事的丫鬟,然后想法子把这门婚事脱到明年秋后,莫婉差不多16岁半的时候,也就差不多了。
  叫大女儿离开,叶梨就叫人将给她打理嫁妆的胡管事给叫了来。
  这种外门管事,因是那男子,少入内宅,内宅主子又是个妇人,不能视察自己的产业,因此他们大多都会克扣些钱财。
  这位胡管事也是如此。原主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左右对方的身契在自己这里,等寻到下一位管事,就可以“打发”了对方。
  只是这位胡管事格外贪婪,在前世时候,甚至将原主的大部分嫁妆,都给了莫七娘。转做了莫七娘的管事,风光无限,后来莫怀瑜为了给两个姐姐报仇,被信任之人坑害重伤,狼狈的出现在街头,这位胡管事认出了曾经的小主人,当做没见到也就罢了,偏偏上前去将对方给捡了回去,打算给自己当奴才……
  不可谓是不够毒。
  于是,叶梨就将从莫七娘那里得到的伪·死忠忠心符,贴在了这位胡管事身上。
  符箓刚刚贴了上去,胡管事蓦地就跪了下来,接连磕了十几个响头,痛哭流涕的将他贪污太太嫁妆的事情说了出来。
  围观的一众丫鬟惊得目瞪口呆。
  叶梨看胡管事的眼睛,就发现胡管事竹筒倒豆子似的把他藏在各种奇奇怪怪地方的钱财宝贝都说了出来……像是真的诚心悔过,并对她忠心耿耿。
  叶梨手指微微曲起,敲了敲桌子,笑了。
  果然是好东西,要叫小黑屋的莫七娘多画一些才行啊。
  至于怎么叫莫七娘听话……
  莫七娘被关的小黑屋的媒介就是一只长命锁。那长命锁里面最开始放的是各种先进医学书籍,当时之所以会有这么一只长命锁,其实是因为末世病毒爆发,出现许多丧尸,这只有着无数先进书籍、并且还能和外界时间比例不同的长命锁,其实是那个世界的天道意识给主角开的金手指。
  然后,这个金手指被叶大佬给顺手带走了。
  叶梨是个真正心狠的人,她将长命锁里的时间比例,和外界的时间比例调到了最大,10:1,也就是说,外界一日,长命锁里就是十天时间。而这长命锁里面之所以会有灵气……那是因为叶梨想叫莫七娘在小黑屋里多给她画些符箓,那莫七娘就得有筑基修为,多活些时候。叶大佬在修真界待过,手里是真正有好东西的人,只是让小黑屋那么个小空间有灵气,她是做得到的。让小黑屋里没有灵气,这也非常方便。
  而且,叶梨早就想好了,如果莫七娘画符天赋高,给她画的符箓数量足够多,或许有一日,她还会将莫七娘放出来。当然,前提是,莫七娘必须在小黑屋里自毁丹田。
  相比于剧情里,莫七娘两次害了原主的两个女儿,先夺凤命,叫莫婉和莫姝坏了身体,后叫两个好好的千金小姐,做了渣男的妾室,死在后宅;将原主当成傀儡,用的时候就冷冷地吩咐一声,不用的时候就抛之脑后,在原主的两个儿子发觉不对,长子前去试探,尔后回来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在发觉自己好似也像母亲那样,对莫七娘言听计从后,愣是将自己给一头撞死,生前给弟弟留了话,叫弟弟远离那个邪性的女人。
  而原主的幼子莫怀瑜,最后带着侄儿离开,千方百计与莫七娘和宋耀祖为敌,后来煽动百姓,险些真的扶持出一位反王来,结果莫七娘和宋耀祖招安,表示给那位反王以王爵位,只要他投降并送上莫怀瑜就可。
  站在莫七娘的角度,她只是为了修炼而稍稍不择手段了一些而已。谁叫老天爷给了她修炼的法门和天赋,偏偏没给她一个修炼的好环境呢?且附身她身上的系统都说了,没关系的,这只是他们的劫难而已,劫难过了,说不定下一世投胎会更好,而且能投胎到灵气充足的世界里去了呢?
  莫七娘最初还会有些愧疚之心,可日子久了,她就完全变成了铁石心肠。
  而这一世的莫七娘,也是打算这样做的,只是,没来得及而已。
  叶梨于是就提前来讨利息了,完全不觉得这么坑莫七娘亏心。
  她现在就想着莫七娘身体里的那条鲤鱼精,现在被她揪出来的话,本体大约有多大?够吃吗?是不是需要再用灵气多养养?
  7382系统:【……】您是大佬,您说了算。递烟递烟。
  叶梨在心里将吃鱼的念头转了一圈,想着就算吃鱼,也不好在这里做鱼吃,好在原主是有庄子的,到时候叫庄子里的人都“睡着”,她再做鱼好了。
  她还在琢磨着这件事,就听到外面丫鬟通传,两位少爷到了。
  莫怀瑜年纪还小,皮实的很,但也是个聪明孩子,只是现下有些贪玩;莫怀瑾已然芝兰玉树,还有了未婚妻,现下是越发稳重了。
  叶梨仔细瞧了瞧这两个便宜儿子,心说,可以的,都是好苗子。原主是个会教孩子的好母亲。即便是生活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可原主能将四个孩子都教的很好,很适应这个时代,无论是哪一个,只要不是被刻意针对,放出去都能活下去,还能活得好好的。叶梨便想,她对着几个孩子,除了教他们多读史书,以史为鉴,将身体锻炼好之外还真没什么好教导的了,他们已然非常优秀。
  于是当天晚膳是母子五个一起用膳的。
  待用膳后,叶梨就挥退了婢女,拿出四本古朴的书册出来。
  年岁最小的莫姝眼睛立刻亮了:“娘,这莫非是什么武功秘籍?”
  叶梨:“……”这丫头怎么知道的?
  莫姝眨了眨大眼睛:“还是藏着藏宝图的书?”
  叶梨:“你又看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莫姝立刻就看向莫怀瑜。
  莫怀瑜:“……”傻的么?不承认就行了,看我,看我作甚?
  然后,叶梨竟真的开口:“这的确是能强身健体的图册。”
  这其实是叶梨在各个世界时,偶尔搜集来的书。上面就是强身健体的几套炼体术,最后是被叶梨另外加上的升级版的五禽戏。
  这些书是被专门做旧的,也的确放了许多时间,这几个孩子,还真的看不出哪里不对劲的地方。
  叶梨将四本册子分别给四个孩子,就对他们说,这上面画的的确是锻炼身体的功法,只是这真的仅仅供人身体强健,并不能叫人练成能飞檐走壁的绝世高手。
  只是若能日日坚持,长命百岁还真的不成问题。
  莫姝瞧了,就笑:“那娘,您练的那一种呀?我跟姐姐和您练一样的。”
  叶梨:“……我还没开始练。从前想着,活那么久没甚意思,之前七娘去了,却又觉得,还是长命百岁,看着你们比娘还老比较好。”
  莫姝:“……”
  其他人:“……”
  他们再老,也比不上您呐!
  叶梨还是跟莫姝说了,她会按照书里说的,会早晚散步,还有就是在房间里练五禽戏——这个时代对女子的拘束没有那么严格,但也并不松懈,这其实是个不太好的时代。就是叶梨,为了不引起麻烦,也只能暂时在房间里练。
  左右也就是两刻钟时间,晨起或临睡前带着婢女一道练一会,也就是了。
  莫怀瑾却是将册子给仔细翻看了一遍,若有所思。
  如今天元朝国力算是一般。北方游牧民族向来喜欢劫掠天元朝的女人和粮食,在天元朝初建时,自是将他们打得服服帖帖,可日子久了,天元朝的国力渐渐衰退,将士们越发吃不饱饭,那些游牧民族又猖獗起来。
  幸而今上是位中兴之主,强势爱民,北方游牧民族这才没有太过分。
  可天元朝的将士们的战斗力,还真的不如何。
  莫怀瑾拿着这本册子,心里就转了好几道弯弯绕绕。
  莫怀瑜和莫姝还小,莫婉瞧了大哥一眼,没说话,看向叶梨。
  叶梨才道:“若时机正好,自是随你。”
  莫怀瑾大喜,立刻起身长揖道:“娘深明大义,实当记入史书,名留青史。”
  叶梨:“名留青史?莫叶氏吗?哪里有名?”
  这两个都是姓。
  莫怀瑾:“…………”
  莫婉坐在一旁,若有所思。娘在闺阁中时,也该是有名的,可现在……那么,等到将来,她也该是没有自己的名字了。
  叶梨到底是看得开的,进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并不是太在意这些。左右那位山沟沟里的那位,估摸着快要出山,将他的各种“发明创造”和“新良种”给带出来了,到时候,粮食生产上去了,技术更新,女性的地位自然而然就会提升。
  只要下一任不是个昏君就成。
  叶梨垂眸,想了许久,觉得还是能不造反就不造反。这还有一大家子人呢。造反什么的,成本太大。
  但是,若女儿将来真是皇后……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晌午,叶梨换了大衣裳,带着莫婉进宫。
  太后是先帝继后,跟今上的感情一般,只是朝廷以孝治天下,今上到底是面上做了个七七八八,剩下的皇后帮忙补足,倒也就差不离了。
  皇后与今上之间的感情好不好暂且不提,但她对今上的确感激和信任。尚书府家的嫡长女,还是今上与她提及的,听说是个温婉大方的,而瑞王如今这副模样,可不就需要个温婉大方的王妃包容着,规劝着?
  皇后想起从前见过的莫婉,就答应了下来。今日再一见,发觉莫婉果真气度不错,是个有度量的人。而且,还有一点……莫婉的眉眼之间,若是露出凄婉之色,只怕跟瑞王的青梅,能有二三分的相似。
  皇后先是心中一沉,尔后就是一叹。心中忖度,只怕也只有如此,瑞王才会答应这门婚事。
  叫了宫女带莫婉出去赏花,皇后就留了叶梨说话,说的是叶家和莫家往上面的家谱。
  叶梨先是奇怪,待说着说着,就发觉莫家往上,和瑞王的青梅的祖上,还真有那么点亲戚关系。而叶家也跟着这家的祖上,有远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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