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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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润,你竟然是案首!!”
  案首,秀才中的第一名。
  就是说,他们三哥哥不仅成了秀才,还是秀才堆里的老大。
  啊,这么牛逼的吗!
  -
  当晚,马大润抱着蕊白衣在热炕上滚了许久,虚汗淋淋,马大润面颊被晕得通红,他瞧着身下同样通红着小脸的少女,用指腹挑她软嫩的下巴,“知道我前五次为什么都考不中吗?”
  蕊白衣扑闪了一下眸,薄唇微张:“因为你实力不够啊。”
  马大润笑了,勾下头在蕊白衣说话时异常可爱的小粉唇上舔了舔,“错。”
  “嗯?”
  马大润亲到她耳垂上,分明是在做一件极不正经的事,说出来的话却让蕊白衣面庞凝了寒霜,怒意噬进心头。
  马大润说:“因为我七岁那年,跟我们县前任县丞的儿子打过架,我八岁就成了童生,可是却过不了院试。”
  他起初也以为是他自己能力不够,每次失败之后,都比上一次更努力,可是后来有一次,他从考场出来,碰见了前任县丞。
  他坐在马车里,高高在上地看着他,说:“小家伙,失败的滋味如何?我儿子当初与你打架打输了,如今我让你连连考试失败,也尝尝失败的味道,呵,可惜了你那满腹的才华,只怕要淹没在你低贱的出身下了。”
  那时候马大润才只有十二岁,还是个小小少年,是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和抱负的年纪,县丞那句话像把尖刀一样插在他身上。
  他心头掬了一口狂怒之火,像头牛一样冲向马车,最后却连那县丞的脚跟都没碰着,被两个衙役打了一顿,扔到偏巷里。
  小少年鲜血淋淋地爬起来不敢回家,怕家里人担心,也怕村里人咽不下这口气,闹进县衙。
  他年纪虽小,但深知人性的险恶,更深知民不与官斗,是斗不过的。
  他在镇上流浪到把伤养好才回家去。
  “你……真能忍。”
  要是我,我会杀了那个县丞。
  蕊白衣绒绒的眼睫毛微颤,声音都冒出寒意。
  马大润没所谓地笑了一声,揪揪她滑嫩的小脸蛋,“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
  他往蕊白衣的脸蛋上重重啵了一口,“而且多考几次也好啊,积累经验嘛。”
  蕊白衣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儿,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带下来,整个抱住他。
  她才想起,怪不得他当时听到县丞升官了他会高兴成那样,那个县丞去了京都,自然不会再记着他这么个小蝼蚁。
  有点心疼他。
  蕊白衣将马大润抱得更紧了些。
  马大润扯扯她的耳朵,笑:“是不是觉得这个县丞很小气?小屁孩之间打架不是很正常吗,而且还是他儿子先惹的我,他却记恨这么久。”
  他指腹从蕊白衣额尖划至她弧度完美的鼻梁骨,勾了唇,眸底划过暗色,“我马大润,也很小气。”
  ……
  这次高中,像是打开了通往科举通天大道的闸门一样,马大润努力读书的同时,小心做事,谨慎做人,没再惹着像茵方县县丞那样的奇葩,之后的科考之路可谓是顺风顺水、扶摇直上。
  考乡试,一次过,并且同样当了举人堆里的老大,拿了个解元。
  带着一家子进京会试,轻轻松松拿了个会元。
  到那富丽堂皇的大殿上诵了几首自己做的诗,大受皇帝赞赏,摘了个状元。
  别人用一辈子可能都考不上一个举人,马大润却奇迹般地在五次考秀才都考不中的情况下,之后像是开挂了一样,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从小秀才当上名震京城的状元郎。
  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出了个状元的马家村,自此成为了三十六寨二十八村里最靓的崽。
  从这个村里走出去的人,腰板都挺得比别个儿村的直,脸上不是挂着”我跟马状元曾经在一条河里泡过澡!”,就是写满“马状元家的老母鸡偷吃过我家菜园子的大白菜!”,或者是“马状元小时候在我家墙根撒过尿!”
  已经长成小姑娘了的马翠花跪在两堆坟前烧纸钱,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爹,娘,三哥哥他当了状元,比探花还牛逼的状元!”
  她转向坟头长了三根草的那堆稍微大一点儿的坟墓,抹了把泪,声音颤抖,“爹,你可以安息了!”
  作者有话要说:啊,我发现写马大润有点刹不住爪,超章了,竟然比暴君润多这么剧情!啊,我的暴君润,可怜的娃!
  第19章 村草和村花(十二)
  这世道,中个秀才,就算是一只脚踏进了士大夫知识分子阶层,普通人都要高看一等。
  要中上个举人,必是全家沸腾,祝贺的锣鼓能从街头敲到巷尾,凭借这个举人的身份,如何也能在官场谋个一官半职,以后过的是中上层阶级的日子,更不必说状元了。
  古往今来,哪些摘了状元高帽之人,后来都成为了朝中一品重臣,成为朝野上为帝王分忧的中流砥柱,有不少状元甚至官至权倾朝野的宰相。
  所以可想而知马大润这个状元郎当得有多风光,皇帝喜欢极了他的诗和他的意识流画作,不仅给他状元的宝座,还赏赐他黄金白银和百尺绸缎,以及一座位于京都城清净地段的宅子。
  并授予马大润翰林院编修之职。
  除了这些,还有更令人羡慕的,便是皇帝他老人家想将自己最小的女儿嫁给马大润。
  虽然马大润现在还只能做一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没什么实权,但如此轻的年纪就熬完了层层考核和选拔,从秀才混到状元,未来定是后生可畏,前途无量的。
  将公主嫁给他,以后有大把风光的好日子,不算下嫁。
  他也想做大祐国史上第一个能将公主赐婚给状元郎的皇帝。
  大祐国开疆扩土以来,共产生过七十八个状元,却还未曾有一位状元能迎娶公主为妻。
  因为这些人经过小秀才一轮一轮拼到殿试摘下状元,差不多都已人至中年,甚至鬓发斑白,这种年纪了定然是早已成婚,有了家室的,家里面可能都有一大堆会打酱油的孩子了。
  就这,皇帝能舍得将如花似玉的女儿们嫁给他们
  以是光荣成为大祐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状元的马大润,自然深得朕心,除了宫闱里尊贵的那些公主们,京都城里还位出嫁的世族小姐和贵胄千金都眼巴巴地盯着他这个块肥肉。
  可是,在皇帝旁敲侧击地表达完他有此意时,马大润非但没有欣喜若狂,反而惊了一张脸,稍一缓神,赶忙抱拳恳色说道:“陛下!臣浅薄,实在配不上公主,公主怎可嫁于臣这样的人,陛下可不能委屈了公主啊!臣已经是有发妻之人了,如何也不能做公主的良配,陛下三思!”
  皇帝:“……”
  他嘴唇抽了一下,“你别急,朕就是随口说说,又还没真把公主许配给你,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马大润又声嘶力竭道:“臣是怕委屈了公主啊!”
  “……”
  这马状元如何看也不像是个胆小懦弱之人,方才还志向涛涛、胸有成竹地与他谈古论今,怎么这会儿他要将公主嫁给他,他就不敢了呢。
  他为何就觉得他配不上公主?朕可觉得他配极了。
  于是皇帝又说,“你也莫太妄自菲薄,你才华不凡,心有韬略,以后定是帮助朕定国□□的栋梁之才,朕赏识你,才生出此意。”
  马大润立马说:“不!臣不配!!”
  皇帝:“…………”
  马大润愈是拒绝,皇帝愈是觉得此人不贪慕虚荣,怀揣了一颗赤诚的谦虚之心,便从狐疑生出更多的欣赏之意。
  为了安慰住他那颗忐忑的小心脏,皇帝把话说得更直接了,“朕说你配,你就配。”
  马大润没想到皇帝这么坚持,简直跟他有的一拼了,他便不得不说了实话:“陛下,不瞒您说,臣深爱臣的发妻,这辈子恐怕一颗真心,只会付在她一个人之上,若臣娶了公主,也恐无法分出半丝真情给公主,这样不是误了公主一辈子吗?!臣不能当这个罪人!”
  “………”
  这下不止皇帝,瞪大眼睛站在朝堂之上安静如鸡当吃瓜群众的满朝文武都震了神,朝马大润瞥去的眼神夹杂了不解、疑惑、甚至几分钦佩,还有一些羞臊。
  这都要当官的人了,怎么还想着那些小情小爱呢,而且这么堂而皇之谈论什么情深、意切,害不害臊?成何体统!
  公主啊,人家皇上要许给你的是公主啊!!又不是街上的阿猫阿狗,这简直就是天赐良缘啊,你咋就不知道见好就收呢!
  大臣们一时都觉得马大润有点傻,可他要是傻的话,又怎会混上状元呢,简直矛盾得让人窒息。
  殿内寂静了有一会儿,皇帝才脸色微沉地开口道:“可听说,你夫人是个麻子。”
  马大润笑了,俊逸的脸浮上深情之色:“陛下,麻子又如何?容貌、身材乃装点灵魂之物,臣爱的是她的心,爱的是她高尚的灵魂,就算她再丑,臣也爱她。”
  “……”
  马大润说得自己都感动了,内心一个“屁哦”发出来,他娘子可是天下第一绝色,就算是这宫里娇养的公主也是比不得的!
  他话落,满堂静默,无人再唏嘘一声,某种名叫“敬佩”和“叹服”的情绪,爬上众人心头。
  皇帝沉默半晌,眼眸尽是欣赏之色,不再坚持要将自己的女儿嫁给马大润,他道:“爱卿如今飞黄腾达,也不忘糟糠之妻,乃真真的高尚君子,朕表欣慰。”
  皇帝不仅不愠,也不介怀,还由衷地觉得朝中多出这样一位诚实憨厚、情深意重的才子,是大祐国之幸,他还命史官将马大润如此品德记入史册,好让后人学习。
  于是马大润不嫌发妻丑陋,还如此情深义重之举,不仅感动了皇帝,感动了朝野,更感动了大祐国百姓,一时间为世人称颂。
  还有人将他和他麻子娘子的爱情故事写成话本,一经发行,不到半日就销断了货。
  大祐国的女子们看完话本,都泪眼汪汪,感动于马大润和他麻子娘子不离不弃的爱情故事,皆幻想着自己未来也能找到一个像马大润这样无论她们如何长相如何身材都不嫌弃她们,将她们宠成宝的夫君。
  而已婚妇女们看完话本,立马就红着眼睛将话本砸到她们夫君身上,嘶出一句:“你看看人家马状元,再看看你!”
  京都城,一处低调奢华有内涵、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宅子里,人们赞叹不已的马状元马大润,正抱着他家娘子牛小蕊在四周种满粉嫩荷花的赏花亭里吻得忘我。
  “娘子,我好中意你。”马大润舔舐在蕊白衣的耳垂,已经亲到浓出,将她横腰抱起,燥火难赖地朝卧房的方向跑去。
  打扫着院长们的奴仆埋着身,偷偷瞥上一眼,立马臊红了脸,赶紧埋回头去。
  只有他们知道他们家大人私下里到底是个什么德性,坐怀不乱、不嫌妻丑的高尚君子?呵,不存在的。
  而且他们家夫人哪里丑了,简直比天仙还美!
  今个儿马大润让京都锦绣坊做的衣裳也都送来了,他让管家付了钱,只命将衣裳搬进房内,让下人们都退了出去。
  蕊白衣将马大润扯松的衣裳拉回去后,凌乱着一头蓬松的长发坐在梳妆柜前戴耳环。
  菱花镜中照映出她的鹅蛋小脸。
  皮肤白若初冬飘落的雪花,浓密的眼睫毛覆在波光水滢的瑞凤眸上,她轻垂眼睑,都是美得要命的容色,唇上涂的玫瑰味口脂都被马大润吃了干净,她戴回多米色珍珠耳环后,揭开脂膏的盖子,又上了一层新色。
  这些胭脂水粉都是马大润给她买的,用着虽没有天庭上的来得舒服,但她觉得装扮自己的过程也是有趣的。
  马大润从那一堆新做的衣裳里翻出一件,走过来,眉稍氲色未散,勾了唇说:“媳妇儿,我帮你一件一件地试,要是有你不喜欢的,咱们退回去让锦绣坊重新做,这些可都是花了钱的,要是不合身那钱不是白花了吗?”
  蕊白衣放下脂膏饼,瞥了一眼他捧过来的衣裳,是一件绣着粉色荷花的肚.兜。
  蕊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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