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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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明天我得竞选农场的场长,哪都不去。”苏湘玉说。
  “那就后天吧,说实话,你早晚得知道,钱还得靠男人来挣,你要天天给我做热饭吃,早晚,我都得让你成边城最富有的女人。”说着,叶向东从兜里掏了一大沓子的十元大团结出来,就那么拍在了炕上:“这份是属于你的,先攒起来,以后我能给你的钱还多着呢。”
  苏湘玉还没来得及把钱还给他呢,叶向东已经走了。
  苏湘玉抓过钱一数,差点没把自己给吓死。
  十元的大团结,整整五百块,叶向东连眉毛都不眨一下的,就给她啦?
  “系统,这钱我能收吗?”苏湘玉抬头问系统。
  毕竟系统是让她改造,并拯救叶向东,而这些钱,显而易见都是赃款,绝对是叶向东的非法所得。
  【这是叶向东留给您的生活费,是他的工资所得,经系统检测您可以正常使用。】系统居然来了这么一句。
  第28章 祖传的
  第二天就是竞选的日子了,因为今天不止一分场的五百个知青要全体参选举,这次公开选举做为一次民主化选举的模范会议,就连其余分场的领导们也要来参观。
  大礼堂坐不下那么多人,所以,会场就布置在大操场上。
  所有知青们,大家一个都有一个小马扎,这时候整齐的摆出来,再从大礼堂把几只会议桌挪出来,盖上红布,写上领导们的名字,会场也就布置完了。
  “你放心,我们今天都选你。”曾经因为上台表演而真香过,现在崇拜苏湘玉崇拜到一塌糊涂的祁大力正在扫地,抽空跑过来,跟苏湘玉说。
  男知青队的队长王洪明,是三个候选人之一,居然也跑过来对苏湘玉说:“湘玉,我那一票,肯定是属于你的。”
  苏湘玉的工作,是布置领导们的桌子,摆茶杯,放茶叶,当然,跟屁虫穆铁一直跟在她身后,摇头晃脑,唱着《解放区的天》,难得的,居然也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你不平常都气鼓鼓的,今天为啥这么高兴?“苏湘玉明知故问。
  “冯明逊倒霉我就开心呗,我特希望大家选举的时候,所有人都支持你,他只拿一票,那一票还是他自己选的自己。”穆铁摇头晃脑的说。
  显然,这家伙就跟他自传里写的那样,睚眦必较,还是个极度的小心眼儿。
  而且,因为昨天他的土豪干爹来过了,这家伙又有糖吃了,嘴巴里时时糖都不会断。
  馋巴巴的冯小满就在他身后跟着,估计也是馋糖,不时的就得流点口水。
  这小姑娘就是胖了点,胆子又小,人也乖巧,苏湘玉其实很喜欢她。
  相比之下,穆铁恶劣又嚣张,她就总有一种,想打击打击这家伙的冲动。
  “你以为冯明逊今天必输无疑?”哼着歌,铺着红布,把自己兜里,昨天晚上叶向东悄悄塞的糖果给了小满两颗,让那小姑娘走了,苏湘玉才问穆铁。
  穆铁自信着呢:“形势一片大好,现在大家都是在说你,没人选冯明逊。”
  一手拿着糖,一边扭着小屁股跳着舞,他还说:“梅干菜当初还骂我说,我妈是被我克死的,她还想把我送给乌兰农场里巴结她巴结的最好的那个生产队长,而那个生产队长是个酒鬼,喝醉了就喜欢打人,我讨厌梅干菜,我也讨厌冯明逊,谁叫他是梅干菜的儿子呢,他要输了,我就开心,特别开心。”
  “那你可要失望喽,以我的估计,冯明逊绝对不打没把握的仗,不信你就看着,他肯定还有后招。”苏湘玉说。
  穆铁摸了把自己的脑袋,小铁头一下就撞到苏湘玉的屁股上了:“你能不能有点志气,不要老是长别人威风,灭自己的志气?”
  苏湘玉故意叹了口气:“没办法啊,敌人远不像你穆铁想象的那么弱呢,怎么办?”
  “不可能,冯明逊一看就是个傻瓜,跟总是笑嘻嘻,但是坏透了的梅干菜和冯明媚比,他可差远啦。”小穆铁一脸自信的说。
  但就在这时,情况突然就变了。
  因为冯明逊满面春光的,拿着一叠报纸就从办公室里出来了。
  把报纸往会议桌上一放,他笑着说:“同志们,都停一下手时的活儿,大家来看看这篇报道吧,这是你们所有辛苦付出所得来的荣耀。”
  ……
  祁大力离冯明逊最近,冯明逊把报纸递过来,当然他一把就得抓住。
  “啥?《边城日报》的头版头条,记朝阳农场一分场的同志们开造连城,开挖坎儿井的英雄壮举?”祁大力手捧报纸,颤了两颤,突然就是失声一哭:“天啦,还有照片,这照片上第一个人这是我呀,这是我正在取土,这是高占国正在抡锄头。”
  顿时,所有的男知青全停了下来,争着抢着就去抢那封报纸。
  冯明逊笑的很克制,也很内敛,一份份的发着报纸,看着一个个激动的涨红了脸的男知青,还得不时的安慰他们:“慢点来,我给咱们订的多,大家都有份。“
  “咱上报纸啦!”
  “冯主任居然把咱们大家写上报纸了,不行,这封报纸明天我就得寄回家,让我爸妈看看去。”高占国居然给激动哭了,简直叫个语无伦次。
  祁大力手握报纸,握上冯明逊的手说:“前阵子是我们误会您了,关于选举的事情,您放心,大海航行靠舵手,您就是咱们的舵手。”
  高占国也在人群中,往冯明逊身边挤呢:“主任,只要您一天在农场,我们就是您的兵。”
  穆铁的小脑瓜子里虽然装着很多的知识,还知道啥叫个毛重和净重,但是,显然他只吃了五六年的饭,还是体会不到什么叫个调动知青们的热血和激情,以及,啥叫个先抑后扬。
  当然,冯明逊的后招还不止这一个。
  等男知青们全激动完了,他又说:“同志们,关于苏湘秀同志的回城调令,我也得给大家解释一下,她之所以回城,并不是想回去享受,想要离开咱们,她回去,是带着生产任务的,她将到工农兵大学进行为期两年的进修,然后,仍将回到这片土地上,跟大家一起奋斗。”
  本来大家就够激动,这时候他再抛出苏湘秀的事情一通解释,男知青们在激动之余,虽然说对于苏湘秀那么早的就回城会有怨言,但是,至少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心里对冯明逊有偏见了。
  形势急转直下,男知青们纷纷都在向着冯明逊表忠心。
  要不是苏湘玉今天给于磊安排了最重要的工作,让他必须把几头猪洗刷干净,并且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话,估计今天,他就得在这儿跟男知青们上演一场群殴了。
  “叛徒,一群叛徒.”眼看大势已去,穆铁气的不停的在跳脚,小脑瓜子抓起苏湘玉的手,不停的往自己脑袋上拍着:”这全是一群叛徒,要在解放前,给日本人带路的就是他们。“
  好在男知青们个头高,穆铁人又小,现场又吵闹,大家听不到他喊的话。
  要不然,苏湘玉觉得,他也得像于磊一样给男知青们群殴一顿。
  气完了,小家伙抱着手臂,站在远处,就那么冷冷的看着冯明逊。
  【注意,穆铁的心里正在计划实话犯罪,要是能够让他悬衙勒马,系统将奖励20000金币。】果然,系统开始警告了。
  看来,拯救穆铁比拯救于磊高级多了嘛,一次居然能奖励两百块钱。
  苏湘玉一直看着冯明逊呢,他虽然说还在工作,但是精神状态看起来并不好,而且,从早晨起来就没见过苏湘秀,她觉得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果不其然,朱琳一直鬼鬼祟祟的,揣着两只手从农场外面走进来,头上包的那副头巾上,嘴唇的位置挂着一片寒霜。
  紧跟在他后面的就是王自胜,看起来连腿都是软的,耳朵都是给冻青的样子。
  这俩人昨天晚上肯定一晚上都在外头,所以回来的时候才是这么个样子。
  朱琳在冯明逊耳边说了句什么,冯明逊听完之后,苏湘玉虽然离的远,但也看见他的手一直在抖。
  然后冯明逊就出门了。
  穆铁眼尖,又一直瞅着冯明逊,还想跟着他呢,苏湘玉一把给拉住了:“专心干活儿,哪都不准去。”
  “你要这样,你永远选不上场长。”穆铁气哼哼的说:“冯明逊要出门,肯定是去找苏湘秀,因为今儿一早上苏湘秀就没在农场出现过,咱们要跟着他,一定可以抓到他的短处,狠狠的打击他。”
  苏湘玉越看就越发现这孩子是长的真帅气,也确实够聪明,但就一点,戾气太重。
  “那要不这样,咱俩打个赌,要我选上场长,你这辈子都听我的话,好不好?”苏湘玉说。
  现在冯明逊的形势一片大好,男知青们至少全支持他吧?
  所以穆铁觉得,苏湘玉根本没有选上的可能,所以他说:“还听你的话,你要能选上场长,让我给你当条小狗都行。”
  “那行,你先把这些名牌给咱们摆好,然后咱们就回家吃饭,穆小狗。”苏湘玉干脆的说。
  皇帝不急太监急,穆铁再急也没用,抱着一个个的名牌,给苏湘玉指着,端端正正的摆着呢。
  冯明逊出了农场,一直走的特别急,当然,心里也是无比的晦气,想抽自己吧,怕看见人,又不好抽耳光,就那么疾步的走着。
  四周全是农田,间或堆着些麦秸杆子,走到一处麦秸杆子堆处,看见两只缩在角落里的鞋子,冯明逊没敢往前走,掏了包烟出来,蹲在原地,就开始叭叭的抽烟了。
  那不是别人,正是苏湘秀。
  他冒着失去全场男知青们信任的风险,帮苏湘秀办了回城,然后昨天晚上,苏湘秀因为要走了,准备去跟苏湘玉告个别。
  结果好巧不巧,就让她从叶向东的嘴里,知道了他有肝病的事儿。
  是的,他确实有肝病。要说他的肝病是祖传的,估计没人肯信。
  但他的肝病还真是从他妈那儿传下来的,除了他大姐冯明艳因为老太太当时体质好没传染之外,剩下的孩子都有,而他大哥,就是死于这个病。
  不止他,他二哥二姐,以及二哥二姐家的几个孩子,他们的家属也都有。
  简直就跟噩梦似的,一个传一个,现在全家都是老肝病,孩子们个顶个的,要动个小手术,都得等到晚上,医生把别人的手术动完了才敢给他们动。
  就因为他们的血液会传染。
  也是因为这个,虽然从两年前苏湘玉就一直在要求结婚,但是冯明逊没敢结婚,他总还想着把病治好,然后再跟苏湘玉结婚,生孩子。
  一个男人,除了干事业,谁不想娶个妻子结婚,一起过日子?
  而跟苏湘秀接吻的事情,把自己整个武装到大脑的冯明逊也有自己的解释。
  苏湘秀那么想回城,而现在一个农场里,一年能回城的名额也就那么一两个,他把她办回去,这个人情不就还了吗?
  他又不是没听说过,好些个农场里,为了能叫女知青回城,有些年龄比他大的场长啊,主任们还会悄悄的耍点小流氓呢。
  他也不过亲了她一下,大概率还是不会传染的,对不对?
  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对方主动了,而且他也知道自己不用负责任,脑子一昏就把事儿给办了,这在事前,冯明逊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当然,现在他痛苦,特别的痛苦,但你要说后悔吗?
  冯明逊其实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他知道自己早晚得死,而且还死的比任何人都早,就为这一点,他都不后悔。
  苏湘玉懒得等他,跟别人结婚了就够叫他晦气的。
  他活了二十八岁,不过亲了一口姑娘的嘴,结果第二天,姑娘就发现他有肝病了,这人怎么就能倒霉到这个程度。
  冯明逊想过去安慰一下苏湘秀吧,又不敢去。不去吧,又怕苏湘秀冻死在外头。
  正在两难的时候,就见苏湘秀摇摇晃晃的,从雪堆里站起来了。
  “我要回城,现在就要。”她特别简短的,就说了这么一句。
  冯明逊这时候还敢说什么,当然是说:“办好了,回城的事情已经办好了,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苏湘秀身上还是一层白拉拉的霜,哈了口气出来说:“幸亏我姐没跟你结婚,你简直就不是个东西。”
  走了两步,她又回头,呸的一口唾沫就唾在了冯明逊的脸上。
  当然,冯明逊立刻从兜里掏出手绢,就把脸给擦干净了。
  仿佛只要把脸擦干净,他昨天干的荒唐事情就可以一并抹去。
  私事是私事,他可不能因为这个就忘记自己今天还要竞选场长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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