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子和
在衙门里几乎所有人都要加班的情况下,周昂准时下班了。
严格来说,因为是在江堤上就地解散,可能下班时间还要提前了一些,再加上安民坊明显离他现在住的万岁坊更近,所以,他回家要比平常早了不少。
但这很正常。
因为他现在算是县祝衙门里身份最特殊的一个人。
甚至远比目前跟随杜仪杜子羽学习的陈翻,还要更加的特殊。
他虽然参与武职人员,也即官方修行者们的很多行动,但从本身的职位上来说,他毕竟还是一个文职人员。
当初就约定好的,一天上半天班,有特殊行动需要他,他必须参与进来。
但平常的查案、破案,其实既不是他的擅长,也不是他的职责。而且同样很关键的一点是:他手底下也无人可用。
他没有自己的线人。
也因此,在江堤上就地分派差事的时候,高靖把每个人都点到了,却唯独没有分派差事给他。
当然,周昂明白高靖最后那番话的意思。
后天休沐的时候,他要带整个衙门的人来帮自己搬家,那意思就是说:上头要求三天破案,我们不用三天,我们要在明天太阳下山、大家开始休沐之前,就把这件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所以,周昂第一次发现,高靖虽然平常看起来冷静且镇定,气度雍容,但脾气其实也不小的。
只是他的身份在那里摆着,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身为上位者的威严也罢,或是他本人的修养也好,总之,他并不会轻易的表现出来就是了。
…………
周昂回到家的时候,意外地发现自己的书房兼卧室里点着灯。
虽说今天下班早了些许,但夕阳还是已经未坠将坠,天色已经是昏黄不定的时候,如果是要做精细的事情,是的确应该掌灯了。
但周家除了周昂自己之外,无论是母亲周蔡氏,还是小妹周子和,都没有在这个时候就点起灯来的习惯。
走过厨房的时候,周昂发现母亲还在烧火,显然晚饭是掐着自己下班到家的点儿去做的,现在还没好。
他没打招呼,直接迈步进了堂屋。
自己卧室的门开着,周子和正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微微地向前伏着身子,手拿毛笔,认真地一笔一划在纸上写着什么。
周昂不由得微微地笑了起来。
怪不得最近老是觉得裁好的纸好像少了几张似的。
破案了。
“背要挺直,不能这样往前趴。”
“啊?”
忽然响起的声音惊到了小丫头周子和,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桌子上的纸一把抽掉,藏到身后,第二反应才是拧过身子来,看了周昂一眼,然后作势要推开胡椅站起身来——“坐下!接着写!”周昂道。
周子和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
但很快,她还是说:“哥,我知道你说过不让我乱翻你的东西,可是……咱们家只有你这里适合写字。娘说……她说我们现在不用洗衣服了,反正我也闲着,就让我把字捡起来,练一练。我……”
周昂笑着,一路摇着头进去,摁着她的肩膀,让她在椅子上重新坐下来,把毛笔从她手里接过来,打量了一下笔尖,帮她又舔了些墨,修正了一下笔尖,递给她,道:“写字的时候,腰背要挺直,身体一旦往前趴,胳膊就受力,尤其是胳膊肘,这不是个好习惯。所以,腰背挺直,别让胳膊,尤其是别让右臂受力,用手腕的力量来写字……试试!写几个来看看。”
周子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羞红了脸。
“写!我看看你写的怎么样了。”周昂道。
于是最终,周子和又把藏在背后的那页纸拿出来,很不好意思地重新铺好抹平了,咬着嘴唇,鼓起勇气在纸上写下不知道第多少个“和”字。
嗯,她的名字。
她已经写了半页纸的“和”字。
事实上,残存在脑海里的此前那个周昂的记忆,至今保存有周子和还很小那个时候,也就是大约四五岁到五六岁的光景,周昂教她识字的画面。
那个时候,她还太小,几乎帮不上什么真正的忙,而兄妹关系又一直都特别好,所以周昂每次从学里回来,都会抽出时间在饭前饭后,教给周子和认几个字,其中也包括次数并不是很多的写字训练——主要是纸太贵了,所以不多。
如果没记错的话,虽然后来小丫头逐渐长大,周昂也越来越大,这个家庭的生存压力随之增大,而小丫头也越来越能帮上忙了,所以她逐渐废弛了读书识字这件事,开始成为周蔡氏的重要帮手,但毕竟,在那短短的两三年光景里,周昂口传手授,还是教会了她两三个字的。
这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算是有些文化底子。
尤其是在女性中而言,更进一步来说,是在周家这样家庭条件的女孩子而言,她已经可以算是非常有文化了。
但她的字,还是写的歪七扭八。
这很正常。
这些年她只是反复地洗衣服、洗衣服、洗衣服,她还能记得某个字念什么,甚至还能记住周昂当初教的写字顺序、间架结构,已经非常不易了。
等她写完了,周昂接过笔来,道:“来,我来!”
周子和有些失落地起身站起来,却见周昂扯过一张新纸,铺平压好,认真地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周子和你要多练字。
他写的无比认真,远比抄写《金刚经》,又或写给卫慈做字帖的时候,要更加的认真,以至于,他把每个字都写得板板正正,为此甚至把自己最擅长的那种根骨挺拔而又飘逸洒脱的写法,都完全抛开了。
认真的像是在写碑刻。
当然,现在的周子和是看不出这些东西的,她只是看到了这行字,看懂了他的意思,脸上不由得放出了光来。
写完了,周昂把笔递给她,道:“咱们马上就要搬家了,那里会有你的书案,用的笔墨纸张,你哥都可以从衙门里偷回来,你明白的,不花钱,可劲儿用。所以,以后每天写五百字,我要检查。”
周子和接过毛笔来,眼睛亮晶晶的,狠狠点头。
…………
夜。
母亲周蔡氏和小丫头周子和也还没睡,正在外间里点着灯说话——周蔡氏应该是在教周子和做绣活儿。
以前她是没工夫教的,有那个工夫,要以优先把活儿做出来为先,但现在么,儿子能赚钱了,还赚得不少,她没有养家的压力了,就有的是时间,可以一点一点耐心地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女儿。
在她看来,这是一个女孩子很重要的一门手艺。
哪怕很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
周昂躺在里间的床上,耳朵里听着外间母女两个有一句没一句的家常,脑子里却仍旧翻滚着今天白天的案子。
三天破案的压力,当然不在他身上。
但这三起案子的凶残程度,和这种近乎完美的案情闭环,在周昂看来,一直都觉得,似乎是有什么人在蓄意的发出挑衅。
这让并没有处在事件中心的周昂,也感觉到了巨大的挑衅。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里至少有三条人命,是很无辜的。
当街杀人还好说,生吞心脏就实在是太过血腥了,就算是亲眼见到了那一幕的人,都已经被控制起来,将来也会有洗脑的步骤,使他们忘记和忽略这件事,但郡司社柳维话里的那句“舆情汹汹”,却也绝非虚言。
同样的道理,限令三天破案,虽然有蓄意刁难的意图,却也绝对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所以,会是有人在蓄意挑衅官方修行者吗?
如果有,又会是什么人呢?
实在是想得头大。
关键是手里掌握的资料和信息,都实在是太有限了。
要想往下查,更多的信息收集,无比关键,偏偏自己手底下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线人,或其他可靠的消息来源。
只能等。
躺在床上思索良久,毫无所得,反而觉得身体涨热得厉害,周昂摇摇头,翻身坐起来,下意识地伸手入怀,摸出自己怀里的两件物什。
一柄小小铜镜,和一块小小的竹牌。
这是山门留给自己的仅有的两件实物——它们能够证明,在那三十六天里,自己并不是做了一场大梦。
竹牌温润。说是竹牌,其实不大像竹子的手感,材质难辨。
铜镜微凉。
手柄处花纹繁密复杂。
手里拿着它们,摩挲着,下意识地就会有许多回忆回到脑海里,叫人不知不觉有些伤感。
最后,周昂的视线还是落到了铜镜上。
最近一段时间,他经常拿着这柄小小的铜镜,反复把玩。
这毕竟是师父留给自己的,据说是贴身携带多年。
在周昂看来,师父那等本事,能让他贴身携带多年的东西,就算本来不是什么宝物,也该沾染了不少仙气吧?
可是把玩多日,他始终没发现这小镜子有什么奇异之处。
“可能还差一步滴血认主?”
周昂心里偶尔会闪过这样的念头,然后忍不住失笑。
这绝对是上辈子看过不少网络小说的遗毒。
不过他还是打算,等哪天自己受伤了,反正会有血流出来,到时候就拿来试试——不试白不试的时候。
脑子里这么想着,周昂不由得又露出一个自嘲般的笑容,随后便把东西都放到枕头下面。
天气是说不出的闷热,心情又有些难言的烦闷。
但还是该睡觉了。
但是他才刚躺下,脑子一时还无法停歇下来,就忽然听到有人拍门,随后就有说话声传过来:“敢问可是周官人府上?”
周昂愣了一下,当即披衣而起。
见母亲和小妹都有些惊疑的模样,周昂小声地安抚了一句,这才打开堂屋门出去,过去打开了大门,夜能视物的目光之下,见门外竟是高靖家的仆人高僮,周昂不由一愣,“你怎么来了?”
高僮正在施礼,闻言道:“小仆高僮,见过周官人。奉我家主人之命,特来请周官人。我家主人说,搜集到了一些信息,请您务必速速赶到衙门去。”
周昂毫不迟疑地道:“好!”
严格来说,因为是在江堤上就地解散,可能下班时间还要提前了一些,再加上安民坊明显离他现在住的万岁坊更近,所以,他回家要比平常早了不少。
但这很正常。
因为他现在算是县祝衙门里身份最特殊的一个人。
甚至远比目前跟随杜仪杜子羽学习的陈翻,还要更加的特殊。
他虽然参与武职人员,也即官方修行者们的很多行动,但从本身的职位上来说,他毕竟还是一个文职人员。
当初就约定好的,一天上半天班,有特殊行动需要他,他必须参与进来。
但平常的查案、破案,其实既不是他的擅长,也不是他的职责。而且同样很关键的一点是:他手底下也无人可用。
他没有自己的线人。
也因此,在江堤上就地分派差事的时候,高靖把每个人都点到了,却唯独没有分派差事给他。
当然,周昂明白高靖最后那番话的意思。
后天休沐的时候,他要带整个衙门的人来帮自己搬家,那意思就是说:上头要求三天破案,我们不用三天,我们要在明天太阳下山、大家开始休沐之前,就把这件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所以,周昂第一次发现,高靖虽然平常看起来冷静且镇定,气度雍容,但脾气其实也不小的。
只是他的身份在那里摆着,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身为上位者的威严也罢,或是他本人的修养也好,总之,他并不会轻易的表现出来就是了。
…………
周昂回到家的时候,意外地发现自己的书房兼卧室里点着灯。
虽说今天下班早了些许,但夕阳还是已经未坠将坠,天色已经是昏黄不定的时候,如果是要做精细的事情,是的确应该掌灯了。
但周家除了周昂自己之外,无论是母亲周蔡氏,还是小妹周子和,都没有在这个时候就点起灯来的习惯。
走过厨房的时候,周昂发现母亲还在烧火,显然晚饭是掐着自己下班到家的点儿去做的,现在还没好。
他没打招呼,直接迈步进了堂屋。
自己卧室的门开着,周子和正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微微地向前伏着身子,手拿毛笔,认真地一笔一划在纸上写着什么。
周昂不由得微微地笑了起来。
怪不得最近老是觉得裁好的纸好像少了几张似的。
破案了。
“背要挺直,不能这样往前趴。”
“啊?”
忽然响起的声音惊到了小丫头周子和,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桌子上的纸一把抽掉,藏到身后,第二反应才是拧过身子来,看了周昂一眼,然后作势要推开胡椅站起身来——“坐下!接着写!”周昂道。
周子和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
但很快,她还是说:“哥,我知道你说过不让我乱翻你的东西,可是……咱们家只有你这里适合写字。娘说……她说我们现在不用洗衣服了,反正我也闲着,就让我把字捡起来,练一练。我……”
周昂笑着,一路摇着头进去,摁着她的肩膀,让她在椅子上重新坐下来,把毛笔从她手里接过来,打量了一下笔尖,帮她又舔了些墨,修正了一下笔尖,递给她,道:“写字的时候,腰背要挺直,身体一旦往前趴,胳膊就受力,尤其是胳膊肘,这不是个好习惯。所以,腰背挺直,别让胳膊,尤其是别让右臂受力,用手腕的力量来写字……试试!写几个来看看。”
周子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羞红了脸。
“写!我看看你写的怎么样了。”周昂道。
于是最终,周子和又把藏在背后的那页纸拿出来,很不好意思地重新铺好抹平了,咬着嘴唇,鼓起勇气在纸上写下不知道第多少个“和”字。
嗯,她的名字。
她已经写了半页纸的“和”字。
事实上,残存在脑海里的此前那个周昂的记忆,至今保存有周子和还很小那个时候,也就是大约四五岁到五六岁的光景,周昂教她识字的画面。
那个时候,她还太小,几乎帮不上什么真正的忙,而兄妹关系又一直都特别好,所以周昂每次从学里回来,都会抽出时间在饭前饭后,教给周子和认几个字,其中也包括次数并不是很多的写字训练——主要是纸太贵了,所以不多。
如果没记错的话,虽然后来小丫头逐渐长大,周昂也越来越大,这个家庭的生存压力随之增大,而小丫头也越来越能帮上忙了,所以她逐渐废弛了读书识字这件事,开始成为周蔡氏的重要帮手,但毕竟,在那短短的两三年光景里,周昂口传手授,还是教会了她两三个字的。
这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算是有些文化底子。
尤其是在女性中而言,更进一步来说,是在周家这样家庭条件的女孩子而言,她已经可以算是非常有文化了。
但她的字,还是写的歪七扭八。
这很正常。
这些年她只是反复地洗衣服、洗衣服、洗衣服,她还能记得某个字念什么,甚至还能记住周昂当初教的写字顺序、间架结构,已经非常不易了。
等她写完了,周昂接过笔来,道:“来,我来!”
周子和有些失落地起身站起来,却见周昂扯过一张新纸,铺平压好,认真地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周子和你要多练字。
他写的无比认真,远比抄写《金刚经》,又或写给卫慈做字帖的时候,要更加的认真,以至于,他把每个字都写得板板正正,为此甚至把自己最擅长的那种根骨挺拔而又飘逸洒脱的写法,都完全抛开了。
认真的像是在写碑刻。
当然,现在的周子和是看不出这些东西的,她只是看到了这行字,看懂了他的意思,脸上不由得放出了光来。
写完了,周昂把笔递给她,道:“咱们马上就要搬家了,那里会有你的书案,用的笔墨纸张,你哥都可以从衙门里偷回来,你明白的,不花钱,可劲儿用。所以,以后每天写五百字,我要检查。”
周子和接过毛笔来,眼睛亮晶晶的,狠狠点头。
…………
夜。
母亲周蔡氏和小丫头周子和也还没睡,正在外间里点着灯说话——周蔡氏应该是在教周子和做绣活儿。
以前她是没工夫教的,有那个工夫,要以优先把活儿做出来为先,但现在么,儿子能赚钱了,还赚得不少,她没有养家的压力了,就有的是时间,可以一点一点耐心地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女儿。
在她看来,这是一个女孩子很重要的一门手艺。
哪怕很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
周昂躺在里间的床上,耳朵里听着外间母女两个有一句没一句的家常,脑子里却仍旧翻滚着今天白天的案子。
三天破案的压力,当然不在他身上。
但这三起案子的凶残程度,和这种近乎完美的案情闭环,在周昂看来,一直都觉得,似乎是有什么人在蓄意的发出挑衅。
这让并没有处在事件中心的周昂,也感觉到了巨大的挑衅。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里至少有三条人命,是很无辜的。
当街杀人还好说,生吞心脏就实在是太过血腥了,就算是亲眼见到了那一幕的人,都已经被控制起来,将来也会有洗脑的步骤,使他们忘记和忽略这件事,但郡司社柳维话里的那句“舆情汹汹”,却也绝非虚言。
同样的道理,限令三天破案,虽然有蓄意刁难的意图,却也绝对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所以,会是有人在蓄意挑衅官方修行者吗?
如果有,又会是什么人呢?
实在是想得头大。
关键是手里掌握的资料和信息,都实在是太有限了。
要想往下查,更多的信息收集,无比关键,偏偏自己手底下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线人,或其他可靠的消息来源。
只能等。
躺在床上思索良久,毫无所得,反而觉得身体涨热得厉害,周昂摇摇头,翻身坐起来,下意识地伸手入怀,摸出自己怀里的两件物什。
一柄小小铜镜,和一块小小的竹牌。
这是山门留给自己的仅有的两件实物——它们能够证明,在那三十六天里,自己并不是做了一场大梦。
竹牌温润。说是竹牌,其实不大像竹子的手感,材质难辨。
铜镜微凉。
手柄处花纹繁密复杂。
手里拿着它们,摩挲着,下意识地就会有许多回忆回到脑海里,叫人不知不觉有些伤感。
最后,周昂的视线还是落到了铜镜上。
最近一段时间,他经常拿着这柄小小的铜镜,反复把玩。
这毕竟是师父留给自己的,据说是贴身携带多年。
在周昂看来,师父那等本事,能让他贴身携带多年的东西,就算本来不是什么宝物,也该沾染了不少仙气吧?
可是把玩多日,他始终没发现这小镜子有什么奇异之处。
“可能还差一步滴血认主?”
周昂心里偶尔会闪过这样的念头,然后忍不住失笑。
这绝对是上辈子看过不少网络小说的遗毒。
不过他还是打算,等哪天自己受伤了,反正会有血流出来,到时候就拿来试试——不试白不试的时候。
脑子里这么想着,周昂不由得又露出一个自嘲般的笑容,随后便把东西都放到枕头下面。
天气是说不出的闷热,心情又有些难言的烦闷。
但还是该睡觉了。
但是他才刚躺下,脑子一时还无法停歇下来,就忽然听到有人拍门,随后就有说话声传过来:“敢问可是周官人府上?”
周昂愣了一下,当即披衣而起。
见母亲和小妹都有些惊疑的模样,周昂小声地安抚了一句,这才打开堂屋门出去,过去打开了大门,夜能视物的目光之下,见门外竟是高靖家的仆人高僮,周昂不由一愣,“你怎么来了?”
高僮正在施礼,闻言道:“小仆高僮,见过周官人。奉我家主人之命,特来请周官人。我家主人说,搜集到了一些信息,请您务必速速赶到衙门去。”
周昂毫不迟疑地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