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薄情 第40节
“可倭寇与大夏语言不通,东瀛又在内乱,何来余力染指海防?”程丹若同样十分不解。
晏鸿之瞧瞧她,没问她从哪里得知东瀛之事:“倭寇背后肯定还有人。”
这才是他最担心的地方。
几个流寇,说实话成不了大器,但海上的大海盗不仅配有战船,甚至拥有不少火器,有的是从兵部流出去的,有的却是从西洋商人手上弄来,绝不好惹。
谢玄英初出茅庐,对付二三十个贼寇,问题不大,可若是惹上大海盗,事情可要麻烦许多。
尤其他的祖父以围剿倭寇名震东南,因此封侯。
晏鸿之左思右想,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心,叫来小厮:“墨点,准备笔墨,我要写信。”
小厮应下,连忙铺纸磨墨。
程丹若无疑探寻别人的隐私,识趣道:“老先生多休息,多饮水,我傍晚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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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时上下(15点),吴百户带着一帮子人回来了。
他先替姐夫道歉,说先前操练扭了腰,这会儿正在榻上趴着,不能过来给指挥使大人见礼了。
谢玄英一个字都不信,冷冷盯着他。
吴百户奔波一天,心里也叫苦。可姐夫不肯来,他有什么办法?
今天这档子,做好了未必有功,出了事却必定有过,傻子才要蹚浑水。太太平平在淮安做个副千户,给上峰送点钱,混混日子,不比送死好?
吴百户无比理解姐夫的做法。但指挥使这里,也得想个借口应付,不能让京中的大人感觉被怠慢。
他腰弯得更低,语气更敬畏:“千户大人听说了您的事,怒不可遏,要我务必听从您的吩咐,立即点齐人马过来。”
人家不肯来,谢玄英总不能冲去他家,把他从床上拖起来:“多少?”
“足足二十五人,都是好手。”吴百户夸张地说,“还叫我带了十匹好马,二十副弓箭,五十把长刀。”
谢玄英的脸色微微缓和,朝李伯武使了个眼色。
李伯武会意:“我替公子整顿一二。”
谢玄英颔首,道:“先探明贼子踪迹,弄清楚他们的目的,还有,渔村的人去了哪里。”
“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李伯武不管肚子里多么不赞同,此时此刻,也只能尽心尽力辅佐。
吴百户亦暗暗松口气,撑起笑脸:“中午怠慢,我已置下席面,晚上为大人接风洗尘,请大人务必赏光。”
“战事前如何能饮酒作乐?”谢玄英想也不想便拒绝,但停顿片时,又回缓语气道,“事成之后,我请诸位饮酒。”
吴百户眼底的阴沉顿时消逝,拍拍自己的脸颊,故作懊恼:“瞧我,竟浑忘了正事,大人莫怪。只是,席面已备下,即便不喝酒,也该用些餐饭才是。”
谢玄英深吸口气。
他在京城都没这么憋屈过。
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好忍下火气,平静道:“也好。”
吴百户大喜:“大人请。”
谢玄英大步走向宴厅,却没想到,挑战他底线的事还在后面。
第37章 海盗事
谢玄英身为侯府公子, 赴过的大宴、小宴不计其数:阁老的寿席,国公府的喜酒, 晚辈的百日, 老师友人的家宴,乃至皇帝的宴席也没少吃……但这绝对是他吃过最荒唐的一顿饭。
虽然在吴百户看来,这真的太正常了。
试想想, 他和汪百户一起宴请京中的大人, 席面价值三两银子,是县城酒楼最奢华的席面了, 鸡鸭鱼肉, 海参鲍鱼, 该有的都有。
酒就不必说了, 上好的金华酒, 陪客也不用提,他和汪百户就是最大的官,给足了面子。
那么, 再搞个当红的姐儿, 唱唱曲,喂喂酒, 不过分吧?
他很诚心啊!
香姐儿是县城最红的□□,普通的捕头书吏只能摸摸手,连嘴都亲不上。只有他或者县丞老爷, 方才能一亲芳泽。
可谢玄英完全不这么想。
他才入席,筷子刚拿到手,就见一个穿红衫子的女人走了进来。最初, 他还以为是丫鬟,虽然看不上, 可叫丫头伺候男客也属常见,忍了没有作声。
然后,这个女人就贴到他身上来了。
“大人。”香姐儿本以为要伺候的是个五大三粗的莽汉,谁知道抬起头,看到的竟是比她还美数百倍的大美人,当即就愣住了。
“嗯~~”愣归愣,不耽误她习惯性绽开笑脸,发出无意义的鼻音,这是惯常应付局面的手段,同时,脑筋快速转动,思考着状况:看这衣着打扮,哪怕是江南买的料子,价格也不便宜,必是富家公子,姓吴的倒是没骗老娘,确实是贵人。
“见过公子。”香姐儿又想,这男人美是美,岁数却不大,指不定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倘若今夜伺候得好,捞到几十两银子,老娘就能赎身嫁人去了。
一念及此,眼睛放光,拿出十二万分的本事,娇怯福身:“请大人怜……”
话没说完,就见一个小厮侧身上前,死死拉住她的胳膊。
“姑娘自重。”香姐儿梳着姑娘家的发髻,谢玄英以为是吴百户的养女,姑且留几分面子,只皱眉斥责。
吴百户大乐,笑说:“什么姑娘,这是咱们这儿最红的姐儿,香姐儿,还不向大人行礼?”
汪百户嘴巴慢,只好苦着脸,像跟班似的重复:“这可是京城来的贵人,小心伺候着。”
“是,奴奴给大人请安。”香姐儿斜着身子,侧脸朝他媚笑,身段玲珑有致。
谢玄英面色大变,顿时抽出佩剑。
寒光闪闪的剑尖对准女人纤瘦的脖颈,往前轻轻一送,便能了结她的性命。而香姐儿意识到了这点,顿时脸色煞白,浑身颤抖。
“大人。”她双腿发软,狼狈地瘫软在地,惊恐地落泪,“大人饶命。”
这么一哭,妓子的俗媚尽去,露出原本的音色,稚嫩青春,不超过十五岁。在正经人家,兴许犹未出阁。
谢玄英阖阖眼,忍住怒火,不与弱女子逞凶:“滚。”
香姐儿如蒙大赦,提起裙子,逃也似的滚了,心里不住念佛:谢天谢地,谢谢佛祖观音菩萨,信女一定吃斋三日,天天上香磕头。
吴百户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他见谢玄英如此不给脸,难免有些气闷,强笑道:“大人……啊!”
凄厉的惨叫,吓得汪百户一个哆嗦。他定睛看去,剑刃上一缕鲜血淌下,而吴百户的手掌掉在地上,指头还蜷曲着会动呢。
“大、大人?”汪百户傻了,赶紧也跪下。
“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杀你?”谢玄英冷笑,“拿妓子辱我,我倒要看看,谁会为你出头。”
吴百户天生欺软怕硬。谢玄英对他客气,他当是离不得自己,忍不住拿捏起架子来,可他一发怒,二话不说砍掉他一只手,又全然强硬不起来,膝盖骨都碎了。
“大人饶命。”吴百户捂住断腕,磕头求饶,“卑职不是有意的,卑职、卑职罪该万死。”
谢玄英懒得再同他们虚与委蛇,淡淡道:“你既然握不住刀剑,明天就不用跟我去了——汪百户。”
“卑职在。”汪百户声调颤抖。
“你的手,握得住剑吗?”他垂下眼睑,注视着缩头缩脑的百户,“杀得了倭寇吗?”
汪百户哪里敢说“不”,且他早就看不惯吴百户,现在能有机会把他踩下去,自然求之不得。
“当然。”他说话利索起来,“卑职一定尽心竭力,为大人办妥此事。”
“很好。”
嗖,佩剑回鞘。
谢玄英大步离开了宴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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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浓,程丹若亲自盯着晏鸿之吃了药,又去客房检查了伤患,确定无人病情恶化,这才换了张妈妈,回屋歇息。
草草洗漱擦身,她躺在客栈的木板床上,却一时失了睡意。
没想到,时隔数年,又一次杀人了。
算算,昨天死在她手上的倭寇,已经是她杀掉的第四个人。
而她第一次杀人,是八岁,第二次,十岁,这是第三次,十五岁。
曾经的她固执地以为,医生的刀,应该救死扶伤,怎么可以杀人呢?但穿越到古代才明白,刀对着病人,是救人,对着敌人,是救自己。
古代的人命不值钱,尤其在战时,我不杀人,人要杀我。
她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她跟着母亲坐驴车,去外公家里探亲。结果路上遇到了瓦剌。
他们只有两个人,不知道打哪儿来的,看见驴车上摆着给娘家的布匹和面粉,当即便动了手。
母亲死死抱住她,试图讨价还价:“东西你们拿走,放我们一条生路。”
但瓦剌说:“男人杀死,女人带走。”
北地艰苦,他们需要抢女人生孩子,只要能生,他们统统都要。小孩子也是,不管是谁生的,看见就抢走,养着养着,就是自己家的了。
程丹若的父亲是大夫,家境不错,外公是童生,母亲没下过地,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幸好赶车的是她的小舅舅,家里大哥读书,二哥种地,他就去拜了师父学武,颇有勇武之力,拔刀抵抗。
以一敌二,很快落入下风。
程丹若当时蒙得很,脑海中闪过的都是被抓走以后的凄惨生活。毫无疑问,母亲会被当做生育的机器,而她小时候放羊,和羊一起睡觉,长大以后被送掉或者被主人睡,十三四岁就生孩子,生到绝经为止。
当然,更有可能是一场大雪,冻死了,被特殊癖好的人虐待,肠破肚烂。
古代女人还算不错的生活,现代人都无法接受,何况是这种在古代女人看来都猪狗不如的日子。
她吓坏了,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动的手,回过神的时候,刀片已经割破了对方的动脉。
看,解剖课上的好,杀人都利索。
但为此,她做了半年的噩梦,无法原谅立志救人的自己,居然杀了人。
直到两年后,又一次战争爆发。
亲眼目睹战争的残酷后,她终于原谅了自己。
程丹若翻过身,暂时摒弃对过去的追忆,又想起这次的倭寇。
晏鸿之瞧瞧她,没问她从哪里得知东瀛之事:“倭寇背后肯定还有人。”
这才是他最担心的地方。
几个流寇,说实话成不了大器,但海上的大海盗不仅配有战船,甚至拥有不少火器,有的是从兵部流出去的,有的却是从西洋商人手上弄来,绝不好惹。
谢玄英初出茅庐,对付二三十个贼寇,问题不大,可若是惹上大海盗,事情可要麻烦许多。
尤其他的祖父以围剿倭寇名震东南,因此封侯。
晏鸿之左思右想,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心,叫来小厮:“墨点,准备笔墨,我要写信。”
小厮应下,连忙铺纸磨墨。
程丹若无疑探寻别人的隐私,识趣道:“老先生多休息,多饮水,我傍晚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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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时上下(15点),吴百户带着一帮子人回来了。
他先替姐夫道歉,说先前操练扭了腰,这会儿正在榻上趴着,不能过来给指挥使大人见礼了。
谢玄英一个字都不信,冷冷盯着他。
吴百户奔波一天,心里也叫苦。可姐夫不肯来,他有什么办法?
今天这档子,做好了未必有功,出了事却必定有过,傻子才要蹚浑水。太太平平在淮安做个副千户,给上峰送点钱,混混日子,不比送死好?
吴百户无比理解姐夫的做法。但指挥使这里,也得想个借口应付,不能让京中的大人感觉被怠慢。
他腰弯得更低,语气更敬畏:“千户大人听说了您的事,怒不可遏,要我务必听从您的吩咐,立即点齐人马过来。”
人家不肯来,谢玄英总不能冲去他家,把他从床上拖起来:“多少?”
“足足二十五人,都是好手。”吴百户夸张地说,“还叫我带了十匹好马,二十副弓箭,五十把长刀。”
谢玄英的脸色微微缓和,朝李伯武使了个眼色。
李伯武会意:“我替公子整顿一二。”
谢玄英颔首,道:“先探明贼子踪迹,弄清楚他们的目的,还有,渔村的人去了哪里。”
“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李伯武不管肚子里多么不赞同,此时此刻,也只能尽心尽力辅佐。
吴百户亦暗暗松口气,撑起笑脸:“中午怠慢,我已置下席面,晚上为大人接风洗尘,请大人务必赏光。”
“战事前如何能饮酒作乐?”谢玄英想也不想便拒绝,但停顿片时,又回缓语气道,“事成之后,我请诸位饮酒。”
吴百户眼底的阴沉顿时消逝,拍拍自己的脸颊,故作懊恼:“瞧我,竟浑忘了正事,大人莫怪。只是,席面已备下,即便不喝酒,也该用些餐饭才是。”
谢玄英深吸口气。
他在京城都没这么憋屈过。
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好忍下火气,平静道:“也好。”
吴百户大喜:“大人请。”
谢玄英大步走向宴厅,却没想到,挑战他底线的事还在后面。
第37章 海盗事
谢玄英身为侯府公子, 赴过的大宴、小宴不计其数:阁老的寿席,国公府的喜酒, 晚辈的百日, 老师友人的家宴,乃至皇帝的宴席也没少吃……但这绝对是他吃过最荒唐的一顿饭。
虽然在吴百户看来,这真的太正常了。
试想想, 他和汪百户一起宴请京中的大人, 席面价值三两银子,是县城酒楼最奢华的席面了, 鸡鸭鱼肉, 海参鲍鱼, 该有的都有。
酒就不必说了, 上好的金华酒, 陪客也不用提,他和汪百户就是最大的官,给足了面子。
那么, 再搞个当红的姐儿, 唱唱曲,喂喂酒, 不过分吧?
他很诚心啊!
香姐儿是县城最红的□□,普通的捕头书吏只能摸摸手,连嘴都亲不上。只有他或者县丞老爷, 方才能一亲芳泽。
可谢玄英完全不这么想。
他才入席,筷子刚拿到手,就见一个穿红衫子的女人走了进来。最初, 他还以为是丫鬟,虽然看不上, 可叫丫头伺候男客也属常见,忍了没有作声。
然后,这个女人就贴到他身上来了。
“大人。”香姐儿本以为要伺候的是个五大三粗的莽汉,谁知道抬起头,看到的竟是比她还美数百倍的大美人,当即就愣住了。
“嗯~~”愣归愣,不耽误她习惯性绽开笑脸,发出无意义的鼻音,这是惯常应付局面的手段,同时,脑筋快速转动,思考着状况:看这衣着打扮,哪怕是江南买的料子,价格也不便宜,必是富家公子,姓吴的倒是没骗老娘,确实是贵人。
“见过公子。”香姐儿又想,这男人美是美,岁数却不大,指不定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倘若今夜伺候得好,捞到几十两银子,老娘就能赎身嫁人去了。
一念及此,眼睛放光,拿出十二万分的本事,娇怯福身:“请大人怜……”
话没说完,就见一个小厮侧身上前,死死拉住她的胳膊。
“姑娘自重。”香姐儿梳着姑娘家的发髻,谢玄英以为是吴百户的养女,姑且留几分面子,只皱眉斥责。
吴百户大乐,笑说:“什么姑娘,这是咱们这儿最红的姐儿,香姐儿,还不向大人行礼?”
汪百户嘴巴慢,只好苦着脸,像跟班似的重复:“这可是京城来的贵人,小心伺候着。”
“是,奴奴给大人请安。”香姐儿斜着身子,侧脸朝他媚笑,身段玲珑有致。
谢玄英面色大变,顿时抽出佩剑。
寒光闪闪的剑尖对准女人纤瘦的脖颈,往前轻轻一送,便能了结她的性命。而香姐儿意识到了这点,顿时脸色煞白,浑身颤抖。
“大人。”她双腿发软,狼狈地瘫软在地,惊恐地落泪,“大人饶命。”
这么一哭,妓子的俗媚尽去,露出原本的音色,稚嫩青春,不超过十五岁。在正经人家,兴许犹未出阁。
谢玄英阖阖眼,忍住怒火,不与弱女子逞凶:“滚。”
香姐儿如蒙大赦,提起裙子,逃也似的滚了,心里不住念佛:谢天谢地,谢谢佛祖观音菩萨,信女一定吃斋三日,天天上香磕头。
吴百户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他见谢玄英如此不给脸,难免有些气闷,强笑道:“大人……啊!”
凄厉的惨叫,吓得汪百户一个哆嗦。他定睛看去,剑刃上一缕鲜血淌下,而吴百户的手掌掉在地上,指头还蜷曲着会动呢。
“大、大人?”汪百户傻了,赶紧也跪下。
“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杀你?”谢玄英冷笑,“拿妓子辱我,我倒要看看,谁会为你出头。”
吴百户天生欺软怕硬。谢玄英对他客气,他当是离不得自己,忍不住拿捏起架子来,可他一发怒,二话不说砍掉他一只手,又全然强硬不起来,膝盖骨都碎了。
“大人饶命。”吴百户捂住断腕,磕头求饶,“卑职不是有意的,卑职、卑职罪该万死。”
谢玄英懒得再同他们虚与委蛇,淡淡道:“你既然握不住刀剑,明天就不用跟我去了——汪百户。”
“卑职在。”汪百户声调颤抖。
“你的手,握得住剑吗?”他垂下眼睑,注视着缩头缩脑的百户,“杀得了倭寇吗?”
汪百户哪里敢说“不”,且他早就看不惯吴百户,现在能有机会把他踩下去,自然求之不得。
“当然。”他说话利索起来,“卑职一定尽心竭力,为大人办妥此事。”
“很好。”
嗖,佩剑回鞘。
谢玄英大步离开了宴厅。
--
夜色渐浓,程丹若亲自盯着晏鸿之吃了药,又去客房检查了伤患,确定无人病情恶化,这才换了张妈妈,回屋歇息。
草草洗漱擦身,她躺在客栈的木板床上,却一时失了睡意。
没想到,时隔数年,又一次杀人了。
算算,昨天死在她手上的倭寇,已经是她杀掉的第四个人。
而她第一次杀人,是八岁,第二次,十岁,这是第三次,十五岁。
曾经的她固执地以为,医生的刀,应该救死扶伤,怎么可以杀人呢?但穿越到古代才明白,刀对着病人,是救人,对着敌人,是救自己。
古代的人命不值钱,尤其在战时,我不杀人,人要杀我。
她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她跟着母亲坐驴车,去外公家里探亲。结果路上遇到了瓦剌。
他们只有两个人,不知道打哪儿来的,看见驴车上摆着给娘家的布匹和面粉,当即便动了手。
母亲死死抱住她,试图讨价还价:“东西你们拿走,放我们一条生路。”
但瓦剌说:“男人杀死,女人带走。”
北地艰苦,他们需要抢女人生孩子,只要能生,他们统统都要。小孩子也是,不管是谁生的,看见就抢走,养着养着,就是自己家的了。
程丹若的父亲是大夫,家境不错,外公是童生,母亲没下过地,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幸好赶车的是她的小舅舅,家里大哥读书,二哥种地,他就去拜了师父学武,颇有勇武之力,拔刀抵抗。
以一敌二,很快落入下风。
程丹若当时蒙得很,脑海中闪过的都是被抓走以后的凄惨生活。毫无疑问,母亲会被当做生育的机器,而她小时候放羊,和羊一起睡觉,长大以后被送掉或者被主人睡,十三四岁就生孩子,生到绝经为止。
当然,更有可能是一场大雪,冻死了,被特殊癖好的人虐待,肠破肚烂。
古代女人还算不错的生活,现代人都无法接受,何况是这种在古代女人看来都猪狗不如的日子。
她吓坏了,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动的手,回过神的时候,刀片已经割破了对方的动脉。
看,解剖课上的好,杀人都利索。
但为此,她做了半年的噩梦,无法原谅立志救人的自己,居然杀了人。
直到两年后,又一次战争爆发。
亲眼目睹战争的残酷后,她终于原谅了自己。
程丹若翻过身,暂时摒弃对过去的追忆,又想起这次的倭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