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薄情 第256节
人类的创造力和钻空子的能力,着实一绝。
但这也侧面表明了,双方都有迫切的交易需求,一个月一次的互市,已经无法满足他们。
再这么下去,早晚出现黑市。黑市不受监管,反而要出事情。
可进一步开放互市,也行不通:谢玄英没法和朝廷交代。
官府允许的集市上流出太多的粮食,他承担主要责任,可要是黑市卖出去的,最多只是失察之罪。
做官,无过就是有功,有功等于有过。
真难啊。
程丹若一面思索着,一面继续行走。
但不到一刻钟,她就想回去了。
畜牲的体味,人的汗味,各式各样的灰尘味,还有无处不在的排泄物的味道,在烈日下烘烤出挑战嗅觉极限的诡异气味。
哪怕她为了防晒,蒙着一层皂纱面衣,此时也有点坚持不住。
“回去吧。”程丹若决定不委屈自己了。
中午,天气太热,吃了汤绽梅。
这是把去年的梅花保存下来,留到今年夏天吃,梅花重新绽放在汤水里,还能保留着幽幽的清雅之香。
再加上汤水里的梅花状的面片,似能消暑。
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来的时候,谢玄英进来和她说:“金光夫人来了。”
程丹若敏锐道:“怎么了?”
“请我们晚上去塞外赴宴。”他一脸凝重。
她颔首:“猜到了。”
云金桑布上次说,下次再请她喝酒,她就有预感,也许有一场宴会在等。
“去吗?”她单刀直入。
“当然,岂可堕了我朝威名。”谢玄英叹口气,看向程丹若。
她才睡醒,发髻松垮垮地坠下,温情脉脉,叫他忍不住坐到床沿,轻轻摸着她的脸孔:“怎么偏叫你也去?”
程丹若道:“又不是我一个人去。”
话是这么说,但谢玄英明知道宴无好宴,如何忍心,抬头看看太阳,试探道:“天这么热,容易中暑气。”
程丹若知道他在想什么,却道:“你很清楚,于公我要去,于私我也要去。”
谢玄英何尝不知,只不过再多理智,也抵不过担心罢了。
他有点烦躁:“给我端碗酸梅汤来。”
玛瑙识趣地奉上冰冰的酸梅汤,让他冷静一下。
程丹若则打开箱笼,临时换衣服。既然赴宴,就不能随便穿了,哪怕不像京城的宴席那么打扮,也得收拾一二,体现上国的气度。
等到她梳完头,换好衣裙,谢玄英也冷静了。
他找出一个狭长的匣子,取出一把短剑,约成人小臂长。剑鞘是明艳的红色,鱼皮所制,剑柄鎏金,镶嵌多色宝石,华丽而明艳。
“这你带上。”他解开她腰间的荷包,随手丢桌上,反而拿了玉带,把短剑配在她的腰际,“他们最多解我的兵刃,不会解你的。”
程丹若没有拒绝,冰冷的金属带给她莫大的安全感:“你带吗?”
“带。”谢玄英拿出匣中的佩刀,同样是鎏金错银的造型,刀鞘是黑色的,刀刃偏窄,显得轻巧敏捷,美观度远胜普通长刀。
“这是?”
他道:“绣春刀。不太实用,吓吓他们。”
她:“……这样会不会太夸张?”
“不会。”谢玄英道,“看着吧,他们肯定会吓唬我们。”
又担心地看向她。
程丹若谨慎地求证:“怎么吓我们?总不会让我们生吃羊肉吧?”
谢玄英认真道:“我也不知道,只能静观其变。”
程丹若想想,也不敢小觑,谁知道是不是鸿门宴,便吩咐丫鬟:“拿些点心来,再煮一壶牛乳给我们。一会儿我们走了,煮点绿豆汤,凉牛乳也放着。”
她转头,和谢玄英说:“如有不好,回来吐。”
他反而安慰起她:“不至于,只要他们还想继续开互市,就不会与我们为难,最多给个下马威罢了。”
程丹若点点头,心里却想,我是怕他们卫生习惯不好,吃了腹泻啊。
她倒罢了,有金手指的药能吃,他肠胃弱,这才刚好没多久,再来一次,怎么折腾得起。
集市即将结束的时候,程丹若与谢玄英骑马,一道去往塞外的帐篷。
在城墙上看不觉得,进入一望无际的草原,天地就变得无比辽阔。一座座毡包像是小山,错落有致地遍布开来,它们看起来相似,却不相同,各有其独特的装饰物,似乎暗示着他们不同部族的身份。
路上,谢玄英简单说了一下鞑靼的情况。
就好像瓦剌与鞑靼同属于北元,却是不同的部族,鞑靼的内部也分为各个不同部落。不同的部落之间,有不同的信仰,因此为便于辨认,常以他们的信仰来称呼其部族。
如今的鞑靼王,属于高山部,他们崇拜的就是草原上的神山,所以,金光夫人所在的帐篷上,顶部有一层又一层的彩色幡布,就如同山一样层次分明。
但云金桑布本人来源于黄金部落,当然,这不是意味着他们信仰黄金,而是崇拜成吉思汗的血脉,他们这一支是成吉思汗的后裔,被称为黄金血脉。
不过,他们也确实喜爱金属黄金,以佩戴黄金饰物为傲。
除了这两大部落,还有崇拜猛狮、雄鹰和狼的,或多或少都能在毡包的装饰物上分辨一二。
不过,草原部族没有清晰的部族之分,小部族遇到灾难,就会投奔大部族,大部族内斗,可能会分裂为数个小部落。
所以,一个部族可能有不同信仰,两个部族也可能是同一个信仰。
“这次值得注意的,只有四个部落。”谢玄英竖起手指,“高山、黄金、猛狮、雄鹰,其他都是小部族。”
程丹若:“各自的首领你见过吗?”
他道:“鞑靼王本人应该不会来,可能来的是他的大儿子宫布,黄金部族那边,自从云金桑布嫁给鞑靼王,她本人就是首领,两个部族密不可分,才能压服其他部落。
“其他两个,他们的首领通常也能用部落名来称呼,猛狮部叫阿尔斯楞,雄鹰叫布日固德。”
她努力记住这两个拗口的蒙古名字。
“到了。”谢玄英勒马,眺望前方的大帐。
此时,太阳已经沉入地平线,云层疏淡,天空依旧明亮。
微风吹过草坡,茂密的牧草像海浪一样,泛出连绵不断的碧光。
大帐门口,罗列着数个挽弓带刀的壮汉,其中一个体型壮硕的汉子,慢吞吞的举起了手里的弓箭。
第211章 暗交锋
程丹若知道, 谢玄英擅长射箭,然而很不幸, 他之前的每次射箭, 她都因为各种缘故,从没看清过。
但今天,她看到了另一个神射手的本事。
挽弓、搭箭, 最多也就一秒钟, 她的视线捕捉到了他的动作,大脑却还没有处理完信息, 眼睁睁地看着箭矢疾驰而出。
而后, 一只大鸟掉在了春可乐的面前。
它还是个好奇宝宝, 看见天降碰瓷的, 刚开始吓一跳, 往旁边走了两步,等看清是只大鸟,就凑过去瞅, 脑袋歪来歪去。
程丹若这才反应过来, 拍拍它的脖子,让它安静点。
谢玄英投来关切的眼神。
她微不可见地摇摇头, 心想,这个下马威,倒是粗暴简单得很。
前面, 已经有两个大汉笑着打马上来,用生硬的汉话说:“听说有贵客来,我们想为客人准备最新鲜的猎物。”
谢玄英面色不改, 客客气气道:“好箭法。”
然后瞟眼地上的野雁,说, “仅此一只,恐怕不美。本官只好礼尚往来了。”
说着,拿起挂在马鞍旁边的良弓,抽箭搭弦,同样瞄准了天空的雁群。
弓弦松开,箭矢疾驰而出。
又一只大鸟掉了下来。
春可乐抬起头,大大的眼睛里写满迷糊:为什么,天上,会掉鸟呢?
冬夜雪埋头吃草:少见多怪。
“好箭法。”对方面不改色地夸赞,“大人、夫人,里面请。”
他轻松掉转马头,引着他们穿过前方的人群。
程丹若仗着自己戴着帷帽,大胆观察他们:胯下的马都很强壮,完全看不出夏季的疲乏,身穿皮袍,偶有袒露手臂和胸膛的人,手搭在腰间的刀上,神色都很严肃。
鼻端有股淡淡的血腥味。
路不长,大概五十来米就到了。
迎接的人下马,用汉语说:“谢知府到了。”
谢玄英扫过周围,矫健地下马,伸手来扶程丹若。
她上下马还不熟练,需要人搀一把,自然没有拒绝,握着他的手下来。
靴子踩到草地,湿湿润润的。
程丹若摘掉了帷帽,交给柏木。
她今天一个丫鬟都没带,免得出状况。
“欢迎。”云金桑布自帐中出来,亲自来迎接,“谢知府,久闻大名。”又朝程丹若点点头,含笑道,“又见面了,程夫人,很高兴你能来。”
“夫人盛情相邀,自当从命。”程丹若不卑不亢地回答,顺便瞥了眼角落里的甘珠儿。
看来,甘珠儿就是黄金部族的人。
但这也侧面表明了,双方都有迫切的交易需求,一个月一次的互市,已经无法满足他们。
再这么下去,早晚出现黑市。黑市不受监管,反而要出事情。
可进一步开放互市,也行不通:谢玄英没法和朝廷交代。
官府允许的集市上流出太多的粮食,他承担主要责任,可要是黑市卖出去的,最多只是失察之罪。
做官,无过就是有功,有功等于有过。
真难啊。
程丹若一面思索着,一面继续行走。
但不到一刻钟,她就想回去了。
畜牲的体味,人的汗味,各式各样的灰尘味,还有无处不在的排泄物的味道,在烈日下烘烤出挑战嗅觉极限的诡异气味。
哪怕她为了防晒,蒙着一层皂纱面衣,此时也有点坚持不住。
“回去吧。”程丹若决定不委屈自己了。
中午,天气太热,吃了汤绽梅。
这是把去年的梅花保存下来,留到今年夏天吃,梅花重新绽放在汤水里,还能保留着幽幽的清雅之香。
再加上汤水里的梅花状的面片,似能消暑。
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来的时候,谢玄英进来和她说:“金光夫人来了。”
程丹若敏锐道:“怎么了?”
“请我们晚上去塞外赴宴。”他一脸凝重。
她颔首:“猜到了。”
云金桑布上次说,下次再请她喝酒,她就有预感,也许有一场宴会在等。
“去吗?”她单刀直入。
“当然,岂可堕了我朝威名。”谢玄英叹口气,看向程丹若。
她才睡醒,发髻松垮垮地坠下,温情脉脉,叫他忍不住坐到床沿,轻轻摸着她的脸孔:“怎么偏叫你也去?”
程丹若道:“又不是我一个人去。”
话是这么说,但谢玄英明知道宴无好宴,如何忍心,抬头看看太阳,试探道:“天这么热,容易中暑气。”
程丹若知道他在想什么,却道:“你很清楚,于公我要去,于私我也要去。”
谢玄英何尝不知,只不过再多理智,也抵不过担心罢了。
他有点烦躁:“给我端碗酸梅汤来。”
玛瑙识趣地奉上冰冰的酸梅汤,让他冷静一下。
程丹若则打开箱笼,临时换衣服。既然赴宴,就不能随便穿了,哪怕不像京城的宴席那么打扮,也得收拾一二,体现上国的气度。
等到她梳完头,换好衣裙,谢玄英也冷静了。
他找出一个狭长的匣子,取出一把短剑,约成人小臂长。剑鞘是明艳的红色,鱼皮所制,剑柄鎏金,镶嵌多色宝石,华丽而明艳。
“这你带上。”他解开她腰间的荷包,随手丢桌上,反而拿了玉带,把短剑配在她的腰际,“他们最多解我的兵刃,不会解你的。”
程丹若没有拒绝,冰冷的金属带给她莫大的安全感:“你带吗?”
“带。”谢玄英拿出匣中的佩刀,同样是鎏金错银的造型,刀鞘是黑色的,刀刃偏窄,显得轻巧敏捷,美观度远胜普通长刀。
“这是?”
他道:“绣春刀。不太实用,吓吓他们。”
她:“……这样会不会太夸张?”
“不会。”谢玄英道,“看着吧,他们肯定会吓唬我们。”
又担心地看向她。
程丹若谨慎地求证:“怎么吓我们?总不会让我们生吃羊肉吧?”
谢玄英认真道:“我也不知道,只能静观其变。”
程丹若想想,也不敢小觑,谁知道是不是鸿门宴,便吩咐丫鬟:“拿些点心来,再煮一壶牛乳给我们。一会儿我们走了,煮点绿豆汤,凉牛乳也放着。”
她转头,和谢玄英说:“如有不好,回来吐。”
他反而安慰起她:“不至于,只要他们还想继续开互市,就不会与我们为难,最多给个下马威罢了。”
程丹若点点头,心里却想,我是怕他们卫生习惯不好,吃了腹泻啊。
她倒罢了,有金手指的药能吃,他肠胃弱,这才刚好没多久,再来一次,怎么折腾得起。
集市即将结束的时候,程丹若与谢玄英骑马,一道去往塞外的帐篷。
在城墙上看不觉得,进入一望无际的草原,天地就变得无比辽阔。一座座毡包像是小山,错落有致地遍布开来,它们看起来相似,却不相同,各有其独特的装饰物,似乎暗示着他们不同部族的身份。
路上,谢玄英简单说了一下鞑靼的情况。
就好像瓦剌与鞑靼同属于北元,却是不同的部族,鞑靼的内部也分为各个不同部落。不同的部落之间,有不同的信仰,因此为便于辨认,常以他们的信仰来称呼其部族。
如今的鞑靼王,属于高山部,他们崇拜的就是草原上的神山,所以,金光夫人所在的帐篷上,顶部有一层又一层的彩色幡布,就如同山一样层次分明。
但云金桑布本人来源于黄金部落,当然,这不是意味着他们信仰黄金,而是崇拜成吉思汗的血脉,他们这一支是成吉思汗的后裔,被称为黄金血脉。
不过,他们也确实喜爱金属黄金,以佩戴黄金饰物为傲。
除了这两大部落,还有崇拜猛狮、雄鹰和狼的,或多或少都能在毡包的装饰物上分辨一二。
不过,草原部族没有清晰的部族之分,小部族遇到灾难,就会投奔大部族,大部族内斗,可能会分裂为数个小部落。
所以,一个部族可能有不同信仰,两个部族也可能是同一个信仰。
“这次值得注意的,只有四个部落。”谢玄英竖起手指,“高山、黄金、猛狮、雄鹰,其他都是小部族。”
程丹若:“各自的首领你见过吗?”
他道:“鞑靼王本人应该不会来,可能来的是他的大儿子宫布,黄金部族那边,自从云金桑布嫁给鞑靼王,她本人就是首领,两个部族密不可分,才能压服其他部落。
“其他两个,他们的首领通常也能用部落名来称呼,猛狮部叫阿尔斯楞,雄鹰叫布日固德。”
她努力记住这两个拗口的蒙古名字。
“到了。”谢玄英勒马,眺望前方的大帐。
此时,太阳已经沉入地平线,云层疏淡,天空依旧明亮。
微风吹过草坡,茂密的牧草像海浪一样,泛出连绵不断的碧光。
大帐门口,罗列着数个挽弓带刀的壮汉,其中一个体型壮硕的汉子,慢吞吞的举起了手里的弓箭。
第211章 暗交锋
程丹若知道, 谢玄英擅长射箭,然而很不幸, 他之前的每次射箭, 她都因为各种缘故,从没看清过。
但今天,她看到了另一个神射手的本事。
挽弓、搭箭, 最多也就一秒钟, 她的视线捕捉到了他的动作,大脑却还没有处理完信息, 眼睁睁地看着箭矢疾驰而出。
而后, 一只大鸟掉在了春可乐的面前。
它还是个好奇宝宝, 看见天降碰瓷的, 刚开始吓一跳, 往旁边走了两步,等看清是只大鸟,就凑过去瞅, 脑袋歪来歪去。
程丹若这才反应过来, 拍拍它的脖子,让它安静点。
谢玄英投来关切的眼神。
她微不可见地摇摇头, 心想,这个下马威,倒是粗暴简单得很。
前面, 已经有两个大汉笑着打马上来,用生硬的汉话说:“听说有贵客来,我们想为客人准备最新鲜的猎物。”
谢玄英面色不改, 客客气气道:“好箭法。”
然后瞟眼地上的野雁,说, “仅此一只,恐怕不美。本官只好礼尚往来了。”
说着,拿起挂在马鞍旁边的良弓,抽箭搭弦,同样瞄准了天空的雁群。
弓弦松开,箭矢疾驰而出。
又一只大鸟掉了下来。
春可乐抬起头,大大的眼睛里写满迷糊:为什么,天上,会掉鸟呢?
冬夜雪埋头吃草:少见多怪。
“好箭法。”对方面不改色地夸赞,“大人、夫人,里面请。”
他轻松掉转马头,引着他们穿过前方的人群。
程丹若仗着自己戴着帷帽,大胆观察他们:胯下的马都很强壮,完全看不出夏季的疲乏,身穿皮袍,偶有袒露手臂和胸膛的人,手搭在腰间的刀上,神色都很严肃。
鼻端有股淡淡的血腥味。
路不长,大概五十来米就到了。
迎接的人下马,用汉语说:“谢知府到了。”
谢玄英扫过周围,矫健地下马,伸手来扶程丹若。
她上下马还不熟练,需要人搀一把,自然没有拒绝,握着他的手下来。
靴子踩到草地,湿湿润润的。
程丹若摘掉了帷帽,交给柏木。
她今天一个丫鬟都没带,免得出状况。
“欢迎。”云金桑布自帐中出来,亲自来迎接,“谢知府,久闻大名。”又朝程丹若点点头,含笑道,“又见面了,程夫人,很高兴你能来。”
“夫人盛情相邀,自当从命。”程丹若不卑不亢地回答,顺便瞥了眼角落里的甘珠儿。
看来,甘珠儿就是黄金部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