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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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掐死了奈美。
  窗外晚风习习,我如前行在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孤舟,看不到未来,不知如何是好。
  塞瑞那毫无感情的声音再次从扬声器里发出:
  “分尸。”
  chapter 6
  塞瑞下载了关于以往分尸案的细节资料、相关小说以及电影视频,并且罗列了需要购买的清单以及附近可以买到这些物品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地址。
  我没有退路。
  我着了魔一样按照塞瑞的指示采购了清单上的所有物品,在卫生间的地板上肢解了她。
  当红色的液体缓缓淌入下水道,奈美在离我远去,我也在黑暗的甬道中越走越远。
  奈美被我分成了六个部分,四肢、躯干和头颅,装进最常用的垃圾袋里,还放了些奈美的日用品和衣服进去,这样可以伪造成她赌气离家的假象。等我把卫生间冲洗干净,换了身衣服,天已经亮了。
  只差抛尸最后一步了。
  我望着六只大小不一的袋子,就像睡梦中的奈美一样安静。或者我不应该用“像”这个字眼,因为那根本就是奈美。我想起来,应该让奈美把她最喜欢的包一起带走。我在她的一堆包中,找出了那两只一模一样的包,我已经分不出哪只是我送的了。我十分忌讳另一只包,看见那只包就好像看见了张翔的脸,我不会轻易放过他的。
  两只包一样的搭扣,一样的拉链,皮质纹路的差别我也记不住,我打开包找到了我刷卡时的回执。
  应该就是这只包。我收起了回执,重新打开装有尸块儿的袋子,把包放了进去。
  在这个周末的清晨,我出门先去冲洗了手机里的照片,将视频刻录成了光盘,用匿名的方式寄往了张翔家中,收件人填上了“张太太”。随后,我在租车行租用了一辆后备厢宽敞、颜色低调的汽车,以便晚上抛尸使用。
  想着张翔妻子收到照片后的样子,我竟有些得意起来,也许一场悲剧正等待着他们家。我幻想着周一上班看到张翔身亡的新闻,我听从手机塞瑞的分析,和雨瑶又用张翔的账号赚了很多钱,我数着大把的钞票,怀里躺着忠贞不贰的雨瑶,奈美的尸首在土地里慢慢腐烂,直到没人能认出她来。
  回首近日发生的事情,遇到的许多麻烦,多亏了这部智能手机。
  我抚过它冷硬的外壳,想不到这小小的一部手机,却汇聚了人类的最高智慧。
  入夜时分,我一包包把尸块儿摆进汽车后备厢,装上一把铁锹,向森林公园的方向驶去。
  有手机的语音导航,我也不需要多费脑筋,选择了最优路线,仅仅半小时就抵达了目的地。
  车停在公园围墙外的阴影中,我先把尸块儿抛进围墙,自己从公园的侧门翻了进去。森林公园地处偏郊,里面百分之八十被绿化覆盖,有些植物茂密的地方游客根本不可能靠近。曾经和奈美一起来游玩的时候,我还跑去这些角落解手,奈美紧张地在一旁替我把风,并催促道:“你好了没?快点儿快点儿。”
  想起她那时可爱的样子,到现在还觉得好笑。
  只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现在我再也看不见奈美的笑了。
  我一锹又一锹地在泥地里挖着,一股悲伤之情油然而生。我是在亲手埋葬自己的妻子,一个我曾经立誓要与之共度一生的女人。
  眼泪和汗水在鼻尖形成冰凉的水珠,滴入奈美的坟墓,与她的身体一起永眠地底。
  跪倒在奈美的坟墓前,我双手合十,在惨白的月光下最后一次对她说:
  “我爱你。”
  回到家,我把这两天穿过的衣服全丢进洗衣机,清理口袋时又翻出了买包留下的那张回执。
  我发现某个地方不对劲,在回执下方的签名处,不是我的签名,而是奈美母亲的名字。
  这个包真的是奈美母亲为她买的吗?
  我的心一阵绞痛。
  事情不会是这样的,我绝对不可能弄错的。
  再仔细核对了刷卡的时间和地点,包是在奈美离家后一天,在靠近奈美母亲家的店里买的。我猜想奈美母亲在电话里装作奈美没有回过家,是故意想我着急,怕我再轻松把奈美哄回家,今后还会欺负她女儿。奈美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把亲生女儿和女婿在心里分得很清楚的女人。
  我已经没有勇气再打电话给奈美母亲确认这件事了。我只是让自己相信奈美和张翔的事情是真的,可越是这样,我越是怀疑自己。在这种强烈的暗示下,我不得不怀疑自己可能真的错了。
  我在恍惚中熬到了星期一,而刚一上班,雨瑶告诉我的另一件事,几乎把我摧垮。
  雨瑶和张翔相约这周去外地旅游,目的地是一处度假山庄,张翔在那里买了一套别墅,上个星期他都待在那里。
  所以,他不可能和奈美见面。
  冥冥中,似乎有只强大而又无形的手,把我推进了早已布好的陷阱中,让我疯狂。
  刹那间,我听见了塞瑞刺耳的笑声。
  chapter 7
  它不是一只普通的手机,而是被恶灵依附的不祥之物,它是在报复奈美对它的不屑一顾。它具有生命力,有自己的思想,人类根本无法掌控它,因为它比人类聪明得多。
  在奈美的头颅第三次回来的时候,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办到的。但除了它,还有谁知道我埋葬尸体的地方呢?要是没有智能手机的导航,连我都很难找到靠近埋尸地点的那堵围墙。
  奈美头颅第二次回来的时候,我虽然害怕,但本着不能让奈美身首异处的信念,当晚又把她的头颅埋了回去。我发现是有人把它挖了出来,送回了家。
  为什么这个人没有报警呢?这是警告吗?还是要勒索呢?
  我在杀死奈美的第二天,就给她的公司打了电话,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告诉她母亲我们将要去旅行,并且通知了她所有朋友,说我们去的大凉山没有手机信号,有什么事情改为邮件联系。
  没有人知道奈美的去向,更没有人想到她的尸体会在森林公园里。
  只有手机知道。是塞瑞策划了一切,除了它,我想不出第二个人。
  这一次我要把这部手机,作为奈美的陪葬品,一起埋掉。
  重新将奈美的头颅包好,裹上一圈圈封箱带,再关闭了手机电源,将两样东西一同装进了垃圾袋。
  凭着前两次的印象,顺利驱车来到了森林公园的围墙外。我打算把坑挖得更深一点儿,让这部手机永远没有机会再害别人了。
  寂静的树林里,只有我沙沙的铲土声,偶尔一两声怪叫,我就会停下手里的动作,仔细聆听一番后,再继续挖坑。
  一声石破天惊般的短信提示音划破夜空,惊出我一身冷汗。
  为什么关机了还会有声音?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加快了挖坑的速度。可短信一声接着一声,就像是手机临死前的求饶。我被这声音都快弄得神经衰弱了,不得已,拆开了垃圾袋,取出手机,心想也许是车上颠簸压住了开机开关吧。
  屏幕上是四条未读短信。
  我和张先生在一起,刚才不小心把期货的事说漏嘴了。
  对不起!
  对不起!
  第四条短信是张翔发来的:明天我会去找你,你好自为之。
  这个时候我真想对雨瑶来一句,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吗!
  回忆起上次寄到张翔家里的那些照片视频,似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不如这次拿来当交换的筹码。于是,我把手机又重新揣进了口袋。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打算先去租车行还车,再去公司和雨瑶商量对策。
  蓬蓬摇尾乞怜地蹭着我的小腿,我这才记起最近几天都没有喂过它,找来狗粮全倒进了它的食盆里。
  下楼发动汽车,来到了租车行。也许没想到这么早就有客户,负责验收车辆的年轻员工还没有睡醒,气呼呼地围着汽车转一圈,态度很差地问我道:“你这车跑哪里了?怎么搞得这么脏?”
  “去郊游了。不好意思。”不想惹麻烦的我忍气吞声道。
  年轻人打开车门,又问道:“你是不是还带了宠物?”
  “没有啊。”
  “你自己看,这里都是狗爪的印子,地上还有狗毛。”年轻人在记录本上飞快地书写着,还用笔杆敲了敲车门把手,“连把手上都有狗爪印。”
  一股强大的电流冲进我的脑门,所有难以解释的事情我突然全部明白了。
  “先生,你让一下。”年轻人发动了汽车,打算把车倒入车库。
  我如僵尸般挪了挪脚步,脑子里一片空白。
  奈美曾经教过蓬蓬许多技能,其中就包括了开车门,狗种的缘故,蓬蓬很快就学会了这些技能。蓬蓬一定是趁我运尸的时候,打开后车门溜上了车,伏在后座的地上,因为车座都是黑色的,黑毛的蓬蓬就更难发现了。再说,在那种情况下,我更不可能去注意后座的地板了。在我翻越公园围墙的时候,它又跟着我跑下了车,在某棵树的旁边看着我将它的主人掩埋,等我走后,它凭借着气味,把奈美的尸体刨了出来,再一路叼回家。
  不对!我突然想到一周没有喂食的蓬蓬,为什么不见消瘦,反而胖了呢?
  它在吃什么?
  胃里一阵翻腾,我想到奈美被挖空的坟墓。
  这时,口袋里的电话响了。
  电话那头的张翔冷冷地对我宣布道:“我已经报警了,你私自挪用资金以及涉嫌勒索敲诈,警察已经去找你了。”
  “他们怎么知道我在哪儿?”
  “你的手机有全球定位,根据你的号码就能找到你。”
  我恍然大悟。赶忙删除手机里的与张翔有关的照片和视频,以免被警察找到勒索的证据。我把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手机上,没能听见身后汽车的倒车提示,年轻员工驾驶的汽车直接将我撞倒在地,手机脱手飞了出去。
  我趴在路中央,看见一个陌生的路人捡起了我的手机,正四下环顾,寻找着失主,我刚想对他招手示意,一辆疾驶而来的卡车便从我身上碾了过去。
  整个世界变得暖洋洋起来,有什么东西正从我的体内流逝。
  留在我瞳孔中最后的影像,是那位年轻人手中的手机突然亮起,一个亲切的女声对他说道:“您需要帮助吗?”
  遗忘的人
  铭记在左,忘却在右。
  中间流淌的是时光的银河。
  chapter 1
  在刺骨的寒冷中醒来,不知为什么脸会挨着冰冷的地面,我抬起晕乎乎的头扫了一眼周围,一片朦胧。我挣扎着爬起来,可两只手却使不上劲,嘴里隐隐作痛,好像舌头被咬破了。
  我费力地靠着墙,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等眼睛慢慢适应了这昏暗的环境,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男厕所里。男厕所大约二十平方米大小,一面墙上有着一排高高的窗户,玻璃上都被贴了黑色的胶纸,窗下是五个蹲坑,蹲坑与蹲坑被一堵齐腰高的矮墙隔开,但没有装门,蹲坑下的水沟已经没有水了,散发着排泄物干涸已久后的臭味。蹲坑对面是小便池,用来冲洗的水管像枯萎的藤蔓般斜挂在斑驳的墙上。
  我脑中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这是哪里?
  我努力回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可脑袋疼得要命,就是想不起来。
  我摸了摸口袋,幸好身上的手机还在,点亮屏幕,发现一格信号都没有,上面显示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十四分。
  一张作为屏保的男生照片,让我寻回了一些记忆的碎片。
  他叫晔君,是我的男朋友。
  两年前,我们分手了。
  我和晔君都是敢爱敢恨的性格,相处时彼此相爱,却又会因一言不合而争吵不断。分手那次也只是为了看哪部电影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吵了一架,他是那种一旦吵起来就会说话不计后果的人,每当看着他生气的脸,就好像从来不认识他一样。
  在电影院售票口前面,我对他大吼道:“晔君,我们完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我气得发抖,而他冷静地对我说:“记住你说的这句话。”说完扭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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