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飘出皇宫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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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病已没想到在如此破陋的小客栈还能碰上白马书生张丹枫,这让他的心情多多少少有些激动。毕竟人的名儿树的影,这张丹枫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是绿林盟主铁摩勒的义弟,在江湖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就难怪刘病已的心情会激动不已了,就好比一个愣头青,忽然在街上遇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林青霞,心情能不激动吗?
  刘病已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将激动的心情慢慢地平复下来,自嘲地道:“管他单疯还是双疯,跟本少爷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等本少爷练成北冥神功,将他的内力吸干,看他还拿什么来疯!”
  想到北冥神功,一下子又来了精神,在客栈做了短暂的休息后,又马不停蹄地向云南进发,如此晓行夜宿,星夜皆程,在半个月后,终于来到云南大理。
  去过云南的人都知道,山路难行,一路上,刘病已没少吃苦头,原以为大理定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却没想到竟如此的繁华,人头攒动,打杂唱戏,三教九流,应有尽有,而大理国王段誉在百姓的心中,威望也是相当的高,看来他不但武功高强,还是个治国的能手。
  在来大理的路上,刘病已想了很多种对付段誉的办法,其中的一个,就是煽动大理的无知百姓来闹事,自己好趁乱下手,如同现在的老美,百试百灵。
  可他到大理之后,才发现这个最为可能的办法,却变得最不可能。因为大理的百姓对段誉的爱戴,甚至超越了自己的生身父母,这让刘病已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一个办法不行,马上实施第二个,那就是敲诈。这种方式虽然有点下作,却是目前最好的方法,谁让段誉的小辩子被自己抓着呢,不用白不用。
  但要敲诈段誉,首先得见到段誉。那时没有手机,更没有网络,要将这个信息传递进去还真是麻烦。
  皇宫的守卫果然森严,刘病已试过无数次想混进皇宫结果都不能如愿,跟古往今来的皇帝一样,段誉也喜欢微服私访,这原本是个很好的机会,可他手下的人太不识时务,或者是太过识时务,每次都会提前三天清场,别说是个陌生的人,就算是只陌生的鸡,都会被赶到隔壁的村里圈养起来。
  这让刘病已非常恼火,他也写过几封匿名信投递进去,却犹如石沉大海,没有掀起丝毫波澜。这时他才明白,古往今来的皇帝都一样,无论你多英明,多神武,亦不过是别人手中的玩物。
  递私信不行,拦路喊冤也不行,这让刘病已着实发愁了好一阵子。这日他又站在皇宫门前,仔细地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侍卫,尽可能地弄清他们巡逻的情况,也仔细地观察着皇宫的周围,看看有什么狗洞之类的可以钻进去。
  只要能见着段誉,学到北冥神功,刘病已并不介意自己钻狗洞,当年韩信还受过胯下之辱不是?但结果却令他非常的失望,整个皇家大院,非但没有狗洞,连老鼠洞都没有一个。
  就在刘病已非常失望的时候,一只断线的风筝飘飘荡荡地落在他的面前,刘病已慢慢地弯下腰去,将风筝捡在手中。
  风筝做得非常精致,上面还画着一对栩栩如生的鸳鸯,散发出一股淡淡地幽香,能放这种风筝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
  刘病已不关心这个风筝,也不关心放这个风筝的人,他只是从这个风筝中突然想到一个传递信息的办法,这让他感到非常开心。
  拿着风筝正欲离去时,从皇宫内跑出一个小女孩,从他手中抢过风筝,又一溜烟地跑了回去,连话都没说上一句。
  原想废材利用,省下风筝钱的,如今看来是不可能的了,刘病已摇头笑笑,转身离开皇宫,来到市集,花掉一文钱买来一只最便宜的风筝,又见街道的不远处,有个读书模样的人,正在挥笔疾书。
  旁边还站着一堆人,走过去才知道,这人是专门帮人写信为生的,刘病已虽然是海城大学的废材生,但他没写过毛笔字,如果勉强写来,就跟乌龟爬过似的,黑膝膝的一片,肯定是拿不出手的。
  在写字先生的背后的墙上还拉着一条横幅:百晓生专职写信,诚信为本,童叟无欺!
  这人叫百晓生,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他的书法真心不赖,铁画银钩,龙飞凤舞,直看到刘病已啧啧称奇,暗自感叹,这人也就生活在古代,要是生活在现代社会,凭他这手字,定可弄个大师当当,一天吃香喝辣,美女环绕,哪用得着在街头摆摊露首?
  眼见一封书信快要写完,刘病已将风筝放在台上,说道:“这位先生,能帮小可在这风筝上写几个字吗?”
  刘病已说得非常客气,说完之后,也非常期待地望着百晓生。
  百晓生没有说话,而是低伸着头,两眼上翻,看着刘病已,那眼神,显得特别的奇怪,也有少许的厌恶。
  刘病已暗感纳闷,你写就写,不写就不写,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难不成我脸上有花?或是……
  就在这时,忽觉后领一紧,整个人被人凌空提了起来,刘病已的心里年龄虽然跟现代大学生一样,但身体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加上长期的营养不良,显得有点清瘦,所以提起来是非常的不费劲。
  刘病已双足立地,不停地蹬着踹着,口中还不停地叫着:“你干嘛呀?放我下来!”
  那人也不答话,只是嘿嘿冷笑两声,稍一用劲,便将他扔了出去,刘病已歪歪扭扭地倒退好几步,这才稳住身形,正想再往前挤,却听一人沉声道:“排队!”
  听到“排队”二字,刘病已彻底的愣了,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都没有排队的概念,去食堂打饭是这样,出门挤公车是这样,甚至去个茅房占个坑都是这样。
  他做梦都没想到,古人的素质竟然强过今人,连找人写封信都如此的井然有序,正所谓入乡随俗,也就老老实实地站在最后,排起了他人生的第一次队。
  那百晓生不但书法好,而且写得极快,你说得有多快,他就能写多快,中间还遇到一个结巴,把那百晓生急得不行,原本一分钟可以搞定的事,他足足花了十分钟,严重地拖长了写一封信的平均时间。
  刘病已以为可以很快地轮到自己,没成想到那大汉时,一封信竟然写了两个时辰,连七姑八婆今天掉了几根头发,这样简单到一句话的事,都可以写上两大页。
  心中暗自叹服,这人没生活在现代社会,真是浪费,以他这种人才,如果写点网络小说啥的,日更十万八万的,绝对不是难事,想不成神倒成难事了!
  在等了三个时辰之后,终于轮到刘病已了,而他的双腿也因长时间的站立变得麻木起来,用力地捶过几下后,摇摇晃晃地来到前面,将风筝放在桌上。
  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风筝的翅膀上写上几个简简单单的字,左边翅膀上写:大哥喊你回家吃饭!
  而右边的翅膀是落款,只有两个字: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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