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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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养过,是叔叔送我的生日礼物。其实说起来,我叔叔是沈家的异类,他敢于与整个家族对抗,独自去美国念经济。他是我唯一喜欢与尊敬的家人。当时他问我十岁生日想要什么,我说想要一只小狗。果然,在我十岁生日那天,叔叔送了一条白茸茸圆团团的小狗给我。其实养狗是我从小的愿望,可惜我父母却害怕养chong物会耽误我的学习,从来不让我如愿。而那次,因为是叔叔送的,他们不好说什么,只能勉强应允。其实我的整个童年都是没有朋友的,因为我必须要待在家里完成父母布置的练习题,根本不能出门。久而久之,同学之间的活动也都不再邀请我,他们觉得我是个学习机器,是个怪胎。而人是需要朋友的生物,我很孤独。我把那条小狗取名为小团,小团的到来驱散了我的孤独,我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每天做习题时,它都会乖乖地待在我的脚下,不吵不闹。小团真的是只很乖的狗,但我父母看着小团的眼神却一天比一天厌恶。因为他们觉得我喂小团吃饭,逗它玩耍,都是在浪费学习的时间。”
  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下来,安静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秦红颜想,接下来的回忆,肯定是让他不堪回首的。
  “某一次,我重感冒,头昏脑涨之下去考试,结果只考了九十分,打破了一贯百分的记录。老师安慰我,说我是因为生病才会这样,没有关系。可是我的父母却不这么想,他们将问题怪罪到了小团身上。第二天,他们就将小团送人了。我胸腔难过得像是要炸开,哭着闹着要将小团追回来,但我父母却始终不肯透露小团的下落。我只能求助于叔叔,叔叔二话没说便赶紧去寻找小团,待一打听到下落就马上带去我收养小团的人家。那是离我家两个小时车程的乡下,收养小团的是一位农户,我到他们家院子时,一眼就看见了小团。它正躺在一堆垃圾旁边,嘴里吐着白沫,身体不断抽搐着。那个收养它的农户说,小团是自己贪吃,不小心吃了角落里的老鼠药,就要死了。他还说,平时狗吃了老鼠药,很快就会死。可小团却像是知道我要去,一直苦苦挨着。其实我很清楚,小团很乖,一向不乱吃东西,他是饿的。小团离开不过短短一个月,就瘦成了皮包骨,收养它的人家并没有好好照顾它。它是饿得没有办法,才会去到处捡吃的。”
  沈盛年垂着头,嘴角的弧度哀伤至怪异:“在那么痛苦的情况下,小团看见我还激动得想要站起来。可是它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虚弱地摇着尾巴。它一直看着我,眼里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它的眼神里没有责怪,只有留恋。我抱着它,一直抚摸着它的毛,想哭却哭不出来。最后,它的瞳孔放大,再也没有了知觉。那天叔叔送我回家后,我就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整整一年,我每天眼前都是小团临终时的样子——它的毛发凌乱稀少,身上全是骨头,甚至还有鞭痕。我父母慌了,甚至到处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可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这是我对自己的惩罚。惩罚自己的弱小与无能,让小团受了那些折磨。从那之后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自立,要强大,要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也许是我天生凉薄吧,从那之后,我对我的父母真的再也做不出普通父子母子那般的亲密动作。”
  沈盛年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
  秦红颜安静地听着,忽然觉得车内有股让人难受的窒闷。她打开车窗,由着带着潮意的江风吹散他们的发。
  在这一刻,她终于理解了他。
  幼年时的孤独与无助让她与他心灵相通。
  她懂他的伤,也懂他的哀。
  他们是同类,不需要多余的话语也能懂得彼此的同类。
  秦红颜不懂得如何安慰人,面对沈盛年的倾诉,她只说了一句话:“我饿了,你上次不是说想吃韩国烤肉吗,我们去吧。”
  从那次后,秦红颜再也没有劝说沈盛年搬离自家楼下。她想,他们两个都是孤独的人,需要彼此的陪伴。
  事实上,和沈盛年做邻居也不算是件坏事。
  作为一个高智商生物,沈盛年难得动手能力也挺强,只要看眼菜谱,便能做出和厨师媲美的菜肴。
  每天下班回家,秦红颜便会去他家吃饭。
  她喜欢带甜味的菜:宫保鸡丁,糖醋排骨,蜜汁鸡翅,回锅鱼片。而沈盛年次次做的,都合乎自己的口味。
  说这是巧合也太牵强了些。
  秦红颜某次实在好奇,便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沈盛年道:“我每次做一大桌菜,就特别注意你最喜欢的是哪一样,再记下来。慢慢的,也就清楚你的口味了。”
  秦红颜想,他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细心,而是有心。
  与沈盛年做邻居,秦红颜觉得自己不仅饱了口福,还能时刻得到救助。
  除了电梯那次,沈盛年之后又救了秦红颜。
  那天晚上她进浴室,一不小心便摔倒了,脚踝扭伤,躺地上半天都站不起身。结果没多久,沈盛年便来大力敲门。她通过手机告知了他自己门锁的密码,沈盛年进入后立即将她扶起,抱到了沙发上,又回家取回正红花油涂在她受伤脚踝上帮助消肿。要不是他,秦红颜估计自己得在冰凉潮湿的浴室待上一整夜。
  事后她问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危险,沈盛年说他也不清楚为什么,忽然之间就有了感应似地,觉得她家好像有事发生,所以便上来查看。
  秦红颜想,或许这就是同类之间的感应吧。
  不论如何,她和沈盛年和平相处了下来。
  缘分实在是很奇妙的事,当初她避他为蛇蝎。而如今,他却在她生活中逐渐进驻,成为对她而言重要的人。
  沈盛年对秦红颜而言是重要的,但奚欢对秦红颜而言却是不可缺少的。
  恰恰就是这个不可缺少的人,接连好几个月都没有来与她见面。
  秦红颜想念奚欢,与这番想念中理解了刻骨铭心的含义——他确确实实是刻在了她的骨头里,铭记在她心上。即使他有了女友,即使他对自己态度游离,她也是深深地想着他,恋着他。
  自从知道奚欢女友是hg公司太子女后,一旦hg公司有聚会秦红颜便找会借口拒绝参加。
  然而付长博的七十岁生日宴会这天,沈昂却点名让秦红颜陪同自己参与。毕竟这是公司董事长生日,所有高层管理人员都会去。秦红颜明白自己不能例外,也就应允了。
  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去后静悄悄躲一旁,不多看不多听。
  当秦红颜打扮妥当下楼坐上沈昂来接自己的车时,才发现车上还有另一个人——沈盛年。
  第二章 (7)
  “他去做什么?”秦红颜当着沈盛年的面询问沈昂。
  沈盛年则端正坐着,一副良善好少年的模样。
  沈昂边开着车边轻描淡写地道:“让他提前见识下大场面,以免以后出了社会怯场。”
  这个回答无懈可击,秦红颜放弃反驳。
  当然,更重要的是,此刻的她没有心情来反驳——她满心想的都是如何面对付郁。
  说实话,虽然一直在逃避,可从心底深处,她对那个女人还是很有好奇心。秦红颜想要看看那个让奚欢爱上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样子,除了身世之外,她还有哪些能胜过自己的地方。
  她想,能让奚欢这样的人爱上的女人,容貌自不必说,性情也是好的,更重要的是,那个女人身上一定有与众不同之处。
  只有这样的女人,才值得被奚欢爱上。
  她想要去见,但却又害怕自惭形秽。
  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她来到了付家位于平湖旁的大别墅里。
  付家的平湖别墅占地百亩,建筑面积达一万多平米,里面配套设施齐全,泳池,健身房,影院应有尽有,如同小型的城堡。
  而付长博则是城堡中的帝王。
  应该说,付长博是让人羡慕的。
  可惜月满则亏,他的两个儿子却因为权力财产斗得你死我活,毫不顾忌兄弟之情,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付长博享受了至上的权力与金钱,就无法享受平凡的亲情。
  不过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他的两房子媳都面带笑容,互相维持着表面上的平和。
  这样的聚会不单单只是个生日宴会,同时也是公司内部高层人员勾朋结党的好机会。
  秦红颜与沈盛年跟在沈昂身后,见到了不少大人物,同时也见识了沈昂的长袖善舞:面对地位比自己高的董事,他不卑不亢,毫不溜须拍马,然而话语之间却让对方感觉无比舒坦;面对地位比自己低的职员,他毫无架子,却于对话之中显露出威仪,让人肃然起敬。
  秦红颜觉得,沈昂和不善言辞交际的自己果真是两个世界的生物,难怪他们两不对盘。
  沈盛年碰碰秦红颜的手臂,悄声道:“秦姐,你觉不觉得我叔叔很奸诈,完全不清楚他心里想什么,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没等秦红颜给出意见,沈昂冷冷的话便传来:“我倒是劝你少说话。”
  沈盛年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他叔叔,见他发了小火,立马不做声了。
  秦红颜见到两叔侄暗中的较量,不禁觉得好笑。可那笑意还没有传达到眼睛里,她便听见沈昂招呼道:“付小姐,奚律师,好久不见。”
  闻言,秦红颜浑身僵硬。
  不可能的!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是误会还是她听错了?
  她喉咙寸寸发紧,呼吸不顺,像是挨了天长地久般的时间,那边传来了奚欢的声音:“听说沈经理最近又完成了件大案子,付老先生对你很是夸奖呢。”
  追寻他的声音与身影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
  当奚欢开口时,秦红颜下意识便抬头:只见面前站着一对男女,男的身着西服气质雍雅,女的身着白色晚礼服,单手挽着奚欢的手。
  那亲密的姿态撞进秦红颜眼里,击得她眼睛生疼。那疼像是有生命般,从她的眼里钻入她的心内。疼得她想蹲在地上喘息。
  然而秦红颜咬牙挺住了,即使内里被悲伤击碎成了渣,可在付郁面前她也要是完好的肉身。
  她打量着付郁,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然而打量完后,她却失望了。
  付郁并不是个大美人,只是比普通人稍稍好看些。她并不像她那个传说中的美人妈妈,而更像她的父亲付磊。她的眼皮稍稍有些肿,整张脸上的五官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唯一吸引人的便是她身上那股自小优越的家庭条件培育出的高雅气质。她似乎比较内向,并不多话,只是紧挨着奚欢站着,似乎有些紧张,姿势分明是一种依偎。
  秦红颜很确定,奚欢不会爱上这样的女人。
  秦红颜不清楚奚欢究竟最后会爱上什么样的女人,但她却很清楚,一定不会是付郁这样的女人。
  付郁并不是不好,只是让人觉得乏味,缺乏挑战性。
  经过多年的相处,秦红颜明白奚欢外表虽然沉稳静雅,然而内心却是深沉狂野。他所想追求的东西,向来是动态的,是鲜活的,是富有挑战性的。
  更重要的是,她与奚欢相处多年,她懂他的全部,包括他的眼神。
  而他此刻看着付郁的眼神,虽然温柔得像水,然而抛去那层水,内里却是冷漠的荒漠的沙。
  他并不爱付郁。
  然而秦红颜的新发现给她带来的并非是狂喜,而是层层叠叠的悲凉——他不爱她,却还是要假装爱她,唯一的解释便是为了她的身份。
  为了她付家太子女的身份。
  如果能娶了她,那他便有享之不尽的财富以及滔天的权力。
  秦红颜从没问过奚欢当初为什么要收养自己,为什么要让自己进入hg公司。而到今天,她才逐渐明白,奚欢要的,是付家的财富与权力。
  为了身外物,他甘愿娶一个不爱的女人。、
  意识到这层,秦红颜感觉到悲凉,为他,也为自己。
  在看见秦红颜时,奚欢有瞬间的怔忪,然而很快他便回过神来,重新将眼神放在了沈昂身上。
  沈昂继续发扬自己长袖善舞的精神,谦虚道:“那都是付老先生谬赞罢了。”
  “公司几位董事也对沈经理赞不绝口,同时也认为付淼先生乃是知人善用。有沈经理帮忙,今后付淼先生便是如虎添翼,前途无量。”奚欢继续夸奖。
  “那都是付淼先生领导有方。”沈昂继续谦逊。
  奚欢是付磊那边的人,沈昂是付淼这边的人,虽是不同阵营,可两人表面上的功夫却做得十分到位。
  这些场面话却一句也没有听入秦红颜耳里,她只是安静而悲凉地看着付郁依偎奚欢的姿势,酸楚在四肢百骸流窜。
  即使奚欢不爱付郁又如何,付郁一样能得到他。
  原来人的出身便决定了命运。
  正在她发愣时,一个欢快的少女声音响起:“盛年!你也来了!太好了!”
  随着声音,一个苗条的少女身影快速奔来,撞开秦红颜,一把抱住沈盛年的手臂。
  原来是付玲子。
  秦红颜正在发愣,不提防被撞,差点跌倒。沈盛年立即将付玲子甩开,眼明手快地将秦红颜扶住,关心道:“秦姐,你没事吧?”
  秦红颜无意识地摇摇头,最惨的事都已经发生了,还能有什么事呢?
  付玲子见沈盛年对着一个大美人满面关切,忍不住嫉妒,当即脱口道:“我只是轻轻碰了碰她而已,哪里就这么容易摔倒了?”
  言下之意,便是在指责秦红颜装柔弱。
  秦红颜苦笑,想来自己一向被当成顶天立地的女汉子,不曾想还有被当成作天作地的绿茶女的一天。
  闻言,沈盛年对付玲子沉下脸来:“你的意思是不想道歉吗?”
  沈盛年发起火来时面部表情很平静,可是眼神却是暗沉的黑,让人看一眼便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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