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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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处是 全厂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档案法》和上级机关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负责收集、整理、统计、鉴定、利用、立卷、归档、保管以及开发利用等项工作。
  厂于1988年2月成立档案处,设处长1人,档案管理人员6人。各分厂处室还配有兼职档案员30人,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这样,全厂组成了一个档案网络,至1989年底,全厂库存各类档案总量为5691卷,其中文书档案648卷(包括统计档案52卷)、科技档案1158卷、会计档案3882卷,经营档案3卷。
  建厂以来,厂档案管理分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两类,均归属于厂办公室。1963年科技档案设立资料室。1965年厂组织人员对文书(党政分开,整理立卷)、科技档案进行整理。“文革”期间,档案工作受到冲击,厂兼职文档人员调动频繁,文书处理手续不完善,失散了,1970年前的职工工资册,组织干部年报和1964年前的劳动工资年报等资料。1978年档案工作进行了恢复整顿,对1970年以来的档案进行整理,并规定了一年一次整理、立卷、归档的制度。1985年、1986年把分散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干部手中的会计、统计资料、报表等整理立卷,共整理出统计档案52卷,会计档案369卷2781册。1986年、1987年科技档案划归技术科管理,1988年2月建立档案处后,全厂文书、技术档案由档案处集中统一管理。
  1982年厂被评为浙江省冶金系统科技档案先进单位,1984年文书档案管理被评为杭州市建材冶金系统先进单位,10月,杭州市建材冶金公司发给厂科技档案管理合格证。1985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省市冶金公司分别发给厂科技、文书、财会档案验收合格证书。1986年厂被评为建材冶金系统统计档案管理先进单位。档案处建立以后,着重抓了规章制度和业务建设,对各类档案进行了系统的的整理、编目,有的重新立卷,并按照杭州市档案馆进馆的范围和要求,对1976年前的档案进行了鉴定和整理,使进馆档案基本达到规定标准。1989年根据上级关于档案管理升级的要求,着重抓了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至于5月4日经浙江省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授予厂档案管理国家二级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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