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我是来救你的
清晨,微风顺着落地窗吹拂着窗帘,末端的琉璃打在窗框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阳光透着缝隙照射进来,显得如此温暖,也让马韵娴的睫毛看上去是那么的长。
马韵娴睁开眼睛,被刺的有点烦躁,发现自己正枕在常铭的胸口上,而常铭张着嘴,睡的正酣。这段时间他在菜鸟营当教官,睡的比菜鸟的时间还要短,可算是能睡个懒觉了。
马韵娴不由一笑,原来常铭是张着嘴睡觉的,口水都流下来了。
她整理了一下头发,穿着睡衣蹑手蹑脚的下床去了厨房,找来了一管芥末,全都挤到了常铭的嘴里,然后拼命的捂住他的嘴巴。
这芥末是谁吃谁知道,那股味道简直是折磨人,睡梦中的常铭只感觉有一股冲天气味直逼心肺,整个人都上天了。
“咳……咳咳!”
常铭整个人坐了起来,立刻冲进了洗手间。马韵娴坐在床上哈哈大笑,褪去了昔日常氏集团女强人的形象,生活中的她似乎也有着小女生的情怀,整蛊男朋友也是一件很值得欢喜的事情。
常铭足足在洗手间待了五分钟,几乎快把嘴对着水龙头了,于是干脆洗了一个澡,披着浴巾回来了。
马韵娴裹着被子装鸵鸟,常铭一把将她的被子掀开,直接就扑了上去,气愤道:“好啊!现在我来找你算账!”
“啊!我怕痒!不要……”
……
一番折腾之后,两个人总算是消停了,今天是周末,马韵娴也不用上班,似乎有点想赖床的样子,不过常铭受不了,在部队已经养成习惯了,到了六点多不起床就感觉浑身不舒服,于是到厨房热了一下牛奶和面包,做了一份简单的早饭搬到了床上。
马韵娴在床上打着游戏,看到常铭端上来早饭,笑道:“哇!现在是想要做一个模范男友了吗?”
“那必须的啊!我跟你说,我是全能!你会做什么?”
“西红柿炒鸡蛋!”
“……”
说实话已经很不容易了,马韵娴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据说家庭也比较优渥。不过一般在国外长大的孩子,家庭感都不是很强,崇尚自由。
而常铭也不是一个保守的人,他从小接受的西方教育更多一点,上贵族学校,除了语文几乎都是外教,直到高中才恢复正常,英语就那个时候练出来的。
利剑特别行动组里,任鹏飞的外语是最好的,不过要说到口语的话,那常铭的英语才是最纯正的。
马韵娴咬着面包,依偎在常铭的怀里,问道:“你放了几天假啊?”
“一周,我已经和我爸说了,放了你一周的假期。”
马韵娴把手机放下,叹息道:“至从你爸知道了我和你的关系之后,我这个秘书长都快成了总经理了,简直超过了秘书的职权。”
常铭莞尔:“我爸就那样,他这是在为我接手集团做准备,他对我很失望,于是想让你更多的了解集团,然后等到我接手集团的时候,你是能够帮助我的。”
马韵娴笑了笑,问道:“你觉得他放心我吗?就不怕到时候我离开你?”
“所以啊,他并没有把实权给你,只是让你接触和尝试管理。”
“那你怕我离开吗?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一个愿意受束缚的人。”
常铭笑着理了理她的头发,说道:“只要你开心就好,如果你觉得在我身边是不开心的,我让你厌倦了,你随时都可以离开。我会尽我所能的陪伴你。”
马韵娴拥着他,说道:“常铭,说实话,我之前一直不答应你,是因为不想做常太太,我想有我自己的生活,这样的我不适合你。我说的自由不是对爱情的不忠贞,只是我不太适应中国式的婚姻。”
“这个我知道,不让你做常太太,做我的情人吧。”
马韵娴气呼呼掐着常铭的脖子,哼道:“好啊!吃干抹净不认账了是不?情人?你以为我是外面的拜金女啊?你想再找几个情人?”
“啊哈哈,饶命饶命!说正事!”
常铭按住她,笑道:“我那个战友,叫盛辉的,现在还在广州吗?”
马韵娴心里一颤,故作镇静的说道:“根据我的人说,他已经回了老家了,你也不用担心了。其实他有点反感你这样处处照顾他。我挺疑惑的,你要是想帮助他,有无数种办法,为什么就让盯着,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呢?”
常铭叹了一口气,说道:“他的自尊心很强,我只想知道他过的好不好,却不能帮助他。”
马韵娴躺在他的怀里,似乎陷入了沉思,然而常铭一个轻微的动作让她反应过来,说道:“他挺讨厌的,跟我说过好意心领了,他已经回老家找到了一个互联网的公司,条件也挺好的。知道这些之后,我就让那些人回来了,别搞得跟监视人家一样。”
“嗯,你做事我放心。”
马韵娴笑道:“我主修的是金融,在做生意方面,其实你比我更有天赋,荣华证券的收购案你父亲很满意。”
“生意嘛,无非是投机取巧加上谨慎小心,没有什么难的,我从小就耳濡目染。你可能无法理解,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可以出现在我爸的谈判桌上了。由此可以看出来,我爸是有多想我接手集团啊。”
“呵呵,结果你去当兵了,不过我喜欢你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你很有主见,喜欢做自己的事情。”
常铭摸摸她的头,笑道:“很好,那我们两个就不务正业下去吧!”
“哈哈!”
“你还没说咱们假期去哪呢?咱们总不能在家里窝一个礼拜吧?”
马韵娴笑道:“我可不像你,我要去上班的,你知道常氏集团的秘书长相当于什么吗?”
常铭撇撇嘴说道:“差不多算是总监了吧?不过我和我爸说好了,这几天专门陪你,说吧,想去哪逛逛?”
“丽江,据说是艳遇之都,很浪漫的地方。”
“好,交代一下,是不是想自己一个人去碰一下艳遇的?”
“切!我要是想碰艳遇,早就去了,还轮得到你。”
“呵呵,好吧,陪你去。”
马韵娴张开双手欢呼着:“好吧,我们先去三天的时间,让工作都见鬼去吧!下床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常铭掐着她的脸蛋,笑道:“我还以为你要再来一次呢。”
“……”
……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常铭喜欢马韵娴的成熟和活泼,却不失去小女生的品性。相反的,马韵娴的时尚、前卫和精明强干,也不是谁都能够驾驭得了的,常铭拥有军人的责任感,也拥有年轻人的元素。
常铭和马韵娴徜徉在丽江泸沽湖的碧波中,学习纳西东巴文化的象形文字,在小酒馆里面热情拥吻。他们体验着爱情的甜蜜,享受着古朴和现代文化交织的美丽都市中,品味着爱情带给彼此的甜蜜。
而常铭所牵挂的老战友盛辉,却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在老家过安逸的生活。
中国西南边境外某国,盛辉依旧在那个村落,伤势恢复不错的他,已经可以和村子里面的小孩玩足球了,但是他并不高兴,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罗刹的监视之下。
如果这里是中国,他早就想尽一切办法求死,他是祖国的战士,犯了错不会选择逃避,而是为此而承担责任,可这里不是中国。
对于盛辉来说,在没有五星-红旗的地方死去,那就是客死他乡。
这里的气候多雨,盛辉站在木屋的阳台上,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雾气笼罩在不远处的山顶,能见度很低。不过他还是看到了山脚下两个青年谨慎的看着这边。
侧翼,一个狙击手趴在帐篷里面很是隐蔽,几乎肉眼观察不出来,盛辉也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才发现他,这还是有目的性的,因为他断定那里肯定有狙击手。
不仅如此,木屋的前后左右都是房屋,几乎每个房屋里面都有罗刹的人,他们都在盯着盛辉,就算他们没有盯着,只有盛辉有一点异动,山顶上的狙击手就会发现,可以说盛辉根本就逃不出去。
准确的说,他是被软禁了。盛辉不禁有点无奈,罗刹还真瞧得起自己,这里至少有二十多个人在盯着他,每个人都不是简单的角色,别说他手里没有武器,就算是有武器也不可能逃得出去,在这里他人生地不熟,而罗刹的势力,想要抓到他简直太容易了。
要死,也要死在中国。这是盛辉最后的底线,他不想就这样窝囊的了结。
从阴差阳错的到了李鸿洋身边,他就已经被罗刹盯上了,这一切都可能是他设计好的,这符合罗刹做事的风格,阴谋诡计是他最擅长的。
不过罗刹对这件事情矢口否认,这不禁让盛辉有点诧异,也想起来马六这个人,看来要想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罗刹做的,只能找到马六。
可是如果这件事情是罗刹做的,他是不可能让盛辉找到马六的,就算是找到了,恐怕也只是一具尸体。
盛辉舒展了一下筋骨,对着山顶上的狙击手微微一笑,右手做成手枪的姿势。
“砰!”
一声枪响传了出来,把盛辉给吓了一跳,感觉就像是在配合他一样。但是显然不是那个狙击手开的枪,一时间整个村子里的武装分子都紧张了起来。
他们的紧张是对的,因为下一刻,枪声如爆豆一般的传来,从盛辉的位置可以清楚的看到侧翼的山上,密密麻麻的冲过来一大群人,都穿着军装。
居然是正规军!这个国家的军人!
盛辉连忙躲回了屋子,随后密密麻麻的子弹就打了过来,让盛辉心惊肉跳,他可不希望死在这里。
这罗刹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玩大了吧?
不过罗刹的人也不是吃干饭的,山顶上的狙击手利用射程优势频频开枪,三发子弹就要了两个人的命,这个村子虽然处于低洼地带,但是地形比较复杂,这群手下立刻组织起有效的防御,没有人指挥,但却训练有素。
正在盛辉准备趁乱逃跑的时候,四五辆军车开了进来,停在了盛辉的房子前面,最先下来的正是一身军装的罗刹,这是盛辉第一次看到他穿军装。
和他一起来的手下纷纷周围警戒,盛辉问道:“你怎么来了?”
罗刹盯着他,说道:“我是来救你的。”
马韵娴睁开眼睛,被刺的有点烦躁,发现自己正枕在常铭的胸口上,而常铭张着嘴,睡的正酣。这段时间他在菜鸟营当教官,睡的比菜鸟的时间还要短,可算是能睡个懒觉了。
马韵娴不由一笑,原来常铭是张着嘴睡觉的,口水都流下来了。
她整理了一下头发,穿着睡衣蹑手蹑脚的下床去了厨房,找来了一管芥末,全都挤到了常铭的嘴里,然后拼命的捂住他的嘴巴。
这芥末是谁吃谁知道,那股味道简直是折磨人,睡梦中的常铭只感觉有一股冲天气味直逼心肺,整个人都上天了。
“咳……咳咳!”
常铭整个人坐了起来,立刻冲进了洗手间。马韵娴坐在床上哈哈大笑,褪去了昔日常氏集团女强人的形象,生活中的她似乎也有着小女生的情怀,整蛊男朋友也是一件很值得欢喜的事情。
常铭足足在洗手间待了五分钟,几乎快把嘴对着水龙头了,于是干脆洗了一个澡,披着浴巾回来了。
马韵娴裹着被子装鸵鸟,常铭一把将她的被子掀开,直接就扑了上去,气愤道:“好啊!现在我来找你算账!”
“啊!我怕痒!不要……”
……
一番折腾之后,两个人总算是消停了,今天是周末,马韵娴也不用上班,似乎有点想赖床的样子,不过常铭受不了,在部队已经养成习惯了,到了六点多不起床就感觉浑身不舒服,于是到厨房热了一下牛奶和面包,做了一份简单的早饭搬到了床上。
马韵娴在床上打着游戏,看到常铭端上来早饭,笑道:“哇!现在是想要做一个模范男友了吗?”
“那必须的啊!我跟你说,我是全能!你会做什么?”
“西红柿炒鸡蛋!”
“……”
说实话已经很不容易了,马韵娴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据说家庭也比较优渥。不过一般在国外长大的孩子,家庭感都不是很强,崇尚自由。
而常铭也不是一个保守的人,他从小接受的西方教育更多一点,上贵族学校,除了语文几乎都是外教,直到高中才恢复正常,英语就那个时候练出来的。
利剑特别行动组里,任鹏飞的外语是最好的,不过要说到口语的话,那常铭的英语才是最纯正的。
马韵娴咬着面包,依偎在常铭的怀里,问道:“你放了几天假啊?”
“一周,我已经和我爸说了,放了你一周的假期。”
马韵娴把手机放下,叹息道:“至从你爸知道了我和你的关系之后,我这个秘书长都快成了总经理了,简直超过了秘书的职权。”
常铭莞尔:“我爸就那样,他这是在为我接手集团做准备,他对我很失望,于是想让你更多的了解集团,然后等到我接手集团的时候,你是能够帮助我的。”
马韵娴笑了笑,问道:“你觉得他放心我吗?就不怕到时候我离开你?”
“所以啊,他并没有把实权给你,只是让你接触和尝试管理。”
“那你怕我离开吗?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一个愿意受束缚的人。”
常铭笑着理了理她的头发,说道:“只要你开心就好,如果你觉得在我身边是不开心的,我让你厌倦了,你随时都可以离开。我会尽我所能的陪伴你。”
马韵娴拥着他,说道:“常铭,说实话,我之前一直不答应你,是因为不想做常太太,我想有我自己的生活,这样的我不适合你。我说的自由不是对爱情的不忠贞,只是我不太适应中国式的婚姻。”
“这个我知道,不让你做常太太,做我的情人吧。”
马韵娴气呼呼掐着常铭的脖子,哼道:“好啊!吃干抹净不认账了是不?情人?你以为我是外面的拜金女啊?你想再找几个情人?”
“啊哈哈,饶命饶命!说正事!”
常铭按住她,笑道:“我那个战友,叫盛辉的,现在还在广州吗?”
马韵娴心里一颤,故作镇静的说道:“根据我的人说,他已经回了老家了,你也不用担心了。其实他有点反感你这样处处照顾他。我挺疑惑的,你要是想帮助他,有无数种办法,为什么就让盯着,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呢?”
常铭叹了一口气,说道:“他的自尊心很强,我只想知道他过的好不好,却不能帮助他。”
马韵娴躺在他的怀里,似乎陷入了沉思,然而常铭一个轻微的动作让她反应过来,说道:“他挺讨厌的,跟我说过好意心领了,他已经回老家找到了一个互联网的公司,条件也挺好的。知道这些之后,我就让那些人回来了,别搞得跟监视人家一样。”
“嗯,你做事我放心。”
马韵娴笑道:“我主修的是金融,在做生意方面,其实你比我更有天赋,荣华证券的收购案你父亲很满意。”
“生意嘛,无非是投机取巧加上谨慎小心,没有什么难的,我从小就耳濡目染。你可能无法理解,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可以出现在我爸的谈判桌上了。由此可以看出来,我爸是有多想我接手集团啊。”
“呵呵,结果你去当兵了,不过我喜欢你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你很有主见,喜欢做自己的事情。”
常铭摸摸她的头,笑道:“很好,那我们两个就不务正业下去吧!”
“哈哈!”
“你还没说咱们假期去哪呢?咱们总不能在家里窝一个礼拜吧?”
马韵娴笑道:“我可不像你,我要去上班的,你知道常氏集团的秘书长相当于什么吗?”
常铭撇撇嘴说道:“差不多算是总监了吧?不过我和我爸说好了,这几天专门陪你,说吧,想去哪逛逛?”
“丽江,据说是艳遇之都,很浪漫的地方。”
“好,交代一下,是不是想自己一个人去碰一下艳遇的?”
“切!我要是想碰艳遇,早就去了,还轮得到你。”
“呵呵,好吧,陪你去。”
马韵娴张开双手欢呼着:“好吧,我们先去三天的时间,让工作都见鬼去吧!下床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常铭掐着她的脸蛋,笑道:“我还以为你要再来一次呢。”
“……”
……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常铭喜欢马韵娴的成熟和活泼,却不失去小女生的品性。相反的,马韵娴的时尚、前卫和精明强干,也不是谁都能够驾驭得了的,常铭拥有军人的责任感,也拥有年轻人的元素。
常铭和马韵娴徜徉在丽江泸沽湖的碧波中,学习纳西东巴文化的象形文字,在小酒馆里面热情拥吻。他们体验着爱情的甜蜜,享受着古朴和现代文化交织的美丽都市中,品味着爱情带给彼此的甜蜜。
而常铭所牵挂的老战友盛辉,却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在老家过安逸的生活。
中国西南边境外某国,盛辉依旧在那个村落,伤势恢复不错的他,已经可以和村子里面的小孩玩足球了,但是他并不高兴,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罗刹的监视之下。
如果这里是中国,他早就想尽一切办法求死,他是祖国的战士,犯了错不会选择逃避,而是为此而承担责任,可这里不是中国。
对于盛辉来说,在没有五星-红旗的地方死去,那就是客死他乡。
这里的气候多雨,盛辉站在木屋的阳台上,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雾气笼罩在不远处的山顶,能见度很低。不过他还是看到了山脚下两个青年谨慎的看着这边。
侧翼,一个狙击手趴在帐篷里面很是隐蔽,几乎肉眼观察不出来,盛辉也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才发现他,这还是有目的性的,因为他断定那里肯定有狙击手。
不仅如此,木屋的前后左右都是房屋,几乎每个房屋里面都有罗刹的人,他们都在盯着盛辉,就算他们没有盯着,只有盛辉有一点异动,山顶上的狙击手就会发现,可以说盛辉根本就逃不出去。
准确的说,他是被软禁了。盛辉不禁有点无奈,罗刹还真瞧得起自己,这里至少有二十多个人在盯着他,每个人都不是简单的角色,别说他手里没有武器,就算是有武器也不可能逃得出去,在这里他人生地不熟,而罗刹的势力,想要抓到他简直太容易了。
要死,也要死在中国。这是盛辉最后的底线,他不想就这样窝囊的了结。
从阴差阳错的到了李鸿洋身边,他就已经被罗刹盯上了,这一切都可能是他设计好的,这符合罗刹做事的风格,阴谋诡计是他最擅长的。
不过罗刹对这件事情矢口否认,这不禁让盛辉有点诧异,也想起来马六这个人,看来要想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罗刹做的,只能找到马六。
可是如果这件事情是罗刹做的,他是不可能让盛辉找到马六的,就算是找到了,恐怕也只是一具尸体。
盛辉舒展了一下筋骨,对着山顶上的狙击手微微一笑,右手做成手枪的姿势。
“砰!”
一声枪响传了出来,把盛辉给吓了一跳,感觉就像是在配合他一样。但是显然不是那个狙击手开的枪,一时间整个村子里的武装分子都紧张了起来。
他们的紧张是对的,因为下一刻,枪声如爆豆一般的传来,从盛辉的位置可以清楚的看到侧翼的山上,密密麻麻的冲过来一大群人,都穿着军装。
居然是正规军!这个国家的军人!
盛辉连忙躲回了屋子,随后密密麻麻的子弹就打了过来,让盛辉心惊肉跳,他可不希望死在这里。
这罗刹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玩大了吧?
不过罗刹的人也不是吃干饭的,山顶上的狙击手利用射程优势频频开枪,三发子弹就要了两个人的命,这个村子虽然处于低洼地带,但是地形比较复杂,这群手下立刻组织起有效的防御,没有人指挥,但却训练有素。
正在盛辉准备趁乱逃跑的时候,四五辆军车开了进来,停在了盛辉的房子前面,最先下来的正是一身军装的罗刹,这是盛辉第一次看到他穿军装。
和他一起来的手下纷纷周围警戒,盛辉问道:“你怎么来了?”
罗刹盯着他,说道:“我是来救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