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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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有番外,俞老板的过去,怎么进得青楼,嫁给王爷啥的,遇见柳思之后的事情放在后面的番外里。
  ☆、番外 过去
  番外过去
  俞家曾是京城有名的皇商,其出产的丝绸年年都供往皇宫,且皇族间赞誉颇高。可这偌大的家业却无女儿继承,俞家主先后娶了五房夫郎,除了正夫为她诞下一个儿子之后,再无子嗣,于是长子俞倾城从小就被当女儿教养,这样哪怕以后招了入赘妻主,也能不让家业落于别人手上,所以她对俞倾城的教导一直很严苛,生意洽谈也从来都让他跟着。
  可是好景不长,位高的商贾总是容易招人嫉妒,于是阴谋便开始一点点滋生。
  那年京城气候突变,俞家桑园的蚕丝收上来的数量实在稀少,织成丝绸勉强能供应今年要交往皇宫的数量,而各商铺却再也无力供货,俞家主一度很愁虑,最后决定从外家进购蚕丝,正巧有一人从南方来,说是家中养了蚕种,有些收成,且急需用钱,愿意大量售出蚕丝。
  俞家主毕竟是多年经营的老商人,并没有妄下决定,而是同那人前去探看桑园,觉得蚕丝质量果真不错,便生了长期合作的心思,而那人又说当地人口稀少,没有像样的钱柜,便请俞家主出镖,带现银过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种情况也不算稀奇,毕竟银票只在大城市流通,穷乡僻壤多还是靠现银,于是俞家主欣然应允。
  两人商谈的那天俞倾城也在场,当母亲勘探回来说已经同意对方的条件时,他却有种不好的预感,那人目光太精明,他看着不像是稳妥商人,于是多次规劝母亲转变主意,可俞家主却说他是男孩子眼光,不够长远,不以为意。
  俞家主之后请了京城最好的镖师压着现银上了路,却没想半途遭遇山贼,那伙儿人虽是山贼打扮,但个个儿身手不凡,镖师们一个接一个倒下,而那车现银也被洗劫一空,镖头豁出性命才护送她逃回京城,最后终于伤重死在路上。
  一切都太过偶然,俞家主便惊觉,从一开始就都是阴谋,长子的话一语成谶,不禁悔不当初。不过只是亏损了银两,就算今年收入亏损,俞家家大业大,这样的波折还经得起。
  但是一切并没有结束,一个月后,朝廷剿匪,将当初那处贼窝一网打尽,却在寨子里发现大量私银,而且箱子上明明白白打得全是俞府的印记。
  那批现银从府中运出去时明明都是官银,可唯一能作证的镖师已死,百口莫辩,俞家主便知道,这是被人往死里算计,一切都完了。
  老皇上对于私银这种事深恶痛绝,且俞家又是皇商,更为严重,一怒之下,下令将俞家主斩首示众,家中财产抄封,女丁发配充军,男丁则贬为娼奴。
  那一年俞倾城十五岁。
  行刑那天,母亲就在自己眼前被斩首,五位父亲引颈自杀,追随妻主而去,随后他就被官差压架到京城一家青楼,被鸨公笑着推进楼里。
  他并没有如其他沦落于此的男孩一样自怨自艾,他比别人都看得透彻,进了青楼,就是被人踩进泥里的卑贱存在,他想报俞家的深仇大恨,就必须要出人头地,才能从这泥潭里出去。
  于是俞倾城听话的接受调、教,因为年纪已经足够,半年之后便上台见客。而他面容俊美,嗓音清亮,又拂得一手好琴,加上鸨公有意推捧他,于是只用了半年时间,期间他虽只是寥寥出面几次,却稳赢了花魁的名号。
  十六岁那年,俞倾城的初夜被公开拍售,他有些记不清那女人的相貌了,只记得是个十分富有的财主,那女人毫无怜惜,整夜动作激烈,在俞倾城强忍的痛苦中不停夸赞他的美丽,值她出的那三千两银子。
  那时,俞倾城便明白,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干净了。
  之后的日子,他并不甘于现状,而是不断阅读书籍扩充自己,再加上京城青楼里的客人形形□□,来自五湖四海,他的见识也就越来越宽广,识人的本领也越来越精准。
  后来他坐上京城花魁的位子,世人争相窥看他的容貌,不惜一掷千金求他一夜的也大有人在。虽然次数不多,但每一次他登台露面,便是人山人海,掀卷起一波风潮,说有呼风唤雨之势,也不算夸张。
  可他总是平静的望着那些人,好像让这些女人狂热的并不是自己。
  或者,他的眼眸从进得青楼那一刻开始,便再无波澜。
  二十一岁那年俞倾城遇见了吴王爷,这个女人来时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她满目英气,气质优雅,谈笑间又十分风趣,惹得好多妓子冲她频频示爱,但她却拍出千金,独独找了俞倾城,见面后把玩着手中的折扇,提起嘴角,笑着道:“你就是花魁倾城。”
  后来一年的时间里她也总是来找他,眼神中有不加隐藏的爱意,世人都只道异姓王位高财富,但俞倾城看得清楚,这女人过得并不轻松。他虽居于青楼,但消息灵通,老皇帝对于世袭的异姓王早有忌惮,新皇根基不稳更是如此,已经开始动作打算废掉她的王位,于是他偶尔提点几句,帮她认清形势,吴王爷心下感激,对他越来越欣赏,爱恋也越来越浓烈,最后终是提出娶他为侧夫。
  之后没过几天,俞倾城便接待了另一位贵客,这人打扮成一般富家小姐的样子,行为也无甚纰漏,可那散不去的龙涎香却泄露了她的身份。
  老皇帝已经退位,新皇登基两年,俞倾城心下明确却,却不动声色。
  皇上与他彻谈了一整夜,对于俞倾城的淡定睿智十分欣赏,他虽是青楼妓子,却与其他男子不同,有些见解却比好多臣子都通透,某些事情,寥寥数语,便能说的人豁然开朗,而且容貌着实俊美,于是皇上赞赏之心更甚,便想将他收入后宫。
  若俞倾城是那种爱慕虚荣的男子,定会觉得这是天大的喜事,可他不是,若是陷入后宫,便比在青楼还凶险,是真的不见天日,于是俞倾城装作对她的身份无知无觉,婉然拒绝。
  但三天之后,他还是收到了皇上的诏书,封他为才人,吴王爷听说此事,终于在朝堂奏本,说明两人已有婚约,皇上当然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抢夺他人夫郎,只能就此作罢。
  一个月后,俞倾城从青楼出嫁,因为身份低贱,所以他虽为王爷侧君,却并没有迎亲的队伍,只是坐着一顶花轿,安静地从偏门入府。
  洞房花烛夜,吴王爷掀开他的喜帕,眼里是抑制不住的高兴,可俞倾城看得清明,那双眼中更多的是一种得意,就像别人挣破头的传世名品,最后却归自己所有,放在眼前端详,志满意得。
  也罢,他最开始就存了利用她离开泥潭的心思,也并没有为她动心,以后为她排忧解难,就算报答这份恩惠了吧。
  吴王爷到底还是喜爱俞倾城,再加上他处事冷静稳妥,她需要他帮着自己出谋划策,于是婚后便将王府的府印交予他保管,任他处理府中事物。
  吴王爷当时并没有正夫,只有几个侍夫,俞倾城接了府印,就是王府地位最高的男主人,而他也确实兢兢业业地履行这份职责,将王府打理的井井有条。
  他到底还是帮家人报了仇,俞家垮掉之后,新的皇商选出,而俞倾城还在青楼时就看过,那家主正是当时来找母亲的人。于是借着王府势力,他使了手段,让那家人因为与当年同样的理由被抄封,而家主就在母亲喷洒鲜血的地方身首异处。
  他当时坐在轿子里,只撩帘看了一眼,便摆手叫人起轿回府,心中却并无太大波动,只是隐隐有些释然。
  新婚后整一年,吴王爷都对他爱意不减,两人常坐于亭中,王爷喜欢听他抚琴唱曲,他便从不拒绝,而王爷则以笛声相和。她也十分疼爱他,不只是床笫间,就是平时也经常带他出席一些皇族高官的聚会,由此俞倾城结识了不少位高权重之人,推杯换盏间,数番言语,就昭显出他的与众不同,就是不少看不起男子的女人也不免对他生了赞赏之心,时间长了,这些人便会登门拜访,为的就是和他交谈,请他出谋商讨事宜。
  吴王爷最开始就是欣赏俞倾城的这份睿智,但随着拜访王府客人的增多,她心里开始不舒服。
  这个男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聪明了,他比女人都强,反倒衬出自己无用。而且他手里把持着王府大权,若是他对自己有二心,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于是猜忌的种子悄悄埋下,可吴王爷到底还是爱他,便提出赐他为自己诞下孩子,俞倾城怀了孕,放在其他事上的精力就不会那么多,而且她也确实想要一个属于他们俩的孩子。
  本来皇族长女应由正夫所出,但吴王爷坦言自己近几年并无立正夫的意愿,所以这个孩子可以让俞倾城来生,大不了长子为庶,这是对夫郎的一种恩典。
  俞倾城知道她心里所想,最近王爷对他的忌惮都他都看在眼里,为了消除这些顾虑,他同意喝下送子汤,与王爷行房。
  可是他怀孕的消息最终走漏了风声,皇上得知此事,反倒加紧了对吴王爷的压迫,俞倾城后来甚至怀着孕还彻夜与王爷商讨办法。皇上的计谋没有凑效,终于失了耐性,强势立下诏书,让自己的皇弟嫁与吴王爷为正夫,择日完婚。
  那时,俞倾城已有六个月的身孕。
  一个月后,皇子风光入门,与俞倾城当初不同,皇子进门时简直是普天同庆,正夫婚礼的套路一步不差,喜乐整整凑了一天。
  大婚之后第二天,按礼数府里其他夫郎要拜见正夫,俞倾城挺着七个月的身子跪下垂首奉茶,皇子端坐在上座,翘指接过来只抿了一口便放在一边。
  然后还给他一碗堕子汤。
  “既然我这正夫都在了,王爷的嫡长女应由我出,你肚子里那个便堕了吧。”
  俞倾城接过那碗漆黑的汤药,并没有动作,而是看向皇子旁边坐着的吴王爷,可她只是错开视线,到底没有出声阻止。
  这个孩子是她的,既然她都不想要,那他又如何坚持。
  而且,俞倾城看着皇子唇边那抹笑意,已经什么都明了,皇上知道是自己站在吴王爷身后,她是个手段狠厉的君主,既不能为自己所用,又怎么会留着他。
  于是他跪在地上,将那碗汤药一饮而尽。
  随后而来的就是抽筋拔骨一样的剧痛,像有尖刀在肚子里翻搅,他满身冷汗瘫软着被人抬下,并没有回去自己侧夫的屋院,而是被带到王府角落里一处荒凉偏僻的小院。
  俞倾城一个人躺在床上,因为疼痛甚至不能昏迷,独自感受着肚子里那个小生命在挣扎,在痛苦,可惜他作为父亲,却保不住它,最后终于再无声息,家难之后,他第一次落下一滴泪,意识混沌之间,他看见御医带着刀具进来。
  这世界男人生子,全靠脐下的一条产线,从有孕开始,产线便显现出来,随着孩子成长渐渐成熟,直到生产之日,便会自动破开,而且愈合能力强大,只用半个月,男子便可下地行走,身体恢复,与平时一般无二。
  但未成熟的产线是不会自己破开的,未成形的胎儿还能流出去,若已经成了形,再流产时,便只能用刀将产线破开,取出死婴,孩子月数越久,刀口越大,也便越危险。
  可能是因为流产的代价实在太大,这世界男子怀孕时并没有太娇弱,除非父体遭受重创,否侧流产是不会轻易出现的症状,而女人们也不会轻易让夫郎堕胎,本来生子便要先喝送子汤,不存在意外之说,若是实在不想要了,也等孩子生下来再抛弃,否则,弄不好就是一尸两命。
  俞倾城在喝下堕子汤时便已经清楚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什么,御医手起刀落,彻骨的疼痛袭来,他终于能够昏了过去。
  俞倾城到底没想过自己还能醒来,下腹的刀口疼痛难忍,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之后他一直在这个院子里养伤,皇子知道他醒来并没什么表示,而吴王爷过来看过,低头不语,俞倾城躺在床上,没有任何表情,声音虚弱,却十分平静:“王爷,府印就在我原来住处衣柜的暗格里,倾城再不欠你。”
  俞倾城在床上整整躺了两个月,吴王爷期间偶尔过来,但每次都只是坐一会儿,便匆匆离去,俞倾城也不再对她多说什么。
  皇子进门的目的,就是为了接管王府大权,从而圈禁吴王爷,再由皇上瓦解她的势力,如今皇子处处逼迫,皇上也在朝堂上不断施压,她的处境比以前更水深火热。
  可这些都和俞倾城没有关系了。
  他好转之后,便只在这处小院里走动,皇子有意隔绝他曾经在府里栽培的势力,只派了一个小侍来伺候他,也没派医生来给他调养身体,他便钻研医书,自己调养,厨房怠慢他,他便自己下厨。闲暇时就在院中种些花草,打理那株梅树,每天坐在树下看书,日子过得很是清淡。
  家仇已报,又脱离了奴籍,吴王爷的恩也已经还清,他没有什么愿望了。
  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两年,俞倾城本以为他这辈子就会这样过去,但却终究还是高估了自己。
  皇子的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而第二个才终于是个女儿,吴王爷喜得千金,虽然不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生的,可到底是个女儿,于是满月酒摆了整整三天,这三天王府主屋方向一直是灯火通明,丝竹之乐,欢声笑语就没有断过,王爷所有的夫郎全都出席,可却没有一个人来通知俞倾城。
  他像是被所有人遗忘了,俞倾城望着夜里明亮的方向,一个人站在灯火阑珊的小院里,一只手扶住梅树,另一只手却缓缓攥紧。
  终究太年轻啊,他还是会不甘心……
  于是小世女的周岁宴结束之后,俞倾城两年来第一次踏出院门,去找了吴王爷,向她索要一纸休书。
  吴王爷看着他的眼神充满怀念,这毕竟是他爱过的男人,而且这份爱意现在也没有退去,可她却没脸再留住他了,于是仰天叹息,虽然习俗上嫁入皇族的男子终身不得离开,但她还是给了俞倾城休书,并送他出府。
  俞倾城当初嫁给吴王爷时,并没有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而是把一只母亲生前留给他的红玉扳指作为嫁妆送给了王爷,算是替母亲默认了她妻主的身份,如今被休离也没再要回来,而是带着所有积蓄孤身去了珀州,又见到了清风。
  清风曾是他还做花魁时的侍童,后来他进王府,并没有将清风带进去,因为他知道那里也不是太平之地,便给了清风一笔不小的银钱,叫他自己赎身,再找个地方过普通人的生活,没想到清风就在珀州。
  清风遇见俞倾城之后,询问他如何能离开王府的原因,俞倾城便轻描淡写地讲了几句,清风听后痛哭着发誓再也不离开他。
  于是俞倾城盘下了一处高楼,取名翠安居,虽是烟花之地,但只收留无家可归的落魄男子,他教导他们知识,告诉他们要学会为自己着想。
  而他每天依旧研读各类书籍,天暖便侍弄些花草,或是跟师傅学些防身功夫,偶尔研读过新菜谱就下去备上一道,满心满眼,云淡风轻。
  心如止水。
  他这次是真打算这样过一辈子,但却没想到六年之后,他遇见了柳思。
  于是一切开始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我虐了,我终于还是虐了!→_→
  这个是一开始设定俞老板时就想好的,可惨了是不是_(:3」∠)_
  突然想到一句歌词: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大概是这样?
  不过我这么逗比,怎么可能让俞老板辣么可怜呢!所以下章结婚(^-^)v
  ☆、大婚
  第四十九章
  婚期前的第三天,柳思被勒令不许再去找俞倾城,她当时是直接被小萝莉拽出翠安居的,于是挣扎着满眼委屈的向俞倾城伸出了尔康手。
  谢汪汪把她拽回新居之后,师叔早已等在那里,看着柳思情绪低落,恨铁不成钢地教育:“成婚前三天新人不能见面,否则不吉利,再有三天他就是你的人了,瞅你猴急的样子,像什么话!”
  于是柳思乖乖在家当准新娘。
  三天说起来很快,可柳思却觉得度日如年,终于等到了大婚那一天,她天还黑着就被谢思宴拽起来,让小侍给她梳理妆容,再盘上繁复的新娘发髻。柳思从没这样仔细打扮过,脸上红妆淡抹,唇上点了一抹口脂,又在眉心贴了金箔红珠花钿,头上簪了三根蝶恋花的金步摇,让柳思觉得走几步就会晃下来……
  她想跟那给她梳头的小侍说只簪一个,却被谢汪汪明令禁止,说这是标准的新娘妆,一根要在新郎上轿之前交到他手上,一根要在拜堂之前交给高堂,最后一根才是留在她自己脑袋上的,整整三根一个都不能少,于是柳思只好作罢。
  吉时将近时,柳思骑上高头大马,在街坊们的一路欢呼中带着不停吹拉弹唱的迎亲队伍去翠安居接新郎。
  二人新婚基本上已是全民皆知的喜事,沿路的百姓看见这支队伍,都会向柳思道一声恭喜,柳思便在这一路祝福中到达了翠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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