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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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嚣张到了极点,也狂傲到了极点!
  不过,却没有人敢噤声,人吗,大多都是如此,没受委屈的幸灾乐祸,一副看热闹的心思,受了委屈的,见形势比人强,大多都忍气吞声。
  在场的,衣着靓丽的不少,牛皮吹破天的也有几个,萧云不远处就站着一个,现在,小鸡似的站在那里,一双腿,都已经抖得不成样子。
  也不知道,吹牛的时候,哪来那么大的勇气。
  或者说,许多人,说出去的话,从未想过要为自己的话负责。
  当然,若是换做一个市井小民这样对他们,相信,他们并不介意展示一下的英姿。
  与两名男子的目光交汇,秦枫的眼中,流露出一抹淡然之色,身子,越发的慵懒,还有一种彻骨的落扩,无所谓?淡然?都不是。
  只是因为,他已经厌倦了,厌倦了江湖,厌倦了风雨,厌倦了血腥,厌倦了出手!
  不过,人活着,岂能事是尽如人意?
  厌倦的事,该去做的还是要去做。
  殊不知,秦枫此刻的姿态,对于女人来说,无异于致命的毒药,落扩中带着懒散,寂寞之中,带着沧桑,还有一股黑暗邪恶,让人欲罢不能堕落气息。
  身边的女人,美眸之中,异彩涟涟,与这样的男人发生点什么,应该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
  “你若是不想被我牵连,现在转身还来得及。”秦枫淡淡的说道。
  “他们是来找你的?”女子的声音,带着一抹颤抖说道。
  这些人,远不是那些寻常的小混混可比的,单单是那股凶狠的气息,就可以看出来。
  “若我猜的不错,应该是这样。”秦枫笑道。
  “你竟还笑的出来?”女子说道。
  “笑也是死,哭也是死,我还是喜欢笑着死。”秦枫把玩着手里的空酒瓶,在秦枫灵巧的手指的运动下,空酒瓶上下翻飞,却始终不能脱离秦枫的手指。
  女子承认,这个男人的洒脱,让她怦然心动。
  但是,她只是单纯的寻求放纵而已,没有必要把自己搭上。
  这个男人再诱人,终究,不是他能招惹的。
  “祝你好运!”女子淡淡的说道,随即,转身离去。
  秦枫淡淡一笑,对于女子的离去,只是预料中事,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一个仅是初识的女子,没有理由,为了你犯险!
  人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在秦枫看来,却不是如此,人家,赚的不过是辛苦钱罢了,给钱的时候,自然有情,不给钱的时候,何谈感情?
  跟人家讲感情,你就已经输了。
  会说出这样的话,只能说,你对这个世界太认真。
  刚刚离开的那几个家伙,还请不来这个的人物,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白家出手了。
  在夜未央的门外,听着一辆黑色的q7,谈不上奢侈,不过,在s市,敢招惹这辆车子的人绝对不多。
  车子贵重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车子的主人。
  起码,那辆横在道中心的车子,没有人敢上前驱逐!
  “孙爷,这里是老八的场子,咱的人,在这里办事,不好吧!”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坐在车子的后座,看着副驾驶的那个男人,轻声的问道。
  坐在副驾驶的男人,靠在座椅上,手指,轻轻的揉着太阳穴,姿态,摆的十足。
  听到后座的人的问话,却是淡淡一笑。
  “老八的场子又如何?我只是想要搭上白家这条线而已,一个老八,还算不得什么,只要虎子和金刚,把这事办成!”
  “白家,终究是太显赫了,老八知道,估计也有忍气吞声的份,况且,我对老板的地盘,还真的有点动心,不要想别的,把这事办好就是,人家白家不屑搭理这样的角色,这就是我们的机会,没办法啊!我也不愿意靠上那么个草包,可惜,白天楠这个老小子,心机太深,咱们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先从他的儿子下手了。”孙诚笑着说道。
  “进去这么久了,也该出来了吧!”孙诚淡淡的说道。
  “孙爷,您急了,这刚进去片刻的功夫,哪能那么快,这地方,鱼龙混杂的,找人,也要找一会不是!”后面的男子笑道。
  “这么说来,倒是我心急了!”孙诚笑道。
  音乐声,依旧震耳欲聋,只是,场中,却是寂静了下来,吧台的人,一哄而散,连舞池之中的男男女女,也都停了下来。
  自始至终,没看到这一幕的,也只有杨茵而已。
  因为,她已经醉了。
  吧台所剩的,尽是秦枫一人而已。
  二十几个人,围着秦枫一人,秦枫,却是自顾的喝酒,这里的酒贵,不好浪费了。
  虎子和金刚身后,一个壮硕的大汉,掀起一张桌子,直接向秦枫砸去。
  来的时候,孙爷说了,生死不论。
  下手在重都可以,其余的事,有他兜着。
  这些人,就是干这个的,下手,自然不会手软。
  大汉咆哮一声,声势骇人,扬起桌子,向秦枫砸去,一只酒瓶,却是后发先至,正好印在大汉的脑门,正是秦枫手中之前的把玩的那一个。
  大汉硬声而倒,而秦枫,恰好将最后的一瓶酒喝了个见底。
  轻轻转身,看着站在眼前的这群家伙,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
  然后,轻佻的勾了勾手指。
  看这群家伙的样子,勉强,应该可以热热身。
  要秦枫出全力,他们显然没有这个资格,而事实上,见过秦枫毫无保留的人,此刻,大多都去见了撒旦,或者,是在跟阎王爷忏悔。
  秦枫狂傲的举动,终于激怒了所有人。
  “是个硬茬子,”穿着一件绑衫,顶着一个大光头的金刚狰狞一笑。
  一拳,声若雷霆,巨大的身体,携带着强大的力道,向秦枫击去。
  而长发的虎子,也伺机而动,这一拳之下,秦枫只要稍稍挪动脚步,迎接秦枫的将是致命一击。
  金刚喜欢用拳头杀人,因为,拳拳到肉的感觉,会让他感到兴奋,而对于虎子来说,无论用什么,把对方干掉就好。
  一把精致的匕首,在掌心之中,若不是顾忌到这里是闹市,动枪,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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