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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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撩阴腿。”其实她只是觉得金庸有些无聊,每次为了形容某武林人士猥琐,都会让那人使出这一招,这才玩味了一下这个下三流的名字。
  “抓奶手。”他却笑着丢开物理书,亲手实践,在她那时还很坦荡的胸口摸了一把。
  她登时跳起来,向他的某部位招呼过去,却被他一把捉住小腿。
  “踢坏了那里,我们的儿子可就没了。”那时的夏商周,笑得开怀。
  而尚未成年的自己却臊的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从楼下遥远地传来欢快的电音。夏商周的唇已经碰上了她的唇,回过神的伍媚竭力将头向后仰着,避免着他的亲吻。夏商周脸色微沉,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地碾压过她的唇瓣。和记忆里一般甜软,带着一丝清冽,是她的味道,他不会认错。
  伍媚趁他分神,一只手终于得隙,毫不客气地甩了夏商周一个清脆的巴掌,“夏行长,你当是在演言情剧吗?不是每个女人只要被男人按在墙壁上强吻就会大脑短路,软成一滩烂泥,任由男人搓扁捏圆。”
  她的眼睛太亮,像出鞘的匕首,带过一线雪亮,夏商周颓然松手,怔怔地看着她。
  伍媚用手背擦擦嘴,弯腰抱起地上的不二。然后木然地看一眼夏商周,淡淡道:“有人后来告诉我,女人要向猫学习,不是学着走优雅的猫步,而是要学习猫骨子里的冷酷无情。据她说,猫在饲主死后,从来不会痛不欲生,更不会像傻狗一样跟着陪葬,它们要么果断离去,要么将尸体吃个一干二净。不知道胜过如今天底下多少对前度惦记不忘的蠢女人。”说完,她径直朝楼梯口走去。
  走到拐角时,她才回头,朝夏商周低低说了一声:“再见,mr.history。”
  隔得有些远,他听不清楚她说的什么,却看懂了她的口型。夏商周按住心口,脸色苍白如纸,mr.history,那是念大学时她给他的独家昵称,那个时候他是mr.history,而她是mrs.history。
  不,他决不允许她单方面和他说再见。不管她叫晏夷光,还是叫伍媚,他都不会再让她有机会离开自己。
  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套间内,洗完澡的沈陆嘉正在电脑上看资料,不时看一眼放在电脑旁的手机,等着伍媚的短信。
  “叮“的一声,有新邮件。发件人是莫傅司。
  邮件只有几个简短的字,“陆嘉:河内一行多亏你。不谢。附件是回礼。”沈陆嘉瞥一眼附件,很大,足足有几十兆。
  他有些狐疑地点开附件,里面居然都是艳照,女主角他认识,是周允非的掌珠周吉婕。男主角则是一个深目高鼻的外国男人,长着浓郁的胸毛。
  他心里顿时有了计较。
  手机也在桌上震起来,他拿起一看,是伍媚发来的。
  “资本家,我到家了。”
  他不禁失笑,也顾不得效率至上的人生信条,一个字一个字地回过去,“怎么这么久,堵车?”
  “泡澡的时候睡着了,耽搁了。”伍媚扯谎。
  倒真像她的作风。
  “睡觉前喝杯热茶,发下汗,别着凉。”沈陆嘉鲜少发信息,不太适应触摸屏的打字模式。
  “喳。”
  真是调皮。沈陆嘉唇畔的笑意愈发显得深邃。
  作者有话要说:新欢旧爱啥的,下面该热闹了。
  有妹纸问上一章章节名的由来,其实每一章的小标题都来源于英法小说名,只求形似,并不完全和小说主题或内容相称。在这里解释一下。
  ☆、33恶之花
  因为要不放心爷爷沈国锋,沈陆嘉难得没有准时去晟时。
  进办公室时,薛心璐恰好踩着高跟鞋去复印资料。
  “薛秘书,请等一下。”沈陆嘉仔细回忆着在河内时伍媚穿的那双鱼嘴鞋,“你帮我找一份lavin新上市产品册页,女鞋类的就好。”
  薛心璐觉得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如果大脑真是计算机的话,她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一定是按重启键。
  “沈总,您说什么?lavin?女鞋?”薛心璐带着特大号美瞳的眼睛珠子此刻一动不动,像两枚停顿的逗号。
  刚进门的岑彦叹了口气,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师妹,瞧那一脸傻相。他拍拍薛心璐的肩膀,“打电话到lavin的门店去,让店长立刻发一份秋季新款女鞋册页到你的邮箱。然后打出来给沈总过目。”
  岑彦作为男人,是典型的线性思维,完全不理解女人的网状思维模式,在沈陆嘉开金口说出“女鞋”二字时,薛心璐所有的脑细胞已经由这一个关键词发散出无数问题,比如“沈总买给谁的?沈总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她是做什么职业的?她会喜欢什么皮料?什么色彩?什么风格?”
  “噢,我知道了。”薛心璐死死按捺住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跑去打电话了。
  不消片刻,她将打印好的册页恭敬地送到了总裁办,然后垂手站在一边,等待指示。
  凭借出色的记忆力,沈陆嘉很快就找到了那双标价近五位数的羊羔皮鱼嘴鞋。
  他修长的手指在上面一指:“就是这一款,7码,走我的卡里划账过去,一个小时之内让他们送到。”
  薛心璐点头应声,心里却对收鞋人好奇不已。
  约莫半个小时,鞋就送过来了。沈陆嘉打开鞋盒,看见锃亮崭新的金属跟,嘴角不觉泛出一丝笑意。
  薛心璐在心底靠了一声,赶紧低头,沈总笑起来杀伤力实在太大。
  沈陆嘉将鞋盒塞回纸袋里,提着纸袋便离开了总裁办。
  刚出电梯,他就看见前台小姐正和一个送花小哥说些什么。那位送花小哥手里捧着一束蓝白相间的花束,那花花形十分别致,如同一只只翼蝶停歇在绿色的花茎上,外面还包裹着磨砂玻璃纸,金色的缎带系出美丽的花结。对花粉过敏的沈陆嘉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前台小姐眼尖,赶紧站直身体,微笑着问候大boss。
  晟时的职员百分之八十都是男性,收花是很稀罕的事情,再加上那花又不是滥大街的玫瑰,沈陆嘉便不由多看了两眼。
  “沈总,这花是送给伍总监的。可是伍总监今天没有过来上班。”前台小姐见沈陆嘉似乎感兴趣,便多说了一句。
  沈陆嘉脚步顿时止住了。
  “这是什么花?”沈陆嘉因为过敏的关系,一直不喜欢植物的生/殖器,而此刻,他从没觉得哪一种植物生/殖器比眼前这个更加碍眼过。
  送花小哥好脾气地解释道:“这是香根鸢尾,这个季节我们这里是没有这种花的,昨晚接到客人订单,连夜从阿姆斯特丹的阿斯梅尔花卉市场空运过来的。”
  好生财大气粗,前台小姐吐了吐舌头,忍不住去看花束里的卡片。
  “夏商周——”她小声地念出来,“好奇怪的名字。”
  沈陆嘉脸色微沉,不动声色道:“伍总监今天调休,我正好要去找她拿资料,这花我带过去。”不由分说便接过花束,倒提着向门外走去。
  “先生,这花很金贵的,不能这么拿……”送花小哥敬业地提醒沈陆嘉。
  沈陆嘉只做听不见,紧走几步去了停车场。
  打了后车门,沈陆嘉随意地那束香根鸢尾丢在后座位上,然后啪地关了车门。待他坐进驾驶座位,才将装鞋盒的纸袋仔细地放在了副驾驶位置上。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此刻的一系列动作,和将情敌的自行车胎气门拔掉的少年郎并没有多大区别。
  鼎言和晟时都位于cbd之内,开了大约四十五分钟的车程,鼎言那座通体是蓝色玻璃幕墙的大楼已经近在眼前。找地方泊了车,沈陆嘉不疾不徐地走向鼎言南面的柒杯茶茶楼,推开了冰裂纹的木门。
  服务员引着他去了雅间。沈陆嘉要了一壶冻顶乌龙,便给周允非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周允非刚想客套两句,沈陆嘉已经不客气地直奔主题:“周总,我想和你做一笔生意,我现在在柒杯茶二楼的松风雅间,烦请周总单独前来一叙,该带什么我想您心中有数。”
  “好说好说。麻烦沈总稍等片刻,我这就过来。”周允非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挂了电话,沈陆嘉坐在竹椅上,一面闲适地自斟自饮,一面欣赏墙壁上龙飞凤舞书法条幅,上面写的是苏轼的《汲江煎茶》,直到看见颈联“*已翻煎处脚,松风忽作泻时声”两句,沈陆嘉才明白为何这间雅间叫做“松风”。
  “不好意思,沈总,要你久等了。”随着湘竹帘子的掀起,周允非笑容可掬地迈进了门槛。
  待周允非坐定,沈陆嘉主动起身给周允非倒了茶。于是周允非心中愈发笃定沈陆嘉是来服软的。他端起白瓷茶碗,看了看柳橙黄的茶汤,又嗅了嗅馥郁的茶香,赞道:“这是极品冻顶乌龙吧,真是清香扑鼻。”小心翼翼地啜吸一口,又赞道:“水也好。”
  沈陆嘉懒得和他讲茶经,只是面无表情地吹了吹自己面前的茶汤,低沉道:“周总,你我之间虽然未曾有机会合作过,但倒也一直相安无事,这次您以邻为壑,恐怕干的有些不地道了吧?”
  周允非搁下茶碗,赶紧诉苦道:“沈总莫怪,我也是被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真不知道是得罪了哪路神仙,鼎言股票现在是一路狂跌,所以我必须得拿下军区文化工作站的卫星电视项目来扭转颓势。您想必也知道,俄罗斯的传媒大鳄也要来蔺川分一杯羹,我如今是前有狼,后有虎,寸步难行啊。”
  沈陆嘉抿了一口茶汤,淡淡一笑:“难怪我看周总最近气色不大好,想必最近劳心劳力,很是辛苦。不过有句话叫攘外必先安内,周总忙事业的同时怕也要留几分心顾及家里。”说罢,他从公事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徐徐推到了对面。
  周允非的眼皮一跳,看一眼沈陆嘉,又看向那个黄色牛皮纸的信封。信封里鼓鼓囊囊的,周允非觉得嘴唇有些发干。信封里仿佛关着一头可怕的兽,一旦打开信封,他似乎就要落入某种悲惨的境地。
  沈陆嘉只是垂目喝茶,并不看他。
  周允非迟疑地将手指搁上了信封封口,不祥的预感使得他面色发暗。又犹豫了片刻,他才慢吞吞地打开封口,拿出了信封里的东西。
  是一叠打印纸,待看到上面的图片时,周允非唰地一下变了脸色,一阵惨白后又是一阵铁青。
  “周总给我们沈家留了脸面,扣住消息没有发布,我也就没去照相馆把这些照片洗出来。”沈陆嘉提起茶壶,金色的茶汤自高处灌注进茶盏里,如同一股金线,“听说周总最近在和严家议亲,令嫒结婚时陆嘉务必去叨扰一杯喜酒吃。”
  “你——”周允非一口气堵在嗓子眼里,这根本就是□裸的威胁。
  不消说严家也是蔺川的簪缨世家,便是寒门小户,也决计不会肯要一个私生活混乱的媳妇。
  周允非拿起茶盏,猛地灌了一大口茶水,又重重放下茶杯:“你想怎么样?”
  “等价交换。”沈陆嘉淡笑着吐出四个字来。
  周允非眼角的余光瞥见纸上交缠的肢体,手指用力一握,将打印纸捏成小小的一团,这才沉默地从包里拿出一个档案袋。
  “我知道沈总是守信君子,这次是我周允非自取其辱,希望沈总高抬贵手,给小女留几分体面。”
  沈陆嘉接过档案袋,打开来翻了翻里面关于沈述受贿和挪用公款的证据,正色道:“只要周总手里的这些东西不流出来,我自然也可以担保这些照片不会有你我之外的第三人看见。”
  听到沈陆嘉如此保证后,周允非脸上神色变了几变,才咬牙道:“不瞒沈总,您二叔沈述的事,我本来并不清楚底细。是前两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指点我去查您二叔的这些东西。我一时犯浑,才打错了算盘。那个手机号码我查了半天,完全查不出来路。”
  沈陆嘉眉头也蹙起来,到了现在,他相信周允非也不敢撒谎。其实他也一直疑心,这事另有蹊跷。
  “我可以保证消息不留出去,可是打电话的那个人我不敢担保啊。”周允非一脸焦躁之色。
  沈陆嘉垂眸看着茶盏里的茶汤,黄色的茶汤边缘因为衬着瓷白的内胎,呈现出一圈明亮的琥珀色。无意识地晃了晃茶盏,茶汤在盏内震荡,如同灵动的猫儿眼。这样的眼睛,叫沈陆嘉不禁想起了在河内时看见的那双毫无瑕疵的弹珠一样的眼睛。
  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朝周允非笑笑:“周总放心,我心底有谱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回沈总就可以入香闺啦,哈哈哈
  ☆、34恋爱中的女人
  难得要到一天休息,伍媚立志要省两顿饭钱,打算直接睡到晚饭饭点再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意,她好梦正酣,却听见门铃声,睡得迷怔的伍媚在心底问候了一下拜访者的母系亲属,抬脚踢了踢蹲在床尾打盹的不二,不二委屈地喵呜一声,用尾巴扫了扫主人的脚掌心。伍媚痛苦地耙了耙头发,这时候她忽然觉得有个男人陪睡还是很不错的,起码不需要自己去开门。像一条虫子一般从被窝里爬起身,伍媚面容呆滞地走到玄关处,开了门。
  门外沈陆嘉一手倒提着花束,一手拎着纸袋,有些震惊地看着眼前睡眼朦胧的伍媚。她穿着圆领的宽松长t,因为领口太大,半个肩膀都露在外面,又因为没有穿内衣,沈陆嘉可以清楚地看见胸口绵软的布料上两个尖蕊的凸起。沈陆嘉脸一下子就红了,他狼狈地转过眼睛,哑着嗓子道:“进去换身衣服。”
  伍媚起床气有些重,没好气地看一眼沈陆嘉:“是你啊,我还没睡饱,你自己随意参观,冰箱里有饮料,走得时候记得给我把门关好。”说完她打了个呵欠,赤着脚向卧室走去。
  沈陆嘉苦笑,自己在玄关处换了拖鞋,丢下手里的花和纸袋,这才得以打量香闺。
  粗略看下来,大约是三室一厅,一百三十坪的样子。客厅地上铺的是实木地板,正散发着温润的光泽。乳白色的沙发上凌乱地放着几个素白的抱枕,沙发前是一张烧桐木矮几,几本小说、黑皮笔记本和原子笔随意地搁在矮几上,旁边还有一个水晶烟灰缸,里面有果皮,散发出发酵的酒精味。一只马克杯里还有喝剩的白水,里面飘着柠檬片。
  沈陆嘉脑子里天人交战,在他的家教里,是不可以随意进他人的卧室的,但是她的闺房,他实在有些想一窥其中的*。他自小便不是好奇心强的人,因为沈国锋很早之前就告诉过他,好奇是*的胚芽,而*会让一个人破绽百出,他不是科学家,不需要好奇这种多余的情绪。
  但是沈陆嘉终于还是跨进了伍媚的卧室。
  触目所及的是非常阔大的一张四柱床,白色的帷幔里是雪白的被子,里面有缩成一团的人形。沈陆嘉不觉皱眉,伍媚给人的感觉媚艳,但是居然会住在这样素净到几乎不吉的地方。
  喵——有细细的猫叫声传来,一只披着一身蓝灰色皮毛的猫儿从床尾里探出一个头来,摇了摇尾巴,绿莹莹的眼睛眯缝着打量了沈陆嘉一眼后,又安静地缩进被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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