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
林夕安置叶非卿的地方,是一处靠海的度假村,末世后人迹罕至,风景独好。
沈念回到基地看视频的时候,叶非卿正被拉出去晒太阳,从林夕给他录视频那天起,叶非卿就被准许了每天一次的出门放风,固定锁链项圈换成了可以移动的,瞬间电伏十万的电击款。再由一群人簇拥着,引导着,在度假村的小路上安静的走上一会儿。
而原因,只是因为林夕讨厌他身上毫无人气的惨白。
林夕有一个绝顶聪明的大脑,和别人无法企及的实力,他拥有末世后几乎可以称王的资本,但他所做的事情,似乎都只是为了一时的开心。
为了方便研究,度假村里原本的丧尸被林夕的人抓起来关在了距离研究室不远的玻璃花房里。
往昔花房里竞相争艳的所有植物都被踩踏灭尽,馥郁芬芳的空气也被腐烂颓败的气息侵占,远远的看过去,上百只丧尸狰狞的面貌,和疯狂的嘶吼混合在一起,仿佛一个供人观赏的人间地狱。
这里的人都对那个花房的存在麻痹了情绪,除了会绕开些走外,平时甚至连看都不会去看。
跟在叶非卿身边放风的人一共有六个,穿着白色的防护服,带着精良的护目镜,跟中间的他保持着两米左右的安全距离,仿佛他们中间围着的那个,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活着的,会移动的病毒。
电击项圈没有厚重的铁锁,但是前面却有一根略细一些的链子,由最前面的人拖着,引导着叶非卿走路的方向。
海风夹杂着腥咸的湿气在空气中飘荡着。度假村里一切都平静的和往日没有任何区别。
一个有些娃娃脸研究员抱着一打不知道是什么的研究资料从实验室那边走出来,这边的人并不很多,还有一半都是研究员,大家一起生活了近半年,哪怕不认识,多多少少也会有些眼熟。
娃娃脸在与叶非卿一行人交错的时候略微点头打了个招呼,但走过之后忽然又莫名的皱了皱眉,怎么,好像有哪里不对?
脚下的速度不由自主地放慢,娃娃脸的眉头越皱越深,半晌后猛然发觉了什么,双眼骤然瞪大,脸色登时一片惨白。
是叶非卿!刚刚眨眼睛了!!
娃娃脸迅速转头,刚想喊人,眼睛里就突然看到了堪比噩梦的一幕。
玻璃花房锁死的那扇强化玻璃门,在丧尸的合力拥挤下瞬间碎裂纷飞,里面所有的丧尸顷刻间倾巢而出,迎面狂奔了过来。
一开始叶非卿身边的人还举起了手里的枪回击了几下,但是丧尸的数量太多了,速度太快,根本就来不及。
凶残疯狂的丧尸在眨眼之间冲到了面前,所有人要么逃散要么拼命抵抗,只有叶非卿,脸上没有一丝波动的继续朝前走着。而对于他,丧尸也仿佛压根儿没有看到一样,碰都不碰一下。
在身后绝望的尖叫哭喊中,叶非卿木然的抬起白净的左手,指尖微微用力的一敲,“咔”的一声,金属质地的银色项圈应声而裂,轻而易举地就被掰断取了下来。
叶非卿随手将它丢到地上,同时跟着一起落下的,还有从右手绷带上点点滴滴落下的血。
一抹白的发亮的身影从混乱腐败得尸群中逆流而上,格外的扎眼,但却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冲进去抓人是不可能的,想要留下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他,可这一点同样也是不可能的,先别说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单是看林夕,他们也没有这个胆子。
在丧尸的帮助下,叶非卿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走出了度假村的范围,大摇大摆的找了一辆车子扬长而去。
林夕收到叶非卿跑掉的消息时,只是略微停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改变。来汇报的人摸不准他是什么意思,低着头战战兢兢地等着不敢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林夕才像是忽然想起来了一样说了一句:“不用再找沈念的血了”
就只是这样?跟在林夕身边的人有些微微错愕,却又不敢细问,只能点头称是。
“还有,把那个地方毁了吧,资料拿回来”林夕语调平静,听不出一丝生气或不满,可是,毁了,是只毁地方,还是连人也……
“老板,那里的人……”手底下的人摸不清他的意思也不敢擅自揣摩,只好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林夕转头,浅笑儒雅:“我不喜欢废物”
“是”
叶非卿开着车随便找了个方向,一直开到了油箱耗尽,四下荒芜。
手臂上的绷带被血染透,干涸后略微发硬,叶非卿抬手握了握,硌得掌心生疼,估计已经烂透了吧。
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叶非卿微微抬起头望向了天空,他的右边脸颊由脖颈处也蔓延上了一小片瘢痕,右眼的瞳孔深处带着无法消散的暗红,配着苍白的左脸,诡异的骇人。
蔚蓝的天空一眼望不到头,均匀的颜色如同水洗过一样,叶非卿看了一会儿,然后就地躺了下来。石子路上杂草不多,不至于挡住他的视线,看着看着,叶非卿闭上了眼睛,他太累了,被林夕困在实验室里的日子,他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如何离开那里,实验室有三层厚重的合金大门,层层包裹,只能进,不能出,没有任何的钥匙或门卡,想出去,只能靠别人在外面开门,再加上不断累积,一直束缚着四肢的铁锁,叶非卿想要出去,堪比登天,更别说他清醒的时间还一天比一天更短。
真正让他找到机会的契机,是录视频的那一天。
林夕在握住他手指的时候,或许是由于血液流出,修复机能被迫启动,叶非卿短暂的恢复了一下意识,但他当时不够清醒,明白那个时候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万幸,那一次不是唯一,林夕有了让他出来放风的打算,叶非卿也终于看到了曙光。他精确地计算着自己清醒的时间,避开实验室里的上百只眼睛,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机会。
控制丧尸的后遗症是瘢痕处会不受控制的出血,但这种出血同时也给叶非卿增加了清醒的时长。
终于出来了……
这半年,入眼的全部都是银白,入耳的只有仪器冰冷的声音,还有窃窃私语般的各种数据信息,如果不是玻璃墙外有一个巨大的数字时钟,叶非卿几乎要失去对时间流逝的概念。
阳光透过眼睑,留下一片温暖的红色,叶非卿呼吸渐轻,然后睡了这半年来唯一一次安稳的觉。
再次醒来后,太阳已经西斜,叶非卿不知道自己是睡的太久了,还是睡着之后又失去了意识。
好不容易睡的这么踏实,梦里就迫不及待的出现了沈念的影子,算是一场好梦么?叶非卿轻哧一声,眼里泄露出一片无尽的悲凉。
这半年里,无时无刻不在谨慎防备的叶非卿,连梦都是不敢做的。
他在实验室里的时候,虽然清醒的日子越来越少,但并不妨碍他知道自己的情况,依他现在的样子,想要恢复,除非沈念一次性放干净身上所有的血,全都喂给他。叶非卿心底好笑,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舍得要沈念全身的血?用自己不要命也想护着的人去换自己的命?真是,没有比这再好笑的笑话了。
沈念在找他,叶非卿是知道的,这半年里,每一次听到这个消息,叶非卿的心脏都会忍不住鼓胀着,绵绵密密地疼,又带着一点丝丝拉拉的甜,不管是什么感情,沈念这样对他,都足够了,叶非卿知足了,所以,就这样吧。
睡饱了,也休息够了,叶非卿站起身,寻找了一下方位,然后朝着b市的方向走了过去,即便自己回不去了,他也要找个人,把他知道的那些事情全部都告诉赵凡他们才行,还有,得让他们知道,自己活着,好好地,已经从林夕那里跑出来了,让沈念,别再执着了。
到达下一个城市之前,叶非卿又失去意识了一次,以至于踏进这个地方以后,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特别有缘分,叶非卿到的地方,竟然刚好就是之前和沈念一起联手解决掉章森的z市。
半年没有再踏进城市里,叶非卿对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怎么清楚了,还有幸存者么?又有多少丧尸?不过其实不管有没有,有多少,对现在的他来说,意义都不大了,依他现在的身体,哪怕不刻意隐藏,在丧尸眼中也形同空气,而其他人类,恐怕会直接把他当成一只丧尸吧,尽管他这只“丧尸”挑食的厉害。
叶非卿想到这里忍不住轻笑了一声,在夜晚空旷的城市里尤为明显。
他还真是,哪怕变成丧尸,都只要沈念,这究竟是什么孽缘?沈念这辈子被他碰上,也是挺倒霉的了。
叶非卿说不清自己是个什么心态,进入z市后,他就下意识地朝着古镇的方向走了过去。在此之前,叶非卿的脚程一直很快,他想要趁着自己还有意识的时候多走一会儿,否则按他现在的状况,到达b市不知道还要多久,可是古镇的方向明明不是回b市的必经之路,叶非卿却还是走了过去。
沈念回到基地看视频的时候,叶非卿正被拉出去晒太阳,从林夕给他录视频那天起,叶非卿就被准许了每天一次的出门放风,固定锁链项圈换成了可以移动的,瞬间电伏十万的电击款。再由一群人簇拥着,引导着,在度假村的小路上安静的走上一会儿。
而原因,只是因为林夕讨厌他身上毫无人气的惨白。
林夕有一个绝顶聪明的大脑,和别人无法企及的实力,他拥有末世后几乎可以称王的资本,但他所做的事情,似乎都只是为了一时的开心。
为了方便研究,度假村里原本的丧尸被林夕的人抓起来关在了距离研究室不远的玻璃花房里。
往昔花房里竞相争艳的所有植物都被踩踏灭尽,馥郁芬芳的空气也被腐烂颓败的气息侵占,远远的看过去,上百只丧尸狰狞的面貌,和疯狂的嘶吼混合在一起,仿佛一个供人观赏的人间地狱。
这里的人都对那个花房的存在麻痹了情绪,除了会绕开些走外,平时甚至连看都不会去看。
跟在叶非卿身边放风的人一共有六个,穿着白色的防护服,带着精良的护目镜,跟中间的他保持着两米左右的安全距离,仿佛他们中间围着的那个,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活着的,会移动的病毒。
电击项圈没有厚重的铁锁,但是前面却有一根略细一些的链子,由最前面的人拖着,引导着叶非卿走路的方向。
海风夹杂着腥咸的湿气在空气中飘荡着。度假村里一切都平静的和往日没有任何区别。
一个有些娃娃脸研究员抱着一打不知道是什么的研究资料从实验室那边走出来,这边的人并不很多,还有一半都是研究员,大家一起生活了近半年,哪怕不认识,多多少少也会有些眼熟。
娃娃脸在与叶非卿一行人交错的时候略微点头打了个招呼,但走过之后忽然又莫名的皱了皱眉,怎么,好像有哪里不对?
脚下的速度不由自主地放慢,娃娃脸的眉头越皱越深,半晌后猛然发觉了什么,双眼骤然瞪大,脸色登时一片惨白。
是叶非卿!刚刚眨眼睛了!!
娃娃脸迅速转头,刚想喊人,眼睛里就突然看到了堪比噩梦的一幕。
玻璃花房锁死的那扇强化玻璃门,在丧尸的合力拥挤下瞬间碎裂纷飞,里面所有的丧尸顷刻间倾巢而出,迎面狂奔了过来。
一开始叶非卿身边的人还举起了手里的枪回击了几下,但是丧尸的数量太多了,速度太快,根本就来不及。
凶残疯狂的丧尸在眨眼之间冲到了面前,所有人要么逃散要么拼命抵抗,只有叶非卿,脸上没有一丝波动的继续朝前走着。而对于他,丧尸也仿佛压根儿没有看到一样,碰都不碰一下。
在身后绝望的尖叫哭喊中,叶非卿木然的抬起白净的左手,指尖微微用力的一敲,“咔”的一声,金属质地的银色项圈应声而裂,轻而易举地就被掰断取了下来。
叶非卿随手将它丢到地上,同时跟着一起落下的,还有从右手绷带上点点滴滴落下的血。
一抹白的发亮的身影从混乱腐败得尸群中逆流而上,格外的扎眼,但却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冲进去抓人是不可能的,想要留下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他,可这一点同样也是不可能的,先别说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单是看林夕,他们也没有这个胆子。
在丧尸的帮助下,叶非卿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走出了度假村的范围,大摇大摆的找了一辆车子扬长而去。
林夕收到叶非卿跑掉的消息时,只是略微停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改变。来汇报的人摸不准他是什么意思,低着头战战兢兢地等着不敢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林夕才像是忽然想起来了一样说了一句:“不用再找沈念的血了”
就只是这样?跟在林夕身边的人有些微微错愕,却又不敢细问,只能点头称是。
“还有,把那个地方毁了吧,资料拿回来”林夕语调平静,听不出一丝生气或不满,可是,毁了,是只毁地方,还是连人也……
“老板,那里的人……”手底下的人摸不清他的意思也不敢擅自揣摩,只好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林夕转头,浅笑儒雅:“我不喜欢废物”
“是”
叶非卿开着车随便找了个方向,一直开到了油箱耗尽,四下荒芜。
手臂上的绷带被血染透,干涸后略微发硬,叶非卿抬手握了握,硌得掌心生疼,估计已经烂透了吧。
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叶非卿微微抬起头望向了天空,他的右边脸颊由脖颈处也蔓延上了一小片瘢痕,右眼的瞳孔深处带着无法消散的暗红,配着苍白的左脸,诡异的骇人。
蔚蓝的天空一眼望不到头,均匀的颜色如同水洗过一样,叶非卿看了一会儿,然后就地躺了下来。石子路上杂草不多,不至于挡住他的视线,看着看着,叶非卿闭上了眼睛,他太累了,被林夕困在实验室里的日子,他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如何离开那里,实验室有三层厚重的合金大门,层层包裹,只能进,不能出,没有任何的钥匙或门卡,想出去,只能靠别人在外面开门,再加上不断累积,一直束缚着四肢的铁锁,叶非卿想要出去,堪比登天,更别说他清醒的时间还一天比一天更短。
真正让他找到机会的契机,是录视频的那一天。
林夕在握住他手指的时候,或许是由于血液流出,修复机能被迫启动,叶非卿短暂的恢复了一下意识,但他当时不够清醒,明白那个时候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万幸,那一次不是唯一,林夕有了让他出来放风的打算,叶非卿也终于看到了曙光。他精确地计算着自己清醒的时间,避开实验室里的上百只眼睛,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机会。
控制丧尸的后遗症是瘢痕处会不受控制的出血,但这种出血同时也给叶非卿增加了清醒的时长。
终于出来了……
这半年,入眼的全部都是银白,入耳的只有仪器冰冷的声音,还有窃窃私语般的各种数据信息,如果不是玻璃墙外有一个巨大的数字时钟,叶非卿几乎要失去对时间流逝的概念。
阳光透过眼睑,留下一片温暖的红色,叶非卿呼吸渐轻,然后睡了这半年来唯一一次安稳的觉。
再次醒来后,太阳已经西斜,叶非卿不知道自己是睡的太久了,还是睡着之后又失去了意识。
好不容易睡的这么踏实,梦里就迫不及待的出现了沈念的影子,算是一场好梦么?叶非卿轻哧一声,眼里泄露出一片无尽的悲凉。
这半年里,无时无刻不在谨慎防备的叶非卿,连梦都是不敢做的。
他在实验室里的时候,虽然清醒的日子越来越少,但并不妨碍他知道自己的情况,依他现在的样子,想要恢复,除非沈念一次性放干净身上所有的血,全都喂给他。叶非卿心底好笑,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舍得要沈念全身的血?用自己不要命也想护着的人去换自己的命?真是,没有比这再好笑的笑话了。
沈念在找他,叶非卿是知道的,这半年里,每一次听到这个消息,叶非卿的心脏都会忍不住鼓胀着,绵绵密密地疼,又带着一点丝丝拉拉的甜,不管是什么感情,沈念这样对他,都足够了,叶非卿知足了,所以,就这样吧。
睡饱了,也休息够了,叶非卿站起身,寻找了一下方位,然后朝着b市的方向走了过去,即便自己回不去了,他也要找个人,把他知道的那些事情全部都告诉赵凡他们才行,还有,得让他们知道,自己活着,好好地,已经从林夕那里跑出来了,让沈念,别再执着了。
到达下一个城市之前,叶非卿又失去意识了一次,以至于踏进这个地方以后,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特别有缘分,叶非卿到的地方,竟然刚好就是之前和沈念一起联手解决掉章森的z市。
半年没有再踏进城市里,叶非卿对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怎么清楚了,还有幸存者么?又有多少丧尸?不过其实不管有没有,有多少,对现在的他来说,意义都不大了,依他现在的身体,哪怕不刻意隐藏,在丧尸眼中也形同空气,而其他人类,恐怕会直接把他当成一只丧尸吧,尽管他这只“丧尸”挑食的厉害。
叶非卿想到这里忍不住轻笑了一声,在夜晚空旷的城市里尤为明显。
他还真是,哪怕变成丧尸,都只要沈念,这究竟是什么孽缘?沈念这辈子被他碰上,也是挺倒霉的了。
叶非卿说不清自己是个什么心态,进入z市后,他就下意识地朝着古镇的方向走了过去。在此之前,叶非卿的脚程一直很快,他想要趁着自己还有意识的时候多走一会儿,否则按他现在的状况,到达b市不知道还要多久,可是古镇的方向明明不是回b市的必经之路,叶非卿却还是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