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雾隐国
黑袍被那光影迅速击落,口中黑血一吐哀嚎一声。他从未想过一个小小的凝元六层的雷尘,能给自己带来这么重的伤势。
那个白光珠子绝不简单,黑袍只感觉自己的肺腑都要被撕裂一般。可那雷尘巨人还未停歇,手中白珠飞回,手掌有在拍一下的动作样子。
“罢了,这魔影莲蓬衣,便舍弃了吧!”黑袍一阵心痛,背后的黑色斗篷化作一片黑色大布,向雷尘巨人盖去。黑袍空中黑血涌动,借此机会遁出了几里的距离,仓皇逃走。
“破!”
雷尘巨人又击出手中千钧珠,一下子便将那黑色大布扯碎。这斗篷不凡,至少也是金品的宝物,还有装人乱人心神的威力。只见那斗篷碎裂的同一刻,有一只骷髅大蛇幻化而出的十丈虚影显形,一声厉叫消失与天地之间。
“这是烛阴的一种后裔,我见他双眼之中通着冥界洞口。有分离肉身和心神的功效。这斗篷有这等实力,定是能者将尸骸封印其中。幸亏是残躯,否则你当会被拖入冥界。”
心底的赢炽前辈失而复得,和以往一样为雷尘解释着这些异象的由来,雷尘这才放下心来:“前辈,刚才和你失去联系。幸亏有千钧珠帮忙,否则…”
没等雷尘说完,只感觉身体一阵乏力。十丈巨人身躯立马缩水下来,雷尘只感觉灵气海中的灵气消耗一空,一丝一毫也没有剩下。赶紧将千钧珠放回胳膊,随后自己一阵意识模糊,两眼一闭睡了过去。
……
海浪拍击着海岸,海滩的沙砾之中有个仰面的少年昏迷着。
好一会,他意识朦胧的醒了过来,缓缓地爬了起来。
“这是哪啊?”
雷尘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就算他是修士但还总归是肉体凡胎。被海风一吹身上一阵哆嗦,连忙邋遢着身躯上了海岸,幸亏相距不远就有一片树林,雷尘用剑砍了点木头生了堆火,自己坐在大树下换了身衣服,将那身玄衣架在一旁烤干,晾上的时候衣服内兜中的小方块掉落出来。
小方圆,雷尘一直随身携带。小灵猴自从拍卖会后就送进了小方圆里,当时小方圆里就栽种了十几颗果树和一片开垦好的药田,又有一池塘清水,雷尘也没多管。
回家后一直有事缠身,也没把小灵猴放出来。当下自己还不知道身处何处,念了法诀开了小方圆大门,小猴子见门开了欢天喜地的跳了出来,雷尘趁机补了清水,有塞了两颗一品补齐灵丹在小方圆中,那小方圆门口有一处孔洞,专门用来放置灵气丹药补充小方圆中稀薄的灵气。
“吼,友,半个月,哪去了?”小灵猴从小方圆的树上摘了两颗果子,自己啃着一颗,给雷尘塞了一颗,一边吃着一边埋怨着雷尘怎么半个月没放自己出来了。
“本个月?”
雷尘一阵苦笑,自己归家前后不到十天,当日擂台对阵钟海是在雷州城的第十一天。这么说来自己飘在海里四天了,这怪不得没个方向,这四天自己飘到哪了也不知道。
“赢炽前辈,您知道我们现在在哪么?”雷尘对心底问道。赢炽前辈好像刚睡醒一般,打了个哈欠从心底说道:“你当日灵气耗尽昏睡过去,我见你飘在海上也就没有多管,闭关修炼了几日。运气也不错,几日里没遇上海中妖兽,我也就没出手。至于哪里嘛,看水流方向应该是云幻国往东,当是雾隐国方向。”
雾隐国?
东陆之中千百小国各自分散,云幻国和雾隐国之间由一片海水相隔。虽然一海之隔,但是一旁的雾隐国却是远远不如云幻国。雾隐国成立不久,住民还是原始为宗室林立的情况,这里是蛮族人的天堂,各类部落分散在国中,他们信奉的是部落神明,而不是修真大道。
也有不少修真门户前来传教,但是效果不甚明显。倒是一只蛮海皇朝的分支在百年前渡过大海来到这块还未被东陆其他国家同化的蛮族人领地,开辟了一片祥龙城,专门接纳各地传教的门户。
而这片城池没有皇朝所属,就像是一片贸易都市。不少雾隐国的蛮族人融入城中,这才有了外界的知识。其他部落也逐渐允许了这片城的存在,如果部落有所需求,也会与城中换取所需。
之所以称作雾隐国,也是因为这国家最高峰唐卡拉山由一片云雾遮盖。蛮族人称之为大荒神的庇护,保佑雾隐国不受灾害,久而久之这个国家也因为这片高峰上的云雾被称之为雾隐国。
而被云雾遮盖的唐卡拉山被称作圣地,最强大的蛮族大荒族生活在山顶。当雾隐国之中动乱连绵之时,公认的圣地之族大荒族就会派出使者,让雾隐国重归和平之中。
……
既来之,则安之。
雷尘想要逆流回到云幻国简直痴人说梦,海中的妖兽颇多,而且雷尘并不熟悉水情,若是遇上水中雷暴或是大浪,就死无全尸了。毕竟他还是凝元六层,没有修魂境界强者能够学习的遁法,也没有蜻蜓点水一跃过大海的本事。
“想要回到云幻国,必须穿过蛮族领地。进入到雾隐国中鱼龙混杂的祥龙城。据说祥龙城金碧辉煌,其中的商贾无数,就算是多宝阁也在这里有分号。当然,城中也有一口传送大阵,能够将人传送到其他国家的大阵之中。”
雷尘摸了几颗果子,分给小猴子吃。自己从纳戒之中弄出些肉干和作料又抓了两只野兔,大快朵颐。
这雾隐国十分原始,一片树林之中全是野兽,一些狍子见了雷尘竟然还靠近观察,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雷尘飞奔逮住野兔的时候还上来啃了肯雷尘的衣角。
“这傻家伙是怎么活下来的…”雷尘感叹道,倒是小灵猴见了这傻狍子心生玩意,一边喂着果子,一边骑着狍子来回乱窜。回来的时候,身后已经跟了五只狍子。
小灵猴指了指雷尘衣服旁放着的小方圆道:“友,带走,我的坐骑。”
那个白光珠子绝不简单,黑袍只感觉自己的肺腑都要被撕裂一般。可那雷尘巨人还未停歇,手中白珠飞回,手掌有在拍一下的动作样子。
“罢了,这魔影莲蓬衣,便舍弃了吧!”黑袍一阵心痛,背后的黑色斗篷化作一片黑色大布,向雷尘巨人盖去。黑袍空中黑血涌动,借此机会遁出了几里的距离,仓皇逃走。
“破!”
雷尘巨人又击出手中千钧珠,一下子便将那黑色大布扯碎。这斗篷不凡,至少也是金品的宝物,还有装人乱人心神的威力。只见那斗篷碎裂的同一刻,有一只骷髅大蛇幻化而出的十丈虚影显形,一声厉叫消失与天地之间。
“这是烛阴的一种后裔,我见他双眼之中通着冥界洞口。有分离肉身和心神的功效。这斗篷有这等实力,定是能者将尸骸封印其中。幸亏是残躯,否则你当会被拖入冥界。”
心底的赢炽前辈失而复得,和以往一样为雷尘解释着这些异象的由来,雷尘这才放下心来:“前辈,刚才和你失去联系。幸亏有千钧珠帮忙,否则…”
没等雷尘说完,只感觉身体一阵乏力。十丈巨人身躯立马缩水下来,雷尘只感觉灵气海中的灵气消耗一空,一丝一毫也没有剩下。赶紧将千钧珠放回胳膊,随后自己一阵意识模糊,两眼一闭睡了过去。
……
海浪拍击着海岸,海滩的沙砾之中有个仰面的少年昏迷着。
好一会,他意识朦胧的醒了过来,缓缓地爬了起来。
“这是哪啊?”
雷尘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就算他是修士但还总归是肉体凡胎。被海风一吹身上一阵哆嗦,连忙邋遢着身躯上了海岸,幸亏相距不远就有一片树林,雷尘用剑砍了点木头生了堆火,自己坐在大树下换了身衣服,将那身玄衣架在一旁烤干,晾上的时候衣服内兜中的小方块掉落出来。
小方圆,雷尘一直随身携带。小灵猴自从拍卖会后就送进了小方圆里,当时小方圆里就栽种了十几颗果树和一片开垦好的药田,又有一池塘清水,雷尘也没多管。
回家后一直有事缠身,也没把小灵猴放出来。当下自己还不知道身处何处,念了法诀开了小方圆大门,小猴子见门开了欢天喜地的跳了出来,雷尘趁机补了清水,有塞了两颗一品补齐灵丹在小方圆中,那小方圆门口有一处孔洞,专门用来放置灵气丹药补充小方圆中稀薄的灵气。
“吼,友,半个月,哪去了?”小灵猴从小方圆的树上摘了两颗果子,自己啃着一颗,给雷尘塞了一颗,一边吃着一边埋怨着雷尘怎么半个月没放自己出来了。
“本个月?”
雷尘一阵苦笑,自己归家前后不到十天,当日擂台对阵钟海是在雷州城的第十一天。这么说来自己飘在海里四天了,这怪不得没个方向,这四天自己飘到哪了也不知道。
“赢炽前辈,您知道我们现在在哪么?”雷尘对心底问道。赢炽前辈好像刚睡醒一般,打了个哈欠从心底说道:“你当日灵气耗尽昏睡过去,我见你飘在海上也就没有多管,闭关修炼了几日。运气也不错,几日里没遇上海中妖兽,我也就没出手。至于哪里嘛,看水流方向应该是云幻国往东,当是雾隐国方向。”
雾隐国?
东陆之中千百小国各自分散,云幻国和雾隐国之间由一片海水相隔。虽然一海之隔,但是一旁的雾隐国却是远远不如云幻国。雾隐国成立不久,住民还是原始为宗室林立的情况,这里是蛮族人的天堂,各类部落分散在国中,他们信奉的是部落神明,而不是修真大道。
也有不少修真门户前来传教,但是效果不甚明显。倒是一只蛮海皇朝的分支在百年前渡过大海来到这块还未被东陆其他国家同化的蛮族人领地,开辟了一片祥龙城,专门接纳各地传教的门户。
而这片城池没有皇朝所属,就像是一片贸易都市。不少雾隐国的蛮族人融入城中,这才有了外界的知识。其他部落也逐渐允许了这片城的存在,如果部落有所需求,也会与城中换取所需。
之所以称作雾隐国,也是因为这国家最高峰唐卡拉山由一片云雾遮盖。蛮族人称之为大荒神的庇护,保佑雾隐国不受灾害,久而久之这个国家也因为这片高峰上的云雾被称之为雾隐国。
而被云雾遮盖的唐卡拉山被称作圣地,最强大的蛮族大荒族生活在山顶。当雾隐国之中动乱连绵之时,公认的圣地之族大荒族就会派出使者,让雾隐国重归和平之中。
……
既来之,则安之。
雷尘想要逆流回到云幻国简直痴人说梦,海中的妖兽颇多,而且雷尘并不熟悉水情,若是遇上水中雷暴或是大浪,就死无全尸了。毕竟他还是凝元六层,没有修魂境界强者能够学习的遁法,也没有蜻蜓点水一跃过大海的本事。
“想要回到云幻国,必须穿过蛮族领地。进入到雾隐国中鱼龙混杂的祥龙城。据说祥龙城金碧辉煌,其中的商贾无数,就算是多宝阁也在这里有分号。当然,城中也有一口传送大阵,能够将人传送到其他国家的大阵之中。”
雷尘摸了几颗果子,分给小猴子吃。自己从纳戒之中弄出些肉干和作料又抓了两只野兔,大快朵颐。
这雾隐国十分原始,一片树林之中全是野兽,一些狍子见了雷尘竟然还靠近观察,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雷尘飞奔逮住野兔的时候还上来啃了肯雷尘的衣角。
“这傻家伙是怎么活下来的…”雷尘感叹道,倒是小灵猴见了这傻狍子心生玩意,一边喂着果子,一边骑着狍子来回乱窜。回来的时候,身后已经跟了五只狍子。
小灵猴指了指雷尘衣服旁放着的小方圆道:“友,带走,我的坐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