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精灵爱娜(上)
精灵是一个非常稀少的族群,不止在拉瑟维特很少见,哪怕在西方本土依旧不多。
林天赐一路走来,这是他看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精灵。
但这个精灵的样子多少有些不对。
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儿纤细,金发金眼,五官精致且漂亮,穿一身修身款的墨绿色外衫,两只尖尖的耳朵贴在脑袋两侧。
按照林天赐上辈子的印象,这确实是个很标准的精灵形象,但他在不久之前曾经在东海之行的时候见过一次精灵,那形象与眼前这位完全不同。
坚冰城里的自称ai的精灵身高在两米到两米一之间,眼前的精灵虽然也很高挑,但绝对没那么夸张。
而且坚冰城的精灵皮肤是蜂蜜般的淡金色,头发是铂金色,耳朵虽然都是尖尖的,但前者是平直,后者是尖端朝后上方。
林天赐不知道精灵是不是有很多种,甚至都不知道眼前这个正在摆摊的到底是不是精灵。
至于男女……
这就更不知道了。
因为眼前这人身材太平,而坚冰城里的那个则前凸后翘的完美身材,对比起来就像是‘s’与’i’之间的差距。
——这么比喻够形象吧?
要说是男的,可没有喉结,且四肢和手指都非常白皙纤细。但要说是女的,身材平成这个德行也太惨了。
林天赐这边满脑子问号,摆摊的精灵将最后的商品放在摊位上,伸手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留下一条黑黝黝的痕迹,随后也看到了林天赐,尤其是当看到林小哥儿似乎很有兴趣的样子,那精灵好像很开心,对其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
林天赐也确实有点兴趣,刚一靠近,只听那精灵说:
“我这儿有东神州绝对看不到的神奇物品,不来看看吗?”
那声音虽然算得上动听,但她的汉语学的明显不到家,音调非常古怪,林天赐需要琢磨一下才明白说了什么。
尤其是尖声尖气的那种转音,听的人耳朵下面汗毛倒立。
那精灵一看林天赐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汉语学的不到家,赶紧拎起柜台上的一条悬挂着水晶的坠子轻轻碰了一下。
林天赐看到那坠子上闪过非常不起眼儿法术灵光,接着便听到那精灵说:
“现在没问题了吧?”
很奇怪,精灵的语言是林天赐绝对没有学过的那种,听上去像是英语之类的拼写语言,但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能轻松理解意思,毫不费力的正常交流。
“这就是魔法的神奇,我叫爱娜,喜欢这‘通晓语言挂坠’吗?喜欢的话算你便宜点。”
“通晓语言?”
这个词儿让林天赐想起神符经上的一个很偏门的符箓,名为通译符,作用就是方便不同语言之间的人进行交流。
毕竟东神州的文字虽然相通,但因为有方言的关系有时候交流起来并不方便,所以才有这种通译符,只是因为用的实在不多,所以才非常的偏门。
“是的呀,通晓语言。在我们西方,不同种族之间都有各自的语言,交流起来很麻烦,不想将大量时间用在学习‘外语’上的法师们就发明了这种挂坠,现在购买还能享受七折优惠,小哥儿来一条吧。”
林天赐看了看那条挂坠的标价,写着一百两……
真贵啊。
银子的购买力还是相当可观的,一百两的购买力跟上辈子一万块rmb差不多。
再说这玩意儿也没啥用,林天赐能做通译符,何必花这个钱。
不过因为凑的比较近,林天赐的视线穿过摆放的货物,看到爱娜下面穿了一条短裙加安全裤,将白皙的大腿和藤条编制的绑带露了出来。
这应该是个妹子,话说爱娜这个名字就足够证明是女人了。
见林小哥儿对通晓语言挂坠不感兴趣,爱娜又拿起一根很像从哈利波特片场过来的魔杖,用它在自己的衣服上点了一下,那件墨绿色的外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鲜艳的红色。
“这是魔法伎俩魔杖,可以做到一些很实用的功能,比如清理污渍,给衣服换个颜色,怎么样,这个不错吧?”
感觉跟净衣咒差不多,就是加了个可以变色的功能。
“可以随便用吗?”
爱娜摇摇头:
“客人,你要知道魔法也不是万能的,这根魔杖每天都可以用一次,而且售价也也不贵,出门在外整理仪容很方便,实用性不错对不对?”
“魔法么?”
林天赐接过那根魔法伎俩魔杖,很感兴趣的上下打量。
而精灵爱娜则像是终于抓到一个感兴趣的顾客似的,赶紧说:
“对呀,魔法,魔法能做到很多神奇的事情,小哥儿你羡慕仙人吗?魔法也是差不多的东西,它能让冰霜闪电听你号令,能让火焰在你手中翩翩起舞,甚至还能酿造长生不老药。运气不错,我这儿还有最后一份魔法契约。”
她说话跟连珠炮似的,根本不给林小哥儿插嘴的机会,从柜台下面摸出一根三十多厘米长的大羊皮纸卷轴展开。
“只要一千两白银,以及在这张契约下面签上名字,你就可以去我们西方最有名的魔法学院路西尔德高等院校进修,学期四年包吃住包分配,你只要安心学习,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啊。”
“……”
这种推销方法,怎么看都很可疑……
话说回来,东神州的修士们画风与林天赐脑子里的固有印象相差甚远,怎么感觉西方那边的魔法师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别走啊!一千两太贵,五百!五百总行了吧!路上的船票还是很贵的,我已经给打了对折。”
“松手!”
这姑娘看起来手脚纤细,但没想到力气还挺大,拽着林天赐的手腕就是不放。
“小哥儿看你着装讲究,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就当可怜可怜我好吧,我漂洋过海来到这里,整整三个月没开张,我都快住不起旅店了。”
听起来真的惨啊。
但鬼知道是真是假!
“就算不想漂洋过海,小哥儿买点纪念品再走啊,对了!”
一只手拽着林天赐不让他跑到,另一手从怀里摸出个蚕豆大的水晶:
“这是魔力水晶,非常稀有的宝石,看在小哥儿你跟我这么投缘的份上就送给你留个纪念,求你买点东西吧。”
所谓的魔力水晶,乍看上去跟玻璃疙瘩差不多,不过仔细看能看到隐隐有一些灵光笼罩在上面。
不过……
“这玩意儿不就是灵石么?”
虽然外表跟东神州的灵石差别很大,但里面的灵气(或者叫魔力?)倒是差不多,而且这灵石里的力量几乎都快耗尽了。
听了林天赐的话,爱娜又抓起放在柜台上的单片眼镜戴好,转头再看了看林天赐。
“卧槽,你居然是个活的修士!”
“……”
这姑娘到底会不会聊天?
话说回来,那通晓语言挂坠的翻译能力还真是牛逼,她的原话肯定不是‘卧槽’,应该是什么表示惊讶的感叹词,结果翻译到林天赐耳朵里就变成他最熟悉的用法了。
——毕竟他经常感觉很卧槽。
应该是那单片眼镜具有看到灵光的特殊魔法能力,爱娜一看林天赐身上的葫芦就知道这家伙不是普通人。
既然被看穿了,林天赐也干脆承认:
“在下林天赐,神符门弟子。”
结果爱娜依旧拽着林天赐,更加不愿意放手了。
“你们东神州的百姓是怎么回事啊,看见我就跟看见鬼一样,我这里的商品都是西方的畅销货,到你们这儿却都不开张!”
她拉着林小哥儿大到苦水,随后话锋一转:
“赐先生……”
“林,我姓林。”
总觉得被人叫做‘先生’属于很久以前事情,那还是上辈子的时候,在电话里经常有个动听的女性嗓音说‘请问这是林先生的手机吗?唉!林先生您好,我这有一款商品……’。
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了你,电话推销也不会忘记你的!
“林先生,你是修士,肯定看得出我这儿的东西都是做工精良的商品,为什么我卖不出去呀?”
“大概,是因为你卖错了东西吧……”
爱娜说这些物品在西方是非常畅销,甚至会被放进商店里随便买卖的货物,而且非常抢手。
但在东神州,这情况就完全是两回事了。
这些具备法术效果的神奇物品在东神州的老百姓看来很可能是什么邪物,毕竟在百姓的眼里,能够使用法术的只有仙人,除此之外使用法术的都是妖怪和鬼怪之流。
或许西方的魔法已经深入平民百姓当中,变成一种司空见惯的东西,而在东神州修士的存在已久非常神秘。
东西方文化的不同,导致这些在西方非常畅销的法术物品,放在东方成了无人问津,甚至是避之不及。
“难怪我越是卖力的展示商品,客人就逃的越快……”
爱娜说着眼珠一转:
“林先生,你对魔法不感兴趣吗?随便挑几样拿回去收藏也好啊。”
她还是没放弃推销的打算,拿起一块很像钻石,大概有拇指大的宝石说:
“这叫阳光之石,每天能发射一次阳光射线,这种法术可以轻松对不死生物……哦,对。在你们东神州叫鬼怪,它可以对鬼怪造成非常大的伤害。”
东神州确实受鬼怪袭扰颇深,因为凡人之间互相征伐,总会出现心有不甘的枉死鬼,如果百姓能接受魔法的画风,类似阳光之石的东西恐怕会很畅销。
而且,别忘了林天赐是怎么来拉瑟维特的,不久以后他们很可能就要面对一只有些道行的老鬼……
林天赐一路走来,这是他看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精灵。
但这个精灵的样子多少有些不对。
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儿纤细,金发金眼,五官精致且漂亮,穿一身修身款的墨绿色外衫,两只尖尖的耳朵贴在脑袋两侧。
按照林天赐上辈子的印象,这确实是个很标准的精灵形象,但他在不久之前曾经在东海之行的时候见过一次精灵,那形象与眼前这位完全不同。
坚冰城里的自称ai的精灵身高在两米到两米一之间,眼前的精灵虽然也很高挑,但绝对没那么夸张。
而且坚冰城的精灵皮肤是蜂蜜般的淡金色,头发是铂金色,耳朵虽然都是尖尖的,但前者是平直,后者是尖端朝后上方。
林天赐不知道精灵是不是有很多种,甚至都不知道眼前这个正在摆摊的到底是不是精灵。
至于男女……
这就更不知道了。
因为眼前这人身材太平,而坚冰城里的那个则前凸后翘的完美身材,对比起来就像是‘s’与’i’之间的差距。
——这么比喻够形象吧?
要说是男的,可没有喉结,且四肢和手指都非常白皙纤细。但要说是女的,身材平成这个德行也太惨了。
林天赐这边满脑子问号,摆摊的精灵将最后的商品放在摊位上,伸手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留下一条黑黝黝的痕迹,随后也看到了林天赐,尤其是当看到林小哥儿似乎很有兴趣的样子,那精灵好像很开心,对其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
林天赐也确实有点兴趣,刚一靠近,只听那精灵说:
“我这儿有东神州绝对看不到的神奇物品,不来看看吗?”
那声音虽然算得上动听,但她的汉语学的明显不到家,音调非常古怪,林天赐需要琢磨一下才明白说了什么。
尤其是尖声尖气的那种转音,听的人耳朵下面汗毛倒立。
那精灵一看林天赐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汉语学的不到家,赶紧拎起柜台上的一条悬挂着水晶的坠子轻轻碰了一下。
林天赐看到那坠子上闪过非常不起眼儿法术灵光,接着便听到那精灵说:
“现在没问题了吧?”
很奇怪,精灵的语言是林天赐绝对没有学过的那种,听上去像是英语之类的拼写语言,但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能轻松理解意思,毫不费力的正常交流。
“这就是魔法的神奇,我叫爱娜,喜欢这‘通晓语言挂坠’吗?喜欢的话算你便宜点。”
“通晓语言?”
这个词儿让林天赐想起神符经上的一个很偏门的符箓,名为通译符,作用就是方便不同语言之间的人进行交流。
毕竟东神州的文字虽然相通,但因为有方言的关系有时候交流起来并不方便,所以才有这种通译符,只是因为用的实在不多,所以才非常的偏门。
“是的呀,通晓语言。在我们西方,不同种族之间都有各自的语言,交流起来很麻烦,不想将大量时间用在学习‘外语’上的法师们就发明了这种挂坠,现在购买还能享受七折优惠,小哥儿来一条吧。”
林天赐看了看那条挂坠的标价,写着一百两……
真贵啊。
银子的购买力还是相当可观的,一百两的购买力跟上辈子一万块rmb差不多。
再说这玩意儿也没啥用,林天赐能做通译符,何必花这个钱。
不过因为凑的比较近,林天赐的视线穿过摆放的货物,看到爱娜下面穿了一条短裙加安全裤,将白皙的大腿和藤条编制的绑带露了出来。
这应该是个妹子,话说爱娜这个名字就足够证明是女人了。
见林小哥儿对通晓语言挂坠不感兴趣,爱娜又拿起一根很像从哈利波特片场过来的魔杖,用它在自己的衣服上点了一下,那件墨绿色的外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鲜艳的红色。
“这是魔法伎俩魔杖,可以做到一些很实用的功能,比如清理污渍,给衣服换个颜色,怎么样,这个不错吧?”
感觉跟净衣咒差不多,就是加了个可以变色的功能。
“可以随便用吗?”
爱娜摇摇头:
“客人,你要知道魔法也不是万能的,这根魔杖每天都可以用一次,而且售价也也不贵,出门在外整理仪容很方便,实用性不错对不对?”
“魔法么?”
林天赐接过那根魔法伎俩魔杖,很感兴趣的上下打量。
而精灵爱娜则像是终于抓到一个感兴趣的顾客似的,赶紧说:
“对呀,魔法,魔法能做到很多神奇的事情,小哥儿你羡慕仙人吗?魔法也是差不多的东西,它能让冰霜闪电听你号令,能让火焰在你手中翩翩起舞,甚至还能酿造长生不老药。运气不错,我这儿还有最后一份魔法契约。”
她说话跟连珠炮似的,根本不给林小哥儿插嘴的机会,从柜台下面摸出一根三十多厘米长的大羊皮纸卷轴展开。
“只要一千两白银,以及在这张契约下面签上名字,你就可以去我们西方最有名的魔法学院路西尔德高等院校进修,学期四年包吃住包分配,你只要安心学习,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啊。”
“……”
这种推销方法,怎么看都很可疑……
话说回来,东神州的修士们画风与林天赐脑子里的固有印象相差甚远,怎么感觉西方那边的魔法师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别走啊!一千两太贵,五百!五百总行了吧!路上的船票还是很贵的,我已经给打了对折。”
“松手!”
这姑娘看起来手脚纤细,但没想到力气还挺大,拽着林天赐的手腕就是不放。
“小哥儿看你着装讲究,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就当可怜可怜我好吧,我漂洋过海来到这里,整整三个月没开张,我都快住不起旅店了。”
听起来真的惨啊。
但鬼知道是真是假!
“就算不想漂洋过海,小哥儿买点纪念品再走啊,对了!”
一只手拽着林天赐不让他跑到,另一手从怀里摸出个蚕豆大的水晶:
“这是魔力水晶,非常稀有的宝石,看在小哥儿你跟我这么投缘的份上就送给你留个纪念,求你买点东西吧。”
所谓的魔力水晶,乍看上去跟玻璃疙瘩差不多,不过仔细看能看到隐隐有一些灵光笼罩在上面。
不过……
“这玩意儿不就是灵石么?”
虽然外表跟东神州的灵石差别很大,但里面的灵气(或者叫魔力?)倒是差不多,而且这灵石里的力量几乎都快耗尽了。
听了林天赐的话,爱娜又抓起放在柜台上的单片眼镜戴好,转头再看了看林天赐。
“卧槽,你居然是个活的修士!”
“……”
这姑娘到底会不会聊天?
话说回来,那通晓语言挂坠的翻译能力还真是牛逼,她的原话肯定不是‘卧槽’,应该是什么表示惊讶的感叹词,结果翻译到林天赐耳朵里就变成他最熟悉的用法了。
——毕竟他经常感觉很卧槽。
应该是那单片眼镜具有看到灵光的特殊魔法能力,爱娜一看林天赐身上的葫芦就知道这家伙不是普通人。
既然被看穿了,林天赐也干脆承认:
“在下林天赐,神符门弟子。”
结果爱娜依旧拽着林天赐,更加不愿意放手了。
“你们东神州的百姓是怎么回事啊,看见我就跟看见鬼一样,我这里的商品都是西方的畅销货,到你们这儿却都不开张!”
她拉着林小哥儿大到苦水,随后话锋一转:
“赐先生……”
“林,我姓林。”
总觉得被人叫做‘先生’属于很久以前事情,那还是上辈子的时候,在电话里经常有个动听的女性嗓音说‘请问这是林先生的手机吗?唉!林先生您好,我这有一款商品……’。
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了你,电话推销也不会忘记你的!
“林先生,你是修士,肯定看得出我这儿的东西都是做工精良的商品,为什么我卖不出去呀?”
“大概,是因为你卖错了东西吧……”
爱娜说这些物品在西方是非常畅销,甚至会被放进商店里随便买卖的货物,而且非常抢手。
但在东神州,这情况就完全是两回事了。
这些具备法术效果的神奇物品在东神州的老百姓看来很可能是什么邪物,毕竟在百姓的眼里,能够使用法术的只有仙人,除此之外使用法术的都是妖怪和鬼怪之流。
或许西方的魔法已经深入平民百姓当中,变成一种司空见惯的东西,而在东神州修士的存在已久非常神秘。
东西方文化的不同,导致这些在西方非常畅销的法术物品,放在东方成了无人问津,甚至是避之不及。
“难怪我越是卖力的展示商品,客人就逃的越快……”
爱娜说着眼珠一转:
“林先生,你对魔法不感兴趣吗?随便挑几样拿回去收藏也好啊。”
她还是没放弃推销的打算,拿起一块很像钻石,大概有拇指大的宝石说:
“这叫阳光之石,每天能发射一次阳光射线,这种法术可以轻松对不死生物……哦,对。在你们东神州叫鬼怪,它可以对鬼怪造成非常大的伤害。”
东神州确实受鬼怪袭扰颇深,因为凡人之间互相征伐,总会出现心有不甘的枉死鬼,如果百姓能接受魔法的画风,类似阳光之石的东西恐怕会很畅销。
而且,别忘了林天赐是怎么来拉瑟维特的,不久以后他们很可能就要面对一只有些道行的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