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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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妙捻着佛珠的动作一顿,他的眼睛睁得大了些,看向巫素珺的方向,微微摇头:“巫施主,你又是何苦?你执念太重,于你于他而言都不是好事,万事莫强求。”
  “你是在告诉我强扭的瓜不甜吗?”巫素珺伸出手做了个抓拳的动作,“其实我这个人就是想把它扭下来,不在意它甜不甜。”
  “咱们认识了一百多年,你应该了解我,他现在在哪。”
  同妙轻轻摇头,“巫施主,放下吧,你们的缘分不在这一世。”
  巫素珺阴着脸,“你叫我怎么放下?我放得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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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追杀!
  传统的木质结构房屋并不隔音, 巫素珺从始至终也没有想过减轻音量,玄无在隔壁能将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
  隔壁像是有人在争执什么,又像是吵架, 他们说的每个字玄无都能听懂, 但连起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玄无:大人的世界真难懂。
  争执的声音持续了十几分钟,突然隔壁传来巨响, 吓得玄无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他急急忙忙跑到隔壁,还没进门就看到同妙的禅房门板被拆了一块。
  玄无:……
  他看见同妙安然无恙地坐在蒲团上,与他离开时并无区别, 应该是没有受伤, 他松了口气,绕过地上的那块门板,小跑进屋,问道:“师父,刚刚那个女施主是谁?”
  同妙摸了摸玄无光溜溜的脑袋, “一位故人。”
  他看着玄无,又想起他的大弟子,在一百多年前名噪一时的新一代领军人物,玄若。
  玄若这个名字在玄门之中,哪怕过了一百多年, 仍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如果让同妙重新选择一次, 他宁愿不要这些名声, 也不想失去这个弟子。
  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也许天意就是如此,叫玄若第一次出山门朝遇到了那个改变他一生的女子。
  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
  巫楚从那僵尸的手中逃走,混到人群中她却并未觉得安心。
  她对僵尸的了解不多, 她人生的前十八年还从未跟这个以血为食的种族打过交道,对他们的了解仅限于书中的文献记载。
  巫家的祖上曾斩过旱魃,但那是倾全族三分之二的力量才能做到。
  如今就算巫楚倾尽全族的力气也是不可能跟旱魃抗衡,她一人,就是一族。
  就算那僵尸还不是真正的旱魃,但巫楚也没自大到认为她单打独斗能够打赢一个拥有自我思维的半步旱魃。
  她能从那僵尸手中逃走纯粹是运气好,但她不敢回学校去,学校是个人群密集的场所,那里的人绝大多数只是普通人,她怕那僵尸会跟着她到学校,万一打起来场面不可收拾。
  巫楚打架厉害,相对而言另一方面,比如说逃跑的本事就差一些,她遇到强敌一向是直接刚过去的,实在刚不过才会选择跑掉。
  她混进人群中不到半个小时,就察觉到一道视线如影随形追随在她身后,如芒背在刺。
  就算不回头看巫楚也知道盯着她的是谁,这种如临大敌的感觉她只在那个僵尸身上感受过。
  巫楚暗道不好,忍不住在心底骂了声:这僵尸是属狗的吗这么快就追上来了!
  这条街是花海区最繁荣的步行街,现在正值上下班高峰,周围人潮汹涌,如果那僵尸选择在这里动手,遭殃的人肯定不只一两个。
  巫楚在路边扫了辆共享单车,往人烟稀少的公园飞奔而去。共享单车被她踩出了f1赛车手的速度。
  僵尸不紧不慢地跟在巫楚身后,嘴角噙着笑,始终与巫楚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像是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花海区绿植覆盖率居全市第一,大大小小的公园数不胜数,现在这个时候正是饭点,公园没几个人,巫楚像是慌不择路,将共享单车往路边一扔,一头扎进了一个没人的公园。
  身后异样的感觉并没有消失,巫楚来到公园的一座假山前,前方被一座人工湖拦住去路,后方是茂密的人工林,方圆百米不见人影,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地方。
  披着黑袍的祝明辉出现在巫楚的视线中,他盯着巫楚,嘴角带着玩味的笑容。
  没有面具与兜帽的遮挡,巫楚首先注意到的是对方锃亮的光头,然后便是脸上贯穿了整张脸的伤口。
  这道伤口的边缘有焦黑色的烧焦痕迹,深可见骨,皮肉外翻,但因为这具身体已经死了许久的缘故,没有血液渗出。
  巫楚心想:哪个勇士下的手?真是——大快人心!
  这道伤口的位置十分巧妙,将他的整张脸都毁去,如若不是熟人根本看不出伤口之下的本来面目。
  巫楚不是个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人,自然是没认出来伤口之下的脸与她家太姑婆心心念念的玄若长得一模一样。
  祝明辉站到巫楚跟前,露出了獠牙,朝她伸出手道:“把东西交出来,我可以看在巫素珺的份上饶你一命。”
  如果说这世上有谁最不想巫素珺转世投胎,那人定不是巫素珺自己,而是祝明辉。
  巫素珺执念未消不肯投胎,最高兴的也是他。
  巫素珺的执念是玄若,而祝明辉的执念是巫素珺。
  为了得到巫素珺他可以不择手段,好事与坏事做尽,哪怕不得好死,再也不能转世为人。
  巫素珺不喜欢他,他就把她喜欢的玄若杀了,哪怕同归于尽,也要让玄若魂飞魄散。
  巫素珺喜欢玄若的这张脸,他就把这具身体炼成僵尸,再取而代之。
  但有人要帮巫素珺投胎,就是他的敌人,如果巫楚不是巫素珺唯一的后人,祝明辉早就杀了她!
  但祝明辉连巫素珺最喜欢的玄若都敢杀,如果巫楚再不识趣,他不介意再杀一个巫素珺在意的人。
  巫楚看着他们之间的距离,直接一棍子捅向祝明辉,啐了声道:“做梦吧你!”
  “你连个旱魃都不是,真当老娘怕你不成?!”
  降魔杵前不久刚刚被天雷淬炼,吸收了一丝雷霆之力,这些东西是僵尸的克星。
  祝明辉轻描淡写地避开,“我说过这些把戏对我没用,趁我还不想杀你,赶紧把东西交出来。”
  巫楚眼里泛着冷意,改捅为扫,追着祝明辉打去,挑,戳,撩,劈,她用降魔杵使着用桃木剑时的剑招。
  巫楚:只要心中有海,哪里都是马尔代夫,只要心中有剑,拿什么都是一代剑仙!
  相比巫楚的冷厉,祝明辉的表情却十分轻松,他甚至不用大动作就完美避开巫楚的招式,在这种咄咄逼人的气氛中硬生生让他表现出一种闲庭信步的从容不迫感。
  有时候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他连出手的欲望都没有。
  巫楚拿出一张黑色的符咒,“我给你看看我的大宝贝。”
  祝明辉随意看了眼,冷笑道:“你觉得这种把戏第二次还能奏效吗?这不过是……”
  巫楚将符咒翻面,正面对着他。
  一股鲜血的香味钻进祝明辉的鼻子中,黑色的符纸与红色的血迹交错,这竟是一张以鲜血为颜料的高级天雷符!
  别人或许不清楚巫氏血脉的力量,但这个别人不包括祝明辉。
  巫氏血脉蕴含丰富的灵力,同时也是邪物的克星,任何法器只要加了他们的血,威力至少翻一倍。
  他曾亲眼见过,巫素珺以一张血符轻易斩杀一个实力逼近阴帅的厉鬼。
  他们之间的距离过近,就在祝明辉看清她手上的符的那一瞬间,巫楚出手若闪电一般将符贴在他身上,退后几步,回给他一个一模一样的冷笑,“我知道骗不了你第二次啊,所以我这次准备了个真的。”
  洛川巫氏的血脉中含有丰富的灵力,以其血液画符不管是成功率还是威力都远远高于用朱砂画的符。
  但巫楚怕痛,也没有自虐的嗜好,除非紧急情况不然不会用鲜血画符。
  天雷符上的光芒一闪而逝,巫楚幸灾乐祸地指了指天上,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带着势如破竹的气势直奔祝明辉的方位:“你好好享受我的加强版天雷咒吧!拜拜!”
  巫楚:正面打又打不赢,只能耍点阴谋诡计才能保命,溜了溜了。
  那道雷最终击中祝明辉的天灵盖,第二第三道紧随其后,即使祝明辉强悍的僵尸肉/体再怎么强悍,在天雷之下也不可能毫发无伤。
  祝明辉想要留下巫楚,但买个天雷已经锁定了他,他不敢轻视用巫家人的血液画出的符咒,只好放下其他打算专心抵御这次的天雷。
  巫楚走出祝明辉的视线范围后便敛住了笑,她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白。
  加强版天雷符的威力的确很强,启动它所耗费的灵力也是普通天雷符的两倍,如果是她状态好的时候倒没什么事,但之前巫楚在芙祁那里已经用过一次高级天雷符,损耗的灵力还没恢复,在这种情况下动用加强版的天雷符后,巫楚感觉身体被掏空。
  巫楚盘腿坐在地上,不远处便是滚滚雷声,还有烤肉的香味从那边传来,隔壁家的小孩都馋哭了。
  她从书包中拿出一根通灵香点燃,念了一段超度的咒语,古朴的雕花大门凭空出现。
  “今天又有什么……”穿着白衣的鬼差刚踏出一只脚,就被外面的滚滚雷声吓得缩了回去,口吐芬芳道:“草!巫楚你在搞什么鬼?”
  不管是鬼差还是普通鬼魂,本质都是阴物,最怕的是类似天雷这种自带正气的东西。
  巫楚一个箭步冲进门中,速度之快仿佛后面有狗追,实际上没有狗,但僵尸倒真的有一个。
  “我要去找我太姑婆。”
  巫楚打不过祝明辉,所以她决定去找大佬告状!
  巫楚:忍是不可能忍的!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更新就是缘更吧,还有两三万字完结,完结之后暂定两个番外,一个是女主的感情线,一个是太姑婆跟玄若的故事。
  第101章 日记
  远处的雷光渐歇, 巫楚知道那僵尸不会那么轻易狗带,想到这,她看了眼雕花大门, 拽着白衣鬼差头也不回地奔进去。
  白衣鬼差:……
  “喂喂喂, 你擅闯地府别带上我啊!我会被扣工资的!”
  巫楚头也不回,一路狂奔:“我赔给你!”
  “不是, 我想跟你说,你太姑婆现在不在地府啊!”
  “嗯?”巫楚猛地刹车,“你刚刚说啥?”
  白衣鬼差实话实说:“今天早上巫素珺就请假出去了, 到现在还没回, 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你要找她可能有点难。”
  巫楚:?
  天要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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