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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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想到这么做会让容恒高兴一些,她咳了咳,才笑道:“程妈妈,我总不能空手去,待我回去抄一篇佛经,烧给婆婆。”
  程妈妈果然高兴起来,连声赞道:“府里这个说到底就是继母,继母再好都不如亲生的好,您能这样做,我们家夫人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
  顾颜勉强扯起唇角,笑得有些敷衍,为要抄写的佛经头疼。
  下午时,容媛给了宋朝夕回馈,说她做的粉尤为好用,不像铅粉那般夸张,扫在脸上有让面部轮廓更柔和的效果。
  按理说一般的粉擦在脸上时间久了,皮肤都会变得暗黄,擦粉时看不出来,去妆后却格外惊心,是以很多女子二十不到,卸妆后就变成了黄脸婆,而宋朝夕这个粉,容媛用了两个月左右,卸妆后脸色不仅没有变差,还变得愈发细腻白净,很有光泽。
  皮肤越用越好,这样的好东西她都舍不得还给宋朝夕。
  宋朝夕捏了下容媛的脸,看这小脸蛋,肉嘟嘟粉嫩嫩的,摸起来,滑腻腻的手感很好。
  容媛第一次被人摸脸,不由脸颊红红的,趁机把脸往她手心蹭了蹭。
  宋朝夕又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疑惑道:“扫?你用什么傅粉的?”
  容媛刷的拿出一根毛笔,有意向二婶婶显摆。
  “我那天心血来潮用毛笔试了试,觉得毛笔也很好用,怎么样,二婶婶没用过这样的刷子吧?”
  她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宋朝夕勾唇一笑,挑起她的下巴仔细一打量:
  “你别说,用刷子刷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更均匀柔和了。”
  宋朝夕靠得很近,容媛甚至能看到她眼角的小痣,她心跳如鼓,总觉得呼吸都要凝滞了。
  二婶婶真是邪门了,笑起来着实风流,她能不能不要这样看自己。
  容媛紧张地别过脸,睫毛轻轻颤动,脸颊红得更厉害了。
  宋朝夕完全没注意到她,她琢磨着,这还是第一次看人用毛笔傅粉的。
  试验之后也觉得好玩,若能制作类似于毛笔的刷子,用于女子傅粉,是不是也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
  宋朝夕叫来姑姑家京城的管事陈金忠,把粉的配方交给他,陈金忠已经很久没见到大小姐,从前他只知道大小姐在药材生意上很有天赋,却不知大小姐还会做女子用的妆品。
  他打开看了配方,绝大部分配方都是药材,家中的药材铺子里就有现成的,一盒药粉卖二两银子倒也不算贵,毕竟香宝斋针对的也是京中的高门女眷,只是,大小姐画的这个笔刷的图,实在是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可以用毛笔刷来傅粉的。
  “你只管去做,我觉得毛笔有些太细了,若是再粗一些效果会更好,你看看材质用什么,马毛、灰松鼠、山羊毛、黄狼毛……你可以做一些来让我看看,记得挑选细软的那种。”
  陈金忠应了一声。
  “对了,我这有一个生发的药方,可以将药材研磨好,调配成膏状,用梳子梳到头上,月余便可以使毛发浓密,你觉得生发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说到这一点,陈金忠笑得有些尴尬,他摘下帽子,让宋朝夕看他光溜溜的头顶。
  “大小姐,您说这东西会不会有人买?”
  他这两年毛发都掉没了,出门都要戴帽子,他是男人,胭脂水粉是不用的,这种生发秘籍若是有,肯定花多少钱都想买,只是不知道掉没的头发没法梳还能用吗?
  宋朝夕打量他的头顶,忍不住噗嗤一笑,“怎么近日脱发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陈金忠自动无视她打趣的目光,笑道:“大小姐,男子经常在外奔波,头发梳的紧,时常头皮疼,再加上我朝流行戴帽子,帽子一年四季盖在头上,捂得头发不透气,会脱发也是正常的。”
  宋朝夕轻笑一声,像张焕那样年纪轻轻都不能避免,更别说是陈金忠了。
  次日,谢姨娘派人来拿药了。
  据谢姨娘说,宋程昱早就行走自如了,只是听从宋朝夕的吩咐,在院中养一段时间,以防有人陷害,宋朝夕听她说完,忽而想到一事,勾唇笑了笑:“我明日回去给弟弟把脉。”
  谢姨娘千恩万谢地走了。
  宋朝夕在家闷坏了,想出去走一走,从前出门肯定是不方便的,可自打她知道有后门这种东西,心思便活络了不少,她换上男装,拿好折扇,抿着唇就要走。
  容璟走到湖心小筑门口,就看到一身描金线圆领白袍的少年郎从屋里出来,少年郎面如冠玉,玉润清隽,看到他,眨眨眼,抿唇一笑:“爷,您回来了?”
  她喊他爷时,声音格外的酥,容璟眸中闪过笑意,“想去哪?”
  宋朝夕微怔,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我出嫁那日几位表哥来京城送嫁,还赠予我不少嫁妆,这几月家中事务繁忙,我一直没抽出空,想出去见见他们。”
  容璟点点头,“走吧!”
  宋朝夕愣怔了一下,不免惊讶,“你要跟我一起出去?”
  “总不能放你一个人出门。”
  “我哪好麻烦你啊?你公事在身,要是担心我的安危,可以叫几个护卫跟着。”
  容璟看她一眼,“我公事再忙,陪你的时间还是有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算太低,却有种缓缓拨动琴弦的余韵,每一个字都会在人耳廓回荡许久,宋朝夕愣怔地跟在他后面,她发现气势强长得高的人都惹不起,好比容璟,站在那什么都不做,可谁都瞧得出他是大人物,而他呢,虽然一身锦袍,脸也俊俏,放一边看绝对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哥,可站到容璟身边一比,怎么看都像个牵马的小厮。
  马车从后路离开,摇晃的厉害,宋朝夕被晃得脑壳疼,头一点一点的,好几次都碰到了车窗。
  容璟伸手挡在她额前,宋朝夕就撞在了他手心里,软软的倒是不疼。
  却有些亲密。
  “听闻你来京城没多久?”容璟忽而道。
  “嗯,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但没多大印象了。”
  “有想去的地方吗?”
  “就是随便逛逛,能找到就找,找不到就顺便玩一玩。”
  容璟摩挲着左手的玉扳指,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最后这句话才是重点,毕竟她眼睛发光,其中的渴求可不是假的。
  临近傍晚,城中的街道人物繁阜,马车拥堵,过了许久,国公府的马车才停在一条小巷路口,宋朝夕还没逛过京城,看什么都新奇,她在京城舆图上看过这条街巷,舆图上标注,这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巷。
  在这能买到许多美味的小食,周边还有几家酒楼驿站,刚来京城的人通常会选择在这附近落脚。
  宋朝夕有几个陪嫁的铺面在这附近,遥望四周,店铺林立,摊贩亦都撑着青布伞,小吃种类繁多,有炙肉、干脯、南京金桃、甜瓜、往前走还有一家冷饮店,容璟叫小厮去买了几样,过了会,宋朝夕在会仙酒楼包间坐下时,小厮已经把吃食送来了。
  容璟给她买了雪梨、炸蟹、菊花胡饼,盛放小食的器具都是银的,干净又讲究。
  她第一次吃京城的小吃,觉得新鲜,“很精致。”
  尝了一口味道更好,果然容璟是个老京城人,知道哪里的小食更好吃。
  “国公爷也爱这些?”
  容璟眼帘低垂,头也不抬,“我不喜这些。”
  鬼才相信,不爱吃的人能知道哪里的小食好吃?这种鬼话骗别人可以,宋朝夕这种吃货却是万万不会信的,她笑着塞了颗干脯在他嘴里,容璟被迫吃了小食,失笑:“说了不吃的。”
  “真的很好吃,爷您尝尝。”
  好吃是好吃的,可他又不是女子,总吃这些东西叫人笑话。
  她又捏起干脯凑近他嘴边,一副难缠模样,好像非要他再吃一口不可。
  容璟只好又就着她的手吃了一颗。
  他嘴唇掠过她指尖,明明很普通的姿势,可他看向她的眼神带着深意。
  宋朝夕竟立刻看懂了……
  他好像也这样用嘴让她快乐,她如今上半身都倚在他身上,虽然穿着裹胸,可毕竟她真实有料,这样实在旖旎了一些。
  她连忙恢复国公夫人该有的端庄。
  过了会,会仙楼的小厮送来果菜碟子各五盘,又过来问要什么酒,容璟点了一壶什么酿,听名字像是果酒,宋朝夕也没在意,忽而间,有人“咦”了一声,紧接着一个粗沉的声音喊:“国公爷!!”
  他声音太大,宋朝夕被吓得差点呛住,容璟淡淡地瞥了来人一眼,眼含警告。
  来人身子魁梧,满脸都是大胡子,长得跟一头熊似的,他惊喜地坐在容璟边上,像极了一头认主的熊,“国公爷!”
  容璟垂眸喝酒,不搭理。
  小熊?却很热情,又叽叽喳喳道:“国公爷,听说你那新娘子很漂亮啊,那个张焕怎么说来着?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眉什么像鸟,肌肤像雪,腰……”
  宋朝夕猛地咳嗽起来,脸都呛红了,她就是跟张焕开个玩笑,张焕怎么还当真了,满世界宣传去了?
  她偷偷打量容璟,为什么容璟丝毫不惊讶?难不成他早就知道这个传言?
  她扶额,感觉自己这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容璟明显蹙眉,小熊却丝毫没有察觉,只是呆呆地看向宋朝夕,乖乖,国公爷身边什么时候有这么俊俏的小生了?那模样那身段,那一把细腰,搞得跟女子似的,以至于他这么粗鲁的人都不好意思说脏话,恨不得也学那帮文人娘兮兮的咬文嚼字。
  “这位兄台是……”
  “宋朝!”
  “宋朝小兄弟!”
  张焕和宋朝夕的声音同时响起,只见张焕跟在一个清瘦精壮的男人身后走进来,为首的那个目光如炬,眼神冰冷,锐利地扫了眼宋朝夕,带着明显的打量。
  张焕惊喜道:“宋朝小兄弟,好久不见,我好想你啊,你想我吗?”
  宋朝夕:“……”说实话,不想。
  她偷偷看向容璟,咳了咳,勉强捡起端方的侯府嫡女的款儿,“张兄,别跟娘们似的问这种话,爷们就要有爷们的气势!”
  “说得好!”熊泗猛拍桌子,“咱们老爷们就要有老爷们的样子,说什么想不想的,宋朝小兄弟,我叫熊泗,你可以喊我熊哥哥,哥哥别的不会,吃喝斗酒却比任何人都精通,打架更是一绝,不是哥哥吹牛,哥哥一胳膊抡过去,能打死五个,以后有谁不给你宋朝面子,你就来找熊哥哥,熊哥哥一定给你做主!”
  张焕差点吐血了,这头满身是毛的毛毛熊,竟然跟他抢人!
  宋朝小兄弟柔弱文气,他一头熊懂什么,还一胳膊抡死五个呢,这种粗鲁的毛毛熊宋朝小兄弟才不会稀罕呢!
  张焕哼了一声:“宋朝小兄弟是文化人,跟你这种莽汉能有什么共同话题?要我说,你可别把人家小兄弟给吓着,离他远点才好!”
  说完,推开熊泗往宋朝面前凑,被容璟不着痕迹地挡开了,张焕嫌国公爷碍事,奈何国公爷威严,他只能偷偷给了国公爷一个眼神,然而国公爷不动如山。
  张焕有些急,宋朝这张脸在他眼前晃了数月了了,他一直想去国公府偶遇宋朝,奈何公务繁忙一直找不到机会。
  好不容易偶遇了,这就是缘分,国公爷怎么这么没眼力见,一直挡着他跟宋朝小兄弟说话?
  熊泗讨好地朝宋朝夕咧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然而他满脸络腮胡子,毛绒绒的像一头熊,这么一笑更显得阴森可怖。
  “宋朝小兄弟,你真俊,你娘怎么生的你?同样是老爷们,怎么我就这么皮糙肉厚,你却如此细皮嫩肉??乖,你叫一声熊哥哥听听,不多,一声就好……”
  张焕瞪他一眼:“什么熊哥哥狗弟弟的,宋朝小兄弟,喊一声好哥哥,哥哥去给你买好吃的。”
  宋朝夕是那种没节操的人?她一本正经道:“我宋朝此生绝不会喊这三个字!”
  当晚宋朝夕被人按在床上反复喊这三个字,其中的心酸只有自己知道。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当下熊泗咧嘴一笑:“不喊就不喊,不喊熊哥哥也给你买好吃的,宋小兄弟啊,你家住哪里,今年多大了,家里还有别的人不?熊哥哥跟你讲啊,这年头外面的男人都贼坏贼精,你一定要当心那些臭男人啊,你看你长得这么俊俏,要是被那些臭不要脸的男人看上还了得!!”
  张焕红了脸,羞涩地给宋朝倒了杯果酒。
  他不好意思说自己就是臭男人之一,他也觉得自己跟魔怔似的,自打见了宋朝就满心都是这个人,明明他们都是男人,并不合适,可他一见到这个人,眼睛就落在对方身上,怎么都收不回来,他甚至找了一些书籍,查看了男人和男人之间的那些事,他想说,如果真的万不得已,他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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