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一见钟情 各路人马齐追捕
何为一见钟情?
何为拼死相救?
何为为爱盲目?
何为重色轻友,重色轻娘?
楚材想,这些所有从前大哥凇游在一次出外修行途径药王山,爱上住在山腰一位农妇后,坚持要与她厮守一生,舍弃所有,甚至成仙的机会,也要留在她身边保护她一辈子,即便如此作为,同时也相当于直接舍弃了向来不喜凡人,只把凡人当作食物的爹娘,还有他,牺牲,做出这么大的代价,也还是要一意孤行问题的答案,如今,他算是都知道了,且还是切身体会。
说实话,从前楚材一直很不明白,为啥一向聪明的兄长,会突然变得这么笨,做出对自己这么不利的决定?可是方才当他看到怀中无助的少女之后,闻着她身上似凡人又不似,但很香,很让他有食欲的味道,没有如往常一样,理所当然的与娘分食,而是在想到若是她落在自家娘亲手中的下场时,心中狠狠的一抽,待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抱着她跑出去好远好远了。
他想这大概就是兄长说的有时候若是你遇到对的那个,不管是人还是妖,还是别的什么东西,一眼便可偷走你的一辈子,让你无怨无悔的为她赴汤蹈火,毫不犹豫地为她挡下任何可怕的灾难,事后,即便因此受了伤,居然也还会觉得特别高兴,这并不难,也并不不可思议。
“你........你..........要带我去哪啊?”刚死里逃生,还没等缓过劲儿来,就又陷入另一个不明所以的危机,纵使心脏再强大的人,也会受不住,何况是生来就极难做到临危不惧的阿宛,早就吓得语无伦次,先是看了眼后头逐渐远去的汤馆,心中松了口气,接着左右看了看四周围越来越多,远看形状怪异,近看更是惊悚至极的干枯黑树,好不容易下降的心又悬了上去,紧抱着楚材脖子的手,瞬间改为,奋力拍打,试图将紧贴的距离推开,乖乖垂在楚材左手臂上的双脚,开始前后踢打,见楚材一点没有回答自己问话的意思后,又想起又子说的话,能进鬼市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么就是陆忙忙这种带有目的道士,要么就是前来吃食享受的妖魔鬼怪,暗觉自己这有可能是刚出虎穴又掉进狼窝了,遂挣扎得更加厉害了,“你放我下来,你想干什么?快放我下来,走开啊!”
从前许是看做食物所以并未感觉不适,如今细想来,楚材才是发现这可是自己平生第一次不是以猎人对食物的姿态,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女人,而且还是自己一见钟情,喜欢的女人,本就因为这个害羞的要死,所以跑出来这么久,也还是无法直视阿宛,这不,才抱了这么一会儿,手心已经是因为过于紧张,出汗湿得就跟在水泡过好几遍拎上来似的,好几次都手滑,差点抱不住,阿宛还如此动作,楚材一时失手,将她甩飞出去,也是理所当然,不能全然怪他的。
其实说对自己身份被揭穿不在意,东哥自己都不信,走在鬼市的街道上,看着四周围走过的形色各异的或妖或鬼或能人异士,她既期待下一张出现在自己眼前的面孔会是熟悉,心心念念的姐姐瑾儿,却又害怕瑾儿真的会站在自己的面前,要是她问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怎么来的?老蛊等会儿回来了,他的身份又要怎么解释?还有还魂香,这一切的一切,姐姐并不愚钝,只是因为脸上疤痕的关系才一直被人否定所有,其实姐姐,她很清楚,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伶俐,思绪通透,想要编故事来骗她,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只要一开口,肯定就会被察觉,可要是不编,难道真的就要把真相说出来吗?如此一来,她与姐姐的关系,肯定也就完了,是她杀了珍格儿,姐姐最宠爱的妹妹,如果这件事被发现了,知晓了,那么别说是维持从前的关系了,能不怨恨自己,她就得去烧高香感谢神明保佑了,可若是不救,也是不可能的,她不能看着姐姐就这么无辜死掉,而且这死去的原因有一半还都是她的责任如此矛盾,真是让她不放弃也不是,放弃就更不是了。
可偏偏东哥陷入如此两难之间时,罪魁祸首老蛊却不知道死哪儿去逍遥去了,居然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搞什么啊这家伙?不是说就一会儿吗?到底去哪儿?他在这能有什么事啊?又不是故地重游。”东哥叉腰,看了眼方才老蛊离开的大概方向,实在是不解,明明是自己说死都不愿意来的地方,最后还是跟来也就有够奇怪了,现在还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这就已经是完全不正常了吧!“这家伙,肯定有事瞒着我。”
话毕,东哥目光落在伫立不远处的红叶姬汤馆,眉头微皱,心中有了些怀疑,“是那里........?”左腿下意识的迈出,正要往汤馆的方向去,身后便传来一道熟悉的嗓音,“珍格儿?!”有惊讶,但更多的是无助嘶喊,是瑾儿!
东哥猛地转头,耳边方才还隔得很远的嘈杂声突然间放大了好几倍,眼看着自己的姐姐在被某只青面黑衣男鬼,强行拖进白牛领地黑林深处,而在他们后头,不对应该说是以整片黑林为中心,四面八方,包括自己身后,一大群或妖或鬼或别的什么东西,争相纷纷涌入黑林,离得近,东哥勉强听清楚他们在讨论关于冲入早在烨华老爹那一辈就划给了白牛一族作为居住领地黑林的主要目的,是在追捕万年难得一遇的还魂尸,若是真有那种东西,那么大可不必再冒险去陆忙忙那处偷还魂香了。
因为所谓的还魂香并非像是普通香片那般点燃即可的,必须将香片放入要救之人的腹中,以血肉作为炉鼎,从外头画符点燃,当然这符纹必须从头到脚,一气呵成,稍微那一笔断了,都得重新来过,不过把香片放入人体,这已经够难,引魂回来就更是相当于天方夜谭,所以还魂尸就是所谓用还魂香救回来的人,她的全部血肉是制作还魂香片唯一的材料,所以二者皆为难得,而且凡人食入还魂香,血肉的味道在妖精这里是普通凡人的万倍,最容易让见者迷失心性,最关键的还是还魂香人用可起死回生,妖只要能燃上一片,功力大增,鬼则可用来肉白骨,修炼实体,不必再附身到别人身上了,换句话说还魂尸一滴血,便可起到普通还魂香半成功效和作用。
东哥很清楚把瑾儿从鬼市带回去,只是其一,若真想为她还阳,就必须用还魂香,正好瑾儿也被拉进去了,那她顺路,找时机割一瓶血回来,应该也没什么冲突。
“好,就这么办吧!反正我只要一瓶血,其余的谁爱要谁拿去,我也不贪心了。”思绪之间东哥已做好了决定,转身就往黑林深处,方才姐姐被拉走的方向冲去,同时凝结周身怨气,放出怨蝶,跟着周围的妖魔鬼怪,四散搜寻,能务必强在它们前头这样最好。
阿溺这辈子遇过很多很多男人,男妖,男鬼,但就是除了酒吞,老蛊以外,没一个敢在她这里如此肆无忌惮的要求东要求西,甚至都不给你反应的时间,你不问更不会告诉你原因,就好像这世上什么事都没有自己身上的事重要,谁给他们这种自信,理所当然?凭什么他们来,她就得迎上前去帮?
可惜了这想法,因为每次这么想着想着,她最后还是没忍住出手帮了,就像现在,前头烨华的怒火已经都快烧到家门口了,她烦都快烦死了,可面对突然从窗台破窗而入的老蛊,跳过一般正常老朋友相见的叙旧开场白,开门见山伸开手向她要那本书的下册时,她依旧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来,更别提像是方才跟着她进门想要给她换茶水的侍女,破口大骂,让他滚出去了。
不过好在老蛊也算是有些自知之明,估计也是听到她方才在门口的语气,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所以让她直接把书给他或者告诉他在哪儿,他自己去找也成,只要他不冒出最后那一句,东哥还等着我回去一块找人呢!去晚了,又得被骂了,她想她一定会为这份难得的善解人意,感动得哭出来的。
不过他这种被烨华满世界追着跑,誓要抓回来的十八层逃狱犯,冒险跑回来这个笼子里也就算了,东哥这么一个重刑犯居然也跟着跑回来,她实在是好奇,他们要找的到底是个什么人,居然能让他们干出这种自己推自己入火炕的,傻子才会做出来的举动,难道云春说的是真的,那位方才被气出去的情敌,小姑娘,真的就是当初烨华决定的人选,如果是真的,那就太有意思了,还魂尸这个魅力已经足够大了,要是再加上那个,估计自己不去分一杯羹,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了。
何为拼死相救?
何为为爱盲目?
何为重色轻友,重色轻娘?
楚材想,这些所有从前大哥凇游在一次出外修行途径药王山,爱上住在山腰一位农妇后,坚持要与她厮守一生,舍弃所有,甚至成仙的机会,也要留在她身边保护她一辈子,即便如此作为,同时也相当于直接舍弃了向来不喜凡人,只把凡人当作食物的爹娘,还有他,牺牲,做出这么大的代价,也还是要一意孤行问题的答案,如今,他算是都知道了,且还是切身体会。
说实话,从前楚材一直很不明白,为啥一向聪明的兄长,会突然变得这么笨,做出对自己这么不利的决定?可是方才当他看到怀中无助的少女之后,闻着她身上似凡人又不似,但很香,很让他有食欲的味道,没有如往常一样,理所当然的与娘分食,而是在想到若是她落在自家娘亲手中的下场时,心中狠狠的一抽,待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抱着她跑出去好远好远了。
他想这大概就是兄长说的有时候若是你遇到对的那个,不管是人还是妖,还是别的什么东西,一眼便可偷走你的一辈子,让你无怨无悔的为她赴汤蹈火,毫不犹豫地为她挡下任何可怕的灾难,事后,即便因此受了伤,居然也还会觉得特别高兴,这并不难,也并不不可思议。
“你........你..........要带我去哪啊?”刚死里逃生,还没等缓过劲儿来,就又陷入另一个不明所以的危机,纵使心脏再强大的人,也会受不住,何况是生来就极难做到临危不惧的阿宛,早就吓得语无伦次,先是看了眼后头逐渐远去的汤馆,心中松了口气,接着左右看了看四周围越来越多,远看形状怪异,近看更是惊悚至极的干枯黑树,好不容易下降的心又悬了上去,紧抱着楚材脖子的手,瞬间改为,奋力拍打,试图将紧贴的距离推开,乖乖垂在楚材左手臂上的双脚,开始前后踢打,见楚材一点没有回答自己问话的意思后,又想起又子说的话,能进鬼市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么就是陆忙忙这种带有目的道士,要么就是前来吃食享受的妖魔鬼怪,暗觉自己这有可能是刚出虎穴又掉进狼窝了,遂挣扎得更加厉害了,“你放我下来,你想干什么?快放我下来,走开啊!”
从前许是看做食物所以并未感觉不适,如今细想来,楚材才是发现这可是自己平生第一次不是以猎人对食物的姿态,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女人,而且还是自己一见钟情,喜欢的女人,本就因为这个害羞的要死,所以跑出来这么久,也还是无法直视阿宛,这不,才抱了这么一会儿,手心已经是因为过于紧张,出汗湿得就跟在水泡过好几遍拎上来似的,好几次都手滑,差点抱不住,阿宛还如此动作,楚材一时失手,将她甩飞出去,也是理所当然,不能全然怪他的。
其实说对自己身份被揭穿不在意,东哥自己都不信,走在鬼市的街道上,看着四周围走过的形色各异的或妖或鬼或能人异士,她既期待下一张出现在自己眼前的面孔会是熟悉,心心念念的姐姐瑾儿,却又害怕瑾儿真的会站在自己的面前,要是她问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怎么来的?老蛊等会儿回来了,他的身份又要怎么解释?还有还魂香,这一切的一切,姐姐并不愚钝,只是因为脸上疤痕的关系才一直被人否定所有,其实姐姐,她很清楚,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伶俐,思绪通透,想要编故事来骗她,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只要一开口,肯定就会被察觉,可要是不编,难道真的就要把真相说出来吗?如此一来,她与姐姐的关系,肯定也就完了,是她杀了珍格儿,姐姐最宠爱的妹妹,如果这件事被发现了,知晓了,那么别说是维持从前的关系了,能不怨恨自己,她就得去烧高香感谢神明保佑了,可若是不救,也是不可能的,她不能看着姐姐就这么无辜死掉,而且这死去的原因有一半还都是她的责任如此矛盾,真是让她不放弃也不是,放弃就更不是了。
可偏偏东哥陷入如此两难之间时,罪魁祸首老蛊却不知道死哪儿去逍遥去了,居然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搞什么啊这家伙?不是说就一会儿吗?到底去哪儿?他在这能有什么事啊?又不是故地重游。”东哥叉腰,看了眼方才老蛊离开的大概方向,实在是不解,明明是自己说死都不愿意来的地方,最后还是跟来也就有够奇怪了,现在还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这就已经是完全不正常了吧!“这家伙,肯定有事瞒着我。”
话毕,东哥目光落在伫立不远处的红叶姬汤馆,眉头微皱,心中有了些怀疑,“是那里........?”左腿下意识的迈出,正要往汤馆的方向去,身后便传来一道熟悉的嗓音,“珍格儿?!”有惊讶,但更多的是无助嘶喊,是瑾儿!
东哥猛地转头,耳边方才还隔得很远的嘈杂声突然间放大了好几倍,眼看着自己的姐姐在被某只青面黑衣男鬼,强行拖进白牛领地黑林深处,而在他们后头,不对应该说是以整片黑林为中心,四面八方,包括自己身后,一大群或妖或鬼或别的什么东西,争相纷纷涌入黑林,离得近,东哥勉强听清楚他们在讨论关于冲入早在烨华老爹那一辈就划给了白牛一族作为居住领地黑林的主要目的,是在追捕万年难得一遇的还魂尸,若是真有那种东西,那么大可不必再冒险去陆忙忙那处偷还魂香了。
因为所谓的还魂香并非像是普通香片那般点燃即可的,必须将香片放入要救之人的腹中,以血肉作为炉鼎,从外头画符点燃,当然这符纹必须从头到脚,一气呵成,稍微那一笔断了,都得重新来过,不过把香片放入人体,这已经够难,引魂回来就更是相当于天方夜谭,所以还魂尸就是所谓用还魂香救回来的人,她的全部血肉是制作还魂香片唯一的材料,所以二者皆为难得,而且凡人食入还魂香,血肉的味道在妖精这里是普通凡人的万倍,最容易让见者迷失心性,最关键的还是还魂香人用可起死回生,妖只要能燃上一片,功力大增,鬼则可用来肉白骨,修炼实体,不必再附身到别人身上了,换句话说还魂尸一滴血,便可起到普通还魂香半成功效和作用。
东哥很清楚把瑾儿从鬼市带回去,只是其一,若真想为她还阳,就必须用还魂香,正好瑾儿也被拉进去了,那她顺路,找时机割一瓶血回来,应该也没什么冲突。
“好,就这么办吧!反正我只要一瓶血,其余的谁爱要谁拿去,我也不贪心了。”思绪之间东哥已做好了决定,转身就往黑林深处,方才姐姐被拉走的方向冲去,同时凝结周身怨气,放出怨蝶,跟着周围的妖魔鬼怪,四散搜寻,能务必强在它们前头这样最好。
阿溺这辈子遇过很多很多男人,男妖,男鬼,但就是除了酒吞,老蛊以外,没一个敢在她这里如此肆无忌惮的要求东要求西,甚至都不给你反应的时间,你不问更不会告诉你原因,就好像这世上什么事都没有自己身上的事重要,谁给他们这种自信,理所当然?凭什么他们来,她就得迎上前去帮?
可惜了这想法,因为每次这么想着想着,她最后还是没忍住出手帮了,就像现在,前头烨华的怒火已经都快烧到家门口了,她烦都快烦死了,可面对突然从窗台破窗而入的老蛊,跳过一般正常老朋友相见的叙旧开场白,开门见山伸开手向她要那本书的下册时,她依旧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来,更别提像是方才跟着她进门想要给她换茶水的侍女,破口大骂,让他滚出去了。
不过好在老蛊也算是有些自知之明,估计也是听到她方才在门口的语气,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所以让她直接把书给他或者告诉他在哪儿,他自己去找也成,只要他不冒出最后那一句,东哥还等着我回去一块找人呢!去晚了,又得被骂了,她想她一定会为这份难得的善解人意,感动得哭出来的。
不过他这种被烨华满世界追着跑,誓要抓回来的十八层逃狱犯,冒险跑回来这个笼子里也就算了,东哥这么一个重刑犯居然也跟着跑回来,她实在是好奇,他们要找的到底是个什么人,居然能让他们干出这种自己推自己入火炕的,傻子才会做出来的举动,难道云春说的是真的,那位方才被气出去的情敌,小姑娘,真的就是当初烨华决定的人选,如果是真的,那就太有意思了,还魂尸这个魅力已经足够大了,要是再加上那个,估计自己不去分一杯羹,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