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坦克、迫击炮闪亮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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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元3995年1月8日,西元1895年2月10日,天气晴,****朱雀,宜祭祀、除虫、打猎。
  纽约港码头,中华帝国军重兵警戒,迎来了第四批中华帝国援军。
  码头上人头攒动,机器和车辆声轰鸣,一队队中华帝国神策军战士从运兵舰上下来,在码头集结,然后开赴长岛各个兵营休整。
  这一批援军较以往不同,表面上还是训练有素的中华帝国各镇常备军,实际上他们的武器装备已经更新换代了。
  三个月前,中华帝国神策军在罗德岛战役和纽约会战前期和中期两个阶段里,撞上了装备新式m1893式自动步枪的美军精锐,一时间吃了大亏。
  当时李卫国得知这件事后,立即责令北洋兵器重工集团全面开启新式步兵自动步枪生产线,除此之外,新式重机枪、迫击炮等武器也解除了禁令。
  以前这些新式武器装备,只供应中华帝国神策军各大特种部队使用,中华帝国皇城御林军和宫城羽林军也有装备,如今兵部解除禁令,让这些神秘武器在中华帝国各大战区神策军部队中陆续装备,令神策军在三个月内完成了脱胎换代,瞬间压倒美军,重新占据全世界最高大上的军队位置。
  这一次抵达的十镇中华帝国军队,步兵全部装备7.62毫米口径的闪电冲锋枪或者叫闪电突击步枪,弹夹30发,可点射可连射。此前一直配备中华帝国特种部队,当做轻机枪使用,如今配发给一线作战师团,直接当做单兵武器,取代了卫国式步枪,而美军的m1893式自动步枪在它面前简直弱爆了,火力上差了好几倍。
  除此之外,每个步兵班还配备一挺雷电重机枪,这是暴血重机枪的升级版,由水冷改为气冷,同样使用制式的12.7x99毫米的中华标准重机枪弹药,威力跟暴血重机枪一样,但射速、射程和精确度都大幅度提升。
  每个步兵排都配备了迫击炮,这也是李卫国考虑到纽约城市作战中,75毫米步兵炮和大口径155毫米重榴弹炮作战不方便,受到高楼大厦的射界阻碍,无法发挥火力优势,因此才魄力提前投入战场使用,用以支援中华帝国陆军在巷战中的火力。
  要知道,历史上的迫击炮是在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歪打误撞被发现,在1910年后才被世界各国军方陆续研制并装备部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才发挥作用。
  李卫国虽然早早的就给中华帝国特种部队配备了这种迫击炮,如今解禁后投入纽约战场,也是无形中将历史进程大幅度提前了。
  当然,李卫国也实属无奈,如果不是美军变得棘手了,如果不是“园丁”的突然出现,李卫国并不想这么快的就加速历史进程。
  除了单兵武器装备,这一次李卫国也下了血本,把五十一区的宝贝之一坦克也排上了战场。
  t23型坦克,战斗全重22吨,正面装甲30毫米,装备一门37毫米短身管火炮和一挺雷电重机枪,一台八缸柴油发动机功率182马力,公路最高时速20公里,越野时速6公里。
  这一次,李卫国直接给李卫军调来了50辆t23型坦克,目的就是直接突破美军重兵设防的纽约防线。
  除了坦克,李卫国也给李卫军调来了一支强大的后勤部队。
  这就是隶属中央战区特战大队的第五工兵营。
  不要小看这个工兵营,轮人数自然无法跟中华帝国军各镇正规工兵营相比,但是轮架桥浮渡能力,一个特战大队工兵营,等于十个正规军工兵营,而且效率也是十几倍甚至更多的时间。
  这是因为,特战大队第五工兵营的装备都是履带式装甲舟桥车,不论是多宽多深的河,都可以快速架设浮桥。如果一个正规军工兵营要十个小时才能在纽约哈德逊河上假设一座浮桥,那么第五工兵营只需要半个小时时间就可以架起一座可以通过坦克、战车的浮桥。
  虽然只调来一个特战大队第五工兵营,但履带式舟桥车却运来了两百辆,各镇军队的工兵营都有配备,由于纽约战场时间紧张,所以调来一个特战大队工兵营,是为了在战场上直接教会各镇工兵如何驾驶舟桥车搭设浮桥。
  秘密装备都是在夜间上岸,然后迅速运到长岛军营,经过几天的短暂学习和操作,然后再投入战场。
  有了这些秘密装备,李卫军信誓旦旦,向李卫国保证三天内打垮哈德逊河对岸的美国军队,三个星期占领华盛顿,灭亡美利坚。
  然而,李卫国却在电报中给李卫军泼了冷水,告诫他必须制定两套以上作战方案,因为最佳作战方案恐怕会出现变数。
  李卫军很纳闷,按理说如果有变数,那一定是第一方案出现了问题,然后不得不采取第二方案或者第三方案。这当中只有成功了的方案,才会被叫做最佳作战方案,可那必然是战斗结束后才知道哪个是最佳作战方案啊!
  为什么皇帝陛下李卫国却非要说最佳作战方案会有变数,而不是第一方案有变数?
  这不科学啊!
  如果李卫军知道李卫国现在的苦处,就不会这样怀疑了。
  李卫国现在的确操心,他不知道纽约会战的结果,假定纽约会战中华帝国赢了,那一定赢得非常漂亮,可问题是还有一个知道纽约会战结果的麦克阿瑟,如果麦克阿瑟从中捣乱的话,那么历史在这一刻就将改变了。
  好在李卫国已经对麦克阿瑟下达了必杀令,就算之前麦克阿瑟知道些什么,透露了什么,也暂时不会改变历史走向。
  当然,前提必须是麦克阿瑟没有去碰历史重要事件,如果他把一个历史重要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干掉了,那历史必然会被改变。
  此刻的李卫国,已经被麦克阿瑟看作是自己人生最大的敌人,因为麦克阿瑟知道的是李卫国创造的历史,他想要改变的也是李卫国创造的历史。
  二人注定是生死大敌。
  李卫国唯一的优势就是他知道了麦克阿瑟的身份,而麦克阿瑟却不知道李卫国的身份。
  建元3995年1月11日,西元1895年2月13日,天气阴有小雨,****白虎,宜祭祀、搬家、纳财。
  李卫军换上了崭新的军服,特地喷上了李卫国御赐给他的男士香水,整个人神清气爽的站在暴怒号战列舰舰桥上。
  “各单位报告!”
  “第五镇、第七镇主力进入曼哈顿岛中央大街、坚尼街、百老汇街、亨利街阵地,第一坦克营就位,第一炮兵师就位!”
  “第三十三镇、第六十二镇分别抵达阿斯托尼亚和伊斯特河东岸!第二、第三炮兵师就位!”
  “第十八镇、第五十一镇、第七十七镇抵达杨克斯、弗农山一线,第二坦克营就位,第一工兵营就位,第三、第四、第五炮兵师就位!”
  “第三舰队抵达史密斯蹲湾!”
  “第二舰队抵达纽瓦克湾!”
  “纽约湾第一舰队准备就绪!”
  ……
  李卫军点点头,各部队按照预定计划抵达战区,按照约定,各部队将在上午七点整准时发起攻击!
  战斗区分甲乙丙丁四个区域,只有丁区,也就是杨克斯、弗农山一线是真正的主力进攻部队,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渡过哈德逊河,从侧后方包围在纽约的美军。至于其他方向,全都是佯攻,牵制美军主力。
  当然,李卫军还是很听话的,他被李卫国警告之后,并没有把砝码全压在哈德逊河,他手中毕竟有坦克,就算不包抄美军后方,正面战场上一样可以击溃美军主力。
  所以,如果丁区进攻失利,那么主攻方向就迅速放在甲区,也就是曼哈顿主岛,最繁华的第五大街上。
  因为这两个方向都有坦克参战,一主一次,可以随时更换主次顺序。
  当然,从心底深处,李卫军想干一场大的,他希望丁区突袭成功,只要三镇大军渡过哈德逊河,那么美军将很难把这三镇中华帝国军精锐赶回哈德逊河东岸,结果必然是美军发现侧后方失守,不得不退出纽约战场,否则就会别全歼。
  但是李卫军不会让美军轻易撤退,所以他把主力部队都压上去了,死死的咬住美军,痛打落水狗,就算不能全歼美军,也必然重创美军。
  要知道,这几个月时间,美军的兵力已经从一百万人增加到了三百一四万人,罗斯福不过了,要死守纽约。
  这么多美军堵到纽约战场上,尽管纽约是个超级大都市,突然进入几百万军队会战或许没问题,但一旦撤退,那问题可就大了,三百多万美军必然发生混乱,而这就是李卫军的机会。
  到时候直接坦克碾压上去,重机枪突突,火炮轰炸,三百多万美军,至少要留下一百多万具尸体,这就是李卫军的作战目标。
  为了这个目标,李卫军也豁出去了,他必须要名垂千古,成为中华帝国历史上最具战功赫赫的将军。
  与此同时,麦克阿瑟也返回了诺福克,他没打算去纽约战场,他该做的已经做了,将历史上中华帝国军的进攻方向用另一种推断方式告诉给了巴顿和马歇尔等军官。
  这些军官都是纽约会战参与的军官,能不能说服迈尔斯,能不能阻止美军纽约会战惨败,这些已经不是麦克阿瑟能够左右的问题了。
  回到诺福克的麦克阿瑟,加紧了对二十万美军的控制,大肆罢免调离那些不愿意接受“麦克阿瑟理念”的军官,大肆任用崇拜“麦克阿瑟”的军官,大肆从基层提拔任命军官,让他们感激麦克阿瑟的施舍。
  通过这种方式,麦克阿瑟迅速掌握了在诺福克的二十万美军部队,尽管这些美军并没有装备最先进的m1893式步枪,但麦克阿瑟已经强令诺福克的兵工厂开始设计制造一些超越时代的先进武器装备了,一旦让这二十万大军装备了更先进的武器装备,那么麦克阿瑟将迅速成为第二个李卫国,成为美利坚的新霸主。
  不过现在的麦克阿瑟还无法跟罗斯福抗衡,因为罗斯福在美国的声望太高了,在军中的声望也非常高,麦克阿瑟想要取代罗斯福,就只能不断打击罗斯福的声望。
  为此,麦克阿瑟公开发表演说,指责罗斯福不听他的劝告,会在纽约会战中惨败。
  一开始,全国各地的美国人自然不会相信麦克阿瑟的狂妄之言,但麦克阿瑟却在高兴,只要纽约之战惨败,罗斯福的声望将遭到严重打击,接下来是华盛顿保卫战,罗斯福同样打不过中华帝国军队,被迫迁都,那时候,就是麦克阿瑟率军北上抗击中华帝国,取代罗斯福的时候了。
  每每想到这些事情即将发生,麦克阿瑟做梦都会笑醒。
  只是,接下来的一次突发事件,顿时令麦克阿瑟懵逼了。
  费城军区大营校场上,麦克阿瑟在讲台上演讲,当着费城美军官兵们的面,麦克阿瑟毫不留情的抨击罗斯福,抨击迈尔斯,指责他们不听自己的劝告,很快就会令纽约会战失败。
  就在麦克阿瑟唾沫星乱飞的时候,市区的一栋大楼上,两名中华帝国特种兵在当地中华神盾局特工的情报配合下,悄然瞄准了他。
  “目标三点钟方向,距离大约850米,风速约4米每秒!”
  手握狙击枪的第一狙击手透过狙击镜说出自己的判定数据。
  “目标三点钟方向,视野开阔,半速风向左调整0.5密位,标准大气压,湿度85,向上调整0.5密位!”
  副射手通过望远镜和简单的机械测量仪器进行判断,对主射手提供的数据进行修正。
  “明白!目标锁定!”
  “850米,这个距离有点远了,有把握吗?”
  “有没有把握都得开枪,他几乎不出军营,这种露天演讲环境,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
  “好吧,锁定后自行决定开枪!”
  砰!
  枪响,一发7.92毫米特种狙击弹在膛线内加速,以800米每秒速度出膛。
  1.5秒后,副射手从望远镜中看到麦克阿瑟胸口中弹,一瓢鲜血喷出,整个人瞬间到底,他顿时叫道:“打中了!”
  结果主射手却阴沉着脸道:“这怎么回事?我明明瞄准的是脑袋啊!”
  副射手顿时一愣,旋即道:“无所谓了,我们刺杀成功!”
  主射手道:“目标只是中枪倒地,正在被紧急抢救,不知道死了没有!”
  副射手迅速把装备装箱,提醒道:“回去等神盾局的消息,现在马上撤退,美军当中有高手,已经看到我们了!”
  主射手一愣,旋即从狙击镜中发现,果然美军军营中已经有几个美军军官正在用望远镜看向自己这边,还伸手指着,一群美军疯狂冲出军营,明显往这边赶来。
  于是二人急忙收拾好装备,迅速撤离。
  楼下有神盾局准备的汽车,很快在费城街区内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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