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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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车前是七十名排成两队的士兵,黑色劲装,袖口纹鹰,皆是身板结实、眼神坚韧的汉子,他们胯下的马远比羽林卫的更加体形优美、骨骼匀称,敏锐又温顺。
  这些士兵腰挎短刀和弓弩,背后一柄陌刀和长矛交叉,饮过血的兵器在太阳下闪着寒光,利得慑人。
  而为首者,是一名女子。
  当她策马步入朱雀门时,高峥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滞了。
  和所有楼家人一样,她拥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珠,那是因为楼家祖上曾娶过一个外族女子,她的血统被代代传承了下来。
  初初看去,直觉这个女子整个人便如一柄入鞘的剑,那样英气十足,那样精神百倍,可是谁也不知道她若出鞘,会是何等的惊天动地、风云变色。
  她的气质太强,以至于让人第一眼看去,竟然忽略了五官。
  和传闻中不一样,她没有虎背熊腰,身形高挑修长,黑色的衣袍服帖地包裹着她的身体,没有一丝一毫的多余赘肉。肤色因为常年日照而呈小麦色,长而细的眉毛几乎入鬓,非但不柔媚,反而令人感觉她不好亲近。
  但是她的鼻子小巧秀气,鼻梁高挺,红唇微抿,下巴尖翘,都是明显的女性特征。
  她不仅不难看,反而颇具姿色,而且很耐看。
  高峥呆呆地注视着策马踏过朱雀大街的这个女子,不自觉和他童年的记忆相对比,竟觉得除了那双眼睛,五官无一处相似。
  二十年的时间,实在是太漫长了。
  他盯着她的时间太久太久。普通人一眼望去,只觉这位长公主气势非凡,威严慑人,不敢再多看第二眼。连久见天威的镐京官员,也被这股在战事中淬炼过的煞气所唬住,互相对看,彼此都能看见眼中的惊吓。
  唯有高峥,仿佛忘记了眨眼一般,盯着司马妧看了许久,久得令她的五感皆感受到了这道视线的注视。
  于是她抬头,向天香楼上那道黏着在自己身上的目光看去。
  这本是下意识的一个举动。司马妧根本没有多想,她目之所见,乃是一个儒雅俊美的青年。因着她的回视,漂亮的青年仿佛受到了惊讶,竟然往后连退两步。
  不认识。
  司马妧在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没有找到对这张脸的记忆,便毫无兴趣地转过头去,继续目不斜视往前行。
  高峥的心脏却快要跳出来了,他几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半晌不能回神。
  那真是很难形容的一双眼睛。清澈,却十分的冷冽、无情,他无法在那双眼睛里找到一丝一毫人类的情感,只觉自己掉入一汪深泉,冰冷得窒息,挣扎不得,却又……却又欲罢不能。
  他的心扑通扑通剧烈跳动,仿佛中了蛊一般,还想再看一看这双眼。这双他平生今见、不像一个女子该有的眼睛。
  可是待他回过神来,司马妧骑在马上的身影已经远去,跟在队伍最末的羽林卫也已经进城。
  忽然,不知谁处传来一声惊呼。
  “丫丫!”
  伴随这一声妇人的尖叫划破朱雀大街的寂静,长长的入城队伍突然出现骚动。一个还不到马腿高的女童撞撞跌跌跑了出来,仰脸看着高大威武的壮观马队,嘻嘻笑着,浑然不觉自己已跑到了司马妧的马蹄下。
  “丫丫!”
  妇人从看热闹的巷口冲出来,却见司马妧轻巧地一勒缰绳,她的马便懒洋洋地一抬蹄子,轻松越过女童头顶,半点没有伤到她。
  司马妧下马将胖乎乎的娃娃抱起来,就势捏了一把吓呆的女童那肉乎乎的脸蛋,方才将她交给冲出来的妇人,淡笑道:“抱好她,勿要再乱跑。”
  妇人仿佛被她的笑容给惊吓到,张口呆了半晌,直到听见女儿哇哇的哭声,才回过神来,从司马妧手中接过孩子,惶恐至极地跪在地上:“草民多谢、多谢公主……长公主殿下救女之恩。”
  “不必。”司马妧又笑了一下,利落地翻身上马,心情颇好。刚刚她进入镐京城,发现偌大的帝都居然也和途经的府县没有两样,俱都是偷偷躲在暗地里窥视,街面上没有半个人,仿佛鬼城一般。
  不得不说她失望之极。
  现在突然跑出一个小女孩来,倒让这趟进城显得不那么无趣,而且她还悄悄捏了小娃娃一把。
  天香楼上遥遥望见这一幕的高峥,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吾便知道,她还和小时候一样、一样的好……”
  而恰巧坐在出事地点不远处的有客来酒楼的驸马候选人,齐熠和单奕清,也目睹了这一切,两人反应不一。单奕清颇为失望:“都说长、长公主生了三头六臂、虎背熊腰,根本都、都是骗人,不过是寻常的女、女、女子长相!”他是来猎奇的,猎奇不成,十分伤心失落。
  齐熠则是艳羡不已地看看跟随在司马妧身后的神气卫队,又看看骑在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的大长公主,长叹一声:“女子英伟至此,要我等男子何用!”他也好想如这位殿下一样带兵打仗,然后带着杀气腾腾的手下士兵,耀武扬威地进京啊!
  ☆、第17章
  司马诚面无表情地坐于大殿,高高的龙椅能通过大开的殿门遥望远处,他已准备好用最温和的笑容和最周到的礼仪来欢迎他这位陌生的皇妹。
  做戏,一向是司马诚的专长,也是每个皇帝必须学会的一课。
  尽管不喜,但是她肯乖乖交权回京,他就理应投桃报李,给足她面子和威仪。
  相比之下,站在宫门前等待的楼宁,心中情绪要复杂得多,他既激动兴奋,又羞惭不安。
  楼宁一意孤行,弃武从文。十年前父亲战死嘉峪关,因他不通兵法、武艺稀松,竟不能为爷爷分忧,令楼重花甲之年仍要披挂上阵,最后若非表妹一力抗下破虏重任,今日的河西走廊早已易主。
  即便如此,楼重也从未阻挠过他的选择。而他作为楼家五代以来唯一的进士,当司马妧已经将整个河西走廊整治得繁荣昌盛时,自己依然只是镐京翰林院中一个小小的、甚至受到排挤的翰林。
  他给楼家丢脸了。
  新皇是忌惮楼家的。
  这一点以前的楼宁不明白,他被父亲和爷爷保护得太好,后来又有表妹庇护,直到他去年中第后留在镐京做翰林,没来由地受到同僚的隐隐排挤,他暗自苦闷许久而不得法。后来有同年的进士韩一安看不过去,好心点醒,他才明白,这一切来自于新皇的态度。
  镐京的官,是最会见风使舵、“为陛下分忧”的。
  故而,得知圣旨赐婚后的楼宁比谁都震惊和忧虑,他并非舍不得楼家在河西走廊所掌控的权力,而是担心司马妧本人的将来。
  于是,干掉顾乐飞的主意自然而然浮上心头。他几经盘算,觉得此事可行,一旦顾乐飞身亡,皇帝暂时找不到可替代人选,有此时间差,司马妧应该能想出应对办法,不至于毫无准备便被夺走全部兵权。
  楼宁闭门考虑多日,深感事关重大,不能假手于人。便自行于饕餮阁中暗中观察七日,方才决定行动。
  他曾向西域舞乐队伍中的异人学过些许易容技巧,并非人皮面具一类,而是使用道具,通过毛发、五官、皮肤、举止、气质等细微处的改变,达到混淆视觉、模糊面貌的效果。
  楼宁自以为天衣无缝,单家公子和齐三郎确实也未认出,却不知怎么被顾乐飞看出了他的身份。
  多日前,他行事之时,不慎中了单大公子的黑招,现在想起来还是垂足顿胸,又懊恼又羞惭。
  想他楼氏一族,向来以善战闻名,楼家骑兵连北狄也要忌惮三分。到了他楼宁这里,居然连杀一个肥嘟嘟的、没啥威胁性的胖子都做不到?
  愧对祖宗,愧对祖宗。
  虽然手上功夫差了点,但是楼宁是一个极为执着的人,一次不成,还有二次三次,不过顾乐飞却令楼宁打消了要他小命的念头。
  过程颇为有趣。
  那日楼宁苏醒后,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和桌腿捆在一起,依然还是那个雅间,不过对面只坐着顾公子一人,他怀里还抱着一把剑,正低着头、费力地举着滚圆的手臂擦拭剑身。
  楼宁目光一凝:“住手!那是我的剑!”
  “醒了?若是顾某没认错,这是令尊的身前佩剑吧。传闻此剑乃是由天外陨石为原料打造,果然削铁如泥,摧金断玉,是一柄百年难见的好剑。”顾家二郎夸完这把剑,擦拭的动作挺住。
  他抬起头来,五官被过多的脂肪撑开而显得尤其无辜,眉眼间带着如同庙中弥勒佛一样的善意和喜庆,慢吞吞地问:“楼公子打算用令尊的佩剑结果掉顾某的性命,竟不在乎公主会伤心么?”
  妧妧伤心?
  楼宁只觉这话简直太可笑:“你以为自己是何人,玉树临风还是才高八斗?她怎会为你伤心?”
  “哦?那可不见得,”顾乐飞慢悠悠地迈着小八字步走来走去,“依楼公子所见,大长公主为人如何?”
  楼宁几乎是不假思索从嘴里溜出一串溢美之辞:“坚毅,勇敢,自律,有责任心……”
  顾乐飞笑眯眯地打断他的赞美:“如此看来,公主是个极有主见的女子,你以为她若不想嫁,会任凭陛下摆布?”
  “这……”楼宁一窒,居然愣了一愣,好像思维的某个死角忽然被点亮了。他以前一直担心司马妧进京之后怎么办,却忘了他的这位皇表妹从来不是任人摆布的软柿子。
  难道……
  楼宁的眉头皱了皱:“你到底想说什么?”
  顾乐飞笑起来,他笑得开心的时候,肥嘟嘟的两颊一边现出一个浅浅的酒窝,看起来更加温和无害:“楼公子竟从未考虑过,她是心甘情愿嫁给顾某的么?”
  楼宁又是一愣。
  愣神之际,他忽觉身上绳索一松,顾乐飞居然用剑替他斩断了捆绑,将楼定远的佩剑交还于他。
  叹了口气,背过身去,把要害公然亮给楼宁,惆怅万分道:“长公主幼年因救人落水而险些溺于湖中,吾以帔帛救她上岸,那时皇后尚在,算起来距今已快二十一年,时间过得真快哪。”
  什么?
  他救过妧妧?
  楼宁当时就呆住了。
  顾乐飞短短几句,足够他脑补完好几出青梅竹马、救人报恩、天各一方、苦苦等候的悲情大戏。
  忆起司马妧那恩怨分明的个性,还听说她对军中男儿的示爱无动于衷,似乎……顾乐飞暗示的一切可能是真的。
  妧妧真的愿意嫁给这个胖子?!
  楼宁半信半疑地走了,完全没有意识到其实顾乐飞什么也没有说,他只是暗示,然后让楼宁自己猜测出一个结果罢了。
  顾二郎的目的也很简单,在司马妧归京前,他不希望经历第二次小命休矣的惊险场景。
  至于那什么用帔帛救司马妧的事情,也不算是假话,虽然他一直觉得以这位公主的天生神力,没有他的多此一举,她照样能救下高峥。
  啧啧,如今回想起来,那个时候她就表现当女将军的潜力了啊。楼宁走后,顾二公子一边舀起一勺桌上温着的鸡皮酸笋汤细细平常,一边连连点头感叹。
  浑然不知自己被未来表妹夫摆了一道的楼宁,站在宫门前等待归京的队伍时,还在认真思考是否寻个时间找表妹核实一下,看那顾二郎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彼时,顾乐飞起床不久,一顿饱餐之后,他令侍从拿来一把小锄,独自蹲在院子后头的银杏树下,抄着小锄在土里挖呀挖。
  “你在做甚?”一个声音突兀出现,从墙头冒出一个人的脑袋来:“不去朱雀大街上看威名赫赫的大长公主,倒猫在自家院落里挖坑?”
  来者正是不走寻常路的齐三少爷齐熠。他在府邸主人面前,大喇喇翻过墙头,沿着银杏树的枝干,一溜烟滑了下来,厚着脸皮拍拍衣上尘土,大喊:“小白,你不去瞧瞧,真是可惜!公主殿下真叫一个英姿飒爽,她往那里一站,直叫镐京城里半数男儿羞愧!”
  和猎奇不得、失望归家的单奕清不同,齐熠觉得司马妧的长相气度就是他心中所想的女将军模样。
  故而她虽已带队进了皇城,可是他依然心潮澎湃,恨不能立即找人说一说他心中的激动之情,这才冒冒失失翻了顾家后院的墙头进来。
  顾乐飞不理他。
  他像一只土拨鼠似的,专注地低头挖呀挖呀,最后竟从泥土里挖出一个小陶罐来。任凭齐熠大肆夸赞司马妧,妄图激起他心中的后悔之意,他始终不为所动,顶多懒洋洋地抬一下眼皮:“你再惦记也无用,她是我的女人。”
  “将来,将来她才是。”齐熠慎重纠正,深觉好友正是走了狗屎运,居然能娶到如此传奇的女子,不过想来这等女子性格刚强、不甘屈于人下,恐怕好友日后的生活将十分艰难。
  可是顾乐飞却是一副万事不萦于心的模样,齐熠觉得很奇怪:“小白,你真的不好奇未来妻子长的什么模样?”
  问话间,顾乐飞已将土中的陶罐取出,抹掉盖上残泥,揭开盖来,居然酒香四溢。里面淡红色的澄清液体,透着一股清甜微酸的奇妙气息,前所未有的好闻。
  “有好东西!”齐熠又惊又喜,肚里的酒虫立即被勾了出来:“这是什么酒?我居然不知道你后院里藏着这等好东西!”
  “建安五年,刘玄德学圃于许田,以为韬晦之计,曹孟德以青梅煮酒相邀玄德共论天下英雄,”顾乐飞先说了一段三国,方才以勺舀了一些递过去,得意道,“此乃青梅酒。”
  “青梅酒?吾为何从未见过?”
  “此酒需用青梅、糖及白酒浸泡,越陈越好。有清热解暑、生津和胃之功效。青梅多产自岭南、南诏一带,北方难寻,故而这酒……乃是吾自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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