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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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家人的疑问,程怀亮还真是答不上来,不可能告诉他们说,土豆烧牛肉是后世的一道名菜,你真正的二儿子已经gameover了,我是穿越而来的。
  “嗯,土豆啊,是一种植物,我以前不记得在那本上上面看到过,所以有点印象。”程怀亮忽悠到。
  程咬金就粗人一个,母亲崔氏没有嫁给程咬金以前也不是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天到晚就知道看书绣女儿红的大家闺秀,所以也不是很清楚程怀亮说的对不对,老三程处弼比程怀亮还楞呢,就更不知道了。
  程怀亮插着冷汗道:“这两天让你们好好的打打牙祭,尝尝我的手艺。”
  “你这厨艺什么时候学的,我们怎么不知道呢?”细心的崔氏问道。
  “没有学过啊,我就是看书学的,如果不是真的太难吃我还懒得弄呢,这两天把他们教会了我也急不会再弄了。”没办法,程怀亮只有继续忽悠道。
  接下来的几天程怀亮是变着法子的弄各种菜式,让厨子打开眼界,大呼不可思议,也让家人他们吃了个爽,赞不绝口,对以前吃过的东西弃之如敝履。
  只要在唐朝弄做出来的菜,程怀亮都做了一遍,结果发现只有肉食才是家人们的最爱,程咬金他们才发现原来猪肉是那么的好吃,牛肉也是非常的棒,反而现在不喜欢吃羊肉了,因为羊肉的那股羊腥味总是去不掉。
  原来菜除了煮来吃,烤来吃和蒸来吃以外还可以炒着吃,而且炒来吃味道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教会了厨子以后程怀亮就再也不下厨了,每天就是打打麻将,看看书,吃着美味佳肴,日子过的好不逍遥,虽然他现在的体格很强壮,但是他就是不喜欢练武,太累。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就从手间溜走,让人想留也留不住。程怀亮感觉自己完全融入到了唐朝的这个大家庭中。他喜欢唐朝的武威,喜欢唐人的骄傲与自信,喜欢单纯的唐朝人民。
  今天是被禁足的最后一天,程怀亮决定好好的庆祝一下,终于重见天日了,真不容易啊。虽然这三个月他收获了很多,收获了纨绔们的友谊---时常叫纨绔们到家来打麻将,收获了金钱---这三个多月麻将总共买了近1000贯,让他拥有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收获了亲情---慢慢的从内心深处开始认可了程咬金崔氏程处弼还有没见过面的老大程处默就是他在唐朝最亲的一群人,是他要用生命来维护的一群人。
  今天程怀亮做了一个叫花鸡,一个红烧牛肉,一个回锅肉,一锅卤猪蹄,还有一些其他的小菜。一家人都是肉食动物,没有办法啊。
  晚饭的时候程怀亮端起酒杯就跟老爹先干了一杯就开始埋头苦战,或许是遗传的原因程怀亮发现自己喝酒就跟喝水一样怎么喝都不会醉,只是脸会红红的,给人一种醉醺醺的状态而已。等自己长大了一点或许可以自己酿一点好的酒来喝喝,这可是真正的纯粮食酒啊,不像后世那样总是坑爹的假酒或者用酒精勾兑的酒。程怀亮暗暗的想到。
  第二天天一亮,程怀亮就冲出了家门,关在家里三个月真的把他给憋坏了,今天约了李孝恭家的老二李怀仁一起出去逛逛。
  李怀仁绰号李坏人这家伙就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不过给程怀亮的感觉还不错,挺将义气的,虽然不是家中的嫡长子,以后也不能继承他老子的爵位,不过程怀亮觉得可以交往就交往了,没有那么多功利因素在里面。
  程家李家都住在平安坊,距离也不是很远,不到一刻钟就到了李孝恭门口,叫门房去把李二公子叫出来。
  不一会儿就看见这家伙走了出来,腰上带着一个玉佩,脸上搽着粉,耳朵上带着一朵大红花,程怀亮觉得自己瞬间就崩溃了。最受不了唐朝的就是男人还要打粉,不打白一点就不觉得自己是贵族,而且还喜欢在耳朵上带一朵大红花,不是说宋朝以后的男人才喜欢这样嘛,怎么唐朝就有这样的打扮了?程怀亮觉得自己的胃在一抽一抽的都快吐了。
  冲上去把那多红花直接丢在地上还踩了两脚,立马惹来了李怀仁的白眼。
  “今天想去哪儿?哥带你去逛逛!”李怀仁问道。
  “随便逛逛嘛,到时再看。”
  两个家伙都没带随从就这样大摇大摆的从平安坊走了出去。
  逗比青年欢乐多啊,不是的就听见两逗比鬼哭狼嚎的嚎叫,就像是两只发情的公狼一样。两个家伙看到美女就抛媚眼,结果总是得到的是白眼。但两逗比却乐此不疲。
  程怀亮觉得自己越来越像13岁的年纪了。
  青春,张扬,自信而且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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