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破营
紧跟着罗士信身后的自当是亲卫捷胜军,捷胜军经过罗士信的言传身教,战力极为惊人。兼之捷胜军的战术都是围绕罗士信、席君买这两人拟定的凿穿战术,以强力突破为主,相互之间配合的极为默契。
罗士信作为战术的剑锋,如虎似狼地扑入营门,捷胜军以锋矢阵势跟在其后。
骑兵队就象发狂的蛮牛,肆无忌惮横冲直撞,挡在前面的几个突厥营帐首当其冲,被冲倒在地上,犹在帐中贪睡的突厥兵只觉得天踏了下来,灰白色帐篷包顿时染成酱紫,里面的人连惨叫声音都没发出,后面跟上的数千兵卒战马七八千只马蹄将之连人带帐踏做了肉泥。
也有反应机警的突厥兵,顾不得寒冷,穿着毛皮内衣,三三两两从帐中匆忙钻出抵抗的突厥兵,但由于散乱不成阵型,还没有来得及找到战马,便以先后溅血倒地。
罗士信挺枪跃马,高喝道:“大唐罗士信在此,挡我者死!”嘴里喊着,长枪所到之处,温热粘稠的红色液体四处飞溅,溅洒在四周的帐篷上格外扎眼。
“挡我者死!”全军早已心领神会,步调一致地一起放声大喝,好象也昏暗的晴空里打了一个霹雳。
毫无准备的突厥兵看见从天而降的敌人来势如此凶猛,又听见“挡我者死”的凶狠呼喊从四面八方传来,根本就分不清来敌有多少。但以声势来看,他们处在绝对的劣势当中,阻挡的敌兵步子明显放慢,喊杀声也变得迟疑不定。
趁此机会,罗士信更是无可阻挡的冲进敌人中间,长枪盘旋飞舞,冲进敌人中间,杀散这股敌兵,继续向前直奔突厥狼纛旗下中可汗营帐。
在他身后的捷胜军以及一千五百余突击兵,“啪叽啪叽”地趟过荡着血沫的水洼,跟着罗士信向敌人营盘中央突袭。
这越是深入敌方中军营帐,遇到的阻碍力量越是强劲,阻击的敌人渐渐增加,也敌阵开始变得密集粘稠。但是罗士信、席君买两人均是大展神威,一枪一棒在他们手上便如死神的镰刀一样,举手投足间痛快的饮着敌人的鲜血,再多的人抢也抵挡不住他们前进的步伐,霎时间摧枯拉朽般一口气冲近了五十丈远。一路上只听惨呼乱叫哭爹叫娘之声敌我难辨,一时间也分不出有多少人惨叫着倒地毙命。
再深入了十数丈,所遇到的已经是整备完毕的突厥兵了,压力瞬间大增。便是罗士信亦觉得前进突刺的速度沉重迟缓了许多,眼中闪过厉色,喝道:“突厥可汗的营帐就在前面,随我去踹了它……”
罗士信身经百战,经验何其丰富,这一交手,已经察觉对手的不同凡响。
他对突厥有过详细的了解,突厥兵的军制并不复杂,极其简单,只有三个称呼拓揭、侍卫之士、控弦之士。
拓揭是突厥可汗麾下的突击队,身经百战,只有族中的勇士才能进入拓揭这个行列,而侍卫之士则是突厥可汗身旁的亲卫,身经百战的战士。控弦之士就简单了……突厥上下人人善战,控弦之士也就是族中有一战之力的人物。
现在他们压力倍增,定是已经冲杀到中心腹地与突厥的侍卫之士交上手了。
忽然如雨的箭支自两侧袭来,两支更加勇悍的骑兵从左右翼杀到。他们人数不多,但在在黑夜中奔走如飞,神速非常,手中的短弓,发出阵阵轻响,射入密集的唐军之中,造成大量的伤亡。
“席校尉,你领两百五十名捷胜军清理左翼,燕校尉,你带着王云领两百五十名捷胜军清理右翼。他们是突厥拓揭,与你们一样,都是特别选出来的战士……”罗士信这话音一落,席君买、燕沛都听懂了意思,战意更盛。
两道洪流与左右杀来的突厥拓揭鏖战在了一处,杀做了一团。
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一时间也难分胜负。但因左翼有席君买的存在,左翼突杀的比之右翼,凶悍许多。那重达百斤的三菱棍砸起人来,便如打高尔夫球一般,将敌人横着砸飞出去。
“其他弟兄,跟着我冲,只管向前突破,直至砍下阿史那丛礼的脑袋为止!”罗士信抬头,辨别了方向,大吼道。
他们只有八千,而且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而来。固然得到一天的休息,但是缺乏新鲜的蔬菜以及肉类的补充,身体的素质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不堪久战。对方兵马远胜他们,打消耗战是大大的不利,唯有擒贼擒王,方能奠定胜局。
想到这里,罗士信杀机大盛,长吸了一口气,策骑疾冲入敌阵,长枪泼风也似的向前攒刺乱斩。每一击都都是刚猛霸烈,务求一击必杀,长枪所到之处中者立毙,连刺倒二十多人,将攻击范围之内的敌人屠杀的干净。
突厥人也是异常勇悍,又有人围杀了上来。罗士信起手将冲的最狠的突厥兵刺穿,顺势一抖,将尸体甩向了人群,重重撞在随即拥来的突厥兵身上。这是他偶然使用出的一招绝技,将尸体当做一件武器,蓄满劲力向敌人投掷而去。多名突厥勇士吃了这一撞,当即筋断骨折地软倒在地挣扎抽搐,口中鲜血狂喷,顿时动摇阵脚弄得一团混乱。
后面的兵卒见主帅不畏生死,冲在第一线,还表现的如此勇悍。也顾不得身上传来的那股乏力感觉,人人振奋,红着眼睛舞动着明晃晃的长刀长枪砍杀突刺,成堆成块的死尸和四处乱滚的人头,转眼间已多了百具。
突破了突厥侍卫之士的堵截。
果然,中军帐就在他们面前!
但是中军帐前的纛旗已经不再,偌大的中军帐并无兵卒防守,反而空无一人,四周兵卒聚来,就是不见敌将踪影。
罗士信见此情形,先是一愣,心念电转,却是大笑:“兄弟们,瞧见没有,这就是所谓的突厥皇族……哈哈,我开始就觉得奇怪,为什么他们的纛旗很像狗。现在算是明白了,他们就是狗,有着吃屎的天性。平时犬吠的厉害,一但遇到了强敌立刻夹着尾巴跑了。”
他中气十足,这放声大笑,便是在杀声阵阵的战场,也能传播开来。
罗士信身后的将士以阵阵大笑来支持自己的主帅,周边本欲奋战的突厥兵,一个个羞愧的不敢上前了。
“兄弟们,跟着我念!突厥皇族性如狗,耀武扬威佯装狼,大唐天兵从天下,夹着尾巴钻洞逃!”
他虽没啥文化,但这顺口溜编的倒也流利,千人呼喝起来,登时压过了喊杀之声。
紧接四面八方都传来了如此呼喊,在远处冲杀的席君买、燕沛加上左右两路的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听到这类似于歌谣一般的传唱也心有灵犀,跟着让兵卒高喝起来。
不过短短的几分钟,整个阿史那部落的上空都回荡着如此呼喊,声音越来越洪亮。
突厥兵听得他们敬爱的可汗竟然夹着尾巴跑了,一个个士气低下,反过来唐军越喊越是起劲,士气也越来越高涨,砍杀起来也越发有劲。
罗士信寻不得阿史那丛礼的踪迹,也只能选择往人多的地方突杀。
便在这时,身侧狂风骤起,一股劲风雄浑之极的劲风奔罗士信后脑而来!
罗士信反手一枪挡住了对方的一击,回手一刺,竟然也让对方挡了住。
罗士信这才看清挡下他这一刀的人物,是一个满脸胡子,四方脸膛,浓眉大眼看上去魁梧壮硕的男子汉只是此时满身满脸都是血污,甲胄散乱,很多地方都没有来得及穿戴好,他的兵器是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棒上满是尖锐的倒刺,是少见的一种重型兵器,难怪那时的劲风如此雄浑,原来是狼牙棒之故。
“你就是阿史那丛礼?”罗士信戏谑的说着,眼中露出了一抹笑意。
这一战的关键在意擒王,阿史那丛礼当真躲起来,慢慢组织反击,到最后就算大胜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他们深入突厥腹地,想要从容离去,减员太多,与接下来的行动不力。而阿史那丛礼的为人他在战前特地了解过,此人有勇无谋,性格偏激,极为重视突厥血统,对于自己身为突厥皇族身为狼神的直系后裔倍感荣耀。
当他的面嘲讽突厥皇族,有极大的可能将他逼迫出来。
他只是存着试一试的心态,想不到竟然真的成功了。
“老子就是你的丛礼爷爷!”阿史那丛礼眼中闪过一丝赤红,怒眼圆睁道:“袭我部落,杀我族人,今日我就与你决一生死。”他怒喝一声,举斧向罗士信顶门直砍。
罗士信撇了撇嘴,向上一挑,兵刃相交的瞬间,长枪掐在狼牙棒的铁刺的缝隙中,用力一绞。阿史那丛礼捏拿不住,狼牙棒脱手飞出,砸在一名突厥兵的脑袋上,将他打死当场。
马背上的阿史那丛礼吃了这一绞,整个人也受不住力,跟着摔下了马背。
罗士信作为战术的剑锋,如虎似狼地扑入营门,捷胜军以锋矢阵势跟在其后。
骑兵队就象发狂的蛮牛,肆无忌惮横冲直撞,挡在前面的几个突厥营帐首当其冲,被冲倒在地上,犹在帐中贪睡的突厥兵只觉得天踏了下来,灰白色帐篷包顿时染成酱紫,里面的人连惨叫声音都没发出,后面跟上的数千兵卒战马七八千只马蹄将之连人带帐踏做了肉泥。
也有反应机警的突厥兵,顾不得寒冷,穿着毛皮内衣,三三两两从帐中匆忙钻出抵抗的突厥兵,但由于散乱不成阵型,还没有来得及找到战马,便以先后溅血倒地。
罗士信挺枪跃马,高喝道:“大唐罗士信在此,挡我者死!”嘴里喊着,长枪所到之处,温热粘稠的红色液体四处飞溅,溅洒在四周的帐篷上格外扎眼。
“挡我者死!”全军早已心领神会,步调一致地一起放声大喝,好象也昏暗的晴空里打了一个霹雳。
毫无准备的突厥兵看见从天而降的敌人来势如此凶猛,又听见“挡我者死”的凶狠呼喊从四面八方传来,根本就分不清来敌有多少。但以声势来看,他们处在绝对的劣势当中,阻挡的敌兵步子明显放慢,喊杀声也变得迟疑不定。
趁此机会,罗士信更是无可阻挡的冲进敌人中间,长枪盘旋飞舞,冲进敌人中间,杀散这股敌兵,继续向前直奔突厥狼纛旗下中可汗营帐。
在他身后的捷胜军以及一千五百余突击兵,“啪叽啪叽”地趟过荡着血沫的水洼,跟着罗士信向敌人营盘中央突袭。
这越是深入敌方中军营帐,遇到的阻碍力量越是强劲,阻击的敌人渐渐增加,也敌阵开始变得密集粘稠。但是罗士信、席君买两人均是大展神威,一枪一棒在他们手上便如死神的镰刀一样,举手投足间痛快的饮着敌人的鲜血,再多的人抢也抵挡不住他们前进的步伐,霎时间摧枯拉朽般一口气冲近了五十丈远。一路上只听惨呼乱叫哭爹叫娘之声敌我难辨,一时间也分不出有多少人惨叫着倒地毙命。
再深入了十数丈,所遇到的已经是整备完毕的突厥兵了,压力瞬间大增。便是罗士信亦觉得前进突刺的速度沉重迟缓了许多,眼中闪过厉色,喝道:“突厥可汗的营帐就在前面,随我去踹了它……”
罗士信身经百战,经验何其丰富,这一交手,已经察觉对手的不同凡响。
他对突厥有过详细的了解,突厥兵的军制并不复杂,极其简单,只有三个称呼拓揭、侍卫之士、控弦之士。
拓揭是突厥可汗麾下的突击队,身经百战,只有族中的勇士才能进入拓揭这个行列,而侍卫之士则是突厥可汗身旁的亲卫,身经百战的战士。控弦之士就简单了……突厥上下人人善战,控弦之士也就是族中有一战之力的人物。
现在他们压力倍增,定是已经冲杀到中心腹地与突厥的侍卫之士交上手了。
忽然如雨的箭支自两侧袭来,两支更加勇悍的骑兵从左右翼杀到。他们人数不多,但在在黑夜中奔走如飞,神速非常,手中的短弓,发出阵阵轻响,射入密集的唐军之中,造成大量的伤亡。
“席校尉,你领两百五十名捷胜军清理左翼,燕校尉,你带着王云领两百五十名捷胜军清理右翼。他们是突厥拓揭,与你们一样,都是特别选出来的战士……”罗士信这话音一落,席君买、燕沛都听懂了意思,战意更盛。
两道洪流与左右杀来的突厥拓揭鏖战在了一处,杀做了一团。
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一时间也难分胜负。但因左翼有席君买的存在,左翼突杀的比之右翼,凶悍许多。那重达百斤的三菱棍砸起人来,便如打高尔夫球一般,将敌人横着砸飞出去。
“其他弟兄,跟着我冲,只管向前突破,直至砍下阿史那丛礼的脑袋为止!”罗士信抬头,辨别了方向,大吼道。
他们只有八千,而且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而来。固然得到一天的休息,但是缺乏新鲜的蔬菜以及肉类的补充,身体的素质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不堪久战。对方兵马远胜他们,打消耗战是大大的不利,唯有擒贼擒王,方能奠定胜局。
想到这里,罗士信杀机大盛,长吸了一口气,策骑疾冲入敌阵,长枪泼风也似的向前攒刺乱斩。每一击都都是刚猛霸烈,务求一击必杀,长枪所到之处中者立毙,连刺倒二十多人,将攻击范围之内的敌人屠杀的干净。
突厥人也是异常勇悍,又有人围杀了上来。罗士信起手将冲的最狠的突厥兵刺穿,顺势一抖,将尸体甩向了人群,重重撞在随即拥来的突厥兵身上。这是他偶然使用出的一招绝技,将尸体当做一件武器,蓄满劲力向敌人投掷而去。多名突厥勇士吃了这一撞,当即筋断骨折地软倒在地挣扎抽搐,口中鲜血狂喷,顿时动摇阵脚弄得一团混乱。
后面的兵卒见主帅不畏生死,冲在第一线,还表现的如此勇悍。也顾不得身上传来的那股乏力感觉,人人振奋,红着眼睛舞动着明晃晃的长刀长枪砍杀突刺,成堆成块的死尸和四处乱滚的人头,转眼间已多了百具。
突破了突厥侍卫之士的堵截。
果然,中军帐就在他们面前!
但是中军帐前的纛旗已经不再,偌大的中军帐并无兵卒防守,反而空无一人,四周兵卒聚来,就是不见敌将踪影。
罗士信见此情形,先是一愣,心念电转,却是大笑:“兄弟们,瞧见没有,这就是所谓的突厥皇族……哈哈,我开始就觉得奇怪,为什么他们的纛旗很像狗。现在算是明白了,他们就是狗,有着吃屎的天性。平时犬吠的厉害,一但遇到了强敌立刻夹着尾巴跑了。”
他中气十足,这放声大笑,便是在杀声阵阵的战场,也能传播开来。
罗士信身后的将士以阵阵大笑来支持自己的主帅,周边本欲奋战的突厥兵,一个个羞愧的不敢上前了。
“兄弟们,跟着我念!突厥皇族性如狗,耀武扬威佯装狼,大唐天兵从天下,夹着尾巴钻洞逃!”
他虽没啥文化,但这顺口溜编的倒也流利,千人呼喝起来,登时压过了喊杀之声。
紧接四面八方都传来了如此呼喊,在远处冲杀的席君买、燕沛加上左右两路的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听到这类似于歌谣一般的传唱也心有灵犀,跟着让兵卒高喝起来。
不过短短的几分钟,整个阿史那部落的上空都回荡着如此呼喊,声音越来越洪亮。
突厥兵听得他们敬爱的可汗竟然夹着尾巴跑了,一个个士气低下,反过来唐军越喊越是起劲,士气也越来越高涨,砍杀起来也越发有劲。
罗士信寻不得阿史那丛礼的踪迹,也只能选择往人多的地方突杀。
便在这时,身侧狂风骤起,一股劲风雄浑之极的劲风奔罗士信后脑而来!
罗士信反手一枪挡住了对方的一击,回手一刺,竟然也让对方挡了住。
罗士信这才看清挡下他这一刀的人物,是一个满脸胡子,四方脸膛,浓眉大眼看上去魁梧壮硕的男子汉只是此时满身满脸都是血污,甲胄散乱,很多地方都没有来得及穿戴好,他的兵器是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棒上满是尖锐的倒刺,是少见的一种重型兵器,难怪那时的劲风如此雄浑,原来是狼牙棒之故。
“你就是阿史那丛礼?”罗士信戏谑的说着,眼中露出了一抹笑意。
这一战的关键在意擒王,阿史那丛礼当真躲起来,慢慢组织反击,到最后就算大胜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他们深入突厥腹地,想要从容离去,减员太多,与接下来的行动不力。而阿史那丛礼的为人他在战前特地了解过,此人有勇无谋,性格偏激,极为重视突厥血统,对于自己身为突厥皇族身为狼神的直系后裔倍感荣耀。
当他的面嘲讽突厥皇族,有极大的可能将他逼迫出来。
他只是存着试一试的心态,想不到竟然真的成功了。
“老子就是你的丛礼爷爷!”阿史那丛礼眼中闪过一丝赤红,怒眼圆睁道:“袭我部落,杀我族人,今日我就与你决一生死。”他怒喝一声,举斧向罗士信顶门直砍。
罗士信撇了撇嘴,向上一挑,兵刃相交的瞬间,长枪掐在狼牙棒的铁刺的缝隙中,用力一绞。阿史那丛礼捏拿不住,狼牙棒脱手飞出,砸在一名突厥兵的脑袋上,将他打死当场。
马背上的阿史那丛礼吃了这一绞,整个人也受不住力,跟着摔下了马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