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海东青和马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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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渐渐亮起来的时候,安西军卫队已经吃好早饭,收拾停当,准备出发。
  在这之前,被挑选五名最精锐骑士早已带着三样“宝物”,飞也似的驰向长安方向。
  因为王承恩的建议,高仙芝宣布任命萧去病为骑曹参军,致果校尉,萧去病正式成为安西军的一员。其他安西军士虽然不知道情况,但昨天是见识过萧去病的本事的,军中最佩服的就是勇士,也很快就接受了他。
  萧去病骑在马上,回头望去,东面天际喷薄而出一片红光,照在孤零零的河苍烽上,在黄沙戈壁洒下一片金黄。萧去病意气风发,安西,老子来了。
  趁着天凉好跑马,五十三人的骑队已经小跑起来。人数虽然不多,但马却有一百二十匹,真的跑起来也颇具威势,在背后拉出道道烟尘。
  萧去病控马技术一般,多亏扎了十年的马步,感觉自然而然就会骑马。他不紧不慢跟在队伍中间,听着周围骑士旁若无人的高声谈笑,前后唿哨应和。每个骑士都意气高昂,意兴勃发。这就是大唐军人的气质,任何时候都是高昂,桀骜不驯的。
  大唐军人是充满自信的,甚至是骄傲的,说不出的彪悍,说不出的豪气。萧去病置身其中,也不由得血脉贲张,沉迷其间。
  大丈夫生当如是,骑快马,开硬弓,纵横天地间。
  顾小俊还是被安排在萧去病身边教他说唐音,他也没搞清楚,怎么这小子一夜之间就加入安西军,变成了致果校尉,比自己整整高了四级。
  “你真的神仙弟子?昨天你跟中丞说了什么,怎么就封你做致果校尉了?”顾小俊问道。
  “啊,这个不能告诉你。那啥,我听别人也喊你校尉,你是什么校尉啊?”萧去病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宣节校尉。”
  “谁大?”
  “你大,你是正七品,我是正八品,高四级。”
  “哈哈,那还不快点喊长官好。”
  “……”顾小俊一脸怨念。
  两人嘻嘻哈哈说笑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果断地闭嘴了。因为风沙太大了,著名的莫贺延碛到了。
  莫贺延碛,今称噶顺戈壁或哈顺戈壁,一年四季,大风呼啸,热浪袭人,几乎所有的地面寸草不生。乃是长安到安西中间最难走的一段。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炙烤得地面灼热,热风呼啸,卷起地上细沙,到处灰蒙蒙一片。
  这样的环境,对人和马都是一种考验,大家也都不再说话,慢慢地在这戈壁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前行。
  过了雅丹地貌,风沙小了些,再前面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戈壁,视野极其开阔。如果单论风景,简直是美极了。
  萧去病骑在马上,极目四望,天地一片辽阔。他左右看了一下,想找个人说一句:风景好美啊。却发现大家都苦着一张脸,满头是汗,哪有心情听你说这个?
  哎,大好的风景我还是一个人慢慢欣赏吧,以前在山清水秀的南方,何曾见过这样辽阔雄浑的景色。
  一群人默不作声地赶路,不时地喝水,吃东西。行到中午的时候,马队后方发生了一个小变故,马队因此停了下来。
  “去问一下,发生什么事了?”高仙芝吩咐道。
  担任游骑哨探的李二狗很快过来回报:“中丞,后面有两匹马的坐骑被碎石割伤了,人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有人受伤吗?”
  “叫他们换骑备马。”
  不久之后,马队重新前行,因为要迁就两匹受伤的马,走的愈加的慢了。萧去病策马来到高仙芝身边,朝三人行了一个礼。
  “两匹受伤的马不要紧吧?”萧去病开口问。
  “不要紧,休养几天就能长好,只是一个月内,上不得战场。”
  “马蹄经常会受伤吗?”
  高仙芝愣了愣,不知道对方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旁边的段秀实有些疑惑地说道:“也不是,只是走在戈壁里,容易被碎石割伤脚掌。岑夫子有诗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说的就是这个。”
  “哦,原来是这样。”萧去病点了下头,然后笑了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诸位不要笑我才是。既然马蹄容易被碎石割伤,为什么我们不给马蹄穿上鞋子呢?”
  一旁的王承恩也笑了起来:“这马又不是人,如何穿得上鞋子?”
  萧去病不理他的笑,仍然一本正经地说道:“不一定是真的穿啊,我们可以做四个铁的马掌,钉在马蹄下面,这不就等于给马穿上鞋子了吗?”
  王承恩张大了嘴巴:“这……,这有何用?”
  “这样马蹄就不容易受伤了啊。我瞎想的啊,也不一定有用。”他顿了顿,又道:“不知道中丞以为有用没用?”
  高仙芝想了一下,道:“这有何为难,有用没用,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高仙芝示意萧去病和他并辔而行。他惊奇地看着萧去病,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去病,你可有字?”
  萧去病想了一下:“表字辅臣。”
  “辅臣啊,你身上怎么一滴汗都没有?”
  萧去病笑着道:“这是我自小修炼的一门功夫,能闭住全身毛孔,所以不会出汗。”
  萧去病这回没有说假话。太极拳本就属于内家拳,其实拳本不分内外,练拳的人却分内外,善于养气的则为内家拳,不善于养气的则为外家拳。而养气最首要一条就在于闭合毛孔,含住身体内元气不外泄。萧去病一方面形成习惯刻意闭合毛孔,一方面身体得到进化,体质得到极大提高,所以目前这样的环境,还不至于让他出汗。
  高仙芝啧啧称奇,暗赞果然是神仙弟子。他随口问了些大食的情况,萧去病信手拈来,从信心之父亚伯兰讲起,一直讲到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从四大哈里发,一直到倭马亚王朝,最后再到阿拔斯王朝。整个大食的历史都简略地讲了一遍。
  高仙芝早有心理准备,只觉得很有趣。段秀实和王承恩却越听越惊奇,他们实在无法想象,对方一个弱冠少年,如何能知道这么多,这么清楚,仿佛一切就发生在他眼前一样。
  不理会两人好奇的眼神,萧去病向三人行了个揖礼,重新回到队伍最前头,顾小俊那里去。
  众位骑士看他能与高仙芝交谈这么久,一路上也跟他热情地打招呼。萧去病驰到顾小俊旁边,扫视了一下四周,然后他抬起头,望向天空。
  “很奇怪啊,天上怎么有只老鹰在跟着我们。”
  顾小俊也抬起头,他用手掌遮住额头看了好久,果然天上一个黑点跟着骑队“你眼神真好。”
  “你不奇怪吗?”
  “奇怪什么?”
  “我觉得这扁毛畜生在偷窥我。我有预感。”
  “又来,你能不能不这样臭美,真是受不了你。”
  一时间,饱受摧残的顾小俊满脸恶寒,于是狠狠夹了一下马腹,决定离这个臭美的家伙远一些。
  “切,不信拉倒。”萧去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总之感觉很奇怪,也许是被雷劈过了以后,整个人有些神经过敏吧。但就是感觉那只老鹰就是在监视自己,萧去病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这只扁毛畜生。
  飞低一点啊,你敢飞低一点,我就找把弓射死你!
  是哦,得找个人教我射箭,貌似高仙芝就不错,高句丽射手,有传统的。要不我拿太极拳跟他换?萧去病在心里暗暗盘算。
  行过较好走的戈壁,然后是一片难走的盐碱地,有很多长了刺的草。快日落的时候,终于走过这片盐碱地,高仙芝下令原地休息,准备过夜。
  所有骑士跳下马来,将布槽取出来,倒上马料,套在马的耳朵上,让马吃上一点,补充体力。然后牵着缰绳走几步,给自己坐骑缓缓气力。这就是骑兵,每回休息都要优先照顾马。萧去病也跟着他们这样做,感觉很新鲜,有说有笑。
  天色很快黑了起来,因为是下半月,星光也几乎没有。六处篝火依次点燃,大家围着火堆一边吃着干粮,一边低声谈笑。极目四望,天上地下,一片苍茫寥廓。
  萧去病大口地咬着一张胡麦饼,听着旁边的李二狗口水横飞地说自己的风流韵事。唐朝人还真是开放啊,如果这小子说的都是真话,这就祸害了三个小姑娘,四个有夫之妇,都赶上韦小宝了。
  和萧去病围坐在一起的都是差不多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顾小俊,昨天和萧去病比武的张大壮和李二狗也在,韦一山被选中去长安献宝了。一群人里就李二狗话多,口才也好,把每次约会的情景讲的活灵活现。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瞎编的,逗得旁边的人一阵傻乐。
  戈壁的夜风寒冷之极,白天热的像火炉,夜晚却冷得像冰窖。李二狗的故事还没讲完,大家就冷得浑身打哆嗦。
  赶紧给所有的马都盖上毛毡子,然后各自就钻进帐篷里睡觉躲风。惹得李二狗好没兴致,抬头一看火堆前只剩下一个萧去病,一句泡妞名言:“在下能得小娘子垂青真是杀身难报”正准备说出口,瞬间又给憋回去了。
  这这家伙好像是个道士,三岁就被接上山,连女人都没见过,讲了也白讲。
  宿营地很快从热闹变成了寂静,然后是一片细微的呼噜声。也许是白天实在太累了,让大家忘却了寒冷,一倒下就进入了梦乡。
  萧去病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慢悠悠的打着太极架子。
  咕咕,咕咕,咕咕。
  一连串又像牛吼,又像蛙鸣的声音从他的腹部,胸膛,全身上下各个关节处迸发出来。
  这不是在练蛤蟆功,练的乃是武当金蟾派绝技内功心法——钓蟾劲。
  所以萧去病的师承应该算是武当金蟾派,不过不是入室弟子。师父陈国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时候,从教官那里学到七十四路太极老架,和一点点钓蟾劲修炼功法。退伍后到武当山当野道士练武修道,想学正宗的钓蟾劲,但是人家不教,说是杀气太重。
  萧去病到武当山七年后,一个老道士实在看不过他每天跑十几里山路,到山崖上练“不正宗的钓蟾劲”,教了他一遍“正宗的钓蟾劲”和一套先天太和拳.之后飘飘然上山,后来再没有见过。
  萧去病很快进入物我两忘的入定状态,一套内功心法练下来,萧去病感觉全身暖洋洋,每一条经脉,每一个穴位都酥酥麻麻的,说不出的舒服。戈壁的夜风虽然冷的刺骨,但却对萧去病产生不了丝毫的影响。
  一套钓蟾劲练下来,萧去病感觉身体内说不出生机澎湃,自己对穿越后获得的力量和反应速度的掌控,又得到了加强。然后,萧去病拉开帐篷拉链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鹰唳。
  萧去病发现自己的五官感觉也变得极其灵敏,这时鹰唳,至少在六七里外,自己竟能听到。
  月上中天,时间已经到了下半夜。一个小小的黑影,在戈壁上默默前行。惨白的月光照在冻得有些麻木的脸上,他紧了紧裹在身上的皮袍,抬头看了眼天上那个飞得并不高的黑点。
  康猪儿是营州粟特人聚居点的一个杂胡。
  原本他只是在营州干一些贩牛卖马的勾当,闲暇无事时,康猪儿跟营州一个靺鞨人学会了驯鹰的本事。本以为日子会这么平平淡淡过下去,直到去年,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
  很早他就发现,营州一带,做生意厉害的人越来越少见。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被人相中,组织他们经商,从此过着当上大掌柜,迎娶美娇娘,走上人生巅峰的快活日子。
  真是就叫人眼热啊,康猪儿暗自叹气,做生意并不是他的强项。平日贩牛卖羊的收入也只够他填饱肚子而已。看来自己当上大掌柜,迎娶美娇娘,走上人生巅峰是没有指望了。
  就在康猪儿心情低落的时候,有人找到了他,却是看中了他驯鹰的本事,把他从营州带到了西北玉门关外。
  商社要清理丝路。在背后强大的势力扫荡下,只用了半年时间,整个丝路从玉门关到龟兹段的马匪就全部被整合肃清,顺从者被吸收,反抗者被诛杀。康猪儿的工作就是驯养鹰隼寻找马匪落脚点,并为大部队引路。
  半年之后,在扫清丝路之后,康猪儿所部成了这段丝路唯一的一股马匪。
  康猪儿看了一眼这种只名为“小青”的海东青一眼,调转马头,奔行了几百步,合指为哨,一声唿哨,就见前面山谷处,徐徐转出一百余骑穿着各式各样的甲士。
  一百余骑缓缓向前,队伍当中,一骑打马向前,赶到康猪儿身边,满脸正色道:“哨探清楚了吗?”
  康猪儿认得此人正是负责此次行动的领头人叫做田纶的,赶忙轻声回答:“哨探清楚了,就在前方五六里处。”
  田纶轻哼一声,朝后一扬手,示意后面大队跟上,自己一夹马腹,领先康猪儿半个马身走在最前面。
  五六里的路程转眼而过,果然看到前方几点篝火正熊熊燃烧。康猪儿暗自松了一口气,果然和以前没什么两样。田纶看着篝火,微微皱了皱眉,都下半夜了,怎地篝火还烧得这么旺?
  但田纶也没去多想,也许有人怕冷,半夜起来添的火。马队继续前行来到营地不足两百步外,田纶举起了手中马槊,猛地向前一指,身后的骑士猛催战马,如潮水一般越过两人,快速向前方的帐篷冲过去。
  同一时刻,康猪儿突然发现天上的小青扑闪着翅膀,不停地绕着一顶帐篷低空盘旋,几声鹰唳在夜空中显得突兀而凄厉。
  康猪儿满脸难堪,脱口骂道:“扁毛畜生,这又是怎么了?”
  然后他突然看到帐篷下面忽然飞出一支羽箭,好似长了眼睛一般,一下洞穿小青的脑袋,小青瞬间直坠落地。
  ps:剧情正式拉开,第一波小高潮即将来袭。另,新书上传,求各种支持,求收藏,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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